實用新型專利侵權如何判定
收集證據、核查事實一項專利權是否被他人侵犯,首先要查明是否有已構內成侵權的事實容,這些事實完全要靠證據來證明。因此,及時、全面地收集有關證據是非常重要的。這時應特別注意收集侵權的物證和書證。
物證--主要是侵權產品。侵權產品是十分重要的證據,而且它的取得也並不困難。
書證--一般應包括兩個部分:
其一,證明專利權人有專利權,如:專利證書、專利申請文件、專利實施許可或專利權轉讓合同書等;
其二,證明侵權方實施了侵權行為,如:侵權方與他人的訂貨合同或轉讓合同、銷售發票或銷售產品說明書,技術對比文件等等。
在有些情況下,往往一兩份有力的書證就可以認定侵權事實的存在。
② 實用新型專利 侵權判定
判斷專利是否侵權需要比對對方產品技術特徵是否全面覆蓋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徵,如果必要技術特徵構成全面覆蓋則可以判定構成侵權。
③ 如何判斷實用新型專利是否構成侵權
判斷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是否構成侵權,法院基本上採用的是分三步走的方法。即:
根據專利法第59條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准。因此,專利的權利要求書是我們確定專利權保護范圍的唯一依據。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之規定,權利要求書應當有獨立權利要求,可以有從屬權利要求。所謂獨立權利要求,是指從整體上反映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記載為達到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目的的必要技術特徵。獨立權利要求寫在從屬權利要求之前,它的結構由前序和特徵兩部分組成,二者合在一起限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范圍。可用下式來表示:前序特徵+特徵特徵=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所謂從屬權利要求,是指記載要求保護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附加技術特徵,對引用的權利要求作進一步的限定,其主要作用是專利權人用來維護專利權不被無效掉。因此,專利侵權判定中所說的權利要求,就是指獨立權利要求,而不是從屬權利要求。
為了方便比較,通常要把獨立權利要求分解成若干個相對獨立的必要技術特徵。這個過程,就是對權利要求進行解釋。解釋權利要求的法定文件是專利說明書及附圖。當然,專利文檔等也是解釋權利要求的重要參考文件。
二, 確定被控侵權產品(含方法,以下均相同)的相應技術特徵。也就是根據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徵,對被控侵權產品的技術特徵進行對應的分解。
三,將經過分解後的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徵與被控侵權產品的特徵進行一一對應的比較。比較的結果可能出現以下幾種情況:
(1)專利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徵與被控侵權產品的特徵完全相同。即:假如專利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徵為a、b、c,而被控侵權產品的特徵也為a、 b、c,二者的關系可以表示為:abc=abc,那麼我們就認為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全面覆蓋了被控侵權產品,或者說被控侵權產品完全落入了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專利侵權成立。這種情形的專利侵權是標準的、不折不扣的專利侵權,有的人將其稱之為字面侵權。
(2)被控侵權產品的特徵多於專利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徵。即:假如專利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徵為a、b、c,而被控侵權產品的特徵為a、b、c、d,二者的關系可以表示為: abcd > abc,那麼我們也認為專利侵權成立。此時,被控侵權產品和專利之間的關系很可能就是基本專利和從屬專利之間的關系,從屬專利權人未經基本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基本專利權人的基本專利,按照專利法的規定,也構成專利侵權。
(3)專利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徵多於被控侵權產品的特徵。即:假如專利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徵為a、b、c,而被控侵權產品的特徵為a、b,二者的關系可以表示為: abc < ab,那麼我們一般認為專利侵權不成立,因為此時被控侵權產品缺少了專利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徵,沒有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只有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例如,被控侵權產品所缺少的特徵恰恰被認定為是專利權利要求中的非必要技術特徵的情況下,即通常所說的多餘指定,才有可能認定專利侵權成立。關於多餘指定原則的適用問題,我將在下面作為一個專門的問題進行介紹。
(4)專利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徵與被控侵權產品的特徵不完全相同。即:專利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徵為a、b、c,而被控侵權產品的特徵為a'、b'、c',那麼此時可能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是abc與a'b'c'之間具有實質性的區別,二者的關系可以表示為:abc1a'b'c'; 另一種是abc與 a'b'c'之間的區別是非實質性的,是等同物的替換,二者的關系可以表示為:abc@a'b'c'。對於第一種情況,我們會認定被控侵權產品沒有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專利侵權不成立;對於後一種情況,我們則認定被控侵權產品的特徵是對專利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徵的等同物替換,被控侵權產品仍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專利侵權成立。這就是專利侵權判定中所常說的等同原則。
④ 實用新型專利侵權的判斷標準是什麼,專利被侵權怎麼辦
實際中,要確定侵犯了他人的實用新型,實踐中對實用新型專利侵權要做以下判斷:
1、確定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2、檢查自己的實用新型是否仍在保護期內
3、確定他人是否實施了侵權行為
4、兩者之間比較
就是要將有侵權嫌疑的實用新型方法與專利權利要求進行比較,看看是否在專利保護范圍。
5、搜集有關證據
收集到足夠的證據之後,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或知識產權管理機關提出解決糾紛的請求。
確定對方侵犯了實用新型的,可以採取下面的維權途徑:
1、雙方協商
一般來說,確定是侵權的,被侵權人可以要求協商,為了避免走訴訟程序,侵權人通常會願意。在雙方協商的時候,被侵權人可以要求賠償實用新型被侵權的損失等。
2、找專利部門
實用新型專利權人可以請求涉嫌侵權生產廠家或銷售商所在地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進行查處,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做出侵權判斷後,一般會要求侵權人責令侵權人停止侵,並且及時銷毀所有侵權產品以及製造侵權產品的設備,避免侵權行為的擴大。
同時,當事人雙方還可以在管理專利工作部門的主持下進行調解,然後達成成賠償協議。協議達成以後,如果侵權人又反悔的,專利權人還可以到法院對侵權人進行起訴。
3、找人民法院
受到侵犯的專利權人可以直接到有權管理的人民法院對涉嫌侵權的廠家或銷售商起訴,由受理法院的知識產權庭進行審理,當然,如果有知識產權法院的,就直接找專業法院。在經過法庭審判,會作出侵權判斷,法院可以勒令侵權人賠償專利權人損失及作出其他相關判決。
當然,在實用新型專利的侵權訴訟中,一般比較專業,如果侵權損失較大的,建議可以找個律師訴訟。
⑤ 侵犯實用新型專利 如何認定侵權責任
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的侵權糾紛在爭議解決的程序上有所區別。《專利法》第六十一條:專利內侵權糾紛涉容及新產品製造方法的發明專利的,製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產品製造方法不同於專利方法的證明。專利侵權糾紛涉及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相關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進行檢索、分析和評價後作出的專利權評價報告,作為審理、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證據。 簡單地說,對於發明專利,舉證責任在於被訴侵權方;對於實用新型,舉證責任在權利擁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