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快遞糾紛
這個要看對方當時與上家的合作方式,如果是承包條款里沒有不能轉的規定,那麼下家就可以私下轉租給其他人的
你好!
1.你可以向對方支付一定的違約金,然後解除與其的合同;
2.你也可以尋找其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是否隱瞞了一些事實,這樣你就可以直接申請宣告合同無效。
③ 快遞經營權轉讓的經濟糾紛涉嫌詐騙的案件
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設定陷阱等手段騙取對方財回產的行為。合同詐答騙與普通的經濟合同糾紛不同,普通的經濟合同糾紛是指經濟主體在正常的經營活動中因簽約、履約而產生的爭議,合同雙方並沒有非法佔有的意圖。
確定人民法院對經濟案件的收案范圍可以明確人民法院與仲裁機構和有關行政部門之間受理經濟糾紛案件分工和許可權。
人民法院受理平等主體的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公民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發生的經濟權益糾紛案件。主要包括各種合同糾紛案件和經濟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3)轉讓快遞糾紛擴展閱讀:
仲裁的受案范圍:
我國經濟仲裁的受案范圍十分廣泛。我國仲裁法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申請仲裁。但下列糾紛不能申請仲裁:
(1)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
(2)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另外,由於勞動爭議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不同於一般經濟合同糾紛,它們各自都有自己的特點,因此,勞動爭議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另行規定,也不屬於仲裁法的受理范圍。
④ 快遞轉讓經營權,但是近幾個月不過戶,轉讓費
快遞出租經營權只是單純的將快遞的經營權出借給第三方,第三方需支版付一定的租金;快遞轉讓經營權權則是要把經營權進行轉讓,第三方需一次性支付轉讓費。
一、定義:
1、經營權轉讓通常是指承包經營的方式,承包人以被承包人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利潤按照約定由承包者與被承包人分享;
2、租賃經營權是指企業承租人在對租賃財產的佔有、使用和收益的基礎上,進行自主經營的權利。
二、區別與聯系:
1、區別:
(1)經營權轉讓,所產生的利潤由承包方和被承包人共享;租賃經營權,則是所產生的利潤全部由被租賃方享有,出租方只是定期、定額收到租金。
(2)經營權轉讓,權利歸屬於承包人,被承包人不再享有該項權利;租賃經營權,則是權利仍屬於出租方,租賃方不具備其所有權。
2、聯系:都是經營權的一種轉讓方式,出租方、租賃方和承包人、被承包人都能在此項行為中得到經濟利益的最大化。
⑤ 快遞末端轉讓法院起訴糾紛,前負責人未違背合同約定,後負責人因前負責人稱派費高,而實際並非如此
如果這樣的話,可以到法院請求訴訟解決,或者是新請相關部門進行仲裁。
⑥ 轉讓快遞公司經營權一部分,另一部分合同里沒有明確,現在對方要侵佔另一部分
一、執行轉讓合同的約定。
二、作為快遞業務轉讓一般(按慣例或一般常理)是一次性整體轉讓,即使合同沒有明確約定,一般也會被推定經營權的整體轉(如果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對轉讓方是不利的)。
⑦ 如果有一個快遞網點要轉讓,接手的需要注意哪些
1.派費單價
2.派件區域,商業區多還是居住區多
3.寄件收費標准
4.現有轉讓費包括版了哪些東西權
(1)僅僅是承包區的承包費
(2)承包費+某些指定現有物資
5.負債情況(外部:水電,網路,房租等:內部:未交清款項,潛在債務等)
6.現經營狀況的合法性
7.合同及保證金
8.近幾年的派件收件數據提供分析
⑧ 之前做快遞點的,後面轉讓給別人,但是客戶搶回來了,這樣犯法嗎
這個不違反什麼的,這是很正常的商業競爭,除非他當時給你相關的補償。
⑨ 快遞承包轉讓合同糾紛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對方有欺詐行為(需要提供證據),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退押金。
⑩ 轉讓快遞公司區域經營權合法嗎
1,我們事務所是順豐的法律顧問,快遞公司與經營商的合同上明確由約定,未經過公司同意,經營商的轉讓、轉包、分包合同都是無效的;且公司有權要求經營商承擔違約責任。
2,公證只能證明該協議有效,但不能對抗公司,公司若發現可追究你們的法律責任;
3,客觀講,你這個法律風險是很大的,若要具體實施操作,建議徵得公司同意。
關於規避風險、減少損失的幾個律師意見:
1,因為轉讓協議可能會無效,因此可以以合作的方式;
2,轉讓費用應分期支付,比如第一個經營年度XX萬、第二個經營年度XX萬;
3,約定好違約責任,若發生後果,應由經營商對你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