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招聘合同
Ⅰ 被友誼賓館招聘,但近1年了不簽合同,因而福利待遇都不給,違反勞動法嗎
用人單位招聘員工用工不簽勞動合同當然違法!超過一個月不簽勞動合同,按勞動法從第二個月起就應該支付雙倍工資。
Ⅱ 招聘合同怎麼打
合 同 書
甲方:北京萬民歡醫葯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聘請乙方為北京萬民歡醫葯有限公司總經理,乙方:1、負責把握公司發展方向,制定公司的整體發展戰略規劃;2、負責審核制定公司投資項目計劃、管理公司業務操作流程;3、負責對公司成員進行績效考評、跟蹤及管理;4、 負責公司整體業務的拓展,制訂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和整體營銷管理工作;5、推動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建設和完善;6、組織完成公司整體業務計劃;7、協調各個部門工作。
一、原配送、財務、業務一部合稱為天力澤業務部,負責原王天珍以個人名義與北京天力澤有限公司合作的批發業務,原批發業務的全部老客戶將作為天力澤業務部的終身客戶;原有品種,老客戶仍然由天力澤業務部管理;北京萬民歡醫葯有限公司開發的新品種可以對老客戶銷售。老客戶批發業務原品種產生的利潤,與乙方管理的北京萬民歡醫葯有限公司無關。天力澤業務部和北京萬民歡醫葯有限公司對外合稱為醫葯總公司,對內為兄弟單位。
二、醫葯總公司財務部,由郭鑫玲負責。財務部負責對2個公司的工商稅務的報表、以及與各政府部門的協調關系,公司內部各部門的記帳,財務部收到各業務單位的來款,即時製作發貨通知書,當即交由配送部,當天發出客戶的所需購貨。出納由付蘭芝兼任(現金收入直接交財務部門,外地匯款直接匯入公司帳號、或者快捷方式匯入王天珍帳號)。傳真010-87887931為醫葯總公司傳真各單位共用。
三、醫葯總公司天力澤業務部,由張憲宏負責。負責原王天珍以個人名義與北京天力澤有限公司合作的批發業務,原批發業務的全部老客戶將作為天力澤業務部的終身客戶;原有品種,老客戶仍然由天力澤業務部管理;業務電話為:87887441。新增客戶部分業績獎勵和提成按醫葯總公司獎勵和提成條例執行。
四、西紅門葯店為主體的業務仍由王天柱、劉躍輝負責。醫葯總公司對西紅門葯店核算,業績獎勵和提成按醫葯總公司獎勵和提成條例執行。王天柱開發的業務獨立核算,同時兼管西紅門葯店的葯品質量管理工作,業績獎勵和提成按醫葯總公司獎勵和提成條例執行。
五、醫葯總公司現有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辦公場所、倉庫、信息資源、通訊、後勤保障、葯廠合作關系資源等,各單位共享並最大限度地發揮其經濟效益。
六、乙方(乙方有招聘下屬員工的權利,但必須經總公司審核後存檔)及乙方聘請的部門經理均實行年薪制,在完成醫葯總公司下達的銷售任務的前提下,乙方年薪為10萬元(含每月通訊費、交通補貼1800元,每月底報銷),乙方聘請的銷售部經理年薪為6萬元(含每月通訊費、交通補貼800元,每月底報銷),綜合管理部經理年薪為3.5萬元(含每月通訊費、交通補貼300元,每月底報銷),大區經理年薪為4萬元。
年薪的發放為每半年發一次(發放時扣除已發的通訊費和交通補貼)。
七、乙方銷售任務為:從2005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為第一個年度,本年度銷售任務為流水800萬元人民幣,或者利潤80萬元人民幣。細分為2005年5月完成利潤為1萬元;2005年6月完成利潤為2萬元;2005年7月完成利潤為3萬元;2005年8月完成利潤為4萬元;2005年9月完成利潤為5萬元;2005年10月完成利潤為6萬元;2005年11月完成利潤為7萬元;2005年12月完成利潤為8萬元;2006年1月完成利潤為9萬元;2006年2月完成利潤為10萬元;2006年3月完成利潤為12萬元;2006年4月完成利潤為13萬元。完成上述任務除年薪以外年底公司獎勵乙方利潤的16%;銷售任務為流水1000萬元人民幣,或者利潤100萬元人民幣,年底公司獎勵乙方利潤的18%;銷售任務為流水1200萬元人民幣,或者利潤120萬元人民幣,年底公司獎勵乙方利潤的20%;銷售任務為流水15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利潤150萬元人民幣以上,年底公司獎勵乙方利潤的25%。由乙方分配給乙方認為應該獎勵的下屬及乙方自己。第一年度以後的年度銷售任務,以第一年度完成的實際數額每年遞增8%,五年以後為遞增5%,每年完成任務後的獎勵和第一年的比例同等。
如連續三個月完不成銷售任務,甲方有權解聘乙方,並酌情重新選聘乙方已聘的工作人員。未完成任務的年薪的發放按實際完成任務的比例發放(如:第一年年利潤只完成40萬元人民幣,則乙方及乙方所聘的部門經理年薪均折半發放)。
八、乙方各種費用的開支及成本核算為:
1、辦公場所,按各單位的使用面積計算,每平方米1.80元/天(以後每年遞增10%,五年後停止遞增),使用面積的大小,由各單位自己決定;
2、倉庫按銷售流水的1%計費;
3、乙方使用電話:87887932、87887479(座機,手機)按實際使用數額計入費用;
4、發貨費用按單據的實際金額計入成本;
5、管理費用(包括財務、工商、稅務、天力澤開票),按各部門銷售流水的2.5%計費,列入天力澤部的收入;
6. 稅金按國家法規交納。批發業務使用北京天力澤醫葯有限公司的名義,增值稅發票稅率為7.5%。零售業務使用北京萬民歡醫葯有限公司的名義,普通發票稅率為6%;
7、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及各種費用。
九、職工生活,在醫葯總公司食堂(餐飲部)以餐券的方式自由認購。
十、醫葯總公司負責乙方在天力澤公司的開票、配送、庫管、記帳等工作。
十一、醫葯總公司內部鼓勵競爭,但不允許同一品種在同一地區同一單位互相沖擊。
十二、醫葯總公司成立的兩個業務部門,將現有品種公平地為每個業務部門提供同樣的服務(如廣告宣傳、宣傳資料的印刷、每個部門一部直拔電話、同樣的辦公條件)。
十三、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2005年 月 日開始計算。
乙方所從事的工作是由甲方承擔資金和風險所開展的,無論本協議的執行長短,其該單位的有形和無形資產。均歸甲方所有。乙方不論在何種情況下終止本協議,全部業務和財物均要移交給甲方,應結清乙方的工資及獎金。該部門的工作人員乙方不得介紹到外單位或帶走,並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否則將負責法律責任。
本合同一試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2005年5月1日
Ⅲ 賓館前台招聘協議怎麼寫
崗位職責來: 1、負責電話接聽、客源人來訪迎送等招待工作; 2、負責辦公用品的采購管理等總務事項; 3、協助上級主管對各項人事行政事務的安排及執行; 4、完成上級交給的其它事務性工作。 任職資格: 1、中專以上學歷; 2、半年或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優秀應屆生也可; 3、辦事沉穩、細心、領悟能力強,性格溫和,有良好的團隊合作意識; 4、熟練使用office辦公軟體及自動化設備,具備基本的網路知識; 5、待人接物大方得體,有禮貌,懂得基本行政管理常識。
Ⅳ 關於招聘合同的問題
勞動部「勞辦發(1995)264號文件」對勞動者賠付培訓費有嚴格的規定:
「三、關於解除勞動合同涉及的培訓費用問題
用人單位出資(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果合同期滿,職工要求終止合同,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對服務期的約定,在試用期之後服務期之內提前辭職,應當支付培訓費,這是一種違約賠付。
至於被公司開除的員工也要賠付培訓費,沒有法規依據。
建議你與公司協商,按照「勞辦發(1995)264號文件」的規定修訂勞動合同有關賠付培訓費的條款。
1. 勞動者在試用期之後服務期之內提前辭職的,應當賠付培訓費。
2. 按服務期等分培訓費費金額,以勞動者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賠付。
3. 刪除被公司開除的員工也要賠付培訓費的條款。以避免惡意開除給勞動者帶來既失去工作,又破費金錢的侵害。
用人單位開除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不一定涉及違約,《勞動法》規定: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