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服務合同
『壹』 服務合同金額為零,有什麼法律風險
服務合同金額為0,
如果簽署了合同,那就是雙方都同意金額為0了。
如果後期產生糾紛,就會按照合同內容進行判定。
『貳』 合同風險有哪些
合同風險:在合同法上,廣義的風險是指各種非正常的損失,它既包括可歸責於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事由所導致的損失,又包括不可歸責於合同雙方當事人的事由所導致的損失;狹義的風險僅指因不可歸責於合同雙方當事人的事由所帶來的非正常損失。合同風險中很重要的一項是價格風險。而所謂價格風險,是指貨物發生損壞或滅失時買方是還應支付貨款的風險。
中文名稱
合同風險
外文名稱
contract risk
常見風險
之 買賣合同中的欺詐與反欺詐
買賣合同是商品生產和交換在法律上的典型表現形式。常見欺詐手段主要有:
偽劣產品替代履行法
在簽訂買賣合同時,欺詐方出示真實的質量較高的樣品,而在履行時卻代以質量低劣的偽次品。
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欺詐法
當事人一方在自身無履約能力或雖有一定履約能力的情況下,自訂立合同起,就根本沒有履行合同的誠意,而是想通過欺詐手段使對方履行合同。在騙取對方履行合同之後,非法佔有對方履行的錢或產品,而自己卻不再履行合同,使對方造成重大損失。
偽造產品的質量鑒定證明或標志法
供方本無產品或產品質量不合格,但為騙取貨款,引誘對方簽訂合同,偽造產品的質量鑒定證明或標志,合對方看過之後信以為真而訂立合同,在對方作出履行之後,供方則不再對等做出履行,溜之大吉。
假冒注冊商標商品誘簽合同法
一方當事人為了誘使對方簽訂合同,騙取錢財,將自己的偽劣產品假冒為注冊商標商品,對方由於信任注冊商標商品而與之簽訂合同,在履行合同之後,才發現上當受騙。
專利產品謊稱法
當事人一方(供方)謊稱自己的產品為專利產品或名優產品,利用對方信息不靈,交通閉塞,缺乏經驗,對「專利」或「名優」產品的神秘感或信任感而使其陷入錯誤的認識。供方在對方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情況下,與其簽訂合同,以推銷自己的偽劣產品。
盜用其他單位名稱法
一方當事人通過非法途徑盜取其他單位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或空白合同書,在對方當事人不知自己為無權訂約人的情況下,為了獲取非法利益,而與對方當事人簽訂買賣合同,獲取對方當事人履行的錢或物。
假單位欺騙詐法
所謂假單位,又稱「皮包公司」,是指根本不存在或未經合法注冊的單位。這樣的單位沒有注冊資金、沒有固定的場所,沒有經營管理設施,甚至連從業人員都有是虛假的。社會上極個別不法分子往往就是利用私刻公章或合同專用章,騙取營業執照成立所謂的「假單位」,然後冒充某單位董事長或業務經理的名義與被欺詐方簽訂合同,待對方做出履行或預付款項後,攜帶錢財逃之夭夭。
虛假價格欺詐法
供方使需方在陷入錯誤認識的情況下與之訂立合同,從中獲取不法利益。這種欺詐手法一般是通過所謂的「大削價」、「大甩賣」、「大清倉」活動實現的。
長線大魚欺詐法
所謂長線大魚,即「放長線釣大魚」。這種欺詐手段的特徵:一是欺詐方在實施欺詐行為之前已先與被欺詐方簽訂履行了幾份小額合同,付小額定金,且履約積極、順利,製造本身履約能力強、重合同守信譽的假象,騙取對方信任。然後謊稱因生產生活需要,簽訂大額買賣合同,騙取大量貨物或錢款。二是欺詐方對被欺詐方非常了解,而被欺詐方對欺詐方的了解一裔是假象。待上當受騙後,方知欺詐方原來所說純屬謊言。三是在實施欺詐行為之後,欺詐方往往逃避或隱藏起來。
買賣雙重欺詐法
這是一種古老傳統且較難識別的欺詐手法。其特徵:一是欺詐方先後以賣方和買方兩種身份出現。即欺詐方先派人以賣方或推銷方的身份出現,意欲出賣某種商品,使受欺騙詐方產生有人出賣某種商品且價格較低的現象。然後欺詐方再多次派人以買方或求購方的身份出現,使被欺詐方又產生有多人要買這種商品且價格較高的假象。二是受欺詐方是一些開業不久,但又賺錢心切的企業。由於缺乏簽約交易經驗,這些新企業很容易上當受騙。三是欺詐方在與受欺詐方簽訂完某種買賣合同,受欺詐方付清貸款後,就攜款逃走。
『叄』 合同風險的合同審查
對合同條款的審查,不僅要審查文字的表述,還要審查條款的實質內容。
1、規格條款:對於多規格產品尤其要注意。我們在與客戶協商的時候,要對各型號產品的具體規格做出說明,同時詳細了解客戶的需要。避免供需之間出現差錯。
2、質量標准條款:根據我方的產品質量情況明確約定質量標准,並約定質量異議提出的期限。同時應認真審查合同中約定的標准和客戶的需求是否一致。《合同法》第125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條款有爭議的,應當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詞句,合同的條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
3、包裝條款。對於購貨方提出的特殊包裝方法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
4、交付方式條款(送貨條款):如果貨物送往本地,當明確約定送貨地點,這關繫到糾紛處理時法院的管轄;如果貨物送往外地,則盡量不要寫明,而應爭取約定由本地法院管轄。此外,合同中應列明收貨方的經辦人的姓名。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經辦人離開後,對方不承認收貨的事實,給訴訟中的舉證帶來困難。施工企業人員的變動較為頻繁,當對方更換新的經辦人時,應當要求對方提供授權委託書。
5、付款條款: 應明確約定付款的時間。模稜兩可的約定會給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以下付款時間的表述就有不足之處:
A、甲方收到貨物後付款;應更正為「甲方收到貨物後10日內付款。」
B:檢驗合格後付款;應更正為「檢驗合格後____日內付款」。
『肆』 報關服務合同的風險有哪些
所簽合同要完善
服務范圍要明確
合同具有可行性
必須考慮經濟性
『伍』 工程項目《風險分析、評估服務合同》《規劃設計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不需要交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下列項目可以暫免徵收印花稅:
(1)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
(2)書、報、刊發行單位之間,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個人之間書立的憑證;
(3)投資者買賣證券投資基金單位;
(4)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者批准進行政企脫鉤、對企業(集團)進行改組和改變管理體制、變更企業隸屬關系,國有企業改制、盤活國有企業資產,發生的國有股權無償劃轉行為;
(5)個人銷售、購買住房。
『陸』 合同法律風險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一、合同訂立中的法律風險 1、未對合同對方資質進行審查,未對合同對方信用進行審查。 2、未按內部順序履行簽訂手續。 3、合同先履行後簽訂,先簽章後填寫合同內容等,合同未標注簽訂之日合 同章加蓋不符合規定影響合同效力。 4、合同上載明的當事人名稱與實際簽章不符。 5、合同未載明簽訂日期。 6、需辦理備案、公證的合同未料理相關手續。 7、對內容尚具有不確定性的合同蓋章。 8、擅自調整已審批合同的內容。 9、合同文本不當。
二、合同內容上的法律風險 1、主要條款不完備。 2、存在導致合同無效的或可撤銷的條款:如合同或局部條款違反法律、行 政法規、社會公共利益;訂立合同的主體不合格;代理人逾越許可權;意思表示不 真實;顯失公平。 3、責任限制條款不合理。 4、仲裁條款規定不符合要求。 5、合同雙方/各方責任等條款約定不清晰。 6、知識產權歸屬不明確或有利於公司利益。 7、代理范圍/許可權不明。 8、未約定保密、違約責任、爭議解決、知識產權、不可抗力等條款。 9、特殊類型合同文本不當。如設備推銷合同設備/器材/資料的歸屬不明、交 易衍生費用分擔不明、知識產權歸屬不明;技術轉讓合同使用期限、使用范圍約 定不明確、 技術後續改進的效果歸屬不明; 工程建設合同未對施工過程中的報批、 彌補等事宜做出明確約定;通信設施租賃合同對通信設施租賃期間設備的維護/ 維修/升級約定不明;商標許可合同的商標授權期限不明;專利轉讓/許可合同的 專利轉讓/許可范圍不明、專利權利時效不明、專利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效果和風 險分享(分擔)不明、專利授權期限不明;擔保合同的擔保范圍、期限和方式約 定不清,等等。 10、保證人、代理人資格不合格。 11、不同合同之間的義務有沖突。
三、合同履行和變更中的法律風險 1、向合同載明的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履行義務。 2、未簽署合法有效的協議對合同進行變卦。 3、合同履行中,對方發生違約時未及時提出異議並及時採取相關措施。 4、合同履行中,對對方的異議未及時依約做出回應。 5、合同爭議處置過程中,未採取有效的法律措施、保管有效的法律文件。 6、怠於行使合同中約定的權利:如提前終止合同的權利。 7、怠於行使求償權:對方已經違約或履行期限屆滿前預期違約時,不及時 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8、怠於行使代位權:當我公司債務人不積極行使其到期債權,對我公司造 成損害時,不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行使代位權。 9、怠於行使解除權:對於依法可以隨時解除的合同,未利用合同解除權保 護我方利益;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出現後,未及時行使合同解除權。 10、怠於行使撤銷權:對於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可撤銷的合同,未行 使我方的撤銷權; 當我公司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富,對我公司 造成損害時,未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行使撤銷權。 11、怠於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
『柒』 網站認證服務合同 有哪些風險點
網站認證服務合同風險點:
1、簽約主體合法性
2、費用及支付
3、甲方的權利義務
4、乙方的權利義務
5、違約責任
6、爭議解決方式
『捌』 法律合同-風險承擔協議有法律效應嗎
你們的行為屬於合夥經營行為,對外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應當書面協議明確出資股份,以便確定分紅標准和清償責任標准。
裡面涉及的東西太多,先不多做解釋,直接提供您一份標准合夥經營的合同範本。簽訂後就能達到您的「風險承擔協議」目的。協議後再解釋你們之間的關系,合夥後應當履行的義務和各自享有的權利。
合夥協議
1.格式 合夥協議書
合夥人:甲 (姓名),性別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現住址: 市(縣) 街道(鄉、村) 號
合夥人:乙 (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項目名稱),總投資為 萬元,甲出資 萬元,乙出資 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 %、 %。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1、你與你的朋友二人共同購買那個游戲室,對賣方來說,你和你朋友是共同買方,是共同買100%,而不是你買10%他買90%。所以賣方根本不會考慮你與你朋友的內部分成比例,他會認為你們承擔連帶責任。只要你們沒付錢,就是兩個人一起違約,賣方有權要求你們任何一個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2、你和你朋友的分成協議只在你們兩內部有效,不能對抗賣方,除非你們在與賣方的合同里寫了你只承擔10%責任。如果沒寫,你承擔100%責任後可以向你朋友追償,要他承擔他那90%
3、假如你和你朋友的分成協議里明確約定,如果他貸款出問題造成損失,全部由他承擔,除非賣方也簽字同意,否則你仍然要對賣方承擔100%,只不過你回頭可以讓你朋友賠你100%。
『玖』 報關服務合同的風險主要來自於哪些方面
包括服務合同的風險主要源來自甲方和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