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就業協議以後還是應屆畢業生嗎
⑴ 沒簽就業協議是不是就等於還是應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 是指 你大學的最後一學期
從開學開始 到 學期結束後畢業 的這段時間
你6月份畢業 到8月底 還是算應屆畢業生
因為從9月初開始 在你下一屆的學生就開學了
那時他們就是應屆畢業生了 你算往屆生了
就業協議關於檔案和戶口問題 如下:
就業協議(也就是三方協議) 畢業前 學校要求學生去實習 然後與實習公司簽定就業協議 蓋個公司的章 學校要拿你的就業協議作為它的 就業率
1.影響檔案
就業協議需要蓋2個章學校才會幫你轉檔案到工作地 一個章是你所在公司 另一個章是你所在公司所屬的人力資源中心 如果你不交就業協議也可以選擇打回原籍 如果你不交就業協議 也不打回原籍 那學校會保留你的檔案1年 1年後自動打回原籍
2.影響戶口遷移
如果你交了就業協議 那在你畢業時 學校會發給你 報道證 報道證上寫的就是你就業協議上的公司 你憑報道證去用人單位辦理戶口遷入 如果你錯過了這個方式 那你以後就不能用報道證轉戶口了 只能通過其它途徑 比如在當地買房
說明:
檔案是隨時可以轉的 即使是打回原籍了 你只需在你工作地的人才市場開個調檔函 交到你檔案的所在地 那檔案就會轉到你工作地
戶口和檔案是兩回事 你去外地工作並不需要把戶口轉過去 但是檔案一定要轉過去 因為檔案會記錄你的工齡 影響以後退休 評職稱級別
⑵ 簽了就業協議還算應屆畢業生嗎
應屆畢業生的定義應為,2011年7月畢業的至2012年7月之間的畢業的學員。在明年2012年7月之前無論是否參與過工作都可稱其應屆畢業生。
其實應屆不應屆都無所謂,因為你的年齡和畢業時間在這擺著呢。沒事的。
⑶ 我是應屆畢業生已經簽了就業協議 然後又報考了公務員 請問檔案如何處理
一般來說國家統來一招生的普通源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兩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簽了三方協議也就是落實了工作單位之後會影響您的報考身份,也就是您需要以在職人員的身份報考公務員考試。
改派建立在原單位同意的基礎上,並需原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新接收單位、新接收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簽署意見。
改派的條件:1)錯派。沒有這個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已經撤消或用人單位隸屬關系發生了變化。2)調配不當。院校在按單位委託代選畢業生調配過程中,所選擇的畢業生所學專業與用人單位要求不一致。3)畢業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改派的程序:(1)畢業生向原分配單位提出改派申請,講明改派原因。(2)原單位同意改派後,出具將畢業生退回學校或同意將畢業生改派到其它單位工作的公函。(3)屬調配不當的畢業生,由學校為其重新聯系接收單位,或經學校同意由畢業生自行聯系接收單位。
⑷ 簽了三方協議還算是應屆畢業生嗎
三方協議對應屆生身份沒有影響
三方協議並非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對考生的應屆生身份並不造成影響。但如若考生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就算是畢業當年,在國考報考時,也不算應屆生身份了,也就不能報考定向招考應屆生的職位了,請考生注意。
⑸ 應屆生先簽就業協議還是直接簽勞動合同
應屆生對某家公司有工作意向,未畢業之前可以先簽訂三方就業協議,為就業提供保障內,待畢業後與該公司容簽訂勞動合同。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⑹ 就業協議書簽訂後,還能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公務員嗎
不能。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錄考試中對應屆畢業生的版界定: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權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也按照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的屬於應屆畢業生,簽訂協議屬於落實工作了,不能算作應屆畢業生了。
⑺ 簽訂就業協議後還能否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參加公務員考試
簽訂「就業協議」後還能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參加公務員考試。
⑻ 畢業生簽完就業協議書,馬上就業還是畢業以後就業
1、一旦簽署三方協議,就算已經就業,畢業時學校將按規定把你派遣到簽約單位,你的檔回案關系也轉寄到協答議單位。如果離校前未簽就業協議,按規定畢業時把你派遣回生源地畢業時就業主管部門--山東省人社廳畢業生就業處,回生源地後進行二次派遣,不算就業,你的檔案關系隨轉。
2、還有一種方式是「靈活方式就業」,即離校前你找一家單位簽訂靈活就業協議(協議書可向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索取),靈活就業在學校計算就業率時算就業(但就業程序上算未就業辦理),同時向學校申請暫緩派遣,即檔案關系暫時放在學校、暫不發報到證。
3、不管簽不簽就業協議,你都是2012年的應屆畢業生。但若簽了三方協議,不管真假,在就業程序上你就算已就業人員了,不再符合今年國家公考簡章的規定報考條件。
⑼ 簽了就業協議後還算是應屆畢業生嗎
就業協議俗稱三方協議,是由學生、學校、用人單位在應屆畢業生就業時簽訂的保障性協議,該協議主要有以下功能:
1、保障學生在還沒有獲得完全畢業資格的前提上,提前到用人單位實習,獲得工作經驗的積累,也便於促成畢業後的勞動合同的簽訂。
2、就業協議能夠一定限度地保障學生在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的勞動待遇,確保用工關系的順利過渡。
3、就業協議簽訂之後,高校學生可以到招畢辦敲取鑒證章,從而到所在地教委(學生服務中心)換取報到證,報到證進學生人事檔案,是幹部身份的一種證明,對於日後考取國家公職人員至關重要。
4、整個就業協議簽訂之後,一年內學生的身份屬性都是應屆畢業生,等下一年新畢業的學生需要簽訂就業協議時,方成為往屆生。
相關內容可以詳見網路之《就業協》詞條:http://ke..com/link?url=-PoLAmrsJB6kBS1LSGwDxb-NJd5v9im3VgFn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