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協議書後反悔
A. 交通事故後私了簽定協議書後另方反悔怎麼辦
如果對方認為賠償協議顯失公平或是又出現了新的需要肇事方承擔的責任,對方是可以再次提起訴訟要求賠償的。
B. 交通事故簽訂自行協商協議書後反悔有時效期限嗎
我同事顧自動呃輕易協商協議那些如果協議在執行當中的話,是不可能反悔的,除非有新的證據出現。
C. 簽訂交通事故責任書後,對方反悔怎麼辦
達成調解協議後,一方不履行調解書,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應當予以受理,但是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可以作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據,請求變更、撤銷或者宣告無效調解協議,需要當事人能夠證明調解協議具有可變更、撤銷情形或者無效情形或者受害人以保險公司未參加調解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未作釋明為由提出反悔,要求保險公司和機動車方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疑難問題的解答
4、問:當事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主持下達成的有關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調解協議,是否具有約束力?
答:當事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主持下達成的調解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但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除調解協議存在無效或者可撤銷的情形外,可以作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據。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醫療糾紛、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法律適用研討會紀要29、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或經公安部門調解達成協議後尚未實際履行的,一方當事人反悔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予以受理。
2010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12、當事人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後,一方當事人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撤銷或者宣告無效的,一般不予支持,但以下兩種情形除外:
(1)當事人能夠證明調解協議具有可變更、撤銷情形或者無效情形的;
(2)受害人以保險公司未參加調解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未作釋明為由提出反悔,要求保險公司和機動車方承擔賠償責任的。
2、交通事故受害人與機動車方當事人已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達成協議,且機動車方當事人根據調解協議又向受害人出具欠條或還款計劃的,受害人以該欠條或還款計劃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應作為債務糾紛案件受理。
D. 解決交通事故雙方私下寫了協議書能反悔嗎
1、交通事故私了,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是不能反悔的。
2、如果一方當事人認為專簽訂賠償協議屬時,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詐、脅迫的手段簽訂的,可以起訴要求撤銷賠償協議,由法院重新按照規定進行判決。法院如果查明屬實,就會判決撤銷賠償協議。如果不存在可撤銷的證據和理由,法院會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雙方當事人仍然按照賠償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