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回收協議
發布時間: 2021-01-01 11:34:59
1. 物資回收合同
廢品收購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了方便市場商戶,同時也考慮本市場實行封閉式管理,保障市場安全,特為各商戶設有專人負責的廢(品、機油)回收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有義務對進入市場內的廢(品、機油)回收人員進行管理。
2、甲方電話通知乙方,方可到市場內收購廢舊物品。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進入市場時,應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行為規范,須文明開展回收廢舊業務。
2、乙方在市場內進行交易時要求價格與市場價相同等或高於市場價格,不得私自壓價。
3、乙方進入市場時,必須遵照本市場的各項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不準在市場內隨便走動或到別的商戶家進行宣傳。
4、乙方不準在市場內有違法的行為,收取後及時離開,憑證出入市場。
5、乙方不得帶任何閑雜人員進入市場,不準在市場內長時間停留,規范停車。
6、若乙方造成甲方或市場內商戶的各項經濟損失、社會影響,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向乙方追繳相關損失費用。
四、乙方保證金: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應支付甲方保證金金額共¥ 500 元 保證金,作為遵守市場規章制度及管理的擔保。五、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 : 乙方(簽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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