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籌合同
❶ 我已經交了認籌金,請問大概什麼時候了簽合同
1、買房認籌金能不能退分兩種情況。
1)在沒有簽訂任何條款的時候,認籌因不具備法律效應,購房者在認籌過程當中所交的「誠意金」、認籌金是可以退還。
而在認購和簽訂正式買賣合同時,購房者就需要仔細確定,防止有損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為條款出現,簽訂任何條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
2)需仔細查看合同,是否有約定:如開發商在認籌協議上約定,購房者將來由於個人原因不再購房,那麼認籌金就不會退還。
或是否認同直接將認籌金轉為定金(按照法律規定,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如果雙方有協議約定為「定金」,則可按照合同所約定執行,那就不能退款。
2、「認籌」的具體操作大致有以下幾個環節。首先是消費者去開發商那裡填寫個人資料,在交納一筆數額不菲的「誠意金」後,將領取到一張叫vip卡、vip護照、vip消費卡或認籌卡等名稱五花八門的「證書」。拿到這些「證書」之後,消費者即獲得了「認籌」資格。但往往有「認籌」資格的消費者的數量會遠遠超過樓盤實際推出的房屋數量。
第二步就是所謂的「解籌」(一般的開發商在取得預售資格後才開始「解籌」)。在「認籌」數超過實際可提供的房屋數量的情況下,開發商一般採取「抽簽」的形式,從已「認籌」的消費者中「抽」出可以選房者。之後,被抽中的選房者在統一選房號統一交首期,統一簽署認購書或預售合同,挑中房號後,將與開發商簽訂「認購合同」。之後再是簽訂《預售合同》或者《房地產買賣合同》。
❷ 商品房認籌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1、商品房認購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之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
2、認購書應屬於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預約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之間是預約與本約的關系。
3、認購書是買賣雙方就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相關事宜進行的約定,不是對商品房買賣結果進行直接確認,所以也不應屬於商品房買賣合同。其效力必須區別於本約即商品房銷售合同的效力。
4、 認購書與買賣合同有很大的區別,認購書的效力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鑒於買賣雙方對交易標的物所擁有的信息不對稱,開發商應當充分披露可能影響買方訂立本約的信息。
二是不應強加具有不合理條件的實際談判義務,特別是開發商不得利用自身的優勢,免除自己的責任或加重買方的責任。
三是持續談判的義務,除非出現重大僵局或終止談判的事由,雙方當事人應恪守誠信義務,繼續進行談判。
❸ 買房的認購協議和正式合同有什麼區別
1、《房屋認購協議書》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定義不同,購房合同會更正式
《房屋認購協議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署預售合同或買賣合同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
而《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在房管局交易的時候出示的正式文本,所以會比較正式。
2、《房屋認購協議書》是《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的一種協議
而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只不過是針對購房協議中更為詳細的約定,如果購房協議沒有具備上面的那些內容,那麼就只能作為一份購房意向書,不具備約束力。而購房合同就不同了,它裡面的內容會更加詳細和正式,不過兩者都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