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療糾紛
⑴ 醫療糾紛處理
1、和解所謂和解是沒有抄第三方介入,雙方當事人自己協商談判,對各自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的處分。可分是訴訟前或訴訟中和解。如果是訴訟中和解的,應由原告申請撤訴,經法院裁定撤訴後結束訴訟,雙方當事人再達成和解協議。2、調解調解是指在衛生行政機關、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著在法院的主持下,對當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進行裁決的活動。3、訴訟民事訴訟是在案件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經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查明事實、適用法律,對醫療糾紛進行裁決的活動。
⑵ 醫療糾紛向衛生局哪個部門投訴,怎麼處理
可以去衛生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進行投訴;可以進行調解或提起訴訟。
根據《醫院投訴管理辦法(試行)》:
第四條 衛生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負責全國醫院投訴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葯管理部門,下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院投訴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
根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雙方自願協商;
(二)申請人民調解;
(三)申請行政調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
(2)中國醫療糾紛擴展閱讀:
醫療糾紛包括醫療、護理服務及環境設施等方面,醫院一般都設有統一的投訴管理部門,因此發生醫療糾紛,可以先去本醫院的投訴管理相關部門進行投訴,並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去衛生局投訴部門進行投訴。
根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投訴,主要是指患者及其家屬等有關人員(以下統稱投訴人)對醫院提供的醫療、護理服務及環境設施等不滿意,以來信、來電、來訪等方式向醫院反映問題,提出意見和要求的行為。
第十八條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投訴接待制度,設置統一的投訴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人員,在醫療機構顯著位置公布醫療糾紛解決途徑、程序和聯系方式等,方便患者投訴或者咨詢。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網路
⑶ 目前我國處理醫療糾紛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1、和解來所謂和解是沒有源第三方介入,雙方當事人自己協商談判,對各自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的處分。可分是訴訟前或訴訟中和解。如果是訴訟中和解的,應由原告申請撤訴,經法院裁定撤訴後結束訴訟,雙方當事人再達成和解協議。2、調解調解是指在衛生行政機關、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著在法院的主持下,對當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進行裁決的活動。3、訴訟民事訴訟是在案件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經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查明事實、適用法律,對醫療糾紛進行裁決的活動。
⑷ 醫療糾紛
1、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專職業道德,改善服務態度,屬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醫務人員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是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個醫務工作者的起碼標准,所以醫院應該教育醫務人員樹立愛崗敬業的精神和「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深入開展「以病人為中心」的優質服務活動,文明就醫。2、醫療機構應加強質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預防醫療糾紛的有效措施。要提高醫療質量、對醫療安全有保障、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就要切實保障醫療質量,對影響醫療質量的各個環節進行有效地監控。3、提高病歷及各種醫療文書的書寫質量並加強管理。嚴格依據客觀情況如實記載患者的實際情況,補正病歷時依照法律規定進行標注,保存病歷時安全妥當,對待病歷嚴格負責。
⑸ 醫療糾紛與醫療事故的區別是什麼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確定是否為醫療事故目前需要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才能認定。
比如你去做甲狀腺手術,術後出現了出血,或者聲音嘶啞,都是手術少見但難以規避的並發症,但是病人因此而向醫院索取賠償,甚至圍堵打砸。
總之,醫療事故是醫院犯錯發生的意外事故給病人帶來不良後果,應該負責賠償。醫療糾紛可以因為醫療事故而產生,也可以因為患者的不理解,片面責怪醫院而產生。醫院可能承擔責任或者不承擔責任。
⑹ 目前國內最大的一起醫療糾紛賠多少
北京永安堂超量使用中葯半夏導致患者尿毒症應承擔全部的責任,法院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給患者二十年的後續醫療費和營養費共計477萬元。
2011年10月25日,患者張喜因胸悶氣短渾身乏力,前往北京至被告永安堂醫葯公司王府井中醫診所治療,醫師張煒診斷為「肝血虛、胸痹、心腎不交」,以豁痰降濁、化痰開痹、潛降安神、養血潤下立法,開具了7日的處方,處方中含有半夏40克。
張喜服葯7日後,前往永安堂第二次就醫,提出前方葯效不明顯,張煒醫師診斷為「氣虛氣滯、胸悶氣短、動則加重」,只為其開具了3日處方,並特地在病例中記載:「如效不顯及時去醫院就醫」。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的民事判決書上顯示,原告張喜自訴服用後症狀加重後停葯。
2011年11月15日,原告張喜到北京協和醫院就診,在全血細胞分析、腎功能、心臟3項檢查結果中顯示,患者肌酐嚴重超標、血紅蛋白嚴重低下。後就診於多家醫院,最終診斷為慢性腎小球腎炎、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張喜認為,永安堂在明知葯方中有的中葯具有毒性的情況下未對患者進行充分告知說明,而且在未進行腎臟功能檢測的前提下,超劑量用葯,這一系列過錯行為直接導致患者腎損傷,造成尿毒症的不良後果。隨後,張喜將永安堂告上法庭,索賠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害費共計約650萬元。
一審法院委託北京博大司法鑒定所就被告對原告的診療行為是否存在醫療過錯、醫療過錯與原告損害後果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及參與度進行鑒定,鑒定結論為醫方注意義務存在不到位之處,存在一定缺陷和不足。其中,「半夏」為含毒性中葯,且用量40克,其用量超出規定范圍,其所用葯物直接造成腎損害的情況根據目前的研究結果和相關資料依據欠充分,不能確定。但加重腎損害負擔的可能性不能排除,應考慮存在一定缺陷。關於醫方醫療行為與張喜損害後果因果關系參與度,被鑒定人張喜目前診斷為「慢性腎病,尿毒症期(腎衰)」。
一審法院以此認定被告對於原告的尿毒症後果承擔全責,判決被告永安堂賠償原告張喜醫療費、誤工費、二十年傷殘賠償金及後續治療費三百萬、營養費七十三萬等共計約477萬元,被告永安堂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⑺ 中國哪裡的醫療糾紛最少
西藏,西藏實行全民免費醫療,費用由中央財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