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侵權判刑
Ⅰ 侵權是否判刑
侵犯他人合法權益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如果侵權行為觸犯《刑法》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由法院根據犯罪情節依法定罪量刑。
《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三條 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條 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
Ⅱ 侵犯著作權的認定與量刑
侵犯著作權/版權犯罪有兩種犯罪類型:侵犯著作權罪和銷售侵權復製品罪。版權犯罪侵犯著作權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音像、計算機軟體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獨占出版權的圖書,未經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音像製品,製作、展覽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具有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銷售侵權復製品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權、專有出版權的文字作品、音樂、電視、電視、錄像、計算機軟體、圖書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行為。侵犯著作權的犯罪行為下列以營利為目的,作出侵犯著作權行為之一: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3、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4、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並且,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或者復製品數量合計在五百張(份)以上的,或者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的,涉嫌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製品的犯罪行為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上述侵犯著作權的復製品的,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涉嫌銷售侵權復製品罪。侵犯著作權犯罪量刑侵犯著作權罪,侵犯著作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銷售侵權復製品罪,銷售明知是侵犯著作權復製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Ⅲ 侵犯著作權怎麼判刑
侵犯著作權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音像、計算機內軟體等作品,出版他人容享有獨占出版權的圖書,未經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音像製品,製作、展覽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依據刑法第217條的規定,侵犯著作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法所得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非法經營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復制侵權光碟在一千張以上的,即屬於嚴重情節,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違法所的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非法經營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復制侵權光碟在五千張以上的,即屬於特別嚴重情節,可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