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合同協議 » 房產合同公證

房產合同公證

發布時間: 2021-01-02 22:05:34

㈠ 房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在買賣二手房過程中,不同的情況都可能涉及"公證",雖不是必要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協議,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的。

所謂"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在以下售房、抵押、線上P2P借款涉及房產反擔保、線下借款涉及房產擔保、第三方為線上或線下借款提供房產抵押擔保的各類公證,涉及房產的公證事項均按下述標准執行

一.產權人至今未婚:

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單身證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財產類證明材料: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件)、

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二.產權人已婚(均系初婚):夫妻雙方到場

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結婚證(原件)

財產類證明材料: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件)、

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三.產權人已婚(一方或雙方再婚):夫妻雙方到場

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結婚證(原件)、

再婚方之前婚姻的證明(離婚證或判決書、調解書)

財產類證明材料: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件)、

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再婚且房產是在上一次婚姻期間取得,則需提供離婚證明及相關離婚協議、

判決書或調解書,應表明房產歸屬

四.產權人離異未再婚且房產在離婚前取得的(判斷標准為:產權證、原始購房合同、發票、契稅票任一時間點在離婚之前)

1)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原件)、

離異未再婚證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2)產類證明材料: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件)、

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3)民政局離婚的需出示加蓋備案章的離婚協議且應表明房產歸屬,法院離婚的判決書或調解書中應表明房產歸屬

4)若上述文件中未標明房屋歸屬,亦可由前配偶到場發表聲明確認。

五.產權人離異未再婚且房產在離婚後取得的(判斷標准為:產權證、原始購房合同、發票、契稅票所有時間點均在離婚之後)

1)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原件)、

離異未再婚證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2)財產類證明材料: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件)、

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六.產權人喪偶未再婚的且房產在喪偶後取得的(判斷標准為產權證、原始購房合同、發票、契稅票所有時間點均在喪偶之後)

1)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結婚證(原件)、死亡證明(原件)、

喪偶未再婚證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2)財產類證明材料:1.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

件)、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七.產權人喪偶未再婚的且房產在喪偶前取得的(判斷標准為產權證、原始購房合同、發票、契稅票任一時間點在喪偶之前)

此種情況需先行辦理繼承權公證。

㈡ 房產公證需要帶什麼手續和證件費用需多少

第一步:當事人准備材料。

應攜帶以下資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關鍵提示: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第二步:

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准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關鍵提示: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第三步:

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

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後,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關鍵提示:至此,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公證費用:

1、證明股票、房屋轉讓、買賣、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的,按股票面額或房價的千分之三收費,但最低收費不得低於10元;

2、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人收金額總數收費:

(1)不滿1萬元的,按1%收費,但最低收費10元;

(2)1萬元以上的,按2%收費。

(2)房產合同公證擴展閱讀:

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房產公證雖然不是房產交易的必須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是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主要內容

房產公證內容十分廣泛,主要包括:房產買賣合同公證、房產租賃合同、房產抵押合同公證、商品房預售合同公證、房產繼承公證、房產贈與公證、房產侵害協議公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確認房屋產權公證、涉及房屋的保全證據、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產事務公證等。

房產屬於不動產,根據《公證暫行條例》和《公證程序規則(試行)》規定,房產公證一般應當由房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管轄;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產公證由司法部批準的辦理涉外公證業務的公證處管轄;涉港澳台房產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區司法廳(局)指定的公證處管轄。

《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是司法部門與建設部於1991年8月31日聯合下發的辦理房產公證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規定:

1、繼承、贈與房產,當事人應當先辦理繼承、贈與公證,然後持公證書和有關契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產所有權轉移行為,必須辦理公證,然後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登記等行政手續;

4、各地房地產管理機關與司法公證機關可以根據本地情況,制定本地其他房產事項必須公證的規定;

5、有關辦理公證和房產登記的程序事宜。

除《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外,國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如國務院《關於外國人私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規定》規定,辦理涉及房屋所權登記或轉移、變更登記手續的證件必須辦理公證。

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協議必須辦公證。代管房屋、有產權糾紛的房屋、在規定的期限內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達不成新的抵押協議的房屋的拆遷,應當由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城建部《城鎮房屋所有權登記暫行辦法》規定,委託他人代辦房屋所有權登記的,委託書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各專業銀行規定,涉及房屋抵押的抵押貸款合同或抵押擔保文件要經公證機關公證。

許多地方法規中也規定,私有房屋的繼承、贈與、析產、買賣、轉讓、抵押、租賃、商品房和住房制度改革中的職工住房的預售、買賣、抵押、轉讓、繼承、贈與、互換等,應當辦理公證。

作用

將公證納入房產管理活動體系,使公證成為房產交易的必經程序,對房產市場的培育和房產交易活動的健康發展及交易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具有促進和保障的作用。

(一)公證可確保房產交易行為的真實性

民事行為的真實性包括兩層意思:一是該行為確系行為人所為;二是行為人所為確系本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在房產交易中,交易人親自實施交易行為基本上沒有問題,即使出現問題也容易被發現和糾正;問題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為基於其對交易物的錯誤認識所為。

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因重大誤解簽訂的合同和因受欺詐而陷於錯誤認識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為非真實意思表示,屬可撤銷民事行為。

據此,房產交易中購房人基於房產商不真實的宣傳而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和受讓人因對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簽訂房屋轉讓合同,均不為真實意思表示。

而此類情況在目前房產交易中大量存在,只是由於大多當事人對法律不熟悉,誤以為自己已在合同上簽名蓋章,就無法改變既成的事實了,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交易行為的情況還不多。隨著社會法律知識的進一步普及和律師業務的進一步拓展,這方面的訴訟必將大量增加。

而房產交易如經公證,通過公證機構嚴格、詳細的詢問、告知、審查程序和證據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誠實、詳盡地交流相關情況,全面、具體地表達自己的意見,確保意思表示的真實性,能有效地避免此類問題的發生。

(二)公證可確保房產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房產交易涉及的法律較多,其行為不僅為專門的房地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所規范,同時也為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繼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調整。確保房產交易行為合法,難度最大的是保證交易行為不與任何法律規定相抵觸。

而絕大多數交易人不可能具有這樣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證作為房產交易的必經程序,讓具有全面掌握並正確理解相關法律規定能力的專業法律人對交易行為進行審查,可確保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㈢ 怎麼做房屋買賣協議公證

一、買賣雙方來共同向公證處自提出公證申請
1、賣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證、護照、軍官證、戶口本、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結婚證等;
2、買方需要提供身份證、護照、軍官證、戶口本等;
3、如果一方當事人不能親自到場委託他人辦理的還必須提交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如果交易房產是多人共有的,則賣方應為所有共有人(以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場。
二、公證員根據當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查
1、申請人提供的身份證明文件是否與其本人一致;
2、申請人的行為能力是否完全具有,不存在限制行為能力或無行為能力的情形;
3、申請人進行房屋買賣交易以及公證的意思真實是否真實自願;
4、申請人自己對於即將進行的交易以及公證所認識的後果是否與其行為實際產生的後果一致;
5、買賣雙方對於交易的主要條款(如交易標的、交易金額、付款方式等)認識無異議,或者至少已經基本達成一致;
6、交易的房產所有權明確,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交易的情形;
7、如果交易房產存在多個所有權人,則所有的產權人都與買受人達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8、當事人的申請符合公證管轄的規定。

㈣ 辦理房產買賣合同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二手房交易中何種文書需要公證:
1、出售方委託別人代為出售房地產委託書
2、配偶委託出售房地產委託書
3、共有產權人出售房地產委託書
4、共有產權人同意抵押房地產委託書或擔保書
5、非上海法人購買或出售房地產的董事會決議授權委託書
6、房地產繼承和贈與
7、買賣任何一方為境外居民或港澳台同胞的房地產買賣合同、貸款合同
二、買賣合同公證當事人需提供的材料:
1、當事人身份證明。如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護照、(港澳台僑胞)回鄉證等,港澳辦、台辦或僑辦出具的身份證明。
2、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證(或國有土地使用證,期房)
4、內(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期房)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期房)
6、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現房)
7、內(外)銷商品預(出)售合同(商品房首次交易)或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交易)
8、國家機關、團體、國有企業應提供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購房的書面證明,事業單位需提供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購房的書面證明,集體企業應提供職工代表大會同意購房的決議,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應提供董事會同意購房的決議。
9、付款賃證(如已付款)
10、前手購房合同、契稅憑證(二手房)
11、其他應提供的材料。

㈤ 房產公證需要哪些手續

一、房產公證的辦理流程:

第一步:

當事人應攜帶以下資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溫馨提示: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第二步:

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准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溫馨提示: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第三步:

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

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後,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溫馨提示:至此,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二、房產公證所需材料:

在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公證時,申請公證雙方需要向公證處提交相關的資料包括:

出售方:

1、企業營業執照(居民身份證);

2、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證;

3、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及買賣房屋合同文本。

購買方: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法人資格證書。

此外,公證處需要對所出售房屋的具體情況作詳細了解。比如合同中買賣房屋的產權狀況、坐落位置、數量、質量及附屬設施情況和使用面積;房屋買賣價款數額、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買賣房屋交付使用時間;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及有關手續的約定;雙方違約責任;雙方當事人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內容;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及簽約時間等,包括所要購買的房屋是否有銀行抵押負擔,都是審查的內容。

㈥ 房屋買賣合同需要公證嗎

房屋買賣合同需要公證。
1、有關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法律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
2、其實房屋買賣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因此只要滿足雙方主體適格、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一致以及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利益即被認為是有效的。而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3、對那些必須通過公證機構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只有公證後方能發生效力,否則無效。而不需要公證就能生效的法律行為,通過公證過後,具有更強的證據力,但並不代表著公證賦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買賣合同便是屬於這種類型。因此,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證影響,但公證過的房屋買賣合同具有更強的證據力。
房屋買賣合同需要公證嗎?申請房屋買賣合同公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請房屋買賣合同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我們根據相關規定,申請辦理房屋買賣合同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需要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委託代理人代辦的,代理人應提交身份證件和授權委託書;
2、需要賣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及復印件;
3、要出賣共有房屋,賣方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賣的書面意見;
4、需房屋買賣合同文本;當事人可以請公證機關代為草擬;
5、單位購買私房的,買方應當提交房屋管理部門批准買房的批准文件;
6、公證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房屋藍圖、房屋管理部門對房屋的估價報告等。

㈦ 房屋買賣合同能公證嗎

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證影響,但公證過的房屋買賣合同具有更強的證據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採用。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因此只要滿足雙方主體適格、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一致以及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利益即被認為是有效的。而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那些必須通過公證機構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只有公證後方能發生效力,否則無效。而不需要公證就能生效的法律行為,通過公證過後,具有更強的證據力,但並不代表著公證賦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買賣合同便是屬於這種類型。

申請房屋買賣合同公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據相關規定,申請辦理房屋買賣合同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委託代理人代辦的,代理人應提交身份證件和授權委託書;

2、賣方要提供房屋產權證書及復印件;

3、出賣共有房屋,賣方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賣的書面意見;

4、房屋買賣合同文本;當事人可以請公證機關代為草擬;

5、單位購買私房的,買方應當提交房屋管理部門批准買房的批准文件;

6、公證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房屋藍圖、房屋管理部門對房屋的估價報告等。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關於房屋買賣合同能公證嗎的相關內容,更多信息可以關注建築界分享更多干貨

㈧ 辦理房產合同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房產合同公證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如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回份證明、護照、(答港澳台僑胞)回鄉證等,港澳辦、台辦或僑辦出具的身份證明。 2、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3、房地產權證(或國有土地使用證,期房)4、內(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期房)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期房)6、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現房)7、內(外)銷商品預(出)售合同(商品房首次交易)或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交易)8、國家機關、團體、國有企業應提供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購房的書面證明,事業單位需提供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購房的書面證明,集體企業應提供職工代表大會同意購房的決議,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應提供董事會同意購房的決議。9、付款賃證(如已付款)10、前手購房合同、契稅憑證(二手房)11、其他應提供的材料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