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下載侵權
Ⅰ 請問,使用網路上免費提供下載的OFFICE軟體,算是對正版的侵權嗎
WPS Office是對個人免費來的國產自辦公軟體,包含文字、表格、演示、腦圖、流程圖、H5等多組件合一,體積小,速度快,能適應日常辦公需要。下載直接訪問官網或者網路搜索WPS即可。
Ⅱ 請問假如在網上傳播盜版電影的下載鏈接,會被告侵權嗎
可是現在這樣的人多了去了,主要不以利益為目的沒啥的_(:з」∠)_畢竟資源帝一把一把的,難不成都會被抓?
Ⅲ 網上下載的素材做Logo會不會侵權
屬於侵權行為。
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3)網上下載侵權擴展閱讀:
索賠941萬元,一審判賠832萬元……知名體育用品公司斐樂體育有限公司(下稱斐樂體育)商標維權戰有了最新進展。
近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下稱西城法院)就斐樂體育起訴浙江中遠鞋業有限公司(下稱中遠鞋業)、瑞安市中遠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下稱中遠電子)等四被告侵犯「FILA」系列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作出一審判決。
判令中遠鞋業、中遠電子等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791萬元及合理開支41萬元;判令被告北京京東叄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對京東商城「傑飛樂旗艦店」銷售涉案侵權商品的行為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
該案判決不僅創下了西城法院知識產權庭成立以來的判賠額新高,同時也給中小企業等敲響了警鍾,相關從業者要建立全面、立體的商標策略,在商標注冊階段做足檢索工作,排除侵權隱患。
當遭遇商標訴訟時,要根據自己的商標布局情況和案件情況,制定相應的訴訟策略,爭取以較低的成本化解知識產權糾紛。
該案之所以受到廣泛關注,除涉案品牌具有較高社會知名度外,還因為原告提出了941萬元的高額索賠以及法院一審判決的832萬元高賠償額。
西城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西城法院依據原告關於以被告侵權獲利確定賠償數額的主張,結合被告提供的有關財務報表,充分運用證據規則,並通過查明事實認定被告侵權的主觀惡意。
依法適用了3倍的懲罰性賠償計算方法,最終確定了791萬元的經濟損失,並對原告提出的41萬元合理開支予以全額支持。
具體來說,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中遠鞋業提交的2015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鑒定報告以及2016年度資產負債表及利潤表雖未經審計,但在被告未提供其他證據的情況下,上述財務數據可以作為計算的參考依據。
考慮到中遠鞋業對外宣傳其存在3個品牌,但未提供證據證明每個品牌的銷售量和獲利,法院推定涉案被訴商品的營業利潤所佔比例為中遠鞋業營業利潤的三分之一。中遠鞋業提交的財務數據顯示,通過計算後得出的2015年和2016年的總營業利潤除以3後的利潤為263.8萬余元。
此外,中遠鞋業等被告作為同類商品的經營者,理應知曉原告注冊商標的知名度,且在明知使用涉案被訴標識可能會給消費者造成嚴重誤導,導致商品來源混淆誤認的情況下,仍然繼續生產和銷售侵權商品,主觀惡意明顯,所以按照中遠鞋業因侵權獲利的3倍確定賠償數額。
對於合理開支部分,法院認為,原告已提供了相應票據,且考慮到該案案情復雜、證據材料繁多等事實,對於原告主張的合理開支予以全額支持。
Ⅳ 在網上傳播盜版電影的下載鏈接,會被告侵權嗎
會被告侵權
民事責任:被侵犯版權人可以主張賠償損失
行政責任:可以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刑事責任:可能面臨行政拘留甚至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 公民、法人的著作權(版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發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受到剽竊、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4)網上下載侵權擴展閱讀
《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
「第十條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在未經著作權人的允許,在網上傳播盜版電影的下載鏈接(排除合理使用等情形),可能會侵犯了電影作品著作權人的發行權和網路信息傳播權,從而承擔法律責任。
Ⅳ 網上付費下載,是否不算侵犯版權。
你好,支付了合理的費用就不是侵權了,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Ⅵ 網上下載免費音樂侵權了嘛
如果網上下載音樂,配上其他視頻,成為你的作品那就屬於侵權,網上下載任何音樂都不算侵權,只要發出去別說是你的作品就行。
Ⅶ 我在網上下載的圖片用到自己的網站中,算不算是侵權
這個已經不屬於個人使用的范圍了
如果你的網站只是在自己的電腦里當然沒問題,問題就是你的網站是公開的
所以就不是個人使用
圖片使你的網站更加的美觀或者其他的作用,
而你可能因此而得到利益所以就不算是個人使用
Ⅷ 美國下載歌曲的網路侵權的案件
在我國,只要不是出於贏利或者非法的利益 這種下載或者共享都是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的
因為在中國這樣的氛圍實施版權保護,困難重重,哪一天迅雷不能下載電影了 網路MP3不能下載了 那人民的生活就亂了
從實際可行性上來說,實行版權保護困難太多
比如
微軟都對中國的盜版用戶低頭了....支持盜版用戶下載補丁
在美國這種行為是違法的,而且懲罰很嚴重
在youtube上面的電影,音樂,什麼的都是一部分,不完整的,並且字幕說明如果喜歡本XXX 支持購買正版
Ⅸ 用網上下載的素材出書是侵權嗎有法律依據嗎
我國的著作權一般保護期限至少為50年,網上的大部分內容沒有超出這個時限,因此,只要相關素材足夠復雜,足以構成作品,則沒有經過相關權利人許可而出書,則涉嫌侵權。
相關依據如下:
《著作權法》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第十條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第二十一條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