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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紛處理案例分析

發布時間: 2021-01-03 18:54:52

1. 物權債權糾紛案例分析

根據您問題的描述,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作出分析如下:
1、辦公大樓作為抵押物被銀行拍賣,博文公司是新的辦公大樓所有權人。在銀行拍賣的過程中,法院會對該辦公大樓的具體情況有詳細描述(這一句話只是表明法院有這方面的職責)
2、新木公司與青牛公司關於該辦公大樓的租賃協議簽訂在2012年。而博文公司拍賣取得該辦公大樓所有權在2016年,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買賣不破租賃」,青牛公司可以繼續該租賃合同,如果博文公司必須終止租賃合同,那麼就需要根據租賃合同所約定的解除合同條約或者違約責任進行賠償。
附相關法律條文:
《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19條,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合同對租賃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

2. 法律案例分析5個,不要財產糾紛的

額..問了三個,不知還有沒...
我的三輪車
呂福山,西安是人力三輪車夫,無證經營。被西安市交警一支隊根據西安市公安局的通告沒收了三輪車。呂通過查閱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上面說對非機動車違規應處5元以下罰款,認為西安交警支隊應該歸還他的三輪車,並為此進行了5年的努力。
專家認為,西安市公安局的通告只是一個地方性行政法規,他不能違反國家性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因此是不合法的,也是無效的。
終審判決呂勝訴,交警歸還他的三輪車。針對處罰過輕的情況,人大正在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修訂。

非常關系
福州市一個僱主經常虐待家裡的小保姆,終於有一天將小保姆毆打致死。為了毀屍滅跡,僱主的妻子假冒小保姆的姐姐將屍體火化。法院判決,僱主故意傷害死緩,妻子包庇有期徒刑3年。
專家分析,僱主和保姆不是主人和僕人的關系,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國家應該對勞動法進行修改以保障象保姆這種存在個人僱傭關系的人的合法利益,現在他們的利益得不到任何保證。另外,為了約束保姆的行為,僱主應該與保姆簽定好合同,或者藉助司法機關的力量。

後果真的很嚴重
陳兵在火車站發現一個小偷偷自己的包,便去追趕。追了大概有200米路程。結果猝死。小偷與他並沒有任何身體上的接觸。運動醫學專家分析說他可能是因為心臟問題而突然死亡的。
專家分析說小偷的盜竊行為與陳兵的死亡有因果關系。但是只構成盜竊罪。量刑時可以酌情作為一個加重情節。小偷對陳兵的死有過錯,但是陳兵的家人並沒有向小偷提起民事賠償要求。最後,小偷由於盜竊未遂被判4年,罰金3000。

老吳得了一種怪病,去了很多醫院都沒查出來。最後在南京一家醫院確診為隱球菌肺炎。醫生說這種病可能是由於鴿子糞引起的。老吳的樓上老丁養了很多鴿子,老丁把這些鴿子當寶貝一樣。老吳與老丁交涉多次讓他把鴿棚拆了,老丁不同意。雙方各執一詞。無奈老吳將老丁告上法院。老丁拿出一份鑒定材料說他的鴿子糞里不含隱球菌。法院認為,本案一方為個人興趣愛好,一方為人的身體健康,兩權相爭,應更重視人的身體健康。因此法院判決老丁限期內拆掉鴿棚。現在老丁家的鴿子暫時在朋友家寄養。
專家分析,這是一起侵權案件。雖然老丁養鴿子並不違法,但是他侵犯了老吳的健康權。關於老丁拿出的那份材料,專家認為一無法確認其開信機關是否具備鑒定資格,二即使具備鑒定資格關於材料的效力也要視案情而定。

你在哪裡
一個18歲的男孩跟在打工的父母來到沈陽。一天,和小夥伴們去丁香湖邊玩。卻被淹死在湖中。據和他一起出去的小夥伴說,他是為了救一個人才跳進湖裡的。他們說,那個人被救上來以後就跑了,他們只顧的去救小夥伴也沒看清那個人什麼樣子。在把被救人推上岸後,那個孩子被一個大浪打進湖中,再也沒有上來。他家裡條件不好,他是父母以後的唯一依靠。他父親咨詢了民政機構,說可以申請烈士,但是需要被救的人出來做證。他們一家人尋找被救人找了好多天了,那個人一直沒有出現。後來有幾個湖邊的工人願意為孩子作證。
專家分析說,對於見義勇為者,首先應該是國家和社會給予他們補償,被救者承擔的義務比較小。國家設立見義勇為基金,納稅人的一部分稅就被用來做這個。

今天的案例,很讓人氣憤。
一個3歲的小孩子跟爸爸媽媽去酒店吃飯。席間,孩子想喝飲料,媽媽出去買,想讓孩子跟著爸爸,但是孩子不願意,媽媽就把他領了下去。後來,孩子跑到了馬路上,酒店的一個服務員將孩子救了下來,但是自己卻出車禍死亡。
孩子的父母一開始說把孩子托給了吧台,後來又說託付給了這個服務員,但是都沒有證據證明。他們認為服務員應該對孩子的被傷害負責。
雙方對簿公堂,法院判決,交通肇事司機承擔80%的民事賠償責任,小孩父母承擔20%,共計死亡賠償15萬元,但賠償者提出異議認為服務員是農村戶口,即使在城市打工2年也應按照農村的規格賠償5萬元。

老人去世之迷
一個79歲的老人,在與一個30歲的年輕人發生了爭執。僅10個小時後,老人去世。老人的家人說老人是被那個人打死了,而那個年輕人說是老人心臟病突發自己死的。由於發生在院內屋後,雙方都沒有目擊證人。老人死亡後公安局來了人,但是堅持不做屍檢,直接說老人是心臟病死的,讓雙方民事調解,賠了8000塊錢了事。記者問到有關如何認定是心臟病的證據,公安局一直沒有,可能根本就是沒法提供。
後來老人的家人向公安局提起抗訴,縣市兩級公安局對老人開棺驗屍,鑒定結論是老人服用毒鼠強自殺。老人的家人對此很懷疑,並且自己偷弄了幾份樣本送到附近大學檢驗,結果是不含毒鼠強成分。
經過家人的不斷努力,幾年後,老人第二次被開棺,省廳的鑒定結論是沒有毒鼠強。
記者想找到當初鑒定的兩位法醫,但是被拒絕了。後來,公安局道歉,並賠了5萬多塊錢。此事了結,老人怎麼去世的永遠也不可能知道了。

我不是小偷
曉楠是一個15歲的活潑女孩,自尊心極強。初三下半年有一天她和媽媽一起去超市買東西。媽媽被超市員工懷疑偷了超市的東西,他們一起來到超市對面的派出所。在派出所里,媽媽被一個女警官和超市員工搜身。當媽媽出來後,發現女兒也正被一個超市員工搜身。
專家分析,只有司法機關檢察機關的偵察人員才有權利對嫌疑人搜身。其他任何人都無權。超市員工的這種做法是極為錯誤的。
事後,曉楠的精神一直不好。被沈陽市精神衛生中心診斷為創傷性應激精神障礙。醫生分析說是因為一些創傷事件使精神受到損害。通過鑒定,與被超市搜身有直接因果關系。
曉楠的精神一直不好,影響了學習,而且沒能參加中考。她成績很好且非常要強。
媽媽想法院起訴,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法院判定此事影響了孩子一生,判超市賠償精神撫慰金10萬元。超市不服,認為此病一年即可治癒,主張只賠償一年的平均工資。
專家分析,心靈創傷會伴隨一個人一生。精神撫慰金不同於醫療費,應有法官酌情裁量。
對於超市被偷的問題,他們應自己購置防盜設備。

3. 如何處理小學生矛盾案例分析觀點及策略

鏡頭一

「哇―」隨著哭聲,我連忙過去,只見苗苗細皮嫩肉的小手上有一道被指甲劃過的血印。我問是誰乾的,旁邊的小朋友七嘴八舌的告訴我是:「石浩南!」我生氣地問:「浩南,你為什麼要欺負苗苗?」浩南紅著臉,很委屈的說:「我要走過去喝水,苗苗把路攔住了,不讓我過去,我才挖她的。」

鏡頭二

晨間活動:搭積木

戴鑫挺和戴家濠,兩個平時就愛一起玩的好朋友,你看現在各自都專心致志的搭著積木,玩得可真起勁。這時,戴鑫挺缺一塊三角形的積木,就去搶戴家濠的,戴家濠不肯給,戴鑫挺就把戴家濠在玩的積木推倒了,接下來兩個好朋友為了一塊積木發生了爭吵,互不相讓。

分析:以上兩個案例的發生,我想原因也不外乎以下幾個原因:

一、環境因素:

現在的孩子大都是獨生子女,真是集萬千寵愛於一身,從小生活在一個絕對「愛心」的世界裡,大人對孩子只是付出,不求回報,孩子對大人對他的關心視為理所當然的事,他怎麼會設身處地地為別人著想呢?這樣的家庭出來的孩子自然會形成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意識。

二、孩子的年齡因素:

幼兒時期的孩子由於他的年齡特點,他們的認知水平還很低,而且幼兒都具有強烈的自尊心,但又由於生活經驗很缺乏,所以他們的道德認識和行為意識常常脫節,缺乏合作意識,易於與他人發生沖突。表現在活動中一旦與人發生糾紛時就動手打人,而且不願意承認錯誤。

三、幼兒的個體差異因素:

幼兒由於遺傳素質、後天的教育和環境不同,幼兒的類型、氣質和性格也會千差萬別。如有的孩子脾氣溫順文靜;有的孩子脾氣急躁好動;有的孩子膽小懦弱不善交往;也有的孩子豪爽大方熱心過頭等等。在集體生活中有的孩子就表現出很受認歡迎,而有的孩子則常受到別人的冷落。

綜上述原因,我認為在處理幼兒間的沖突時老師要強調因人而異,而且新《綱要》中也指出「尊重幼兒在發展水平、能力、經驗、學習方式等方面的個體差異,因人施教,努力使每一個幼兒都能獲得滿足和成功。」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有利於孩子個性的健康發展。

反思:

老師要對孩子的沖突、採取正確的方法,要學會客觀的看待孩子之間的沖突,不能簡單粗暴的解決了事。孩子發生沖突固然上破壞了教學秩序給老師增加了負擔,但孩子間的沖突也是他們在集體生活中學習交往,學習如何待人接物的一種方式。

一、正確地看待幼兒的沖突

心理學家認為,沖突能促進個體變化、適應和發展,尤其在社會認知的發展上。沖突不僅有助於認知的發展,而且有助於提高個體與他人合作的能力。在幼兒社會化的過程中,隨著交往圈逐漸擴大,幼兒對外關系的焦點也由親子關系逐漸向同伴關系轉移。他們在與同伴交往、活動中常常會發生這樣或那樣的沖突。在孩子與同伴的沖突中,很多家長擔心自己的孩子吃虧,不放心讓幼兒獨立地解決問題;而在幼兒園中,許多教師也在當幼兒出現沖突時,為了避免事態變大,而常常包辦解決沖突。確實,假如幼兒在生活中真的一點沖突都沒有,這對幼兒的發展未必是好事。但如果幼兒處於太多的沖突之中,又會導致幼兒出現各種心理障礙。對學前兒童的沖突既不能置之不理,也不能為了避免沖突而將幼兒置之溫室之中,關鍵是要教會幼兒自己解決沖突。我們應該相信孩子的能力,給他們提供機會,讓他們充分體驗成功或失敗,並在其感官中成長。

二、幼兒沖突的解決策略

孩子間的沖突基本來自同伴。因此解決幼兒同伴沖突可以採取以下策略:

1、給幼兒創造一個寬松的環境。

寬松的環境會讓幼兒身心放鬆,可增加幼兒身體和心理的活動空間,促進幼兒之間融合關系的發展,避免緊張關系的發生。寬松的環境主要包括活動材料充足,活動場地寬敞明亮,限制性要求少,鼓勵性言語多,等等。

2、教給幼兒一些避免和解決沖突的基本技巧。

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要有意識地教給幼兒一些人際交往的技能技巧。如教幼兒如何傾聽別人說話,如何向別人道謝和道歉,如何向別人提出要求,如何表達自己的願望,以及如何展開話題進行交際,等等。這些技能的熟練運用,可以使幼兒避免一些沖突,也能使他們自己嘗試解決沖突。

教師可以有意識地設計一些教育活動,模擬現實中幼兒經常發生的一些沖突情境,讓幼兒觀看並進行討論,讓幼兒想一想,他們為什麼會產生沖突,如何解決,等等。教師也可以利用現實中正在發生的沖突進行隨機教育。這些活動可以促使幼兒自我反思、自我判斷,還可以促進幼兒道德水平的提高。

4、增強幼兒自己解決沖突的能力。

在幼兒園的日常生活中,沖突時有發生,所有的沖突都讓教師參與解決,既不現實也不可能,而且還會增加幼兒的依賴性,削弱或剝奪他們的獨立性。事實上,由於幼兒間的沖突沒有多少利害的關系,幼兒自己完全可以解決,為此教師要敢於放手並鼓勵幼兒自己想辦法解決。這樣可以培養幼兒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及責任感。

5、家園配合,共同努力

新《綱要》中指出「家庭是幼兒園重要的合作夥伴。應本著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則,爭取家長的理解、支持和主動參與,並積極支持、幫助家長提高教育能力。」

但是很多家長受傳統思想的影響,認為沖突是一種消極行為,有破壞性因素而加以避免,有的更甚至要求孩子受到欺負了,就要「報復」回來。實際上,沖突是自我中心的關鍵要素,能幫助幼兒逐漸形成同伴觀點的能力,為幼兒人際關系奠定基礎。因此,我們應該幫助家長正確看待幼兒同伴間沖突的教育價值,讓家長在家庭中也為幼兒提供解決同伴沖突的機會。同時,家庭的溫馨氛圍、家長的民主態度和家長的社交能力等潛在的環境因素對幼兒的社會性發展也有一定的影響,家長也應注重發揮環境潛移默化的作用,使幼兒能愉快地和同伴交往,並形成良好的同伴關系。

蘇霍姆林斯基說過:「任何時候都不要揭發幼兒不良的應受指責的行為,不要急於把兒童的缺點在集體面前當眾宣布,應該讓幼兒表現出克服缺點的內在的精神力量,讓集體首先看到他好的方面,這就是教育的藝術。」讓我們記住大師的話,正確地看待沖突,並因人因事地處理好幼兒的沖突,才能保證幼兒的身心健康發展。

4. 合理沖突教育的案例分析及反思

教學活動是師生之間的雙邊活動,師生關系是維持教學活動的基本關系。在教師與學生之間發生的業務關系、倫理關系、情感關系過程中會發生一定的矛盾,如果師生雙方沒有採取協商、對話等化解矛盾的方法去化小矛盾,而是採取了比較不當的言行將會使小矛盾也會變成沖突。我將結合工作中的實際案例進行分析,對師生沖突中的一些現象進行一些反思,從而去思考新型師生關系的構建。
案例1. 正在上課的時候,有一個張同學舉手向我匯報「老師,林同學用粉筆砸我」。坐在這個女同學身後的林同學是一個小調皮,學習成績還可以,就是比較爭強好勝,好狡辯,喜歡在課堂上做一些小動作。聽到張同學的匯報,我還沒有說話,林同學就大聲狡辯起來「我沒有砸,是石同學砸的」我說「人家怎麼不說是胡同學砸的呢?」胡同學是坐在林同學邊上的一個比較好的女同學。我繼續說「你做了錯事還不承認,還像一個男子漢呀!」這句話引來了其他同學對他的譏笑,使林同學非常氣憤,他氣乎乎的看看石同學又憤憤不平的看看我,說了句「有些人才不像男子漢呢」,於是在那又是拍書又是砸筆。課後我很快了解到,今天確實不是他去惹事去砸人家的,而是石同學砸的。由於前面說的一番話使我陷入了尷尬的境地,也使我和林同學之間產生了一絲不愉快。分析:從這個案例來看,由於我誤解了學生,學生比較委屈,在辯解的同時還鬧起了情緒。虧好我的情緒控制的還比較好,沒有用自己的權威去壓學生從而使矛盾進一步激化。
反思:
1.教師面對一些突然的事件時,心態上還不夠冷靜,容易偏聽偏信,用自己的思維定式去分析問題,去批評心中認定的問題學生。當碰到兩個學生鬧矛盾,而我又沒有看到真實的情況時,教師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採取「冷處理」,可以說課後再來處理或對那塊地區加強巡視杜絕問題進一步擴大。
2.從案例中有可以看出除了我不夠冷靜外,和教師潛在的心理因素也有關系。教師對於一般「問題學生」都存有偏見,導致教育行為失當。如許多教師認為管束「問題學生」的唯一辦法就是要「狠「,必須要壓服他們,務必要把他們的銳氣磨光掉。如在案例中,由於這個林同學給我的印象是調皮,爭強好勝,好狡辯。所以當我聽到他說話時就認定他在狡辯了,就決定給他點「難看」 給他點「顏色」,從而導致了自己的誤判。當教師要公平、公正的去處理問題時,就不能用有色眼鏡去看學生,這是教師特別容易犯的一個毛病,希望所有的老師都能摔掉有色眼鏡,戴上一副平光鏡。
3.教師在處理問題時,語言一定不能失控。在案例中雖然教師只是說了一句不算訓斥學生的話,但由於產生了一種廣泛的效應,使學生的心理受到了刺激,進而產生了反抗的情緒。所以,作為一名教師在處理問題的時候,應該盡量從保護學生的自尊心出發,不要用語言去訓斥學生,也不要用語言去恐嚇學生,也不要用語言去激將、挖苦、諷刺學生。
案例2.我們班有一個同學脾氣特別不好。有一天,該同學和同學之間發生了矛盾,我非常生氣,利用中午時間把他的父親請來,在辦公室進行了交流。下午,我已經上了將近5分鍾的課的時候,凌同學進來了,沒有喊報告,而且嘴巴里還罵罵咧咧。於是我就說「你怎麼搞的,來遲了不喊報告,而且還發出不該發出的聲音。」只見該同學歇斯底里的開始發作了「怎麼了,我就是要遲到」「我就是要打人」「都怪你把我那該死的爸爸找來,他打我,我就去打別人。」 我又教育的他幾句之後,只見該同學一激動就將桌子給掀了,拎著書包拔腿就跑出了教室。我在事後經過一段時間的了解才知道,原來該同學的父母在他小的時候就離異了,但是平時父親、母親也還都管著他的學習。他的父親脾氣比較暴躁,而且他的母親也經常在他面前說他的父親的不是。當上了初中以後,他對父親的教育也比較反感,對父親也比較痛恨。
分析:從案例中看出,本來我和該同學還沒有發生比較大的沖突。但是由於我一次很隨意的家長交流,使該同學和我之間產生了一次大的沖突。沖突的原因主要是我不了解學生的家庭背景,沒有取得家長的最好協作。
反思:
1.教師對於比較特殊的學生是不是有必要進行提前家訪?案例中由於我對該同學的特殊家庭背景不夠了解,從而導致了和該同學之間發生了矛盾沖突。如果我能做一個有心人,在知道馬上接手的班級中有這樣一個棘手的「人物」時就及時了解學生的情況和家庭情況,對這個即將接手的學生進行家訪,這次的矛盾和沖突也不會發生了。
2.教師對於比較特殊的學生是不是有必要特殊照顧?案例中當該同學遲到,又嘴巴里還罵罵咧咧進入課堂時,教師能否適當的照顧一下他的情緒,讓他做一個適當的發泄。教師對他可以採取「冷處理」,不聞不問先隨他去。看他的心態平和下來後再用比較關心的語氣問問為什麼遲到,可能比在氣頭上去問他的效果要好得多。對於一部分特殊的學生,教師所要做的工作是在生活的一點一滴中去感化他們,而不是動不動就去訓斥,指責他們,「特殊學生」更希望得到教師「特殊的愛」。
新型師生關系的思考:
在教育教學中師生的矛盾是客觀存在的,師生發生沖突亦是難免的。教師只有在處理好矛盾沖突的時候,才能建立起好的師生關系。新型師生關系構建的理念是:新型師生關系應該是教師和學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在交互活動中是民主的、在相處的氛圍上是和諧的。它的核心是師生心理相容,心靈的互相接納,形成師生至愛的、真摯的情感關系。它的宗旨是本著學生自主性精神,使他們的人格得到充分發展。它應該體現在:一方面,學生在與教師相互尊重、合作、信任中全面發展自己,獲得成就感與生命價值的體驗,獲得人際關系的積極實踐,逐步完成自由個性和健康人格的確立;另一方面,教師通過教育教學活動,讓每個學生都能感受到自主的尊嚴,感受到心靈成長的愉悅。從平時的教學和案例分析中,我體會到要構建新型師生關系應注意以下幾點:
1、要熱愛學生。「教育不能沒有愛,沒有愛就沒有教育」,愛是教育的靈魂。只有熱愛學生,才能正確對待、寬容學生所犯的錯誤,才能耐心的去雕塑每一位學生。
2、給學生以尊重。尊重比熱愛更為重要。因為給學生以尊重學生才能感受師生的平等,才能感受自尊的存在。一旦他們認為失去自尊他們就會失去向上的動力,精神的支柱,由此導致消沉。反之,他們就會獲得向上的動力源泉。為此,我們要尊重學生的人格、意願、隱私權等等,採用一切的方式肯定學生,賞識學生。
3、對學生要有研究。正如蘇霍姆林斯基所講的「盡可能深入的了解每個孩子的精神世界——這是教師和校長的首條金科玉律」。只有了解學生的社會、家庭背景、個性差異、興趣愛好、心理變化、發展特點,我們才有與學生相處的基礎。
4、讓學生當主人。知識最終要靠學生自己去掌握,做人最終要學生自己去做。這就決定了學生的主體地位。因此應該讓學生主動參與實踐,學會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成才,才能使學生的個性得到全面展示。在班級採用班幹部輪流制,教師讓全部學生參與民主管理的班級,這樣的班級在後面的學習、活動中都會名列前茅。
5、改變自己。師生關系是對立統一的,教師處於矛盾的主要方面,在運動變化中起著主導作用。因此,構建良好的師生關系關鍵在於教師。作為教師首先應該結合自身的工作轉變觀念,加強自身修養,提高師德素養和教學能力,以高尚的品格和過硬的素質去感染學生,征服學生。

5. 如何解決團隊沖突案例分析和如何解決團隊沖突技巧

第一步,溝通協調一定要及時。一旦團隊內部出現沖突,管理者必須在第一時間進行協調,以免影響員工之間的合作關系,沖突不處理就會越變越難纏,帶動團隊風氣向消極的方面發展。
門店隨時充斥著各項工作,如果及時進行溝通協調,就會將某件產生分歧的事件影響力降至最低,有利於後期工作的進行。
第二步,善於詢問與傾聽,努力地理解別人。管理者應當教導員工傾聽對方說話,學會換位思考,理解對方的處境,有利於他們之間化解矛盾。
如果產生分歧的雙方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溝通就無法進行,理解他人也是讓對方理解自己,障礙就容易被消除。
第三步,良好的回饋機制。處理團隊內部沖突,一定要形成良好的回饋機制,管理者應當對事件進行&跟蹤&,看看員工是否真的知道如何處理工作了。
回饋機制的建立能夠讓管理者隨時掌握協調工作的進度,如果沖突雙方沒有按照協商結果辦,管理者要繼續進行協調,以免影響其他工作。
第四步,在負面情緒中不要協調溝通。當發生沖突的雙方處在負面情緒中,不要做出任何行動,也不要進行協調溝通,此時,最重要的工作是讓他們整理好自己的情緒。
當人處於負面情緒的時候,往往會做出不理智的行為,避免在這個階段處理任何工作,是為了減少沖突升級的幾率。
第五步,控制非正式溝通。溝通是有技巧的,良好的溝通可以幫助員工處理沖突,反之,如果使用非正式的溝通,反而會降低溝通的效率。

6. 鄰里糾紛案例分析

物業管理部門負有物業管理的義務,其應予賠償。

7. 建築工程合同糾紛案例分析

這是一個典型的因業主直接發包工程導致工程延期和質量問題的案例。本案的事實是清楚的,爭議焦點在於B單位是否負有總承包管理責任。
已經明確的事實:
1、業主直接發包玻璃幕牆工程並與C公司簽訂施工合同;
2、B公司收取了總包管理費;
3、C公司未能履行合同導致工程延期和質量問題。
對於焦點問題即B單位是否負有總承包責任的判定:
1、BC公司之間沒有合同關系,且總包管理費由A單位支付,從這一點事實可以認定C單位不對B單位負有合同責任,而是直接對A單位負責;
2、AC單位玻璃幕牆工程施工合同約定了B單位履行施工配合義務,這一點並不合法,因為合同雙方非經同意無權設定第三方權利義務;
3、如B單位按照AC單位的施工合同約定收取了總包管理費,應認定其已經認可並同意AC單位為其設定的權利義務,從而以事實履行構成三方之間的特殊合同關系;
4、值得注意的是,AC單位的施工合同設定B單位義務為:履行對玻璃幕牆專業工程項目的施工配合義務,而是「施工配合義務」與總包管理義務是兩個不完全一致的概念,前者只負責配合施工工作,後者不僅要配合施工還要負責總承包管理,更要承擔總承包責任;
5、AC單位設定A單位支付和B單位收取的是「總包管理費」,與AC設定並經B單位同意認可的對應義務「施工配合義務」相對應,兩者的表述出現差異,應認定「總包管理費」是費用,而「施工配合義務」是B單位的合同權利義務和責任。
綜上,如非因B單位履行「施工配合義務」過錯,B單位不承擔總承包管理責任,因該責任於B單位同意認可的AC單位有關其義務的條款沒有設定。因此,應當裁決如下:
1、裁定C單位承擔工期延誤所造成的實際損失和預期利潤,駁回對B單位的該項訴訟請求;
2、裁定由C單位承擔質量返修義務,駁回對B單位的該項訴訟請求;
3、裁定由C單位承擔本案訴訟費和財產保全費用,駁回對B單位的該項訴訟請求。
需要注意的是,由於C單位作為業主直接發包的施工人工程延期和質量問題,B單位可以就此向A單位提起施工索賠,索賠內容包括:
1、要求其順延施工工期;
2、要求其承擔工期延誤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
3、要求其責令C單位返工,以符合工程施工和設計標准;
4、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
特別提醒:如果B單位收取「總包管理費」的收據上寫明的也是總包管理費,再加上A單位很容易找到B單位工作中的所謂「總包管理活動」,那就另當別論了。

8. 個案分析與反思:教師怎樣處理幼兒之間的沖突

案例描述: 一天在自由活動時間,突然李媛哭著走過來說:「老師,嘉嘉掐我的手啦!他還搶我的小椅子!」出於對安全的敏感,我急忙放下手中的工作,連忙觀察李媛左手背上的「傷勢」。果然,手背上已經出現了一塊手指甲掐紅的傷塊。我的視線立刻開始尋找嘉嘉的身影。此時的嘉嘉正雙手按著椅子,一副「霸者」的姿態。見我的視線正在盯著他,嘉嘉自覺地向我身邊走過來,握住李媛的小手一邊吹一邊說:「我都給她吹了,老師。」那緊張的樣子讓我是又好氣又好笑。我連忙拉著嘉嘉的手說:「即使你幫她吹了,你也做錯了,你看李媛的手都被你掐紅了,你們倆還是好朋友呢!趕快和好朋友道歉。」嘉嘉紅著眼圈轉過身來和李媛說了「對不起」。看著李媛的手沒什麼大問題,我便讓他們回位子坐好!我又開始忙起了工作。本想事情到此為止了,可當小朋友都搬著椅子回位坐的時候,他們倆又為了一把小椅子而爭搶了起來。「李媛,別搶了!哪個椅子不一樣啊!」看到此情景,我連忙喊道。可李媛一點沒有鬆手的意思,反而哭得更厲害。沒辦法,我又開始招呼嘉嘉「嘉嘉,你過來,老師給你拿個新椅子!你快過來!」聽著我的話,嘉嘉不情願的向我身邊走過來,此時他的眼圈已經開始有些紅潤,表情也開始有些不自然。「嘉嘉,你不是男子漢嗎?這點事兒算什麼?」我拉著他的小手,鼓勵他「老師相信你是最棒的!我們再拿個新椅子好吧?」我把嘉嘉摟在懷里,試著鼓勵這顆「受傷」的心!聽了我的話,川川紅著眼圈搬起小椅子回位子坐了。 事到如此,我慶幸自己沒有發脾氣,而且觀察到了孩子的情緒變化,很好的安慰和鼓勵了嘉嘉,自我感覺處理得挺滿意。可當離園時,在與嘉嘉的媽媽交流起這件事情時,嘉嘉不經意間流露出的一句話,讓我不禁心頭一顫。「今天,我有點生氣。」「為什麼生氣?」媽媽問。嘉嘉不好意思地趴到媽媽身後小聲地說「我不願意把椅子給李媛。」「嘉嘉不是男子漢嗎?你應該讓著小女孩對不對?再說老師批評你也是愛你的,哪能掐小朋友呢?……。」 教育反思: 聽了嘉嘉和媽媽的一席話,一方面非常感謝家長朋友的理解和正面教育!另一方面,我也開始陷入了深深的自我反思中!為什麼我煞費苦心地調解和安慰還會傷害到嘉嘉的心?為什麼嘉嘉到離園時也不願意接受老師處理的結果?究竟在幼兒間發生沖突時,教師應該如何介入?怎樣介入才能公平、平等的照顧到每位幼兒的情緒情感?怎樣才能保護好每個幼小的心靈不受到傷害?……,慢慢地我才覺悟到自己在處理沖突過程中教育觀念、教育角色定位和教育行為上存在的問題!經過認真反思,我覺得教師在處理幼兒間的沖突時,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嘗試: 一、平等和諧的師生關系是基礎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中指出:師生之間,要建立平等和諧的師生、同伴關系,讓幼兒體驗到幼兒園生活的愉快,形成安全感、信賴感。當幼兒之間出現沖突時,平等和諧的師生關系則是幫助幼兒解決沖突的基礎。如何建立平等和諧的師生關系? 首先,教師應該轉變角色。《綱要》曾指出:教師應成為幼兒學習、活動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導者……。在學習新綱要理念的同時,教師應該明確自己的角色定位。當面對幼兒間的沖突時,教師不能再以高高在上的評判者的角色出現來客觀的給予他們對與錯的評判,而是應該以引導者、鼓勵者的角色出現,幫助幼兒自主去解決他們之間的沖突。其次,教師應該嘗試「蹲下來」與幼兒交朋友。其實,「蹲下來」不只是身體上簡單的一個動作,更重要的是我們在身體蹲下來的同時,思想觀念同樣要「蹲下來」,改變以往居高臨下的狀態,與幼兒保持平等自然、融洽和諧的關系,形成同伴、朋友的新型師生關系,讓幼兒感受到老師是在和自己一起玩,一起成長的朋友而不是一個高高在上的約束者和管理者。最後,教師要和幼兒一起經營已經建立的良好師生關系。平等和諧師生關系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教師用心和孩子一起在教育教學以及一日生活的各個環節去營造,一旦建立則需要教師和孩子一起用心經營,使之對幼兒的長遠發展起到積極的影響。 二、鼓勵幼兒自主解決是手段 當幼兒間發生沖突時,教師不能站在成人的立場上,給予他們一個評判的結果,而是應該站在公平正義的立場上,全面了解事情發生的全過程後,鼓勵他們自主解決沖突。例如:在嘉嘉和李媛在發生第二次爭搶椅子的時候,教師就不應該從同情弱者(哭)的角度出發,主觀地判定了椅子的歸屬,替孩子解決了沖突的後果,而是應該在幫助他們理清事情發生經過的基礎上,引導他們想辦法解決兩個人搶一把椅子的沖突和後果,讓他們想想現在應該怎樣辦?怎樣做才是對的?。只有讓他們自己嘗試去解決,他們才容易愉快地接受沖突的後果。那麼教師應該從哪些方面引導鼓勵幼兒自主解決沖突呢? 首先,要引導幼兒學會如何與人交往。觀察生活中經常與人發生沖突的幼兒一般性格要強而倔強,他們往往會因為一些小事而和同伴發生爭吵,分析其原因就是不會與人交往,在與他人相處的過程中不懂得謙讓。面對有類似問題的孩子,作為教師的我們有責任教給他們應該怎樣做?怎樣做是對的?怎樣做周圍的小夥伴會喜歡?給幼兒一個正確的行為指導,讓他們學著與他人友好相處。其次,要提高幼兒解決問題的能力。幼兒雖然年齡小,但是他們也有自己解決問題的觀點和想法。當幼兒之間發生沖突時,教師應該在引導幼兒理清事實的基礎上,讓他們自行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教師最好不要過多的干涉或者評判,給予一定的鼓勵和引導即可。這不僅可以提高幼兒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也讓他們在解決矛盾的過程中自行化解了心中的不愉快。第三,增進幼兒與同伴之間的和諧關系。幼兒之間的沖突往往是因為一些芝麻大的小事,他們不會因為一時的沖突而成為冷麵相對的仇人,然而在沖突發生之後,教師應該引導幼兒正確地看待自己的行為,不管對錯,都要和發生沖突的好朋友互相道歉,並友好的擁抱或者握手,以增進同伴間的情感交流,促進和諧關系的建立。 三、適時地引導教育是目的 發生沖突的幼兒畢竟是少數,如何減少幼兒間不必要的矛盾沖突,讓他們友好和諧的相處是我們教育的目的。那麼在平日的工作中我們應該怎樣做呢?一方面教師可以在合理解決幼兒間沖突的基礎上,以點帶面對其他幼兒展開討論、交流、教育,另一方面還要通過多種形式教給幼兒正確的與人相處的方式方法,讓幼兒從中獲得終身受益的教育影響。如:當幼兒間為爭搶椅子而發生爭吵時,首先,教師在正確處理沖突以後,可以以故事或者情景表演的方式,將發生沖突的真實情況描述下來(最好不要以幼兒真實的姓名去講述,以免傷害孩子的自尊心),引導幼兒討論交流「他們做得對嗎?」「哪做的不對?為什麼?」「如果你是他們,你會怎樣做?」,讓幼兒在討論交流的過程中,明確什麼樣行為是對的?什麼樣的行為是大家不歡迎的?讓幼兒獲得正面的教育信息。 教育無小事,幼兒園一日生活的各個環節都充滿著教育的因素,教師如何抓住這些教育的契機,對幼兒實施積極、有意義、有長遠價值的教育,需要每一位教師用自己的慧眼、用自身的教育理念、用和諧的師生關系去發現、去影響、去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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