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過路合同
⑴ 親們,有誰在北京遠洋華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借過款的前幾天在百度里看到也有人簽了合同,不知你們的進展
騙人的。
⑵ 信息被泄露,有人打電話說我在隨心花上面借過款,而且還有記錄,我讓他打我的借款合同出來他說沒有
你覺得是假的就不要理他,或者報警
⑶ 沒有借條欠條轉賬記錄,給的是十萬現金,後陸續微信還我24100元。現在哪不承認借過錢。怎麼辦
一、根據您提供的信息,依據法律規定大致可能可以爭取的權益有:您可以要求對方還錢。只要有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能確定您已經借錢的事實即可要求對方還款。找不到對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會根據您提供的信息給他發傳票。二、具體法律依據如下:1、《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2、《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雖然您與對方沒有簽署借款合同,但是您已經將借款交付給對方,則借款合同生效。作為借款人其合同義務就是按時還款,如雙方約定了還款期限,對方有義務按照約定的期限還款。如未約定還款期限,您可以隨時催告對方在合理期限內還款,合理期限一般為十天至一個月。注意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果約定了還款期限的,從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如果雙方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從您催告之後對方不還之日起計算。三、為使您的上述權益得到有利保障,您必須舉證如下事實:1、雙方存在借款的合意,可通過欠條、聊天記錄、簡訊、錄音予以證明;2、借款已經交付給對方的事實,可通過銀行轉賬記錄、證人證言等予以證明。
⑷ 我用保單借過一次錢錢沒有還也沒有交費終止合同後還能退回本金嗎
肯定不能了,首先沒交費保單失效2年後只能退還現金價值。一般貸款貸的是保單現金價值的70,80,90%等,您退保時也最多就會退還那沒貸款出來的30,20,10%的現金價值。
⑸ 我手機有微粒貸都借過今天再打開是空白的
在小程序里又可以打開正常使用,請專家出來解釋一下。
⑹ 沒借過網商銀行的錢,為什麼說我違反合同還要我還貸款
是否是你的信息泄露被貸款了,收集不是你自己貸款的證據,然後投訴他們。
⑺ 有誰知道用錢唄的連接嗎我印象中沒有借過錢,我讓催收人把借款合同和緊急聯系人給我看,他的用錢唄查封了
你會不會忘記了,或者借的平台多。
⑻ 我在網吧工作了半年,未與老闆簽訂勞動合同,老闆工資是一次性結算的,期間,借過生活費用,
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系)
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⑼ 友信普惠借過錢的能不能說說,簽合同前需要交什麼費用嗎
在上面申請過兩次借款,還是比較穩定的,審核速度也比較快,最主要的是還款周期長,還款壓力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