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評估協議
❶ 簽了房屋評估協議是否就等於同意拆遷
不是的,同意拆復遷需要簽訂拆制遷安置協議,簽了房屋評估協議並不是指你就同意的拆遷,那個是沒有法律效益的!但是我確實幫你找不到合適的法律條文!
------------------21世紀不動產經紀人王宏偉
❷ 房屋評估機構不合法的已簽協議有效嗎
當然無效啊,這個你可以去附近房租交易中心去咨詢下比較好
❸ 房屋繼承協議書
當房屋作為遺產來繼承的時候,為了避免日後相關人員因房屋繼承而產生糾紛,最好是提前寫好一份房屋遺產繼承協議書,這樣也能保證房屋能夠按照所有人的意願順利的被繼承。
房屋繼承協議書
甲方(遺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寫明遺贈財產的其本情況),在甲方死亡後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的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
二、乙方應於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元,醫療補助費×××元(可以約定其他費用)。
三、乙方應在甲方去世後三十日內辦理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遺贈,其遺產可按法定繼承處理。
四、甲方應負對遺贈財產的維護責任,不得隨意處理遺贈的財產。如果甲方故意將財產損壞或者送給他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五、乙方應當按時給付甲方費用。逾期給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協議。如果連續三個月不給付費用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❹ 房屋評估價高於協議價,買方可以拒絕簽字嗎
對於是是否簽訂協議的情形,由當事人自行決定。但如果當事人約定無理由拒絕簽訂協議屬於違約行為的,當事人需要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❺ 房屋徵收不提供評估報告,評估價值確認單上沒有評估公司蓋章及評估師簽字讓簽的補償協議有效嗎
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徵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四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或者房地產估價師出具虛假或者有重大差錯的評估報告的,由發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並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房地產估價師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並記入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注冊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房屋評估協議擴展閱讀
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條,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二條,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三條,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九條,房屋徵收部門應當依法建立房屋徵收補償檔案,並將分戶補償情況在房屋徵收范圍內向被徵收人公布。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徵收補償費用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並公布審計結果。
❻ 動遷房子請評估中介進行房子測量評估,按程序應出示評估報告,拆遷辦自己又定的價格簽了補償協議,我真不
請問這個評估的機構是你請的還是對方請的?
如果是你請的話,看他是不是具版有這個資質,然後權看它的測量有沒有問題,補償的這個他評估的這個價格是不是一個市場價值。
如果是對方委託的這個評估機構的話,那也需要看看有沒有相應的資質在測量過程當中,或者是評估所依據的補償標準是不是有問題,他與你所請的評估機構是不是評估來的結果是有出入的。當然如果你沒有請評估機構的話,你可以大致預估一下自己的補償價格。需要根據你的現在這個房屋的市場價值來大致判斷一下你的補償價格,如果差異巨大的話,那說明他之前的這個評估是有問題的,對於評估報告的話,我們可以提出異議的,或者是對於這個補償協議如果存在一些顯示公平或者是重大誤解的情形的話,也是可以去撤銷的。
❼ 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完整版)
只要
當事人
不是在被脅迫或在不具備
民事行為能力
的
前提
下。所簽訂的
合同
都是有效的。當事人不的反悔,否則將承擔
違約責任
。
❽ 拆遷房子已經估價,簽訂補償協議另外協議價格,我要評估報告沒理我,能推翻簽訂的補償協議嗎
如果已經復簽訂了補償協議的話,這個制一般很難推翻。一般存在一些可以撤銷或者無效的情況,但這些情況也都是法定的,不存在說你之前沒有見到評估報告,那你簽的協議就自然無效,他沒有這樣的規定。但是如果說你之前沒有見過評估報告,而後面你拿到評估報告之後,他跟你補償協議的價格相差甚遠,說明這個補償協議存在一些顯失公平的情況,那麼它屬於可以撤銷的范圍,撤銷之後你才可以重新簽訂,而且撤銷的話也需要到法院去起訴。
❾ 買房,賣房前需要做房屋評估嗎
只有貸款買房時,才會請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評估,全款買房不用評估。
因為在二手房辦理貸款的流程中有一個房屋評估環節,這時候是需要交納評估費的,二手房辦理貸款流程具體如下:
1、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在合同中約定買方通過二手房貸款的方式支付房款並約定首付款及貸款的比例在這個環節買方一般應在現場看房的同時查驗賣方的《房屋產權證》水電氣費記錄等憑證有時賣方會要求買方繳納一定的定金;
2、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市場現場列印《房產買賣協議》(協議上應明確註明房屋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萬元作為首付款其餘資金申請貸款等)並且同時由買賣雙方到當地房管局現場簽訂《私產房屋代收代付協議》用以明確交易資金代收代付的委託關系;
3、由於二手房的特殊性買方需要先找評估公司對所購房產進行評估銀行會根據房屋交易價和評估價中較低者作為放貸的依據需注意的是有些銀行會只接受指定評估公司的評估報告而有些銀行則沒有要求因此購房者在評估前要先咨詢貸款銀行;
4、為了保證貸款的安全性一般銀行會要求買方提供擔保擔保人可以是有經濟能力的個人也可以是專業的擔保公司需注意的是目前有些銀行已經推出了無擔保的二手房貸款因此購房者在辦理房貸前要明確所在銀行對擔保費的收取;
5、買方持《私產房屋代收代付協議》到貸款銀行交存首付款並取得交存首付款的證明同時可向該銀行申請二手房貸款並提交全部貸款申請資料;
6、銀行審核通過後買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銀行通知賣方貸款可付;
7、買賣雙方帶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買賣契約及復印件買賣雙方的身份證等資料到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並帶舊土地證到土地局辦理換證手續;
8、買方帶上房產證土地證過戶收據經鑒證的買賣契約契稅發票等材料到房產局辦理房產的抵押手續;
9、銀行收到抵押證明後放款貸款發放完畢買方人向房管部門領取新的房產證。
10、購房者按照規定的還款方式按時歸還借款在還清所有貸款後購房者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