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
合同糾紛,如何選擇管轄法院
民事訴訟法雖然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也同時賦予了當事人對合同糾紛管轄人民法院的選擇權。合同雙方當事人選擇解決合同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符合以下條件:
1.應當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在口頭合同中選擇管轄人民法院的無效。
2.應當選擇與合同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協議選擇不得違反民事訴訟法關於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當事人選擇了解決合同糾紛的管轄人民法院的,按照當事人的約定確定管轄人民法院。
如皋律師解答:
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由哪個人民法院管轄
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便於人民法院調查取證、傳喚被告到庭,也便於判決的執行。鑒於合同糾紛大多數發生在履行過程中,由履行地法院管轄有利於法院審判活動的進行。案件的種類不同,合同履行地點也不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履行地點的,以合同約定確定履行地,當事人沒有約定履行地點或者約定的履行地點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原則上給付貨幣的,接受貨幣的一方為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履行地、其他標的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履行地。
買賣合同的履行地可依照下列原則確定:
1.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將標的物交給第一承運人的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2.標的物不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和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該地點為履行地;不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為履行地。
2. 甲公司因合同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由哪個法院
首先,有書面協議管轄的按照協議的約定,該約定不得違反專屬管轄的約定;其次,沒有協議管轄的,(1)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2)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雙方當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購銷合同履行地按下列情況確定:a、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履行地的,以約定的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約定的貨物到達地、到站地、驗收地、安裝調試地等,均不應視為合同履行地。b、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履行地點或交貨地點,但實際履行中以書面方式或雙方一致認可的其他方式變更約定的,以變更後的約定地點為合同履行地。c、當事人在合同中隊履行地點、交貨地點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或者雖有約定但未實際支付貨物,且雙方當事人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以及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確定管轄。
(4)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另有約定的除外。
(5)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當事人在合同中對履行地另有約定的除外。
(6)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最後,公司訴訟以其登記注冊地為准。
3. 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應由哪個法院管轄
現實困惑
家住甲縣的趙小與家住乙縣的喬大簽訂了一批買賣燈具的合同,雙方約定在丙縣履行合同。後喬大反悔,決定不賣燈具給趙小了。趙小很生氣,欲起訴喬大。那麼,趙小應該到甲、乙、丙哪個縣法院去起訴呢?律師點評
趙小應該到乙縣法院去起訴。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合同糾紛有幾種管轄方式: (1)要看合同有沒有實際履行,如果合同實際履行了,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審理。(2)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則看雙方當事人的住所地有沒有在約定的合同履行地的,如果有,則由約定的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3)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雙方當事人住所地又都不在約定的履行地,則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本案中,合同沒有實際履行,趙小和喬大又都不住在約定的履行地丙縣,因此適用第三種情況,只能由被告住所地即乙縣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八條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九條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條以信息網路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路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一條因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可以由運輸工具登記注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生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可以由被保險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特別提醒
在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沒有約定管轄法院情況下,合同又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也沒有住在所約定的履行地的,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實質上還是遵循一般的「原告就被告」原則。
4. 因合同糾紛引起的訴訟,哪些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合同有很多種,比如保險合同,運輸合同,購銷合同等,而且合同內部也有各種變數,比如當事人約定由哪個法院管轄。
1.《民訴法》第23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這是一般合同糾紛的管轄確定原則,凡是《民訴法》沒有例外規定的,均使用該准則。
2.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保險合同糾紛,根據《民訴法》第24條,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此外根據《民訴意見》第25條的規定,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運輸中的貨物,應由被告住所地或者運輸工具登記注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生地的法院管轄。
4.運輸合同糾紛,根據《民訴法》第27條,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5.以上只是大致的對一些管轄進行說明,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對這方面知識感興趣的話,建議專門買一本有關書籍研究。
5.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有管轄權的法院是
有管轄權的法院有:B、被告住所地法院C、合同履行地法院 D、標的物所在地法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三條 合同糾紛管轄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協議管轄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5)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對特殊合同的管轄規定:
第二十四條 保險合同糾紛管轄
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 票據糾紛管轄
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六條 公司糾紛管轄
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七條 運輸合同糾紛管轄
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6.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哪些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看合同內容來,管轄法院有約定自按約定,沒約定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起訴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
第十八條 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7. 發生合同糾紛應當向哪個法院提起訴訟
因合同糾紛發生的訴訟應該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民版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權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七條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8. 《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內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容 (註:新民事訴訟法是第二十三條)
【釋義】 特殊地域管轄(又稱特別管轄),是指以訴訟標的所在地、法律事實所在地為標准確定案件管轄。
合同糾紛的管轄確定標准有兩個,分別是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的確定是相對復雜的問題,對此問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有專門的規定,此處不贅述。
9.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哪些人民法院有管
您好,民抄事訴訟法雖然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也同時賦予了當事人對合同糾紛管轄人民法院的選擇權。合同雙方當事人選擇解決合同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符合以下條件:
1.應當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在口頭合同中選擇管轄人民法院的無效。
2.應當選擇與合同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協議選擇不得違反民事訴訟法關於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當事人選擇了解決合同糾紛的管轄人民法院的,按照當事人的約定確定管轄人民法院。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