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管家庭糾紛嗎
① 請問公安局一般如何處理家庭糾紛
家庭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屬於私權糾紛,而公安機關是行政機關,屬於公權機關。一般情回況下,公安機關是不受答理民事糾紛調解,民事糾紛主要由當事人自行和解或調解解決,或人民調解組織調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同時,《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條、第九條及《人民警察法》第二條第一款均規定,公安機關具有預防、制止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應當依法制止並處罰,而不能以存在民事糾紛為由怠於履行法定職責,姑息違法行為,否則即構成不履行法定職責。
所以,你們的家庭糾紛,公安機關是不會立案的,只能做普通的民事調解。而調解過程一般會做相關接警記錄,這種記錄僅僅是工作例行備案,不是案底,也不會對糾紛當事人產生不利影響。
② 關於家庭糾紛派出所如何處理
離婚、撫育、扶養、贍養、收養、監護權、解除同居關系等家庭糾紛,這些家庭糾紛屬於民專事糾紛,不是公安屬機關的受案范圍。當事人應該協商解決,或者找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協調,或者通過法律途徑處理。但是如果雙方存在肢體上的沖突找公安,公安機關會受理。
③ 民事糾紛應該歸派出所管嗎
民事糾紛原則上是不屬於派出所管轄的范圍,但如果雙方願意,也可以請求派出所出面調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規定: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對於民事糾紛,主要的解決方式有:
1、協商。發生糾紛的雙方,可以相互協商,達成協議,和平解決。
2、調解。由第三方介入,調解雙方的矛盾,促使雙方解決糾紛,這個時候就客氣讓派出所民警來調解。
3、仲裁。當雙方協商不一致,調解不了時,可以交給仲裁機構,讓仲裁機構來裁決。
4、訴訟。當一方不遵守仲裁機構的判決時,另一方可到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讓法院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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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民事糾紛的方式具體包括:
1、協商。雙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協和讓步,解決糾紛。該方法快捷簡便、心平氣和,但應以書面方式記載協商內容。
2、調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各方相互諒解和讓步,最終化解矛盾。當爭議各方失去對話基礎,尋求第三方調解實為高明選擇。
3、仲裁。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仲裁一裁終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訴訟。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保護權利的最後屏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民事糾紛
④ 家庭矛盾 派出所管嗎
普通矛盾不會管的,除非鬧大了。
建議盡量自己解決,千萬不要把事情鬧大
⑤ 警察也可以管家庭糾紛嗎
離婚、撫育、扶養、贍養、收養、監護權、解除同居關系等家庭糾紛,這版些家庭糾紛屬於民事權糾紛,不是公安機關的受案范圍。當事人應該協商解決,或者找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協調,或者通過法律途徑處理。但是如果雙方存在肢體上的沖突找公安,公安機關會受理。
⑥ 警察可以調解家庭糾紛嗎
離婚、撫育、扶養、贍養、收養、監護權、解除同居關系等家庭糾紛,這些回家庭糾紛屬於民事糾答紛,不是公安機關的受案范圍。當事人應該協商解決,或者找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協調,或者通過法律途徑處理。但是如果雙方存在肢體上的沖突找公安,公安機關會受理。
⑦ 我想了解一下家庭糾紛可以報警嗎
離婚、撫育、扶養、贍養、收養、監護權、解除同居關系等內家庭糾容紛,這些家庭糾紛屬於民事糾紛,不是公安機關的受案范圍。當事人應該協商解決,或者找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協調,或者通過法律途徑處理。但是如果雙方存在肢體上的沖突找公安,公安機關會受理。
⑧ 誰知道派出所是怎麼處理普通案件的(比如家庭糾紛)
根據抄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⑨ 派出所管理婚姻糾紛案件么
派出所不管婚姻糾紛案件,婚姻糾紛案件由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回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答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四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進行民事訴訟,必須遵守本法。
⑩ 家庭糾紛可以報警
離婚抄、撫育、扶養、襲贍養、收養、監護權、解除同居關系等家庭糾紛,這些家庭糾紛屬於民事糾紛,不是公安機關的受案范圍。當事人應該協商解決,或者找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協調,或者通過法律途徑處理。但是如果雙方存在肢體上的沖突找公安,公安機關會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