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協議
A. 公司法律職務侵佔口頭協議
這種事情建議協商解決,如果你們公司好多人都是這么執行的,你們公司也不敢輕易去和你仲裁,至於打官司,一般都不會,打官司是一件漫長且耗神的事情。
B. 職務侵佔已經退還了一部分贓款,餘下的和公司簽了協議會怎麼樣
最好是讓公司出具諒解書,這樣法院有可能就不追究法律責任了。
C. 職務侵佔五萬多,已經達成諒解協議,並且已經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書上
積極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諒解,向辦案單位申請取保候審試試,當然有難度。
D. 以個人名義簽訂的協議,但協議中卻侵佔了別人的土地使用權,請問這違法了嗎
1,違法。
2,其他村民可以起訴小李和某食品公司,確認該合同超出小李所有部分的土地面積無效。
E. 偽造股權轉讓協議侵佔他人股權構成什麼犯罪
你好!依照我的理解,其他股東侵佔你股權的行為並不構成刑事犯罪。但是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原因如下:
《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侵佔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佔罪;貪污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侵佔股權的行為不是「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佔為己有」,如果斷定其他股東的行為構成職務侵佔罪,那麼必然承認他的行為是「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佔為己有」,必然侵犯了公司的法人財產權,但是實際上它並沒有將公司的財物據為己有。
可以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補充】另外看了下你的追問,說的是利用職務便利,攜公司資金潛逃,這樣他的行為就構成了職務侵佔罪,可以到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要求查處。
F. 關於公司被代持人法人代表實際侵佔(未簽代持股份協議)、如何拿回公司
這個你是拿不回來的,只是能將你的股份要回來,和股份產生的效益,可以通過法院訴訟拿回來的
G. 沒有簽訂任何合同協議怎麼會職務侵佔
職務侵佔指利用職務便利,將公司財產侵佔為個人所有的一種行為。一般把握點在是否因為工作具備了便利條件,是否將單位財產歸個人使用。
H. 職務侵佔但已達成還款協議還算犯罪嗎
在沒有報案之前,達成還款協議,對方可以不追究犯罪。如果已經報案,那就達成還款協議或歸還的借款,在量刑上可以考慮。
I. 涉嫌職務侵佔,現與企業之間簽訂了協議,賠償了企業的損失,協議中註明了企業要到公安機關銷案並互不追究
哪裡的朋友
J. 涉嫌職務侵佔,已退款,已簽訂諒解協議,能判刑嗎
要判。只是抄在量刑中有所考慮襲減輕處罰。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因此,職務侵佔「數額較大」的構成犯罪,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的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其區分標准為:侵佔公司、企業財物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侵佔公司、企業財物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