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作合同
發布時間: 2021-01-06 13:52:36
Ⅰ 是租賃合同還是合夥經營合同
在沒有看到你具體合同條文之前,任何解釋都可能是誤導。
但可以負責任內的告訴你,一般的合同,容只要不違法國家強制性的法律規定,通常都會維持合同的有效性。合同的名稱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內容!合夥不違法,租賃也不違法。
合夥的形式是比較多的,有的出錢,有的出物。傳統的合夥是,全部合夥人以其所有個人財產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且合夥人之間應該按照比例共擔風險、共享利潤。
但是新的合夥企業中冒出來一個「有限合夥」,針對有限合夥人的責任和權利到底是不是應該完全共擔、共享,法律沒有明文寫清,但我看未必,約定一個保底的收益也不是不可以的。
關於「二房東」的問題,那終止租賃協議的權利也是在「大房東」手裡,大房東不吭聲的話,你作為「三房東」也沒轍!!
Ⅱ 房東遇到租賃方如有合夥人合同怎麼立
注意買賣出租房屋的兩個問題: 一是買賣不破租賃,在租期到期之前,房屋購買者不能要求承租人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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