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合同協議 » 銷售侵權復製品案例

銷售侵權復製品案例

發布時間: 2021-01-06 17:04:02

⑴ 文化教育權的侵權案例有哪些

十大侵權盜版典型案例    1、北京金圖創聯國際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信息網路傳播權案  2015年6月,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根據權利人投訴,依法對北京金圖創聯國際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犯著作權案進行調查。經查,該公司未經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改變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的作品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並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明知或應知未經權利人許可而被刪除、改變權利管理信息的作品,違法經營額6、3萬元,違法所得2、82萬元。   依據《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18條、《著作權法》第53條的規定,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於2015年9月21日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82萬元,罰款人民幣12、6萬元。  2、廣東"DJ020網"侵犯音樂作品著作權案  2014年12月,廣東省廣州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根據群眾舉報,依法對"DJ020網"涉嫌侵犯信息網路傳播權案進行調查。經查,莫某某開設"DJ020網",向公眾提供未經授權的音樂作品達62286首,且會員數量眾多,僅2015年兩個月內,在線支付的訂單總金額為6240元,等待付款的訂單總金額達257547、48元。  依據《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18條等規定,廣東省廣州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於2015年6月29日作出行政處罰:沒收網路伺服器,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6240元,罰款人民幣131、8937萬元,並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3、北京天盈九州網路技術有限公司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權案  2015年6月,國家版權局根據權利人投訴,依法對北京天盈九州網路技術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權案進行調查。經查,該公司未經權利人許可,通過其運營的鳳凰網以及蘋果智能移動客戶端軟體"軍事秘錄合集"和"鳳凰開卷"傳播《中越戰爭秘錄》一書,傳播范圍廣,持續時間長,點擊數量大,且系反復侵權。  依據《著作權法》第48條,《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36、37條,《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18條等規定,國家版權局於2015年10月10日作出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25萬元。   5、安徽蔣某等銷售盜版圖書案  2015年2月,安徽省合肥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根據權利人投訴,依法對蔣某等涉嫌銷售音樂類盜版圖書案進行調查。經對蔣某開設的5家琴行進行全面檢查,確定蔣某擅自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其經營的圖書中有31種、262本鋼琴考級教程侵犯了上海音樂出版社的著作權。  依據《著作權法》第48條、《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36條等規定,安徽省合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於2015年4月30日作出行政處罰:沒收盜版圖書,罰款人民幣16.5萬元。  6、河北張某某等印製盜版圖書案  2014年10月,河北省保定市版權行政執法部門會同新市區公安部門依法對張某某等涉嫌印製盜版圖書案進行調查。經查,張某某等4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自2014年4月起印製盜版圖書,各人分別負責運輸、組織工人等環節。專案組現場查獲盜版圖書29種共計67752冊,涉及商務印書館等9個出版社,涉案碼洋
5726704元。  依據《刑法》第217條等規定,河北省保定市競秀區人民法院於2015年12月1日作出刑事判決:張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朱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80萬元;王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80萬元;王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上海朱某某等銷售盜版教材案  2012年,上海市版權部門和公安部門根據舉報線索對某團伙通過互聯網銷售盜版教材案進行調查。經查,自2011年起,朱某某、游某某、喻某等人為獲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權利人授權的情況下,組建了統一供貨、統一進價、統一市場銷售價格的銷售非法復制的注冊會計師、注冊金融分析師教材的聯盟。截至案發,該團伙共計銷售盜版教材2萬余冊,涉案總值逾人民幣2億元,違法所得共計135萬元。2013年2月1日、6月24日、8月12日及9月25日,楊浦區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等相關規定,分別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游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以銷售侵權復製品罪判處喻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萬元;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其他17人有期徒刑緩刑並處罰金。 【典型意義】此案為犯罪團伙銷售盜版教材牟利的典型案件,涉案人數達20多人,影響力較大,具有較好的震懾作用。該案為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國家版權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掛牌督辦案件

⑵ 侵犯知識產權逃跑的怎麼判,能取保候審么

(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並申請行政查處知識產權侵權行為。
(二)向報社、網路等新聞媒體曝光。
(三)搜集、保存對方侵犯你所享有的知識產權的證據,有必要的話可以咨詢律師,請律師對侵犯知識產權事實進行調查、取證、委託公證。
(四)與侵權行為人協商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事宜或通過法律訴訟解決,維護自己知識產權的合法權益。
1、假冒注冊商標罪:假冒注冊商標罪是指違反國家商標管理規定,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所指的犯罪行包括四個方面。
(1)必須有使用他人已經注冊的商標的行為(假冒他人未經注冊的商標即不構成);
(2)這種使用必須是沒有經過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
(3)必須是在同一品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4)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
這四個條件須同時具備。是否屬「情節嚴重」是區分罪與非罪、犯罪與一般侵權的分界線。所謂「情節嚴重」,還需要通過司法實踐形成司法解釋。一般而言,情節包括犯罪數額和其他情節(多次、後果危害、影響大)。起刑標准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為3萬元以上。
2、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是指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較大的行為。本罪與假冒注冊商標罪緊密相聯,但只發生在流通領域。行為人必須明知是假冒商標的商品而故意出售,否則不構成本罪。其法定刑也分為兩檔: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這里的數額明確是指銷售金額,而非經營額,也非違法所得額。起刑標准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為3萬元以上。根據新司法解釋,值得注意的是,賣盜版碟逾5000張可判3至7年。(數額較大,參照制售偽產品中5萬元;20萬元為巨大)
3、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商標標識,且只是他人注冊的商標標識。法定刑也分為兩檔: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起刑標准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為3萬元以上。根據新司法解釋,值得注意的是,賣盜版碟逾5000張可判3至7年。
4、侵犯著作權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違反著作權法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侵犯他人著作權的專有權利,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法定的具體行為方式包括四種:一是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二是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三是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四是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上述四種行為,具備任何一項即可構成本罪。當然,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也是構成本罪的必備條件。否則只能以一般侵權處理。
本罪的法定刑分為兩檔: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人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的標准為:個人20萬元以下,單位100萬元以下或者非法經營數額為個人100萬元以下,單位500萬元以上,或者造成其它特別嚴重後果的。
5、銷售侵權復製品罪:本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侵權復製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行為。「侵權復製品」是指未經著作權人的許可,非法復制發行著作權人的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製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或者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非法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構成本罪既要明知,又要以營利為目的,還必須是違法所得數額巨大(司法解釋規定個人10萬元以上,單位50萬元以上)。
本罪的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6、假冒專利罪:指違反國家專利管理規定,在法定的專利有效期限內,假冒他人被授予的專利,情節嚴重的行為、假冒專利行為的具體表現是:在法律規定的專利有效期限內,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製造、使用或者銷售取得專利的發明;以欺騙手法登記為專利權人、專利受計人、專利許可證持有人;以自己的非專利技術冒充他人的專利技術,等等、「情節嚴重」(獲利數額較大,影響壞,對專利權人造成的損失大)也是構成侵犯他人專利罪的必要條件,是區分犯罪與一般侵權行為的主要界限。
7、侵犯商業秘密罪:侵犯商業秘密罪是指違反商業秘密保護法規,侵犯商業秘密,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本罪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只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法定的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有三種表現形式:一是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二是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二是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具有上述三種行為之一即構成本罪。同時,上述行為必須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了重大損失,才能以犯罪論處。
所謂重大損失,一般是指經濟利益上的重大損失,主要包括經營活動受到嚴重損害、經濟損失嚴重、商品滯銷、嚴重積壓、營利性服務嚴重受挫等等(有案例)。
本罪法定刑分兩檔:給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一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⑶ 銷售侵權產品處罰依據

《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條 【銷售侵權復製品罪】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製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構成特徵

1、侵犯的客體是著作權人的著作權和著作權管理制度。

2、客觀方面表現為以營利為目的,

3、犯罪主體是個人和單位。

4、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的侵權復製品而進行銷售的行為。

例如銷售明知是盜版的文字作品、音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構成犯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之規定,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屬於巨大。

(3)銷售侵權復製品案例擴展閱讀

案例:

1、北京優閱盈創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權案。

2017年4月,根據愛思唯爾等5家境外權利人投訴線索,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對北京優閱盈創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權案進行調查。

經查,該公司未經權利人許可,通過其運營的「優閱外文數字圖書館系統」向大學圖書館提供侵權文字作品3萬篇,違法經營額17.76萬元。2017年6月,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40萬元的行政處罰。

2、上海智器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權案。

2016年12月,根據國家版權局移轉案件線索,上海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對上海智器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權案進行調查。

經查,自2014年11月起,該公司未經權利人許可,將45篇證券研究報告上傳到其租用的伺服器,通過其運營的「匯智贏家網」網站和「匯智贏家」APP向公眾提供,並收取費用,涉案金額累計28萬余元。2017年3月1日,上海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對其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⑷ 請舉例兩個侵犯知識產權的例子。

看法條好了,法條說「應該……」或「不得……」等,這些都算。我給你找了《著作權法》中的2個條文。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⑸ 求教刑法專業復試問題

復試內容回憶:

(1)筆試:
A、論述:論述犯罪構成的該當性。
B、案例分析:涉及外國版人和中國人所犯的銷售權侵權復製品罪。(罪名考得很偏)
今年中大刑法筆試改革,以往的復試真題都是3道論述加一道法律英語中譯英,並且論述題都有重復,今年筆試沒有考到法律英語,並且筆試題型也變了,一道論述,一道案例分析,總分100分,每道50分。考前不知道改革,著重復習往年復試真題,拿到卷子時一看就懵了,所以不能完全依賴真題,遇到改革就麻煩了,還是得多掌握知識點。

(2)面試:
首先考的是法律英語,抽簽,選出一個法律英文條文先朗讀出來,然後翻譯成漢語,今年的還比較簡單,我抽到的是立功。
然後就是抽題回答專業問題,我抽到的是刑訴的題目,因為不會答老師也沒怎麼勉強,我答完後就問了我刑法的問題,問的是假象防衛的主觀心態,交通肇事和危險駕駛的相關問題等等。題目都還比較簡單,都能答出幾個點的。

(3)經驗之談:
復試面試的時候不要太緊張了,緊張容易導致大腦一片空白,就算是簡單的題目,一緊張也會忘的,還有,表達的時候要連貫,盡量分點論述,不要一句一句加上去,這樣很拖沓,給導師印象也不好。

⑹ 公益歌曲的使用怎麼算構成侵犯知識產權

你好,侵犯知識產權罪是指違反知識產權保護法規,未經知識產權所有人許可,非法利用其知識產權,侵犯國家對知識產權的管理秩序和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
內容
侵犯知識產權罪包括: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 侵犯知識產權罪
的商品罪、非法製造或者銷售非法製造注冊商標標識罪;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製品罪;假冒專利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知識產權是人類創造性勞動的智力成果,包括專利權 、商標權、著作權等。
侵犯知識產權罪 中國對知識產權犯罪的規定過去僅分散見於《商標法》、《專利法》以及全國人 侵犯知識產權罪
大頒布的《關於懲治假冒注冊商標犯罪的補充規定》和《關於懲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的決定》中,並沒有將其認定為獨立的犯罪類別。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修訂案,經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將"侵犯知識產權罪"作為一個獨立的犯罪類別規定於"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從而對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第一次以刑法基本法的形式作出了規定,加大了對於此類犯罪的懲罰力度。修訂後的《刑法》對於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規定,大體上可以分為四類:
第一類是侵犯商標權的犯罪
包括: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構成犯罪的;以及偽造 侵犯知識產權罪
、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
第二類是侵犯專利權的犯罪
主要是指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行為。 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利權書,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利權,
第三類是侵犯著作權的犯罪
主要指以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作品、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或者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等形式侵犯著作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構成的犯罪。
第四類是侵犯商業秘密的犯罪
《刑法》規定,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害的,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
客體要件
范圍
2006年全國法院審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例 「犯罪客體是刑法所保護而為犯罪行為所侵犯的權益。其中的權主要指權利,包括國家權利、法人等單位權利與公民個人的權利,其中的益指利益。包括國家利益、社會利益、集體利益、個人利益,包括物質利益與精神利益。」台灣學者林山田認為:「經濟刑法的保護法益為國家的經濟秩 侵犯知識產權罪
序與經濟結構的安全以及個人的財產法益。易言之,經濟刑法的保護法益包括『超個人』與個人的經濟利益,即經濟社會中的公益,以及消費者及參與經濟活動者個人的財產利益。」侵犯知識產權罪屬於類罪,作為一個上位概念,其下位包括侵犯商標罪、侵犯專利罪、侵犯著作權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等個罪。
無形產權
就知識產權本身而言,無論是商標權、專利權還是著作權,其均屬於一種無形產權。其客體與所有權的客體盡管性質相同,但是,其區別也是顯而易見的。所有權的客體是一定的動產或不動產這種有形物體,而知識產權的客體是無形物體。作為所有權客體的動產或不動產,不僅存在於理念之中;而且作為一種物理現象也是客觀存在的,因此其獨占性是完整的,即一個主體使用的時候,其他主體無法同時同樣使用。知識產權作為一種無形產權,在客體存在於抽象的理念中,並不完全表現為物理現象上佔有、使用等,當一個主體使用時,並不能同時必然排斥其他主體的使用。因此,知識產權極容易被侵犯,而且對侵權行為的發現也相對困難。由此可見,侵犯知識產權罪的犯罪客體與其他傳統的侵犯財產犯罪盡管有相似之處,但其差異也是涇渭分明的,正是這種客體的差別,使得兩類犯罪的犯罪構成、既遂與未遂的標准以及法定刑均有較大的出入。
核心內容
但是,同樣作為一種無形產權,同樣是作為一種「訴訟中的物權」,知識產權的各類下位權利的核心內容各具有自身特點。如日本學者紋谷所言;「版權的人格色彩極濃,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發展精神文化;但工業產權的競爭色彩較濃,其目的是為了發展物質文化。」但是,在分析侵犯知識產權罪的客體時候,應以商標權、專利權和著作權等權利為核心;如果具體細化為財產權或人身權等,這實際上是分割了以上各種權利的完整性。因為,作為知識產權的各項權利,其本身就兼備了這種屬性。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否定對各種權利不同側重點的研究。恰恰相反;其對分析犯罪構成的其他要素以及量刑不無裨益。
客體的分析
通過對侵犯知識產權罪客體的分析,侵犯知識產權罪等法定犯罪,其違法性的刑事特徵不僅是對刑事法的違背,更主要的是對知識產權法等上位法的違背。因此,在考察犯罪客體的時候,依據的標准不能或至少不能再以社會危害性和主觀惡性的犯罪特徵作為尋求客體的主要依據。恰恰相反,應將知識產權這一權利組合體作為同類的客體。考察具體犯罪的時候,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權利實際上也是一類權利組合體。從知識產權法律意義上說,其包含了私權和公權、人身權和財產權等多項權利。這既是知識產權法的獨立於其他法律的根本依據,更是其犯罪客體區別於自然犯罪的特點。侵犯知識產權罪的犯罪客體是一類權利組合體:即既侵犯了知識產權權利人的人身權利,又侵犯了其財產權利;既侵犯了國家和社會的公權又侵犯了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私權。
客觀要件
特徵表現
侵犯知識產權罪 侵犯知識產權罪的客觀要件表現為未經權利人同意,侵犯他人專有權利,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其特徵表現為:
無權源
首先,行為人之行為無權源,即其行為未經權利人同意或授權。根據我國專利法、商標法的有關規定,專利和注冊商標可以通過合法的行使轉讓,權利人還可以同意第三人使用和享受該權利。因此,專利權人和注冊商標權人同意他人使用和享受該權利時,即使程序上不符合法律規定,也只是一般的違法行為,不成立犯罪。只有未經權利人同意,違背了權利人意願的行為,才可能是犯罪。當然上述行為往往有例外限制,如存在著作權的限制或強制授權等,即使行為人之行為未獲得權利人的同意也應視為有正當權源。
專有權利
其次,行為主要侵犯了他人的專有權利,在某些場合下則可能表現為對行政法規范的侵犯和違反。犯罪行為基本表現形式上,只能是作為,即行為人採取了積極的動作而違反刑法的規定。侵犯知識產權罪只能由作為構成,不作為不可能構成侵犯知識產權罪。 最後,侵犯知識產權罪不屬於行為犯,而是結果犯。其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是從其危害結果和犯罪情節中表現出來。所以行為必須是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特別嚴重情節。侵權行為未造成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就不構成犯罪。如「個人侵犯著作權犯罪違法所得2萬元以上的屬於違法所得數額較大, 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的屬於違法所得數額巨大」。 行為人主觀過失不構成侵犯知識產權罪
犯知識產權罪的行為表現方式因權利客體以及具體專門法律的規定不同而有所差異,但從宏觀分析,其仍具有共性,即其行為方式主要包括:
假冒行為
。所謂假冒行為,是指未經權利人同意或許可,第三人在其製品上標注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的專利標記、商標、名稱等。在我國刑法中主要是指假冒注冊商標(現行刑法第213條)、假冒專利(現行刑法第216條)、假冒他人署名(現行刑法第219條)。
非法出售行為
。一種是指銷售「冒牌貨」的行為,即銷售未經許可而載有與受保護的商標、專利或實質相同的標志的任何相同物品。我國現行刑法第214條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即屬此類行為。另外一種是侵犯著作權的發行、出版、出售行為。如未經著作權人同意,發行其文字作品、電影、電視、錄象、計算機軟體以及其他鄰接權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非法製作行為
。第一類是偽造、擅自製造行為。其表現為兩種方式:一是未經授權而製作;二是超越授權范圍而製作。如現行刑法中的第215條非法製造注冊商標罪等。第二類行為是非法復制行為,及未經權利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以印刷、復印、臨摹、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等方式,重製他人作品。如我國現行刑法第217條侵犯著作權罪等。 (4) 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披露、使用 商業秘密 的行為。 侵犯知識產權罪的犯罪對象的認定則較為復雜。其內容最終必須以知識產權法律的規定為基礎,並隨之變更而變更。所以各國此類犯罪的對象構成有所差異。我國刑法的規定基本上是採納了狹義的知識產權的標准,但同時又增加了包括商業秘密在內的部分廣義內容。但范圍仍十分有限。目前世界上多數國家的對象構成較為豐富,其中某些規定值得我國立法借鑒:
其一, 商標相鄰標志
。商標相鄰標志是指除商標以外的用來標志企業產品或服務的所有文字和圖形,其主要包括商品裝模、商號及原產地名稱等。相當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刑法中對商標相鄰標志的侵權行為均有明確的規定。例如,台灣刑法典很早就規定了妨害商標商號罪;下及偽造商標、商號罪、虛偽標記商品罪等4種犯罪。中國除對極少數酒類實行全包裝保護之外;其它的相鄰標志沒有專門的法律保護,只是在《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規定了侵犯商標相鄰標志如名稱、裝演等行為的民事責任,顯然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現實,建議在進行刑事立法時,有關商標權侵權的犯罪一節應該相應地反映這一現實需要,使刑法內容進一步規范化。
其二, 鄰接權
。我國對侵犯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犯罪化的立法與現有的相關民事法律立法並未銜接,因而,不能適應打擊該類犯罪行為的需要,而國外卻有相關立法,國外的相關立法值得我們借鑒。
施行期限保護
由於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對專利權及著作權的部分權利均施行期限保護,因而,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行為也只能發生在此期限內,超過此期限則不構成犯罪,現有的我國刑法對此沒有予以規定,可能會造成司法操作的困難,對此應通過立
《刑法》規定
侵犯知識產權罪的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不能由過失構成。這是因為:第一,從刑法理論上來說,侵犯知識產權罪可歸入法定犯。法定犯作為一個社會現象,其本身並不一定蘊涵著法律所禁止的性質,國家之所以認為這種行為是犯罪行為,完全是出於其某種行政政策的考慮和需要。法定犯由於其倫理道德上的可譴責性較弱, 因而不宜對其主觀罪過過於苟責,行為人只有在出於故意的情況下,才宜作為犯罪處理。過失行為則通常作為一般違法行為處理。這是刑法謙抑的價值取向的必然要求。第二,從刑事立法來說,考慮到刑事立法以懲罰故意為原則,過失為例外和犯罪故意一般不作規定、過失則明確規定的立法的原則,侵犯知識產權罪應屬故意犯罪無疑。
認識角度而言
侵犯知識產權罪的故意,從認識角度而言,其認識的內容包括:行為人必須對犯罪對象的性質有一定程度的認識,即明知是已注冊的商標,明知是他人的專利及專利產品,明知是他人注冊商標的標識;或者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明知是他人的著作權和專有技術,與此同時,行為人還必須對自身行為性質有一定程度的認知,如對假冒行為、銷售行為、非法復制行為有著較為明確的認識。從本罪的意志因素而言,同樣存在著希望或放任的因素:多數行為人表現為積極的追求,即追求違法所得利益,追求作品聲譽、信譽等的喪失;同時,也不排除少數情況下,對他人作品、注冊商標、專利等造成嚴重後果漠不關心、聽之任之。也就是說,侵犯知識產權罪在大多數情況下是直接故意犯罪,少數情況下是間接故意犯罪。
犯罪目的內容
關於侵犯知識產權罪的犯罪目的內容,尤其是否以以營利為目的,在理論上有不同觀點。而且,在現行刑法的法條設置上,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製品罪規定了 「以營利為目的」為必備要件,而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假冒專利罪、侵犯商業秘密罪則均沒有規定「以營利為目的」作為成立犯罪的必備要件。在理論上,主要有以下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侵犯知識產權罪在主觀上,必須是故意,且以營利為目的; 以營利為目的是這類犯罪的共同主觀特徵,同時,也是構成犯罪的主觀要件;第二種觀點認為,現行刑法僅對侵犯著作權類犯罪規定了「以營利為目的」,而對其他侵犯知識產權罪則沒有規定,實行差別待遇是沒有根據的,並認為在世界上如日本、義大利、法國等國的刑法中均未將「營利為目的」作為侵犯著作權類犯罪的主觀要件侵犯知識產權罪,這些國家的立法經驗是可以借鑒的。第一種觀點把侵犯知識產權罪單純地納入貪利型犯罪,也失之恰當的。如果以侵犯他人人身權利或其他其他復雜動機或目的而侵犯知識產權,並引起惡劣、嚴重後果等嚴重情節而社會危害性嚴重的行為也應以犯罪論處。
行為人主觀過失不構成侵犯知識產權罪
首先,應該是由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本身的特徵所決定的,從刑法理論上看,知識產權犯罪可歸入行政犯,即是違法了經濟、行政法規定情節嚴重的行為,如國家制定的《商標法》、《專利法》、《反不當競爭法》、《著作權法》等,行政犯由於其倫理道德上的可譴責性較弱,不宜對其主觀犯意過於苛刻,行為人只有在故意的情況下,才宜作為犯罪對待,過失行為通常只作為一般違法行為處理;其次,知識產權犯罪之所以只能由故意構成而不能由過失構成,也是由刑法的規定所決定的,因為按照刑法規定,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由此可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是否可以由過失構成,理應以刑法規定為限。刑法沒有明文規定,行為即時有社會危害性,也不能作為犯罪處理,第三,過失不構成犯罪,符合國際立法的原則,世界上除了義大利以外,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均沒有將過失列入犯罪之中,因此筆者認為,將過失納入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主觀方面不僅與刑法原理不符,也與罪刑法定原則相悖,同時也不符合世界有關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刑事立法的發展趨勢。
行為人不作為不構成侵犯知識產權罪
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主觀要求是「以營利為目的」,這就決定了行為人均採取積極地行動並追求希望犯罪結果發生,也就是說客觀行為都採取作為的形式,不作為不符合該罪的客觀要件。不作為是與作為相對應的危害行為的一種表現方式,就是指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行為的特定法律義務,能夠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為。判斷不作為犯罪應當具備如下三個條件,第一,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作為的特定法律義務,這是構成不作為的前提條件,其次,行為人有能力履行特定法律義務,這是不作為成立的重要條件,第三,行為人沒有履行作為的特定法律義務,這是不作為成立的關鍵條件。需要強調的是違反非刑事法律明文規定的義務,並非都構成不作為的義務根據,只有經刑法認可或要求的,才能視其為作為的根據。換言之,在這種情況下,法律明文規定的義務,一方面要求其他法律法規有規定,同時要求刑法的認可,若只有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而無刑法的認可或要求,
行為人即使不履行這種義務
也不構成犯罪。比如《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規定網路內容服務提供者負有審查和刪除侵權作品的義務,但如果網路內容服務提供者不作為情節嚴重是否構成犯罪,刑法總則、分則均沒有規定,所以網路內容服務提供者不作為情節如何嚴重、社會危害性如何嚴重都不構成犯罪;再比如《婚姻法》規定家庭成員之間有相互扶養的法定義務,同時《刑法》第261條規定家庭成員不履行扶養義務,情節嚴重的以遺棄罪追究刑事責任,這就是典型的不作為構成犯罪,另外偷稅罪、侵佔罪以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罪都屬於不作為構成犯罪。
《刑法》規定 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五條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六條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七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四)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條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製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九條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 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的,以侵犯商業秘密論。 本條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秘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使用人。 第二百二十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⑺ 銷售侵權復製品罪的相關案件

四川省成都市的音像銷售商付強自2000年1月至2005年7月從事盜版光碟經營活動,從中非法贏利達10萬余元。
四川省公安廳於2005年6月21日對付強的天馬音像店進行搜查,共查獲各類音像製品126種22257張,經四川省音像製品鑒定組鑒定,其中有123種21912張屬非法音像製品。2005年7月12日,付強被警方抓獲。
此案被稱為「四川省銷售盜版光碟第一案」,付強成為四川省因銷售盜版光碟走上被告席的第一人。2005年12月30日,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法院審理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出版、印刷、復制、發行本解釋第一條至第十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公訴機關庭審出示的鑒定書只證明被告人付強銷售的音像製品中有正版音像製品以外的非法音像製品,不能排除該非法音像製品是侵權復製品的可能性,也就未證明被告人付強銷售的就是上述司法解釋所指的「其他非法出版物」,因此指控被告人付強犯非法經營罪罪名不準確。被告人付強及其辯護人辯稱其銷售的是盜版光碟,應構成銷售侵權復製品罪,認罪態度好,請求對其從輕處罰的意見,法院予以採納。據此,法院以銷售侵權復製品罪判處被告人付強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

⑻ 侵犯知識產權罪都有哪些算其他嚴重情節

-侵犯知識產權罪是指違反知識產權保護法規,未經知識產權所有人許可,非法利用其知識產權,侵犯國家對知識產權的管理秩序和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 內容 侵犯知識產權罪包括: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 侵犯知識產權罪 的商品罪、非法製造或者銷售非法製造注冊商標標識罪;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製品罪;假冒專利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知識產權是人類創造性勞動的智力成果,包括專利權 、商標權、著作權等。 編輯本段介紹 侵犯知識產權罪 中國對知識產權犯罪的規定過去僅分散見於《商標法》、《專利法》以及全國人 侵犯知識產權罪 大頒布的《關於懲治假冒注冊商標犯罪的補充規定》和《關於懲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的決定》中,並沒有將其認定為獨立的犯罪類別。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修訂案,經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將"侵犯知識產權罪"作為一個獨立的犯罪類別規定於"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從而對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第一次以刑法基本法的形式作出了規定,加大了對於此類犯罪的懲罰力度。修訂後的《刑法》對於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規定,大體上可以分為四類: 編輯本段第一類是侵犯商標權的犯罪 包括: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構成犯罪的;以及偽造 侵犯知識產權罪 、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 編輯本段第二類是侵犯專利權的犯罪 主要是指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行為。 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利權書,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利權, 編輯本段第三類是侵犯著作權的犯罪 主要指以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作品、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或者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等形式侵犯著作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構成的犯罪。 編輯本段第四類是侵犯商業秘密的犯罪 《刑法》規定,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害的,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 編輯本段客體要件 范圍 2006年全國法院審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例 「犯罪客體是刑法所保護而為犯罪行為所侵犯的權益。其中的權主要指權利,包括國家權利、法人等單位權利與公民個人的權利,其中的益指利益。包括國家利益、社會利益、集體利益、個人利益,包括物質利益與精神利益。」台灣學者林山田認為:「經濟刑法的保護法益為國家的經濟秩 侵犯知識產權罪 序與經濟結構的安全以及個人的財產法益。易言之,經濟刑法的保護法益包括『超個人』與個人的經濟利益,即經濟社會中的公益,以及消費者及參與經濟活動者個人的財產利益。」侵犯知識產權罪屬於類罪,作為一個上位概念,其下位包括侵犯商標罪、侵犯專利罪、侵犯著作權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等個罪。 無形產權 就知識產權本身而言,無論是商標權、專利權還是著作權,其均屬於一種無形產權。其客體與所有權的客體盡管性質相同,但是,其區別也是顯而易見的。所有權的客體是一定的動產或不動產這種有形物體,而知識產權的客體是無形物體。作為所有權客體的動產或不動產,不僅存在於理念之中;而且作為一種物理現象也是客觀存在的,因此其獨占性是完整的,即一個主體使用的時候,其他主體無法同時同樣使用。知識產權作為一種無形產權,在客體存在於抽象的理念中,並不完全表現為物理現象上佔有、使用等,當一個主體使用時,並不能同時必然排斥其他主體的使用。因此,知識產權極容易被侵犯,而且對侵權行為的發現也相對困難。由此可見,侵犯知識產權罪的犯罪客體與其他傳統的侵犯財產犯罪盡管有相似之處,但其差異也是涇渭分明的,正是這種客體的差別,使得兩類犯罪的犯罪構成、既遂與未遂的標准以及法定刑均有較大的出入。 核心內容 但是,同樣作為一種無形產權,同樣是作為一種「訴訟中的物權」,知識產權的各類下位權利的核心內容各具有自身特點。如日本學者紋谷所言;「版權的人格色彩極濃,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發展精神文化;但工業產權的競爭色彩較濃,其目的是為了發展物質文化。」但是,在分析侵犯知識產權罪的客體時候,應以商標權、專利權和著作權等權利為核心;如果具體細化為財產權或人身權等,這實際上是分割了以上各種權利的完整性。因為,作為知識產權的各項權利,其本身就兼備了這種屬性。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否定對各種權利不同側重點的研究。恰恰相反;其對分析犯罪構成的其他要素以及量刑不無裨益。 客體的分析 ...

⑼ 侵犯知識產權罪要判死刑嗎

您好,到現在還沒有因為侵犯知識產權被判死刑的,加油~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