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協議
1. 婚前協議範本
一、婚前協議主要包括時間、地點、締約雙方、約定財產范圍,財產歸屬或分割方式。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財產歸屬約定,按照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寫婚前協議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婚前協議寫明婚前財產的范圍,包括男女雙方婚前的存款、房產、車子,其他貴重物品等;
2、婚前協議要明確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男方和女方需要把財產分類,分成男方個人財產、女方個人財產和可疑共同使用的財產等;
3、婚前財產在婚後的收益歸屬要寫在婚前協議上,比如存款利息、房屋租金等;
4、婚前財產生效的條件跟時間要標明確;
5、男女雙方必須在婚前協議上簽字並寫上日期。
2. 婚前夫妻自己的簽的婚前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各位尊重的律師你抄們好:襲 我有一問題想咨詢一下:我和我老婆前不久才結婚,為了結婚,我們在婚前以我個人的名義採用按揭形式購買了一套商品房作為我們婚後的婚房。房屋的產權歸我所有,房產證上的名字也是我一個人的。首付 我與老婆都有出資,只不過我占絕大部分,房子拿到後,我們又進行了裝修及買傢俱家電,各自都有投入。為此,我們兩個根據各自的投資數額 為根據 寫了一份婚前財產協議 明確了對這房子的各自投入,並且明確了各自投入作為各自婚前財產的事實。 同時在婚前我老婆自己購買的門面房子也作了明確,是她的婚前個人財產。 協議還明確了如果以後婚姻變故,對財產的分配與處置方法,雙方都認可,並且簽了字按了手印!然後我們才拿了結婚證,正式結婚。 根據現在新的婚姻法關系財產問題的司法解釋 試問我們自己簽的這種書面的協議,在有法律效力嗎?如果發生變故,在法院上能夠得到採納嗎? 需不需要再拿這協議去做一個司法公正呢?這樣做是否畫蛇添足? 急盼得到專業的解答,謝謝!
3. 婚後能否簽婚前協議
今天分享的內容為婚後可以簽婚前協議嗎?《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回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答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從法律規定來看夫妻雙方對夫妻婚前財產或者婚後共同財產進行約定並沒有時間限制,但因簽署時間的不同,實踐中將夫妻雙方簽署的協議定為婚前協議和婚後協議。所以婚後簽署協議的名稱應為婚後協議,即便名稱為婚後協議也可以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進行約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4. 婚前協議怎麼寫
婚前協議的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締約雙方、約定財產范圍,財產歸屬或分割方式。
婚前協議包含以下幾項內容:
1、 婚前協議的內容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2、 婚前財產婚後歸屬情況;
3、 夫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或者責任規定;
4、 雙方對於共同債權、債務的分擔情況約定;
5、 住房問題的約定;
6、 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7、 雙方當事人簽名及簽名時間。
每個人的情況不同,以上內容並不是死板的,有些條款可以省略或者靈活變化。人人都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訂立婚前財產協議。
(4)夫妻婚前協議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協議規定限制一方基本人權和人格權,如離婚自由權、人身自由權、隱私權、通信自由權及以暴力作為對「過錯方」的懲罰等:如出軌方無權提出離婚,無過錯方有權公開過錯方的一切過錯行為,包括與「曖昧方」的簡訊等;出軌方必須在家中反省,不得出門等。
2、約定的違約金或賠償金數額嚴重影響過錯方的基本生活或超出過錯方的實際經濟能力,影響其履行贍養、撫養義務以及對第三人的債務履行。
3、違背公序良俗或明顯違背社會常理:如一方出軌,需在街心廣場長跪三天,賠償對方青春損失費等。
4、「脅迫」:如在「捉姦現場」,拿出事先准備好的忠誠協議,要出軌方立刻簽字,承認出軌。
5、口頭約定AA制沒用,白紙黑字寫清楚才有效
5. 夫妻婚前協議書有法律效應嗎
夫復妻婚前協議書有法律效應。制夫妻可以在婚前對雙方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約定,協議書自雙方簽字時起發生法律效力。
《婚姻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民法通則》第七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6. 婚前協議
你考慮的太多了,完全沒有必要,這主要是你的家庭環境影響的,愛情還沒有開始,就考慮結婚的事情,太理性的人,就沒有愛的激情的
7. 什麼是婚前協議
在西方,婚前簽訂關涉財產、離異後子女撫養權等問題的婚前協議已非常普遍,畢竟,誰都不希望大家在分開時為諸事鬧得劍拔弩張,最後成為冤家。當然,簽署這么一份協議,自然不是什麼浪漫事兒。更多的戀人在結婚前,壓根就不會想到這檔子事,認為太傷感情。也許是觀念差異,由律師們起草的標准婚前協議在國內就像當初的夫妻間AA制一樣,很難受到准新人們的廣泛認同。相反,一些模仿婚前協議格式,但內容卻更為溫情浪漫的別樣「協議」卻受到年輕人的熱捧。
全社會離婚率屬上升態勢,如果能事先就財產的處分達成一致,顯然可以簡化程序和節省各方人力、物力、財力。婚前財產約定在西方國家十分普遍,但和中國傳統婚姻觀有一定沖突,很多人在山盟海誓的鼓舞下,對未來無限嚮往,對婚姻危機沒有一個前瞻性的認識,而簽訂婚前財產協議這種未雨綢繆的做法,是一種社會進步的表現。
財產的界定主要通過相關財產憑證,例如存摺、有價證券的交割記錄、房產證等等,舉證原則主要還是民法上的「誰主張,誰舉證」原則。也就是說,主張財產屬於自己的一方,不但要證明財產存在還要證明財產屬於自己,最後還要證明財產在什麼地方。法院對民事糾紛所能夠採取的措施是受到限制的,因此財產的所在需要由當事人自己提供詳盡資料和證明。
婚前財產范圍比較廣,既可以是房屋、車輛、工資、獎金,也包括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股票、股權等。而婚後共同財產主要看財產取得的日期是在結婚日前還是結婚日後。如果財產取得的時間是在結婚證頒發的日期之後,就是共同財產。這一部分財產的分割原則同樣可以在財產協議中予以明確,比如雙方各佔多少比例,甚至具體的某一個特定財產權益屬於誰,都是可以在財產協議中言明。
8. 如何簽婚前協議
今天分享的內容為婚後可以簽婚前協議嗎?《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從法律規定來看夫妻雙方對夫妻婚前財產或者婚後共同財產進行約定並沒有時間限制,但因簽署時間的不同,實踐中將夫妻雙方簽署的協議定為婚前協議和婚後協議。所以婚後簽署協議的名稱應為婚後協議,即便名稱為婚後協議也可以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進行約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9. 婚前協議該怎麼簽
今天分享的內容為婚後可以簽婚前協議嗎?《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專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屬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從法律規定來看夫妻雙方對夫妻婚前財產或者婚後共同財產進行約定並沒有時間限制,但因簽署時間的不同,實踐中將夫妻雙方簽署的協議定為婚前協議和婚後協議。所以婚後簽署協議的名稱應為婚後協議,即便名稱為婚後協議也可以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進行約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