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默示
『壹』 合同成立的表現形式為什麼沒有默示形式
有啊,誰說沒有的?你理解的合同是不是太狹窄了。合同實際就是兩個主內體的合意,這個在生活中容以默示的形式也很多的。比如你要上街,鄰居說讓你給帶點兒菜或者其它的東西,同時把錢往外拿,而你把錢接過來,沒說同意不同意給他買菜或者帶東西,只是說了很多別的話。然後就去上街了。這個合同就是以默示的形式簽訂的。《合同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這里的其他形式就包含有默示形式。
『貳』 什麼是默示合同
默示合同,合同條款由合同雙方當事人的行為加以推斷的合同。英美法中合同回的一種形式,法院答在解釋合同時,不僅以當事人的明示條款為准,而且可以將當事人的行為或不行為按習慣推定為合同的默示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條: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在默示合同中,雙方當事人未作明確的意思表示,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通過他們的行為及合同總的情況推斷出來的。默示合同與明示合同在法律上同樣有效,但當合同出現爭執時,用以舉證的方法是不同的。
(2)合同法默示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叄』 什麼是合同的默示形式
又稱推定形式,或稱意思實現形式,指合同當事人以某種表明法律意圖的行專為間接地表示合屬同內容的合同形式。合同默示形式只人當事人約定或法律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才能適用。又稱推定形式,或稱意思實現形式,指合同當事人以某種表明法律意圖的行為間接地表示合同內容的合同形式。合同默示形式只人當事人約定或法律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才能適用。
『肆』 默示合同怎麼回事
又稱推定形式,或稱意思實現形式,指合同當事人以某種表明法律意圖專的行為間接地表示合屬同內容的合同形式。合同默示形式只人當事人約定或法律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才能適用。又稱推定形式,或稱意思實現形式,指合同當事人以某種表明法律意圖的行為間接地表示合同內容的合同形式。合同默示形式只人當事人約定或法律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才能適用。
『伍』 法律中沉默與默示的區別
法律中沉默與默示的區別:
「沉默」,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效力,並非當事人所理解的「不同意」。而是,在不同的法律關系中,律賦予了不同的特定的意思表示和法律效力。
「默示」,當事人為意思表示的方式有二種,即明示方式和默示方式。明示方式因當事人直接、明確、主動地將其內在意思以口頭或書面形式表示於外部而清楚、明確,一般不會引起太大的爭議。而默示方式由於是根據當事人的某種行為按照邏輯推理的方法或按照生活習慣推斷出當事人(行為人)的內在意思表示。
「沉默」可能構成表見代理。《民法通則》第六十六條 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另外,在共有財產擔保的過程中,也面臨上述同樣的問題,共有人在明知其他共有人在用共有財產做抵押擔保的情況下,共有人未制止或提出異議,則抵押有效。
《擔保法司法解釋》第54條第2款: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抵押有效。
「沉默」可能會喪失受遺贈的權利。 遺贈是指被繼承人通過遺囑的方式,將其遺產的一部分或全部贈予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繼承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民法通則》第66條第1款: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代理而不作否認的,視為同意。
《合同法》第171條:試用買賣中試用期滿,買受人的沉默視為購買。
《擔保法解釋》第54條第2款:共同共有人明知個別共有人擅自將共有財產抵押而沒有表示異議的,視為同意。
《合同法》第47條第2款:第三人催告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沉默的,視為拒絕。
《合同法》第48條第2款:第三人催告後,無權代理人的被代理人沉默的,視為拒絕。
《繼承法》第25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陸』 什麼叫默示條款
由於當事人思維的限制以及締約的便利原則,合同明確約定的是比較重要的條款版,對於一些依照商業經驗權和行業慣例能夠確定的內容,往往不予體現,比如對於合同標的物(具體貨物)的約定,大多隻確定了型號、數量、價格等內容,而未明確該物品的使用性能,事實上,雙方都很清楚,供應商提供的貨物應該具備該物品應當具備的基本功能,在這種情況下,貨物應當具備的基本功能就是該合同的默示條款。當發生貨物質量糾紛時,由中立方(比如仲裁員或法官)依照誠實信用和公平正義的原則加以明確,但是,默示條款的內容一般不能與明示條款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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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民法通則 和 合同法 關於默示表示的沖突
選B。新法優於舊法,顯然本題中甲的行為構成催告。其實兩法並不沖突,只是合同法進行了改良,增加了催告制度,才會導致默示也能構成追認。
『捌』 關於默示合同的相關法條
這你可以去看看租賃合同的那章,既合同到期後,一方繼續交納租金,對方不反對的為默示合同,期限是無固定期限合同。
『玖』 合同的形式可以默示麼
不是合同的形式而是合同訂立的方法,或者是合同意思達成一致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