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日期寫錯塗改
A. 如果在填寫勞動合同時填寫錯誤,是否可以塗改
如果雙方同意,並在上面簽字確認,是可以塗改的。
塗改過的合同還是有內效的。《中華容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八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B. 勞動合同日期寫錯能更改嗎
合同不得塗改,如企業單方塗改合同在法律上屬於無效合同,由塗改方負全責。可以與員工協商一致重新書面簽訂一份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2)勞動合同日期寫錯塗改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法中有關訂立勞動合同的規定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准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C. 勞動手冊上面勞動合同期限情況日期寫錯能直接塗改嗎
可以塗改
但是要在塗改處,簽字蓋章,方可有法律效力
D. 勞動合同可以塗改嗎
1、勞動合同來不可以隨意自源己塗改,因為合同中的約定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經過塗改就是單方面的意思表示,沒有體現雙方的合意。塗改的條款無效
2、合同上應該有勞動保護的約定,這樣更能為你們提供確保的保障,平時也要注意保護安全,由於有噪音和粉塵危害,可以要求單位平時做體檢,並且在離職時可以要求做體檢,還要注意你們的工作是否容易造成職業病,因為職業病也屬於工傷的范疇。
(4)勞動合同日期寫錯塗改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單項勞動合同」。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原勞動法規定的長期合同。
三、單項勞動合同,即沒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E. 勞動合同寫錯用塗改液修改,在對方沒簽之前改的,這份合同還有效嗎
勞動合同在未簽字的情況下寫錯了是可以用修改液修改,但合同是雙方的意思表示,修正的地方要單位蓋章和勞動者蓋印才可以的,否則不能隨便修改的。建議重新列印一份。
F. 勞動合同的簽訂日期寫在了鑒定日期上怎麼辦,可以用塗改液塗掉重寫嗎
屬於書寫的錯誤,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
G. 勞動合同寫錯了塗改後有效嗎
合同塗改內容如果是真實的意思表示,雙方都沒有異議的,塗改的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是單方面故意私自塗改,隱瞞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有證據證明的,可以認為該合同無效。
1、第七十七條
合同變更條件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2、第七十八條
合同變更內容不明的處理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3、合同修改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否則修改無效。
4、合同塗改內容如果是真實的意思表示,雙方都沒有異議的,塗改的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5、如果是單方面故意私自塗改,隱瞞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有證據證明的,可以認為該合同無效。
6、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就是合同雙方對合同的內容要有明確的合意,合同被更改,需得到向對方的認可,也就是簽章。
(7)勞動合同日期寫錯塗改擴展閱讀:
合同生效,首先要當事人對合同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合同成立),其次,合同的內容不違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合同有效)。
第五十二條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另外所附條件、期限成就(合同生效)。合同的生效以合同成立為前提,兩者也存在原則區別:
一是構成要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標志是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表示一致,有的合同生效需要審批或約定的條件成就等;
二是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成立沒有法律約束力,生效的合同對當事人產生法律上的約束力。合同有效和合同生效也是有區別的,「合同生效」與「合同未生效」相對應,「合同有效」與「合同無效」相對應。
合同未生效不等於合同無效,未生效合同可以是有效的;合同有效也不等於合同生效,有效的合同可能附條件尚未生效。
生效與有效側重點不一樣:有效與否側重於對合同定性,是對處於某一狀態合同的法律性質進行評價;而合同生效與否,則側重於合同開始發生效力的時間,亦即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對訂約各方產生約束力的時間。
在審判實踐中,要注意區分合同無效與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問題,因這直接影響到對民事行為性質的認定及實體責任的確定。不能將未生效的、未成立的合同等同於無效,因為法律後果不一樣。
實際上一些未生效的合同卻是有效的,對一些未成立的合同,當事人完全可以通過協商補救使之成立生效,達到交易目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