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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糾紛案例分析

發布時間: 2021-01-07 05:04:05

㈠ 5個法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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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布者:盼儲儲time
案例分析1――劉玉坤訴鄭憲秋離婚及財產分割案原告:劉玉坤,女,1958年12月28日生,系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第一重型機械廠金屬結構分廠打字員。住該市富拉爾基區鐵西26一10一1一6號。被告:鄭憲秋,男,1957年10月20日生、與原告系同廠工人,住址同上。原告劉玉坤因與被告鄭憲秋離婚及財產分割一案,向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劉玉坤訴稱:原告與被告鄭憲秋婚後性格不合,彼此對理想、事業、志趣均有所不同,結婚13年始終沒有培養和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被告對原告參加一些社會必要活動、殘疾身體的治療,橫加干涉。1984年以後,原告克服了常人難以想像的困難,曾在全國首屆殘疾人運動會上奪取3枚金牌,這些榮譽使其心理反差增大,進而粗暴地干涉原告參加比賽,將原告打傷住院。原告與被告自1992年5月分居至今,感情確已破裂,請求法院判決離婚,財產依法分割。被告鄭憲秋辯稱:被告與原告婚姻基礎好,在原告失去雙腿的時候,是被告主動與其結婚。婚後家務活、帶孩子以及原告的生活起居等都由被告承擔,原告能在國際國內殘疾人運動會上多次獲獎牌,是與被告對其支持和照顧分不開的,如果原告實在堅持離婚,但孩子要由被告撫養,原告必須每月給付撫養費150元,房子由被告居住,獎牌17塊被告應分一半,獎金29萬元、被告要19萬元,婚後共同財產依法分割。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

㈡ 經濟糾紛 請幫助分析案例

經濟糾紛的概念
經濟糾紛有兩大類:一是經濟合同糾紛,如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承攬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等;二是經濟侵權糾紛;如知識產權(如專利權、商標權)侵權糾紛、所有權侵權糾紛、經營權侵權糾紛等。在市場經濟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場主體間確立交易關系,共同實施交易行為,追求和實現經濟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糾紛是經濟糾紛的主要部分。
經濟糾紛的成因
產生經濟糾紛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結合我國經濟活動的情況,產生經濟糾紛主要有以下三種原因:
1、進行經濟活動的依據不規范。市場主體在進行經濟活動時,其依據不規范是引起經濟糾紛的主要原因。君子合同隨處可見,導致經濟合同履行過程無章可循,從而產生糾紛;
2、在進行經濟活動中,不嚴守規則,有些經濟法律關系主體不嚴格依法辦事,根據自己的利益,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訂立假合同,因而產生糾紛;
3、有關部門的行政干預,而導致經濟糾紛。
經濟糾紛的特點
1、糾紛主體的特定化;
2、糾紛內容的多樣化;
3、糾紛所屬范疇民事化;
4、解決方式多樣化。

㈢ 法律案例與分析

1. 棗庄礦業(集團)有限公司柴里煤礦與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青島保稅區華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聯營合同糾紛案

2. 趙子文與潘日陽財產侵權糾紛案

3. 湖北午時葯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澳諾(中國)制葯有限公司、王軍社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案

4. 北京網路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訴青島奧商網路技術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網路通信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中國聯合網路通信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青島鵬飛國際航空旅遊服務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5. 廣州市仙源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與廣東中大中鑫投資策劃有限公司、廣州遠興房產有限公司、中國投資集團國際理財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糾紛案

6. 沈陽銀勝天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沈陽辦事處債權轉讓合同糾紛案

7. 山東聚豐網路有限公司與韓國MGAME公司、天津風雲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網路游戲代理許可合同糾紛管轄權異議案

8. 成都鵬偉實業有限公司與江西省永修縣人民ZF、永修縣鄱陽湖采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采礦權糾紛案

9. 廣西桂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與廣西泳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

10. 韓龍梅等訴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保險合同糾紛案

我有案例無數,以上只是其中的少量部分。如果你需要,可以給你目錄,你選擇,我給你全文。

㈣ 合同糾紛 案例分析

食品廠超過一周回復,要約人沒有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遲延的承諾應視為新要專約,商場對此屬要約沒有承諾。
三天後,食品廠又向商場發出要約,只是同意交貨時間的安排,雙方對主要條款(價格)沒有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沒有成立。
如何處理,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由食品廠獨自承擔責任。

㈤ 糾紛案例分析怎麼寫

寫論文之前,一定要寫個大綱,這樣老師,好確定了框架,避免以後論文修改過程中出現大改的情況!!
學校的格式要求、寫作規范要注意,否則很可能發回來重新改,你要還有什麼不明白或不懂可以問我,希望你能夠順利畢業,邁向新的人生。

如何寫畢業論文大綱
畢業論文大綱其實就是我們中學時候寫作文要求的提綱. 寫畢業論文大綱主要是提供我們論文寫作的思路, 列出我們論文的框架結構, 這樣方便我們後續寫論文

(一)指導選題

選題是畢業論文寫作的開端。能否選擇恰當的題目,對於整篇畢業論文寫作是否順利,關系極大。好比走路,這開始的第十步是具有決定意義的,第一步邁向何方,需要慎重考慮。否則,就可能走許多彎路,費許多周折,甚至南轅北轍,難以到達目的地。

指導學員選題,要遵循這樣兩條基本原則:第一條是價值原則,即論文的選題要有價值。論文價值有價值和價值之分,選題時,要把應用價值擺在首位。學員寫的畢業論文不是毫無實際意義的「空對空」的文字游戲,而是來源於現實,並為現實服務的。第二條是可行原則。選題時要充分考慮主客觀條件。客觀條件主要是寫作的時間、地點、環境;主觀條件包括作者的才能、學識和所掌握的材料等。學員在選擇畢業論文題目時,必須考慮自己的主、客觀條件,量力而行。即要選擇那些客觀上需要,主觀上又有能力完成的題目。

(二)指導搜集材料

材料是文章的血肉,寫文章不能沒有材料。畢業論文如果缺少翔實的材料,就會像毛澤東同志曾經批評過的黨八股那樣,「空話連篇,言之無物」,「像個癟三,瘦得難看」。

第一來自生活。人民群眾豐富多採的生活實踐是文章寫作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源泉。指導教師要引導他們從自己的工作實踐中,從自己的「生活倉庫」中攝取寫作材料。

第二來自書本,包括各種資料、報刊雜志等。書籍是人生最好的老師,寫作者如能經常向書本請教,文章的材料就像「源頭活水」那樣源源不斷。指導教師平時博覽群書,瀏覽各種報刊,發現有用的材料,就可以向學員推薦。

材料靠自己去搜集。指導教師可以指導學員先制定一個搜集材料的目錄,如是調查材料,可按時、地、對象擬定目錄;如是文獻資料,可按書刊名稱和發行年月安排目錄。要著重搜集第一手材料,對第二手材料要查明出處、核對原著。

(三)指導立意

立意就是確立文章主題。主題在文章中處於核心地位,是文章的「靈魂」和「統帥」。一篇文章質量高低、價值大小,主題是其衡量的主要尺度。

指導學員立意,要遵循以下原則:

第一,符合現實需要,體現精神。文章是時代的產物、現實的反映,它的主題應體現出那個時代的特徵及方向。因此,畢業論文應牢牢把握時代脈膊,回答時代提出的最尖銳、最迫切、最現實的,以推動社會向前發展。

第二,反映客觀事物本質。文章是對客觀事物的認識和反映,但並不是像鏡子那樣機械地反照現實,而應當反映客觀事物的某種本質,揭示其內部的性。

第三,要有獨到的見解。只有獨到的見解,才能使人受到啟發,令人感奮,於人有益。

(四)指導謀篇布局

所謂謀篇布局,就是考慮和安排文章的整體結構。結構是文章的骨架。確定了主題,選定了材料,接著就要把文章的框架搭起來。

安排結構的基本要求是:(一)要圍繞主題安排結構;(二)要有明確、清楚的層次;(三)要完整、、嚴密。

指導教師應根據文章所要表現的內容,指導學員合理安排結構,做到有中心,有層次,首尾圓合,重點突出,嚴謹自然,富於變化。

(五)指導起草

起草初稿是寫文章最重要的步驟,是按照設計「藍圖」進行「施工」的階段,是以文字形式實現作者構思的過程。

(六)指導修改

修改是文章定稿前必不可少的步驟。文章是對客觀事物的反映,而客觀事物是曲折、復雜的,不大可能一次就反映正確。因此,就需要不斷地修改、完善。

(七)指導答辯

答辯是畢業論文的最後「驗收」階段,旨在了解學員對所選擇課題的深廣程度和真實程度,並引導學員對本課題作進一步的深入研究,對畢業論文作最後的修改和補充,使之更臻完善。

㈥ 案例分析:是合同糾紛還是商標侵權

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合同糾紛的內容主要表現在爭議主體對於導致合同法律關系產生、變更與消滅的法律事實以及法律關系的內容有著不同的觀點與看法。合同糾紛的范圍涵蓋了一項合同的從成立到終止的整個過程。
侵權糾紛是指因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權益所發生的糾紛,如侵害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繼承權乃至於債權等。
如果可以的話請更加詳細的說一下情況,這樣可以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㈦ 法律案例分析5個,不要財產糾紛的

額..問了三個,不知還有沒...
我的三輪車
呂福山,西安是人力三輪車夫,無證經營。被西安市交警一支隊根據西安市公安局的通告沒收了三輪車。呂通過查閱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上面說對非機動車違規應處5元以下罰款,認為西安交警支隊應該歸還他的三輪車,並為此進行了5年的努力。
專家認為,西安市公安局的通告只是一個地方性行政法規,他不能違反國家性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因此是不合法的,也是無效的。
終審判決呂勝訴,交警歸還他的三輪車。針對處罰過輕的情況,人大正在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修訂。

非常關系
福州市一個僱主經常虐待家裡的小保姆,終於有一天將小保姆毆打致死。為了毀屍滅跡,僱主的妻子假冒小保姆的姐姐將屍體火化。法院判決,僱主故意傷害死緩,妻子包庇有期徒刑3年。
專家分析,僱主和保姆不是主人和僕人的關系,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國家應該對勞動法進行修改以保障象保姆這種存在個人僱傭關系的人的合法利益,現在他們的利益得不到任何保證。另外,為了約束保姆的行為,僱主應該與保姆簽定好合同,或者藉助司法機關的力量。

後果真的很嚴重
陳兵在火車站發現一個小偷偷自己的包,便去追趕。追了大概有200米路程。結果猝死。小偷與他並沒有任何身體上的接觸。運動醫學專家分析說他可能是因為心臟問題而突然死亡的。
專家分析說小偷的盜竊行為與陳兵的死亡有因果關系。但是只構成盜竊罪。量刑時可以酌情作為一個加重情節。小偷對陳兵的死有過錯,但是陳兵的家人並沒有向小偷提起民事賠償要求。最後,小偷由於盜竊未遂被判4年,罰金3000。

老吳得了一種怪病,去了很多醫院都沒查出來。最後在南京一家醫院確診為隱球菌肺炎。醫生說這種病可能是由於鴿子糞引起的。老吳的樓上老丁養了很多鴿子,老丁把這些鴿子當寶貝一樣。老吳與老丁交涉多次讓他把鴿棚拆了,老丁不同意。雙方各執一詞。無奈老吳將老丁告上法院。老丁拿出一份鑒定材料說他的鴿子糞里不含隱球菌。法院認為,本案一方為個人興趣愛好,一方為人的身體健康,兩權相爭,應更重視人的身體健康。因此法院判決老丁限期內拆掉鴿棚。現在老丁家的鴿子暫時在朋友家寄養。
專家分析,這是一起侵權案件。雖然老丁養鴿子並不違法,但是他侵犯了老吳的健康權。關於老丁拿出的那份材料,專家認為一無法確認其開信機關是否具備鑒定資格,二即使具備鑒定資格關於材料的效力也要視案情而定。

你在哪裡
一個18歲的男孩跟在打工的父母來到沈陽。一天,和小夥伴們去丁香湖邊玩。卻被淹死在湖中。據和他一起出去的小夥伴說,他是為了救一個人才跳進湖裡的。他們說,那個人被救上來以後就跑了,他們只顧的去救小夥伴也沒看清那個人什麼樣子。在把被救人推上岸後,那個孩子被一個大浪打進湖中,再也沒有上來。他家裡條件不好,他是父母以後的唯一依靠。他父親咨詢了民政機構,說可以申請烈士,但是需要被救的人出來做證。他們一家人尋找被救人找了好多天了,那個人一直沒有出現。後來有幾個湖邊的工人願意為孩子作證。
專家分析說,對於見義勇為者,首先應該是國家和社會給予他們補償,被救者承擔的義務比較小。國家設立見義勇為基金,納稅人的一部分稅就被用來做這個。

今天的案例,很讓人氣憤。
一個3歲的小孩子跟爸爸媽媽去酒店吃飯。席間,孩子想喝飲料,媽媽出去買,想讓孩子跟著爸爸,但是孩子不願意,媽媽就把他領了下去。後來,孩子跑到了馬路上,酒店的一個服務員將孩子救了下來,但是自己卻出車禍死亡。
孩子的父母一開始說把孩子托給了吧台,後來又說託付給了這個服務員,但是都沒有證據證明。他們認為服務員應該對孩子的被傷害負責。
雙方對簿公堂,法院判決,交通肇事司機承擔80%的民事賠償責任,小孩父母承擔20%,共計死亡賠償15萬元,但賠償者提出異議認為服務員是農村戶口,即使在城市打工2年也應按照農村的規格賠償5萬元。

老人去世之迷
一個79歲的老人,在與一個30歲的年輕人發生了爭執。僅10個小時後,老人去世。老人的家人說老人是被那個人打死了,而那個年輕人說是老人心臟病突發自己死的。由於發生在院內屋後,雙方都沒有目擊證人。老人死亡後公安局來了人,但是堅持不做屍檢,直接說老人是心臟病死的,讓雙方民事調解,賠了8000塊錢了事。記者問到有關如何認定是心臟病的證據,公安局一直沒有,可能根本就是沒法提供。
後來老人的家人向公安局提起抗訴,縣市兩級公安局對老人開棺驗屍,鑒定結論是老人服用毒鼠強自殺。老人的家人對此很懷疑,並且自己偷弄了幾份樣本送到附近大學檢驗,結果是不含毒鼠強成分。
經過家人的不斷努力,幾年後,老人第二次被開棺,省廳的鑒定結論是沒有毒鼠強。
記者想找到當初鑒定的兩位法醫,但是被拒絕了。後來,公安局道歉,並賠了5萬多塊錢。此事了結,老人怎麼去世的永遠也不可能知道了。

我不是小偷
曉楠是一個15歲的活潑女孩,自尊心極強。初三下半年有一天她和媽媽一起去超市買東西。媽媽被超市員工懷疑偷了超市的東西,他們一起來到超市對面的派出所。在派出所里,媽媽被一個女警官和超市員工搜身。當媽媽出來後,發現女兒也正被一個超市員工搜身。
專家分析,只有司法機關檢察機關的偵察人員才有權利對嫌疑人搜身。其他任何人都無權。超市員工的這種做法是極為錯誤的。
事後,曉楠的精神一直不好。被沈陽市精神衛生中心診斷為創傷性應激精神障礙。醫生分析說是因為一些創傷事件使精神受到損害。通過鑒定,與被超市搜身有直接因果關系。
曉楠的精神一直不好,影響了學習,而且沒能參加中考。她成績很好且非常要強。
媽媽想法院起訴,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法院判定此事影響了孩子一生,判超市賠償精神撫慰金10萬元。超市不服,認為此病一年即可治癒,主張只賠償一年的平均工資。
專家分析,心靈創傷會伴隨一個人一生。精神撫慰金不同於醫療費,應有法官酌情裁量。
對於超市被偷的問題,他們應自己購置防盜設備。

㈧ 國際知識產權侵權案例要怎麼分析,有什麼知識

需要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才行

㈨ 有關商標侵權糾紛的案例分析

我們已經聯來系過,這是源第一個答案:
關於一審法院訴訟程序問題
1、一審法院按漢都公司提供的 TCL 集團公司地址,向 TCL 集團公司快遞送達應訴通知書、聽證會傳票、開庭傳票等,雖然郵寄地址為廣東省惠州市鵝嶺南路 6 號 TCL 工業大廈九層,是 TCL 集團公司的下屬二級企業法人銷售公司的地址,但兩公司在同一大樓辦公,只是樓層不同,而收信人為 TCL 集團公司的信件也並沒有因不能送達而被退回。
2、在原審法院審結前, TCL 集團公司在向一審法院提交了書面答辯狀,由此可以推定, TCL 集團公司已收到了一審法院寄送的應訴通知書、聽證會傳票、開庭傳票,但其無正當理由未到庭,一審法院缺席審理並不違法。上訴人 TCL 集團公司關於一審法院訴訟程序違法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

㈩ 民事案件 案例分析

1、後老伴與老張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屬於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後老伴對老張沒有法定的夫妻之間的相互扶養義務,老張不能要求後老伴負責。

2、「兒女也不管」:兒女必須盡贍養老張的義務,兒女不管老張,老張可以將兒女起訴到法院索要贍養費用,而且老張不必到子女住所地法院起訴、而是可以在自己戶籍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訴,肯定會贏,而且如果老張急需用錢,贍養費的官司確實可以向法院申請先予執行。

3、「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1)可以先找兒女協商,在退休金以外去養老院的費用由女兒均攤。
(2)也可以找所在地居委會調解。
(3)協商、調解不能解決問題的,可以起訴到法院解決。

4、「房子怎麼解決?老張把房子賣掉去住養老院?與子女斷絕關系如何?」:
(1)父母子女關系無法從法律上斷絕:我國現行法律沒有這樣的規定。而且斷絕也只是對老張不利。
(2)房子:屬於老張的夫妻共同財產,其中的一半屬於老張妻子的遺產,另一半歸老張所有。妻子的一半由老張和3個子女共同繼承,每人繼承八分之一,也就是說,老張總共擁有八分之五。
(3)老張無權自己決定賣掉房子:因為房子的一半3個女兒也有份,房子現在屬於老張和3個子女共有的狀態,要出賣的話,必須得到3個子女的同意才行。

5、建議:可以與子女協商將房子全部歸老張、由子女寫下放棄繼承的協議並到公證處公證,然後由老張賣房,子女相應份額的房款歸老張抵頂一部分贍養費,賣房款用完後養老院的費用,再由兒女均攤。
補充:相關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2)《婚姻法》第十七:「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3)《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4)《繼承法》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5)《婚姻法》第二十四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6)《婚姻法》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7)《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二條 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8)《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五條 老年人與家庭成員因贍養、扶養或者住房、財產發生糾紛,可以要求家庭成員所在組織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調解前款糾紛時,對有過錯的家庭成員,應當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人民法院對老年人追索贍養費或者扶養費的申請,可以依法裁定先予執行。
(9)關於老張訴訟時的管轄法院和先予執行的依據:見《民事訴訟法》,因為這不是您要求的,不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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