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合同仲裁
1. 未簽勞動合同如何賠償勞動仲裁
一、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的書面的勞動合同,逾期簽訂的,從第二個月起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報酬。您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補繳社會保險等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盡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提出書面離職後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你工資
4、收集一些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工裝(有公司字樣)、工作證(最好有公章)、工作牌(最好有公章)
5、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保繳費記錄、同事證言等都可以
二、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三、《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1)沒簽合同仲裁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07年12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第七條 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一方在十人以上,並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舉代表參加調解、仲裁或者訴訟活動。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建立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勞動爭議的重大問題。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2.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樣申請勞動仲裁
1、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要求雙倍工資賠償的「勞動仲裁」勝算機遇很大,你的工資卡的轉賬記錄是否為「工資明細」,如果僅只是普通轉帳的話,你很難主張;
2、你能找相關同事問到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就可以去工商局的官網上查詢到公司法人是誰;
3、你的勞動合同期限如果不夠3年的話,試用期約定是不能超過3個月的,此公司這點就是違法行為。
(一)工資支付憑證(如果是通過銀行卡,可以作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只要舉出上述的第一項、第二項或是第五項其中一個,就可以作為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初步證據,剩下的就需要根據上面的規定由用人單位舉證,如果單位舉證不能的話,就會支持勞動關系存在。
拓展資料
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
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3. 公司沒簽勞動合同的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一:完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二:勞動保障這塊兒現在主要是採取反舉證的態度。就是你最好提供一些證明可以證明你在該單位就職過,畢竟在那裡上過班,即使對方再謹慎都會有些東西可以證明的。即使沒有東西證明,你提出仲裁後勞動保障部門會聯系你的單位由其反舉證你從未在該公司就業,或者提供你們倆曾經簽訂過勞動合同以及繳納過保險,你所說的不符合事實。當然他是提供不出來的,所以你一告一個准,絕對可以勝訴。(你們單位不打卡、工作裝工作證沒有,你無法提供;有專門人員記錄考勤,他也不會幫你出具;工資流水對你來說就有用了,你可以提供,另外比如你平時上班的時候在該公司操作過的一些東西,比如操作工會有工單條,住宿押金單,或者門牌;文員平時打過公司的文件。這些東西一旦有公章,哪怕是財務章或者領導的簽字都有用。如果沒有公章你仍然可以提供。另外你們單位肯定還有其他的員工,有員工給你作證,寫個書面的材料也可。但是這些東西是你主動提供的,對於勞動保障部門來說主要是要保障勞動者的利益,所以他們更注重的是你們單位的反舉證,一般來說沒有什麼問題)
三:你到勞動保障部門說明情況,寫一份書面材料,對方會有專門的免費的律師幫你整理,然後告知你們單位,責令你們單位反舉證,他無法反舉證了。你現在還在該單位就職,他就必須跟你補簽勞動合同。如果打算離職了,那麼就不簽合同給賠償雙倍工資。另外無論你是否還在那裡就職,對方都必須依法給你補繳保險。
4. 未簽合同申請仲裁
1、工作期間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在申請勞動仲裁時,應該提供能夠證明與單位專存在事實勞動屬關系的證據。主要的證據可以是:工作證、上崗證、考勤記錄、工資單、工資卡的銀行交易記錄、工作服、工友證明等。 2、職工與單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職工可以單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期間的雙倍工資,亦即可以主張最多11個月的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5. 沒簽勞動合同怎麼仲裁
收集一切可以證明你與該公司僱傭關系的證據,比如有你的簽字的文回件等等,與同事答的聊天記錄等等,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公司屬於非法用工,需要支付你雙倍工資賠償,具體情況需要結合當地法律法規和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意見
6. 沒簽勞動合同怎麼仲裁
1、未簽訂勞動來合同,可以源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入職第2個月開始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2、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委託書、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
3、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提供以下材料:勞動仲裁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等。
7. 公司沒簽合同走仲裁多長時間
1、如果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並且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如果解除勞版動關系權,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2、按照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3、勞動仲裁勝訴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律師不作為,可以向律師所或者司法局反映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