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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合同部

發布時間: 2021-01-07 16:21:41

『壹』 合同上的計量單位/計價單位怎麼填寫呀

計價單位,一般就是:人民幣元。
計量單位,通常有個、只、噸、公斤等,根據貨物來定。

『貳』 合同工程計量的原則有哪些

工程量的正確計量,是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的前提和依據。無論定價方法如何,工程量必須根據相關工程的現行國家計量規范中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

具體的工程測量周期應在合同中規定,可以按月或根據項目圖像的進度進行測量。同時,《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還規定成本加酬金合同應按單價合同的規定計量。

1.按合同文件規定的方法進行測量;

2.根據承包商履行合同義務時實際完成的工作量計算;

3.對於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項目,承包商應超出施工圖范圍或承包商原因造成的返工量,不得計量;

4.如果發現任何缺失項目,工程量計算偏差和工程變更引起的工程變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並正確測量。

(2)計量合同部擴展閱讀:

合同計量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一)合同分析

主合同管理是指承包商與業主簽訂的合同履行管理,主要包括合同分析,合同披露和合同控制:合同分析的目的主要是明確合同目標,分解合同。結構並實施合同。關於具體問題和實施的具體事件,合同將能夠順利執行。合同分析由合同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

合同文件,合同條件,圖紙,技術規范和其他合同文件的分析:通讀合同文件,各種合同文件之間的關系,矛盾的存在,設計圖紙中的錯誤和遺漏,責任和權利雙方,綜合分析,特別是對於保護承包商的合同條款,合同的變更,合同的內容,合同分析的結果應形成合同分析報告。

(二)合同交底

合同管理人員在對合同主要內容作出解釋和說明的基礎上,組織各相關人員學習合同條文及合同分析結果,針對不同部門或作業隊的合同交底內容也不同。合同交底應分解落實如下內容:主合同條款、采購合同、技術規范、圖紙、施工組織、質量工期要求、部門(作業隊)責任界限等。

(三)合同控制

合同控制包括:參與實施計劃,參與成本,質量,進度控制;各方的協調;合同工作指導;跟蹤合同執行,偏差分析和處理;工程文件管理;在合同控制中,有必要積累必要的現場施工記錄,項目進度表,成本,變更,索賠,文件(運輸單據)和其他記錄。

『叄』 職業規劃有什麼好的建議,我現在工地合同計量部。

1、聽從心的召喚
在評估過自己的能力,特長和專業方向之後,一定要順從心的選擇。很多年輕人容易被物質條件,社會評價和同類攀比等多種因素影響了自己的判斷和選擇。相信自己的直覺,在判斷自己的職業前景時一定要讓心說話:我會熱愛這樣的職業,我有能力接受職業帶來的挑戰,我相信自己會干出好成績……如果有了這樣的召喚,請不要在猶豫和彷徨。
2、尋找優質的職業導師
職業生涯很長,很多職業經驗是必須靠時間累積。所以對一個初入職場的人要一眼看到職業的本質,或許是一個不小的難題。所以在職業規劃之前,可以尋找優質的職業導師進行咨詢和了解,從他們身上解讀職場發展的定律,並少走不必要的彎路。這樣的導師可能是實習時的上司,可能是頂尖企業的人事經理,也可能是身邊的學長學姐。虛心聆聽,就可以掌握一定的規律,讓自己的職業之路走得順暢。
3、走好職場第一步
職場的第一步,也是職業規劃中的重要內容。職場發展的積累就是從第一步開始的。要學會分析公司、行業、職業崗位的優勢劣態,同時要了解自己的SWOT,千萬不能盲從。第一步值千金,千里之行始於足下,第一步的准確將有可能帶來後面每一步的准確。很多年輕人抱著"先干起來以後再說"的心態,只能在遭遇挫折時放棄。走對了第一步即使有挫折,也能自我堅持。
4、職業發展要有大目標
職業規劃好比人生規劃,如果局限在一個前途和個人利益方面,那麼此一生也就僅僅是一個自我滿足的一生。按照馬斯洛的需求原理,我們每一個人在求得安全,溫飽之後,是會渴望被人認同,被人尊重,甚至是自我理想實現的要求,所以我們的職業目標是必須帶有社會責任感,當然職業目標可以分短期,中期,長期來完成。
5、在調整中完善
職業規劃有一個明顯的階段性特徵,所以在不同發展的階段都必須做出相應的調整,甚至是改變。但職業發展的宗旨是不變的,就是通過職業發展的機會,體現個人的價值,為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所以有了這樣長期而又宏觀的視野,就會根據自己的自身狀況的改變而做出應該的調整。職業規劃不是將職業目標定得最高就是好,而是切合實際的,可行的,有計劃一步步完成的規劃才使最好的職業規劃。

『肆』 我工程造價畢業在高速公路合同計量部工作,做的事情很雜,做過辦公室文員,現在想找工作,到底能幹什麼

做你的本行,不知你是否了解。現在做工程造價的,有經驗者年紀輕輕月薪就有上W的,而且即便是一般的,月薪也在4 5千。這是一個很吃香的專業。

『伍』 什麼是計量估價合同

建造合同准則將合同收入分為兩部分內容,一是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與客戶簽訂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總金額,它構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內容;二是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

建造合同准則將合同收入分為兩部分內容:

一是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與客戶簽訂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總金額,它構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內容;

二是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該兩部分收入應作為主營業務收入處理。

(5)計量合同部擴展閱讀:

總則:

一、為進一步促進我國資產評估工作的發展,規范資產評估行為,完善資產評估工作程序,提高資產評估行業的執業水平,根據《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國務院第91號令)[2]以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凡按現行資產評估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的各類資產評估項目必須遵循本規定。

三、本規定所稱的資產評估報告的基本內容和格式是指資產評估機構接受委託開展資產評估活動後,按照資產評估管理工作的要求,向財產評估主管機關和委託方出具的涉及該評估項目的評估過程、方法、結論、說明及各類備查文件等內容的資產評估報告的基本內容及編制格式;

評估機構在具體項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圍和深度並不限於本規定的要求。

四、本規定所稱資產評估報告是由資產評估報告書正文、資產評估說明、資產評估明細表及相關附件構成。

五、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活動時,應當遵循資產評估的一般原則和本規定的要求;具體項目不適用本規定的,可結合評估項目的實際情況增減相應的內容。

『陸』 如何確認和計量建造合同收入

建造合同准則將合同收入分為兩部分內容,一是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與客戶簽訂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總金額,它構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內容;二是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下文進行詳細講述:
(一)合同收入的組成

建造合同准則將合同收入分為兩部分內容,一是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與客戶簽訂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總金額,它構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內容;二是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該兩部分收入應作為主營業務收入處理。在稅收處理上,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應作為價外費用徵收流轉稅。在企業所得稅方面,也應作為主營業務收入進行納稅處理。可見,在合同收入的組成方面,會計與稅收之間總體一致。

(二)會計准則關於合同收入確認和計量的相關規定

會計准則基於實質重於形式等原則,要求分別不同情況對合同收入進行確認和計量。建造合同准則規定,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企業應根據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據合同完工進度確認收入與費用的方法。(1)固定造價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認定標准,是指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合同總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地計量;合同完工進度和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確定。(2)成本加成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認定標准,是指同時滿足下列條件: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地計量。

對於在資產負債表日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夠可靠估計的,會計上強調關注企業經營中可能出現的風險,按預計已經收回或將要收回的款項能彌補多少已經發生的成本,確認部分或者不確認建造合同收入。即:(1)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予以確認,合同成本在其發生的當期確認為合同費用;(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發生時立即確認為合同費用,不確認合同收入。

(三)稅法關於合同收入確認和計量的相關規定及與會計處理之間的差異

1、稅法中關於建造合同流轉稅計稅依據的規定及與會計處理的差異

在稅收方面,合同收入的確認和計量會涉及到對建造合同收入適用流轉稅稅種的鑒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特別規定及計稅依據計量等方面問題。

(1)適用稅種的確定和不同稅種計稅依據的劃分

建造合同所約定的業務內容包括兩類:第一類,製造大型機械設備、交通工具等;第二類,提供建築、安裝、修理修配及其他勞務活動。總體而言,第一類業務收入產生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第二類業務收入產生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不過,這里還存在一些特殊規定和問題。

第一,在第一類業務活動中,如果製造企業在製造大型機械設備的同時還提供安裝勞務,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勞務並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17號)規定: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對銷售自產貨物和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取得的收入徵收增值稅,提供建築業勞務收入(不包括按規定應徵收增值稅的自產貨物和增值稅應稅勞務收入)徵收營業稅:①具備建設行政部門批準的建築業施工(安裝)資質;②簽訂建設工程施工總包或分包合同中單獨註明建築業勞務價款。凡不同時符合以上條件的,對納稅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對於同時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製造商而言,存在將會計上的「主營業務收入」按合同分解為增值稅計稅銷售額與營業稅計稅營業額兩個部分的過程。

第二,在第二類業務活動中,對於修理修配業務收入適用稅種須加以正確劃分。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在我國境內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單位應繳納增值稅。在《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對其解釋為:「條例所稱修理修配,是指受託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可見,如果修理修配的對象是貨物或動產,則相應的業務收入繳納增值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
(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對應繳納營業稅的修繕業務解釋為:「修繕,是指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修補、加固、養護、改善,使之恢復原來的使用價值或延長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業」。可見,如果維修的對象為不動產之類的建築物、構築物等,相應的業務收入繳納營業稅。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存在著作業對象在貨物與建築物、構築物之間難以劃分的問題,如某些特殊的工業管道或者一項連續的維修、修理活動中既涉及貨物又涉及建築物之類,而勞務合約定的是一份總的合同收入。此時,納稅人往往難於確定和劃分適用稅種及其計稅收入。由於相應增值稅、營業稅分屬國稅、地稅部門征管,而且營業稅的納稅地點一般是在勞務發生地,故類似情況下,納稅人應事先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進行有效的稅種鑒定和劃分。

第三,如果一家商業企業在向業主銷售貨物的同時提供安裝勞務,則合同收入均混合繳納增值稅。那麼,如果是一家建築安裝企業「包工包料」向業主收取價款,適用何種稅種呢?目前,建築企業在土建之類的建築作業、裝飾作業中取得的營業收入均繳納營業稅,並無爭議。問題是,安裝企業既為業主采購設備等貨物,同時又提供安裝勞務,企業通常從自身行業性質和歸屬出發,認為應對合同收入-並繳納營業稅。然而,國稅部門往往要求對合同收入-並繳納增值稅,理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徵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應稅勞務,不徵收增值稅。本條第一款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為主,並兼營非應稅勞務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在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營業稅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財稅[1994]26號)將「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為主,並兼營非應稅勞務」解釋為: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銷售額與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的合計數中,年貨物銷售額超過50%,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不到50%.加之一些安裝活動包含局部部件的放樣、下料、整形、拼焊等,類似於製造活動,因此,國稅部門往往認為,只要所購設備價格在全部價款中超過50%,則就認定安裝企業實質上是以貨物銷售為主、安裝為輔的企業,所提供的混合銷售行為應混合繳納增值稅。由於我國尚未將建築業納入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對於此類業務,在理論、法規與實踐層面上,在稅企之間乃至國、地稅之間客觀上存在不同認識,企業應審慎處之。

(2)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在大型機械設備、交通工具的建造合同中,往往特別約定銷售方式和貸款結算時間,常見的合同是分期收款和預收款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採取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採用預收貸款方式銷售貨物,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貨物發出的當天。在前一種方式下,如果按完工進度確認了會計收入,該會計收入並不構成增值稅計稅依據。在合同約定的收款日,不論會計上何時確認會計收入,也不論購貨方是否支付子合同款,按稅法規定銷售方必須確認應稅銷售額。其他任何期間如果確認了該項會計收入,也不能重復申報應稅銷售額。另外,如果銷售方與購貨方簽訂分期收款合同,但銷售方在收取第一筆款項時,按全部銷售價款向對方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則應按票面額作為計稅依據並一次性產生納稅義務,而非按合同約定收款日期分期產生納稅義務,此時與會計收入的確認時間仍存在差異。在後一種方式下,會計核算中按完工進度確認的會計收入並不成為增值稅的計稅依據,稅法中規定發貨日為納稅義務產生時間,這與增值稅的稅制原理相一致。

關於建築、安裝、維修及其他營業稅應稅勞務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建築業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177號)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簽訂書面合同,如合同明確規定付款(包括提供原材料、動力和其他物資,不含預收工程價款)日期的,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這與按完工進度確認的會計收入無論是時間上還是金額上都會存在差異。

『柒』 合同計量例子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內
2.計量容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捌』 如何進行總價合同的計量

【答案】A
【答案解析】?採用工程量清單方式招標形成的總價合同,其內工程量的計量參照容單價合同的工程量規定,採用經審定批準的施工圖紙及其預算方式發包形成的總價合同,除按照工程變更規定引起的工程量增減外,總價合同各項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於結算的最終工程量;承包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每個計量周期內,對已完成的工程進行計量,發包人應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對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資料進行復核。

『玖』 如何接受計量合同,從哪步開始學起。

首先從計量法律法規學,然後了解當地的計量設備檢測收費標准,我是計量所的,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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