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股協議
需要如下資料:股權轉讓協議,原有股東出股權轉讓的股東決定,新股東會決議,章程修正案。
不需要出驗資報告。
② 該債轉股協議是否有效
陳天揚 張善華 鄧 波案情 某建材公司供給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鋼材,房地產開發公司累欠建材公司貨款58萬元,建材公司經多次催要未果,後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協議約定:建材公司58萬元的債權轉換為建材公司持有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股權。協議訂立後,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前,建材公司認為該協議對其不利,要求房地產開發公司給付貨款58萬元未果,故訴至法院要求房地產開發公司立即支付貨款。 爭議 第一種觀點認為:雙方簽訂的債轉股協議,實質上是以債權作價入股(出資),而我國公司法不允許以債權作為公司的出資形式,且雙方未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故該債轉股協議應認定為無效。 第二種觀點認為:雙方簽訂的債轉股協議實質上是以股抵債,這種償債方式並不違法,且雙方意思表示真實,該協議應當認定有效,有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可以補辦。 第三種觀點認為:雙方確定的債轉股協議的成立,必然涉及到公司股權變動,只有在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後,該協議才能生效。評析 債轉股協議包括兩種形式,一種是股權用來抵償債權,房地產開發公司從現有股權中轉讓給建材公司,同時債權消滅。另一種是建材公司的債權轉為對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投資,從而增加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注冊資本。第一種形式只發生股權及股東的變動,並不改變公司股本總額,只要其操作符合公司法關於股權轉讓的規定,由此達成的債轉股協議應認定為有效。第二種形式屬於增資擴股,即債權人享有的某項債權轉為對債務人新的投資,從而增加債務人的注冊資本。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卻未明確是否可以債權作為出資入股。但鑒於我國法律並未禁止以債權作為出資形式,且從各國立法來看,各國對這一問題也有不同的規定。因此,這種以增資擴股為目的的債轉股協議,不宜以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為由,而認定其無效。 綜上,債轉股的形式不管是以債抵股,還是增資擴股,只要債權人與債務人雙方訂立的債轉股協議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且不違背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就應認定其有效性。至於是否辦理工商變更登記,不是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要件,法院審理時不應以當事人未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為由,而認定股權轉讓無效。有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可以責令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補辦。因而,該案中的債轉股協議有效,當事人應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從而,建材公司的債權歸於消滅,其成為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股東,取得相應的股東權利和義務。
③ 轉股協議怎麼寫
建議進行工商變更,你們簽訂的協議很可能無效,你承擔的風險比較大。
④ 房子的轉股協議 和遺囑有什麼區別
房子轉股復和遺囑制的區別:
房屋轉股協議是合同,一般都是有償的。
而遺囑是指死後對自己財產的處置。
處置關系:
如果房屋轉讓協議已經生效的話,那麼遺囑中就沒有了再次處分房屋的權利。
如果房屋轉讓協議還沒有生效,而遺囑中又對房屋進行了處置,那麼就應該執行遺囑。
最好還是執行遺囑,因為房屋買賣是要交契稅的,而繼承不需要。既然受益人是一個人,就執行遺囑了。
⑤ 我在一家個體工商戶投資了3萬塊,簽了轉股協議,協議內容規定時間內我沒有獲得3萬塊盈利,他要退我錢
個體工商戶屬於無限責任的個體經營,是不可以投資做為股東的。目前法律規定回的個體工商戶還不答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登記類法規尚未將其列入股東登記范疇。
你在該個體工商戶投資的3萬元錢,應該未經工商登記注冊,實際屬於借款,借款應該按期歸還,還得按約定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