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合作協議
A. 合作協議
合夥合同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__,性別__,年齡__,住址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范圍 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姓名)以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年_月_日以前交齊。 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
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 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 以各合夥人的__為據,
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自己的出資。 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
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 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5)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
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系: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 並邀請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 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 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 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
足清償部分, 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份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 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
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蓋章) (略)
_年_月_日
希望採納
B. 求一份VI項目報價和合同
3萬左右。看你是做什麼類型的,是做成bread talk 那樣,還是更新穎概念的。這要和你規劃的產品類別相關聯,看做成什麼樣的品牌文化,交流過才知道的。可以加我QQ尋問625426954
C. 如何寫合作方案
根據具體內容借鑒一下模本吧。
惠普公司動能伺服器解決方案合作方案
甲方:中國惠普有限公司
乙方:
1 概述
a) 乙方希望在惠普產品平台(參見附件2)上開發,移植,測試,驗證,演示特定的軟體和硬體產品(乙方具體產品參見附件1—惠普動能伺服器平台移植/測試項目申請表)。
b) 甲方希望通過本協議及利用相關技術資源提供的服務與工具幫助乙方獲得(包括免費使用,以優惠價格購買特定惠普產品等)最基本的配置要求來開發,移植,測試及演示乙方的產品。
c) 本協議的適用范圍是中國大陸地區
2 產品開發測試
a) 乙方同意在以下方面進行相應的投入
i. 在惠普動能伺服器及相關產品平台上開發,移植,測試,驗證,演示乙方特有的軟體產品,並獲得甲方的認證測試及授牌(詳細認證流程詳見附件3)。
ii. 為基於動能伺服器上的該解決方案提供集成或咨詢服務。
iii. 在乙方推出該產品新的版本、更新、升級或任何功能增強(統稱「增強」)的時候,乙方將會在同時或之後一定合理的時間內,使得這種「增強」正常地適用於動能伺服器平台。
b) 乙方同意,可能與惠普公司就該解決方案進一步的市場及銷售方面的合作進行另外的溝通。
3 惠普產品
a) 根據如下條件,惠普同意依據「惠普產品」列表(見附件2)和其它適用產品列表與折扣,銷售硬體和軟體許可給乙方,雙方遵從本地的惠普關於銷售與服務中的條款與條件。
b) 以上產品的銷售數量由甲方規定。惠普產品的系統配置與限定數量,請參見附件2。
c) 甲方可能提供使用過的產品或翻新的產品。如果使用,甲方會做特殊指明。
d) 乙方同意在協議生效日起 半年 時間內,使用 「惠普產品」的首要目的是本協議描述的目的。
e) 乙方承諾不把依據本協議購買的惠普產品在本協議期限時間內用於再銷售。
f) 本協議中甲方同意的特殊折扣與特殊價格,不適用於其它任何包含雙方的購買協議,且乙方不得將折扣價格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4 免費使用和贈送樣機
a) 經由甲方選定的30名應用軟體開發商將免費獲得一台開發樣機的使用權,時間期限最長為六個月。若乙方列入30家名單中,即可享受本條款待遇,否則享受條款5或6的待遇;
b) 在與甲方簽訂本合作協議並取得開發樣機使用權後三個月內完成移植任務且經認證,可得到繼續免費使用該樣機三個月的資格並可在優惠價格條件下購買一台開發樣機(詳見本協議附件2中規定),經檢查未能完成移植任務者,甲方將收回免費使用的樣機;
c) 在上述(b)條中後三個月的免費使用期限內,如果乙方能夠基於所移植的應用軟體另行賣出至少一台惠普動能伺服器(型號不限),並提供相應證明資料(如向惠普下單的訂單號碼或向分銷商下單的合同復印件),將獲惠普所贈送的免費使用開發樣機的所有權或以象徵性購買的辦法取得該樣機的所有權;
d) 如果乙方未能實現(c)條中後三個月銷售任務,HP公司將收回該樣機並重新審定開發樣機使用資格;
e) 在本開發樣機的所有權未轉移之前,乙方承諾對樣機的完好性負責。任何有關樣機和零部件的丟失或損毀,乙方將負完全賠償責任。
5 優惠購買開發樣機
a) 所有在2004年2月29日前報名參與本活動的應用軟體開發商、包括乙方在內均有開發樣機的優惠購買權。優惠價格和購買方式依照本協議附件2中規定。
b) 乙方同意在與甲方簽訂本合作協議後從甲方指定的經銷渠道購買樣機,並向甲方渠道支付相關稅費和有關進口費用,以及樣機產品費用。如果乙方三個月內完成移植任務(經惠普認證),可以在同樣價格條件下購買第二台開發樣機;
6免費使用HP-Intel解決方案技術中心
a) 所有在2004年2月29日前報名參與本活動的應用軟體開發商、包括乙方在內將獲得免費使用HP-Intel解決方案技術中心的資格,有效的使用期限報名之日起三個月
b) 由於資源分配問題,解決方案技術中心具體使用時間需經甲方協調安排
7 技術支持
a) 甲方可通過其解決方案中心所擁有的設備及技術人員,為乙方開發,移植,測試,驗證,演示在惠普動能伺服器平台上的解決方案提供免費的咨詢服務,或者提供測試解決方案的平台。
b) 但以上服務需要乙方提前向甲方的相關部門申請並得到確認。
8條款與終止
a)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除非因本條款b中的原因提前終止。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在沖突,應以本協議為准。乙方承諾
i. 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且
ii. 保持乙方公司,聯系人,產品或服務信息的准確性。
iii. 本協議的延續需重新簽署協議
b) 任何一方可無理由終止本協議的部分甚至全部,但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外一方。任何一方可因故終止本協議的部分甚至全部,但需提前15天書面通知另外一方其違規行為及對己方的損害。
c) 由於乙方對本協議的違反造成協議的終止,並造成甲方的損失包括商業信譽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乙方依據本協議規定購買惠普產品的特殊價格與正常售價之差價。
d) 無論本協議因何原因終止,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返還或以其他甲方許可的方式處理樣機;對於協議終止之前已經開發出的基於惠普產品平台的軟體應用,甲方的權利不應因本協議的終止而受到影響。本條規定與本協議中其他條款的規定應是累積的。
9 變更與增補
a)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增加、修改或刪除本協議附件2的「惠普產品」;修改產品列表價和折扣;實施或改變產品政策和產品計劃,但會合理的提前書面告知乙方。。
b) 除9.a所述內容外,除非雙方經過書面認可並經授權代表的簽字,雙方試圖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均視為無效.。
10 其他
a) 除非特別申明,乙方和甲方同意本協議不意味著對於對方的產品享有權利,資格和收益。
b) 如果經過惠普判斷,該設備的用途不完全符合本協議所表述的用途,惠普公司保留拒絕出售「惠普產品」的權利。
c) 乙方和甲方同意各方為獨立法人,除特別的說明外,就本協議中的「惠普產品」,雙方無相關的代理、夥伴、合資關系,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上聯系。本協議不授權雙方可以代表另外一方,向第三方約束或承諾。
d) 乙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權利和義務給第三方,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甲方有權分配或轉讓其權利給分支機構,並事先通知乙方。
e) 在未簽訂可獨立執行的保密協議的情況下,甲方沒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的信息進行保密。為履行本協議,乙方在此同意授權甲方使用乙方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所提供的信息。 乙方同意甲方在其所擁有或贊助的網站上表達乙方公司及其產品或服務。甲方同時可以存儲和發布乙方相關員工的聯系方式,如姓名,工作電話,工作電子郵箱。乙方將保持信息的准確性,並根據甲方的合理要求對其進行更新並及時提供給甲方。
f)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乙方可能會接收到甲方的產品計劃和策略等方面的信息,這些信息將被甲方合理地認為是保密的(「保密信息」)。在乙方履行本協議義務的情況下,可以使用這些「保密信息」,但只有從事與本協議相關工作並需要知道這些信息的乙方員工或臨時雇員才可以使用「保密信息」。乙方應當保護甲方的 「保密信息」,並以不低於對自身的保密信息的關注程度(至少在合理的關注程度上)防止信息被非授權的使用、分發和公布。乙方在10.f中承擔的保護「保密信息」的義務為期3年,從甲方告知之日起算。本條目中表述的乙方的義務不包括以下情況:
i. 從甲方獲知前已經為乙方擁有的
ii. 並非乙方過失已經成為公開信息的
iii. 乙方在無保密責任條件下從第三方合法獲得的
iv. 甲方告知第三方的,並無保密責任限制的
v. 由乙方獨立發展出來的
vi. 在法律執行中獲知的,或者
vii. 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獲知的
g) 本協議未規定任何一方有銷售或宣傳另外一方的產品或服務的義務,同時也不約束任何一方不得提供或開發與對方相似的或者競爭的產品,或者與第三方簽署類似的協議。
h) 沒有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可以單方面進行與惠普、惠普產品和本協議有關的媒體發布。任何一方不可以在申明或表述另外一方的產品或服務時超出現在已經由另外一方公布的范圍。
i) 乙方將遵守相關適用法律法規,包括進出口法律法規。
j) 本協議的10.f條將在協議終止後繼續存在。
k)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依據中國法律解釋。
惠普公司協議代碼
甲方:中國惠普有限公司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職務 職務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