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約協議
① 應對方口頭邀約,我們進場幹了兩個月活了,後因談合同未果,對方要求強制退場!
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關系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未支付的,可以採取以下辦法:
一、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准: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根據《關於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第十三條,投訴應當交投訴文書,書寫投訴文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投訴,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筆錄,並由投訴人簽字。投訴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相關拖欠工資的證據。
投訴文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投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投訴請求事項。
二、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時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2份);證據清單和相應證據材料(2份);身份證復印件(1份)。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② 年前我與一事業單位草簽協議,現在要我進行網上簽約,單位電話通知讓我發簡歷,然後他們發出邀約
是事業編制的?
③ 三方協議,同學最開始沒有應邀單位邀約,過期之後,單位可以重新邀約嗎
當然可以了!
④ 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 單位向我邀約了 ,但協議內容我卻什麼也不知道啊,怎麼查看約定內容,可以應約
與你學校參沒參加協議沒關系,你可以點擊向你發出邀約的單位,在你未點應約專前會看屬到網上協議的,同時會看到有關公司的一些信息,我就是在網上簽約的,首先得提前與招聘你的單位溝通好才行,還有檔案流向問題,都得提前溝通好。
⑤ 當持股比例達到30%時觸發要約收購的理解
一、2%和5%不矛盾抄。
二、要約收購襲分為兩種:主動要約和被動要約。主動要約是收購人主動自主發起要約收購,被動要約則是觸發了法律條件,也就是題目中提到的持股比例超過30%,這時候繼續增持的話,必須以要約收購的形式進行。
三、若得到了證監會的批准則可以商議進行部分要約收購,收購比例不得低於已發行股份的5%,若未得到證監會的批准則要進行全面要約收購。
(5)邀約協議擴展閱讀
2%屬於證監會規定的豁免要約事項,具體說是屬於「免於提出豁免申請直接辦理股份轉讓過戶」的情形,簡單的說就是豁免發出要約並且直接可以購買,但是有前提,就是持股達到30%以後的一年以後,而且當年增持不超過2%。
當達到百分之三十時,達到了強制要約,可以進行商義部分收購,這個額度是要在百分之五以上的,但是如果沒有得到證監會的批准就還得進行全面要約。
⑥ 三方協議,一個公司已經發了邀約,但未簽約,第一個公司的邀約還在有效期內,另一個公司還可以發嗎
三方協議沒有簽,
是可以的
⑦ 今天簽了一個企業邀約書,由於第三方協議是需要網簽的,很忐忑害怕地問問,如果這個違約會怎麼樣
違約了就要支付5000元以內違約金,讓原來的簽約單位給你出具解約函才能改派,恢復應屆畢業生就業資格,繼續與其他單位簽約。
⑧ 在保險合同訂立過程中,通常由投保人提出邀約,保險人作出承諾,投保人為要約人,
保險合同訂立的程序與一般合同訂立的程序相同,需要經過要約與承回諾兩個階段,承諾一經成立,答合同即成立,並產生相應的合同效力。在保險合同的訂立中,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並就合同的條款達成協議,保險合同成立。
投保單是投保人的書面要約。投保單經投保人據實填寫交付給保險人就成為投保人表示願意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書面要約。
(8)邀約協議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保險合同的主體。保險合同的主要包括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和保險合同的關系人。
2、保險合同的客體。保險合同的客體是保險利益。
3、保險合同的內容。規定投保人,保險人,被保險人,受益人這些合同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主要表現為保險合同的條款,是規定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條文,是保險合同雙方履約的依據。
4、保險合同的形式。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⑨ 什麼是單方面合同
似乎這種合同屬於違規行為,合同的約束必然是雙方,否則是無法律效應的。
你應該注意,公司方面是否存在惡意欺詐行為。
合同是否有不公平的行為,有的話應該提出來,屬於無效合同!
合同是兩個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要共同認可才行!
你這種可能是單務合同!
單務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只享有權利而不盡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只負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合同。但是很多是贈予的合同,與公司簽訂的,必然不能使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