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法司考真題
① 國際法歷年司考真題
國家私法抄好多規定都改了,有襲些真題的價值不大了,建議你買歷年真題就好。法制出版社或者其他培訓機構的都可以。有解析還有視頻講解,你就別在網上亂找了。我去年剛通過司法考試,有什麼不懂的問題,你也可以私信我。
② 2011民事訴訟法司考真題及答案解析
77.根據《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關於離婚訴訟,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B.一方當事人死亡的,訴訟終結
C.判決生效後,不允許當事人申請再審
D.原則上不公開審理,因其屬於法定不公開審理案件范圍
78.關於普通程序的重要性,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普通程序是一審訴訟案件的審理程序
B.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和基本制度在普通程序中有集中體現
C.普通程序是民事審判程序中體系最完整、內容最豐富的程序
D.其它審判程序審理案件時遇有本程序沒有特別規定的,應當適用普通程序的相關規定進行審理
79.關於民事起訴狀應當包括的內容,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B.案由
C.訴訟請求
D.證據和證據來源
80.關於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
A.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在訴訟中有自己獨立的訴訟地位
B.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有權提出管轄異議
C.一審判決沒有判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不可以作為上訴人或被上訴人
D.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有權申請參加訴訟和參加案件的調解活動,與案件原、被告達成調解協議
81.法院開庭審理時一方當事人未到庭,關於可能出現的法律後果,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延期審理
B.按原告撤訴處理
C.缺席判決
D.採取強制措施拘傳未到庭的當事人到庭
82.關於法定訴訟代理人,下列哪些認識是正確的?
A.代理權的取得不是根據其所代理的當事人的委託授權
B.在訴訟中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代理被代理人實施所有訴訟行為
C.在訴訟中死亡的,產生與當事人死亡同樣的法律後果
D.所代理的當事人在訴訟中取得行為能力的,法定訴訟代理人則自動轉化為委託代理人
83.根據證據理論和《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關於證人證言,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限制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條件地作為證人
B.證人因出庭作證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提供證人的一方當事人承擔
C.證人在法院組織雙方當事人交換證據時出席陳述證言的,可視為出庭作證
D.「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的證言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是關於證人證言證明力的規定
84.關於證明責任,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只有在待證事實處於真偽不明情況下,證明責任的後果才會出現
B.對案件中的同一事實,只有一方當事人負有證明責任
C.當事人對其主張的某一事實沒有提供證據證明,必將承擔敗訴的後果
D.證明責任的結果責任不會在原、被告間相互轉移
85.甲公司因乙公司拖欠貨款向A縣法院申請支付令,經審查甲公司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A縣法院向乙公司發出支付令。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後在法定期間沒有履行給付貨款的義務,而是向A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甲公司承擔因其提供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違約責任。關於本案,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支付令失效
B.甲公司可以持支付令申請強制執行
C.A縣法院應當受理乙公司的起訴
D.A縣法院不應受理乙公司的起訴
三、不定項選擇題。每題所設選項中至少有一個正確答案,多選、少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題,每題2分,共30分。
(一)
甲公司與乙公司約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噸葯材,乙公司付款100萬元。乙公司將葯材轉賣給丙公司,並約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貨後3日內應向乙支付價款120萬元。
張某以自有汽車為乙公司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未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約定:「在丙公司不付款時,乙公司有權就出賣該汽車的價款清償自己的債權。」李某為這筆貨款出具擔保函:「在丙公司不付款時,由李某承擔保證責任」。丙公司收到葯材後未依約向乙公司支付120萬元,乙公司向張某主張實現抵押權,同時要求李某承擔保證責任。
張某見狀,便將其汽車贈與劉某。劉某將該汽車作為出資,與錢某設立丁酒店有限責任公司,並辦理完出資手續。
丁公司員工方某駕駛該車接送酒店客人時,為躲避一輛逆行摩托車,將行人趙某撞傷。方某自行決定以丁公司名義將該車放在戊公司維修,為獲得維修費的八折優惠,方某以其名義在與戊公司相關的庚公司為該車購買一套全新座墊。汽車修好後,方某將車取走交丁公司投入運營。戊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維修費,否則對汽車行使留置權,丁公司回函請寬限一周。庚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座墊費,丁公司拒絕。請回答第86—91題。
86.關於乙公司與丙公司簽訂合同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效力待定
B.為甲公司設定義務的約定無效
C.有效
D.無效
87.關於乙公司要求擔保人承擔責任,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乙公司不得向丙公司和李某一並提起訴訟
B.李某對乙公司享有先訴抗辯權
C.乙公司應先向張某主張實現抵押權
D.乙公司可以選擇向張某主張實現抵押權或者向李某主張保證責任
88.在劉某辦理出資手續後,關於汽車所有權人,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乙公司
B.張某
C.劉某
D.丁公司
89.關於對趙某的損害應承擔侵權責任的主體,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方某
B.錢某和劉某
C.丁公司
D.摩托車主
90.關於汽車維修合同,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方某構成無因管理
B.方某構成無權代理
C.方某構成無權處分
D.方某構成表見代理
91.關於座墊費和維修費,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方某應向庚公司支付座墊費
B.丁公司應向庚公司支付座墊費
C.丁公司應向戊公司支付維修費
D.戊公司有權將汽車留置
(二)
張、王、李、趙各出資四分之一,設立通程酒吧(普通合夥企業)。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期限。現圍繞合夥份額轉讓、酒吧管理等事項,回答第92—94題。
92.酒吧開業半年後,張某在經營理念上與其他合夥人沖突,遂產生退出想法。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可將其份額轉讓給王某,且不必事先告知趙某、李某
B.可經王某、趙某同意後,將其份額轉讓給李某的朋友劉某
C.可主張發生其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向其他人要求立即退夥
D.可在不給合夥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前提下,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要求退夥
93.酒吧開業1年後,經營環境急劇變化,全體合夥人開會,協商對策。按照《合夥企業法》規定,下列事項的表決屬於有效表決的是:
A.張某認為「通程」二字沒有吸引力,提議改為「同升酒吧」。王某、趙某同意,但李某反對
B.鑒於生意清淡,王某提議暫停業1個月,裝修整頓。張某、趙某同意,但李某反對
C.鑒於酒吧之急需,趙某提議將其一批咖啡機賣給酒吧。張某、王某同意,但李某反對
D.鑒於4人缺乏酒吧經營之道,李某提議聘任其友汪某為合夥經營管理人。張某、王某同意,但趙某反對
9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林某被聘任為酒吧經營管理人,在其受聘期間自主決定採取的下列管理措施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是:
A.為改變經營結構擴大影響力,將經營范圍擴展至法國紅酒代理銷售業務
B.為改變資金流量不足情況,以酒吧不動產為抵押,向某銀行借款50萬元
C.為營造氣氛,以酒吧名義與某音樂師簽約,約定音樂師每晚在酒吧表演2小時
D.為整頓員工工作紀律,開除2名經常被顧客投訴的員工,招聘3名新員工
(三)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區法院受理了黎明麗(女)訴張成功(男)離婚案。7月13日,升湖區法院向張成功送達了起訴狀副本。7月18日,張成功向升湖區法院提交了答辯狀,未對案件的管轄權提出異議。8月2日,張成功向升湖區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稱其與黎明麗已分居2年,分別居住於A市安平區各自父母家中。A市升湖區法院以申請管轄權異議超過申請期限為由,裁定駁回張成功管轄權異議申請。後,升湖區法院查明情況,遂裁定將案件移送安平區法院。安平區法院接受移送,確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此案。
安平區法院在案件開庭審理時組織調解。
黎明麗聲稱:2005年12月,其與張成功結婚,後因張成功有第三者陳佳,感情已破裂,現要求離婚。黎明麗提出,離婚後兒子張好帥由其行使監護權,張成功每月支付撫養費1500元。現雙方存款36萬元(存摺在張成功手中),由2人平分,生活用品歸各自所有,不存在其它共有財產分割爭議。
張成功承認:2005年12月,其與黎明麗結婚,自己現在有了第三者,36萬元存款在自己手中,同意離婚,同意生活用品歸各自所有,同意不存在其它共有財產分割爭議。不同意支付張好帥撫養費,因其是黎明麗與前男友所生。
黎明麗承認:張好帥是其與前男友所生,但在戶籍登記上,張成功與張好帥為父子關系,多年來父子相稱,形成事實上的父子關系,故要求張成功支付撫養費。
調解未能達成協議。在隨後的庭審中,黎明麗堅持提出的請求;張成功對調解中承認的多數事實和同意的請求予以認可,但否認了有第三者一事,仍不同意支付張好帥撫養費。黎明麗要求法院通知第三者陳佳以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身份參加訴訟。
安平區法院作出判決:解除黎明麗、張成功婚姻關系;張好帥由黎明麗行使監護權,張成功每月支付撫養費700元;存款雙方平分,生活用品歸個人所有,不存在其它共有財產分割爭議。法院根據調解中被告承認自己有第三者的事實,認定雙方感情破裂,張成功存在過失。請回答第95—100題。
95.關於本案管轄,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張成功行使管轄異議權符合法律的規定
B.張成功主張管轄異議的理由符合法律規定
C.升湖區法院駁回張成功的管轄異議符合法律規定
D.升湖區法院對案件進行移送符合法律規定
96.關於本案調解,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法院在開庭審理時先行調解的做法符合法律或司法解釋規定
B.法院在開庭審理時如不先行組織調解,將違反法律或司法解釋規定
C.當事人未達成調解協議,法院在當事人同意情況下可以再次組織調解
D.當事人未達成調解協議,法院未再次組織調解違法
97.對黎明麗要求陳佳以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訴訟的請求,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法院可以根據黎明麗的請求,裁定追加陳佳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B.如張成功同意,法院可通知陳佳以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名義參加訴訟
C.無論張成功是否同意,法院通知陳佳以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名義參加訴訟都是錯誤的
D.如陳佳同意,法院可通知陳佳以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名義參加訴訟
98.下列雙方當事人的承認,不構成證據制度中自認的是:
A.張成功承認與黎明麗存在婚姻關系
B.張成功承認家中存款36萬在自己手中
C.張成功同意生活用品歸各自所有
D.黎明麗承認張成功不是張好帥的親生父親
99.下列可以作為法院判決根據的選項是:
A.張成功承認與黎明麗沒有其它財產分割爭議
B.張成功承認家中36萬存款在自己手中
C.黎明麗提出張成功每月應當支付張好帥撫養費1500元的主張
D.張成功在調解中承認自己有第三者
100.關於法院宣判時應當向雙方當事人告知的內容,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上訴權利
B.上訴期限
C.上訴法院
D.判決生效前不得另行結婚
③ 歷年《侵權責任法》司法考試題
侵權責任法復在歷年的考試中制都不是熱點,題目出的也不是很多,還有司法考試現在已經統一改為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依據有關規定設立的職業證書考試。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律類)及政府部門中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人員應當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④ 侵權責任法司考真題
1C 不選是因為動物致來損適源用無過錯原則
3C 連帶責任內部是按份的,無約定或者不能確定則推定均等,首先各人對內應負責的為3000。債權人的免除對外及於連帶的全部,對內及於具體連帶責任人,就是說債權人給其中兩人,一人免1000,一共免了2000,這2000也及於沒被免除的其他連帶人,這時候甲乙丙對外的責任最高只是9000-2000=7000,但對內,因為免除,甲乙分別只需要付2000,而丙沒被免除,依然是3000。C的意思是要丙對自己份額內的3000+被免除的2000一起負責,所以錯了
4B 直接看侵權法74、75條有沒有免責事由就知道了,上面有人幫你貼出來了↑
51 侵權法91條第一款,看清楚主體是施工者,就是承包人,發包人是老闆,不幹活的
⑤ 民法,司法考試,侵權責任的試題。
雙方都有責任,甲既酒駕還超速,乙逆向行駛,都不能免責,屬於原因力結合的共同侵權。若甲在正常狀態下並按交通規則行駛,為躲避乙造成了丙的損失,就只需要侵權人乙擔責。
⑥ 國際法歷年司考真題
字數超了貼不下,你把郵箱給我,我可以傳你郵箱
2003年
18.關於1993年6月成立的聯合國前南國際法庭,下列選項中哪一種表述是正確的?
A.它是聯合國大會設立的司法性質的附屬機關
B.它是聯合國安理會設立的司法性質的附屬機關
C.它是普遍性的國際刑事司法機構
D.它是聯合國國際法院下屬的刑事法庭
19.甲國是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甲國的船舶在各國管轄以外的某海底進行礦產開采作業時,其活動應遵守國際法的哪一種制度?
A.公海海底的開發制度
B.甲國有關海洋采礦的國內法
C.國際海底區域的開發制度
D.公海自由制度
20.甲某為A國國家總統,乙某為B國國家副總統,丙某為C國政府總理,丁某為D國外交部長。根據條約法公約規定,上述四人在參加國際條約談判時,哪一個需要出示其所代表國家頒發的全權證書?
A.甲某
B.乙某
C.丙某
D.丁某
57.甲國政府與乙國"綠寶"公司在乙國訂立了一項環保開發合同,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糾紛。"綠寶"公司以甲國政府沒有及時按照合同支付有關款項為由訴至乙國法院,甲國政府派代表向法院闡述了甲國一貫堅持的絕對豁免主義立場。如果乙國是採取相對豁免主義的國家,根據目前的國際法規則和實踐,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A.甲國政府訂立上述合同行為本身,是一種商業活動,已構成對其國家豁免權的放棄,乙國法院可以管轄
B.甲國政府派代表向法院作出說明,這一事實不意味著甲國已放棄在此訴訟中的國家豁免權
C.即使甲國在其他案件上曾經接受過乙國法院的管轄,也不能意味著,乙國法院在此案中當然地可以管轄
D.乙國法院作出缺席判決後,甲國要求乙國宣布該判決無效。甲國這一行為表明,甲國此前已接受了乙國法院的管轄
58.假設甲、乙兩國自願經過談判、簽署和批准程序,締結了一項條約。該條約內容包括:出於兩國的共同利益。甲國將本國領土提供給乙國的軍事力量使用,用來攻擊並消滅丙國國內的某個種族。根據國際法,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
A.由於雙方平等自願締約,滿足條約成立的實質要件,因此該條約是合法有效的
B.由於條約經過合法的締結程序,因此該條約是合法有效的
C.如果該條約的上述內容得到丙國同意,則締約行為的不法性可以排除
D.如果該條約的上述內容被實施,則乙國的行為構成國際不法行為,甲國的行為不構成不法行為
59.甲國發射的氣象衛星"雷公號"撞上了乙國飛行的遙感衛星"神眼號",造成"神眼號"衛星墜落。"神眼號"的碎片撞上了丙國境內正在飛行的丙國民航飛機,造成該飛機墜落。同時衛星碎片還將丙國地面的一個行人砸死。甲乙丙三國都是外空一系列公約的當事國。根據外空法的有關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A.甲乙兩國對衛星碎片造成的丙國行人的損害應承擔絕對責任
B.甲乙兩國對衛星碎片帶來的丙國飛機的損害應承擔絕對責任
C.對於衛星碎片造成的丙國飛機的墜落,甲乙丙三國應各自承擔過錯責任
D.對於"雷公號"和"神眼號"的相撞,甲乙兩國應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92. 高某出生在甲國,其父親是乙國人,母親是丙、丁雙重國籍人,假設對原始國籍的獲得,甲丙兩國採取純粹的出生地主義,乙丁兩國都採取純粹的雙系血統主義。此時,根據有關國際法規則和國際實踐,對於高某此時國籍狀況,下列何種表述是正確的?
A.高某可能擁有甲乙丙丁四國的國籍
B.高某僅可能擁有甲乙丙三國的國籍
C.高某僅可能擁有甲乙丁三國的國籍
D.高某僅可能擁有甲乙兩國的國籍
93. 與《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相比,我國1986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豁免條例》增加了給予外交特權豁免的人員種類。下列何種人是該《條例》增加的?
A.使館外交人員
B.外交信使
C.持有中國外交簽證的人員
D.由中國過境的前往第三國的外交人員
18.B 19.C 20.B.
57.BC 58.ABCD 59.ABD 92.C 93.C
2004年
29.八角島是位於乙國近海的本屬於甲國的島嶼。40年前甲國內戰時,乙國乘機強占該島,並將島上的甲國居民全部驅逐。隨後乙國在國內立法中將該島納入乙國版圖。甲國至今一直主張對該島的主權,不斷抗議乙國的佔領行為並要求乙國撤出該島,但並未採取武力收復該島的行動。如果這種實際狀態持續下去,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則,下列判斷哪一項是正確的。
A.根據實際統治原則,該島在乙國佔領50年後,其主權就歸屬乙國
B.根據時效原則,該島在乙國佔領50年後,其主權將歸屬乙國
C.根據實際統治和共管原則,乙國佔領該島50年後,該島嶼主權屬於甲乙國共有
D.根據領土主權原則,即使乙國佔領該島50年後,該島嶼主權仍然屬於甲國
30.甲國警察布某,因婚姻破裂而絕望,某日持槍向路人射擊。甲國警方迅速趕到事發現場,採取措施控制事態並圍捕布某。布某因拒捕被擊斃。但布某的瘋狂射擊造成數人死亡,其中包括乙國駐甲國參贊科某。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則,就該參贊的死亡,下列判斷哪一項是正確的?
A.甲國國家應承擔直接責任
B.甲國國家應承擔間接責任
C.甲國國家應承擔連帶責任
D.甲國國家沒有法律責任
31.月球主人公司是甲國人湯姆在甲國注冊的公司,專門從事出售月球土地的生意。該公司把月球分為若幹部分供購買者選購,並稱通過與該公司訂立「月球契約」,買方就擁有了其購買的月球特定部分的所有權。對此,根據外層空間法的有關規則,下列判斷哪一項是正確的?
A.該類契約規定的所有權,必須得到甲國國家的特別批准方能在國際法上成立
B.該類契約可以構成甲國國家對月球相關部分主張主權的證據
C.即使該類契約受甲國國內法的保護,該所有權在國際法上也不能成立
D.該類契約必須在聯合國外空委員會登記,以確立購買者在國際法上的所有權
32.甲國公民詹某在乙國合法擁有一幢房屋。
乙國某公司欲租用該房屋,被詹某拒絕。該公司遂強行佔用該房屋,並將詹某打傷。根據國際法中的有關規則,下列救濟方式哪一項是正確的?
A.詹某應向乙國提出外交保護請求
B.詹某可以將此事件訴諸乙國行政及司法當局
C.詹某應向甲國駐在乙國的外交團提出外交保護的請求
D.甲國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護權
33.甲乙丙三國訂有貿易條約。後甲乙兩國又達成了新的貿易條約,其中許多規定與三國前述條約有沖突。新約中規定,舊約被新約取代。甲乙兩國均為《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締約國。根據條約法,下列判斷哪一項是錯誤的?
A.舊約尚未失效
B.新約不能完全取代舊約
C.新約須經丙國承認方能生效
D.丙國與甲乙兩國間適用舊約
34.甲乙兩國協議將其海洋劃界爭端提交聯合國國際法院。國際法院就此案作出判決後,甲國拒不履行依該判決所承擔的義務。根據《國際法院規約》,下列做法哪一個是正確的?
A.乙國可以申請國際法院指令甲國的國內法院強制執行該判決
B.乙國可以申請由國際法院執行庭對該判決強制執行
C.乙國可以向聯合國安理會提出申訴,請求由安理會作出建議或採取行動,執行該判決
D.乙國可以向聯合國大會法律委員會提出申訴,由法律委員會決定採取行動,執行該判決
68.甲國白鷺公司與乙國黑鷹公司簽訂了一項進口化工廢料到甲國的合同。該化工廢料是被《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的巴塞爾公約》列為附件中的危險廢物,現位於乙國境內。甲乙兩國都是公約的締約國。根據相關的國際法規則,下列判斷哪些是正確的?
A.乙國政府或黑鷹公司應將擬出口廢料事項通知甲國政府,並得到甲國政府的書面准許,才能出口
B.甲國政府必須證實黑鷹公司和白鷺公司對該廢料已作出無害環境的處置安排,包括詳盡的處置辦法和相關合同,才准許進口
C.該種廢料如果進行越境轉移,必須有相關的保險或擔保
D.如果甲國退出了《巴塞爾公約》,這種廢料就不得再由乙國向甲國出口
89.甲國人艾某在甲國打工時因不滿僱主詹某,炸毀了詹某的廠房和住所,逃至乙國。艾某的行為根據甲國刑法,有可能被判處死刑。甲乙兩國之間沒有任何涉及刑事司法協助方面的雙邊或多邊條約。基於以上情況,根據國際法,下列判斷何者為正確?
A.如甲國向乙國提出引渡請求,則乙國有義務將艾某引渡給甲國
B.如艾某向乙國提出庇護請求,則乙國有義務對艾某進行庇護
C.乙國可以既不對艾某進行庇護,也不將其引渡給甲國
D.甲國可以在乙國法院對艾某提起刑事訴訟
90.甲乙兩國在其交界處發現一處跨國界的油氣田,兩國談判共同開發未果。當甲國在其境內對該油田獨自進行開發時,乙國派軍隊進入甲國該地區,引發了兩國間的大規模武裝沖突。甲國是1949年日內瓦四個公約的締約國,乙國不是。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則,下列判斷何者為錯誤?
A.由於戰場在甲國領土,甲國軍隊對乙國軍隊的作戰不受戰爭法規則的拘束
B.由於甲國作戰是行使自衛權,甲國軍隊對乙國軍隊的作戰不受戰爭法規則的拘束
C.由於乙國不是日內瓦四公約的締約國,甲國軍隊對乙國軍隊的作戰不受該四個公約的約束
D.由於乙國不是日內瓦四公約的締約國,乙國沒有遵守戰爭法規則的法律義務
29.D 30.D31.C 32.B 33.C 34.C 68.ABCD 89.ABC 90.ABD
2005
2005
29.甲乙兩國於1996年簽訂投資保護條約,該條約至今有效。2004年甲國政府依本國立法機構於2003年通過的一項法律,取消了乙國公民在甲國的某些投資優惠,而這些優惠恰恰是甲國按照前述條約應給予乙國公民的。針對甲國的上述作法,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則,下列哪一項判斷是正確的?
A.甲國立法機構無權通過與上述條約不一致的立法
B.甲國政府的上述做法,將會引起其國際法上的國家責任
C.甲國政府的上述做法如果是嚴格依據其國內法作出的,則甲國不承擔國際法上的國家責任
D.甲國如果是三權分立的國家,則甲國政府的上述行為是否引起國家責任在國際法上尚無定論
30.甲國倡議並一直參與某多邊國際公約的制訂,甲國總統與其他各國代表一道簽署了該公約的最後文本。根據該公約的規定,只有在2/3以上簽字國經其國內程序予以批准並向公約保存國交存批准書後,該公約才生效。但甲國議會經過辯論,拒絕批准該公約。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則,下列哪一項判斷是正確的?
A.甲國議會的做法違反國際法
B.甲國政府如果不能交存批准書,將會導致其國際法上的國家責任
C.甲國簽署了該公約,所以該公約在國際法上已經對甲國產生了條約的拘束力
D.由於甲國拒絕批准該公約,即使該公約本身在國際法上生效,其對甲國也不產生條約的拘束力
31.甲國人蘭某和乙國人納某在甲國長期從事跨國人口和毒品販賣活動,事發後蘭某逃往乙國境內,納某逃入乙國駐甲國領事館中。蘭某以其曾經從事過反對甲國政府的政治活動為由,要求乙國提供庇護。甲乙兩國之間沒有關於引渡和庇護的任何條約。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則和制度,下列哪一項判斷是正確的?
A.由於蘭某曾從事反對甲國政府的活動,因此乙國必須對蘭某提供庇護
B.由於納某是乙國人,因此乙國領事館有權拒絕把納某交給甲國
C.根據《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的規定,乙國領館可以行使領事裁判權,即對納某進行審判並做出判決後,交由甲國予以執行
D.乙國可以對蘭某的涉嫌犯罪行為在乙國法院提起訴訟,但乙國沒有把蘭某交給甲國審判的義務
32.中國公民陸某2001年通過其在甲國的親戚代為申請甲國國籍,2002年獲甲國批准。2004年5月陸某在中國因違法行為被刑事拘留。此時,陸某提出他是甲國公民,要求我有關部門通知甲國駐華領事。經查,根據甲國法律陸某持有的甲國護照真實有效;陸某本人到案發時從未離開中國,也從未申請退出中國國籍。根據中國國籍法有關規定,下列哪一項判斷是正確的?
A.陸某仍是中國人
B.陸某是中國境內的外國人
C.陸某是中國法律承認的具有雙重國籍的人
D.陸某的國籍狀態不確定
33.甲、乙兩國因歷史遺留的宗教和民族問題,積怨甚深。2004年甲國新任領導人試圖緩和兩國關系,請求丙國予以調停。甲乙丙三國之間沒有任何關於解決爭端方法方面的專門條約。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則和實踐,下列哪一項判斷是正確的?
A.丙國在這種情況下,有義務充當調停者
B.如果丙國進行調停,則乙國有義務參與調停活動
C.如果丙國進行調停,對於調停的結果,一般不負有監督和擔保的義務
D.如果丙國進行調停,則甲國必須接受調停結果
34.武器是戰爭的重要構成要素。在現代國際法上,下列武器類型中哪一種武器本身尚未被戰爭法規則明確地直接禁止?
A.核武器
B.生物武器
C.毒氣化學類武器
D.射入人體後爆炸的達姆彈
78.S國是一個新成立的國家。其成立後,甲國代表向聯合國大會提案支持S國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乙國與S國簽署了兩國互助同盟友好條約;丙國允許S國在其首都設立商業旅遊服務機構;丁國與S國共同參加了某項貿易規則的多邊談判會議。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則,上述哪些國家的行為構成對S國的正式承認?
A.甲國
B.乙國
C.丙國
D.丁國
79.中國公民李某(曾任某國有企業總經理)2004年攜貪污的巨款逃往甲國。根據甲國法律,對李某貪污行為的最高量刑為15年。甲國與我國沒有引渡條約。甲國表示,如果中國對李某被指控的犯罪有確鑿的證據,並且做出對其量刑不超過15年的承諾,可以將其引渡給中國。根據我國引渡法的有關規定,下列哪些判斷是正確的?
A.我國對於甲國上述引渡所附條件,是否做出承諾表示接受,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B.我國對於甲國上述引渡所附條件,是否做出承諾表示接受,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請最高人民法院做出決定
C.如果我國決定接受甲國上述引渡條件,表示接受該條件的承諾由外交部向甲國做出
D.一旦我國做出接受上述條件的承諾並引渡成功,我國司法機關在對李某審判和量刑時,應當受該承諾的約束
95.安某和皮某分別是甲國駐乙國使館的三等秘書和隨員。安某多次參加乙國群眾舉行的反政府集會和遊行;皮某則是大量訂閱乙國反對黨公開出版的刊物並將有關內容向甲國報告。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則,下列判斷何者為正確?
A.安某的行為違背了外交人員對駐在國的有關義務規定
B.皮某的行為違背了外交人員對駐在國的有關義務規定
C.一旦安某或皮某的行為被確定為違背了相關的義務,其外交特權與豁免即應被剝奪
D.一旦外交人員的行為被確定為違背了相關的義務,駐在國可以宣布其為「不受歡迎的人」,要求其在限定時
29. B 30. D 31. D 32. A 33. C 34. A
78. AB 79. ACD 95. AD
2006
29.今年是聯合國秘書長的換屆年,聯合國將依據《聯合國憲章》選舉產生新任秘書長。根據《聯合國憲章》,對於秘書長的選舉程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由聯合國安理會採取關於程序性事項的投票程序,直接表決選出秘書長
B.由聯合國大會直接選舉,大會成員2/3多數通過
C.由安理會採取實質性事項表決程序推薦秘書長候選人,經聯合國大會以簡單多數表決通過
D.由安理會採取程序性事項表決程序推薦秘書長候選人,經聯合國大會表決獲2/3多數通過
30.風光秀麗的納列溫河是甲國和乙國的界河。兩國的邊界線確定為該河流的主航道中心線。甲乙兩國間沒有其他涉及界河制度的條約。現甲國提議開發納列溫河的旅遊資源,相關旅行社也設計了一系列界河水上旅遊項目。根據國際法的相關原則和規則,下列哪一項活動不需要經過乙國的同意,甲國即可以合法從事?
A.在納列溫河甲國一側修建抵近主航道的大型觀光棧橋
B.遊客乘甲國的旅遊船抵達乙國河岸停泊觀光,但不上岸
C.遊客乘甲國漁船在整條河中進行垂釣和捕撈活動
D.遊客乘甲國遊船在主航道上沿河航行游覽
31.甲、乙兩國為陸地鄰國。由於邊界資源的開采問題,兩國產生了激烈的武裝沖突,戰火有進一步蔓延的趨勢。甲、乙均為聯合國成員國。針對此事態,如果擬通過聯合國安理會採取相關措施以實現停火和穩定局勢,那麼,根據《聯合國憲章》有關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只有甲、乙兩國中的任一國把該事項提交安理會後,安理會才有權對該事項進行審議
B.在對採取措施的決議草案進行表決時,若獲得全體理事國中1/2多數的同意,其中包括常任理事國的一致同意,該決議即被通過
C.在對採取措施的決議草案進行表決時,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任何一國投棄權票,不妨礙該決議的通過
D.只有得到甲、乙兩國的分別同意,安理會通過的上述決議才能對其產生拘束力
32.戴某為某省政府的處級幹部。兩年前,戴父在甲國定居,並獲甲國國籍。2006年7月,戴父去世。根據有效遺囑,戴某赴甲國繼承了戴父在甲國的一座樓房。根據甲國法律,取得該不動產後,戴某可以獲得甲國的國籍,但必須首先放棄中國國籍。於是戴某當時就在甲國填寫了有關表格,聲明退出中國國籍。其後,戴某返回國內繼續工作。針對以上事實,根據我國《國籍法》的規定,下列哪項判斷是正確的?
A.戴某現在已自動喪失了中國國籍
B.戴某現在只要在中國特定媒體上刊登相關聲明,即退出中國國籍
C.戴某現在只要向中國有關部門申請退出中國國籍,就應當得到批准
D.戴某現在不能退出中國國籍
33.嘉易河是穿越甲、乙、丙三國的一條跨國河流。1982年甲、乙兩國訂立條約,對嘉易河的航行事項作出了規定。其中特別規定給予非該河流沿岸國的丁國船舶在嘉易河中航行的權利,且規定該項權利非經丁國同意不得取消。事後,丙國向甲、乙、丁三國發出照會,表示接受該條約中給予丁國在嘉易河上航行權的規定。甲、乙、丙、丁四國都是《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締約國。對此,下列哪項判斷是正確的?
A.甲、乙兩國可以隨時通過修改條約的方式取消給予丁國的上述權利
B.丙國可以隨時以照會的方式,取消其承擔的上述義務
C.丁國不得拒絕接受上述權利
D.丁國如果沒有相反的表示,可以被推定為接受了上述權利
34.甲國與乙國在一場武裝沖突中,各自俘獲了數百名對方的戰俘。甲、乙兩國都是1949年關於對戰時平民和戰爭受難者保護的四個《日內瓦公約》的締約國。根據《日內瓦公約》中的有關規則,下列哪種行為不違背國際法?
A.甲國拒絕戰俘與其家庭通信或收發信件
B.甲國把乙國的戰俘作為戰利品在電視中展示
C.乙國沒收了甲國戰俘的所有貴重物品,上繳乙國國庫
D.乙國對被俘的甲國軍官和甲國士兵給予不同的生活待遇
77.甲國公民廖某在乙國投資一家服裝商店,生意興隆,引起一些從事服裝經營的當地商人不滿。一日,這些當地商人煽動糾集一批當地人,湧入廖某商店哄搶物品。廖某向當地警方報案。警察趕到後並未採取措施控制事態,而是袖手旁觀。最終廖某商店被洗劫一空。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則,下列對此事件的哪些判斷是正確的?
A.該哄搶行為可以直接視為乙國的國家行為
B.甲國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護權
C.乙國中央政府有義務調查處理肇事者,並追究當地警察的瀆職行為
D.廖某應首先訴諸於乙國行政當局和司法機構,尋求救濟
78."恐龍國際"是一個在甲國以非贏利性社會團體注冊成立的組織,成立於1998年,總部設在甲國,會員分布在20多個國家。該組織的宗旨是鼓勵人們"認識恐龍,回溯歷史"。2001年,"恐龍國際"獲得聯合國經社理事會注冊咨商地位。現該組織試圖把活動向乙國推廣,並准備在乙國發展會員。依照國際法,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A.乙國有義務讓"恐龍國際"在乙國發展會員
B.乙國有權依照其本國法律阻止該組織在乙國的活動
C.該組織在乙國從事活動,必須遵守乙國法律
D.由於該組織已獲得聯合國經社理事會注冊咨商地位,因此,它可以被視為政府間的國際組織
29.C 30. D 31. C 32. D 33. D 34. D
77. C D 78. B C
⑦ 一道關於侵權責任的司法考試題目
考點是:僱主責來任
A錯。乙把甲家源的掌上電腦弄壞了,應由搬家公司承擔僱主責任。侵犯鄰居權益的不是甲,甲無需賠禮道歉。
B錯。非連帶責任。丙丁碰傷鄰居,由搬家公司承擔僱主責任。但是後丙丁打傷鄰居,這是丙丁故意侵權,由丙丁自己承擔侵權責任。
C借。丙丁打傷鄰居,這是丙丁故意侵權,由丙丁自己承擔侵權責任。
D對。
⑧ 司法考試民法題(侵權部分)
侵權責任法: 第八十五條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C是錯誤的,個人以為,張氏兄弟應當先承擔責任,如果有其他責任人,張氏兄弟可以追償!不能免責!這樣規定有利於受害人得到賠償。況且,張氏與空調安裝公司的法律關系是加工承攬關系,而與行人是侵權關系,屬於不同的法律關系,應當依次解決,不可混淆。
以上僅為個人理解,如有不當,敬請指正,大家友好探討。
按照你所說的新《侵權責任法》第28條規定:損害是因為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最新增補法律法規及重點法條解讀》(法律出版社出版)第49頁的詳解第一條說:「在《合同法》中有關第三人原因導致違約的明確規定,與《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正好相反,違約責任不因第三人原因而免責,但侵權責任可以因第三人原因而免責,這一點需要區別。」
那麼C是正確的。你所講的案例就是侵權的案例,侵權可以因為第三人的原因免責,那麼只要張氏兄弟證明損害時因為安裝公司的過錯造成與己無關就可以免責。而違約責任不免,是因為合同的相對性。
今天又學習新知識了。剛才的回答也讓您見笑了。希望多探討,有不對的地方請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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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復習資料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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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全3卷(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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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課老師推薦:
民法:大腕推薦:鍾秀勇,李仁玉,李建偉,基礎薄弱的話聽前兩者,有一定基礎聽後者,新秀推薦馬特和段波;
刑法:劉鳳科,需要一定基礎,對於解題思路的講解尤其對考試有幫助!基礎稍差者也可以聽韓友誼,但是不推薦,講的原理性的內容太少,多為結論性內容;
民訴:郭翔,考點全,押題准;鄭其斌,講得好,但是可能漏考點;
刑訴:楊雄,出題人弟子,表格便於記憶,考點全;汪海燕,講課幽默生動,但是漏考點;陳少文,近兩年口碑很好的老師,講課生動;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林鴻潮,幽默,表格便於記憶,行政法屬於較難的學科,不用強求解題正確率,重在理解;
三國法:楊帆(女),不作第二人想,讓你輕松拿下百分之80以上分數;
法理:陳景輝,講課鞭辟入裡,幽默生動,便於理解;楊帆(男),四平八穩;
憲法、法制史:淳於聞,這個誰都差不多,記憶性內容居多,淳於老師的口訣很有助於記憶;
商經:張海峽,就是葷段子多了些,課講的是很不錯的;
卷四論述:鄒建章或者陳璐瓊,二者擇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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