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合同金額
『壹』 購銷合同印花稅怎麼計算采購金額和銷售金額分別計算嗎
含合同金額在書立是計算繳納
具體為:繳納印花稅=合同額*稅率
購銷合同額乘萬分之三
采購合同、銷售合同不在一個合同上,不存在分別不分別
『貳』 合同銷售金額和收入的區別,一般哪個更高
合同銷售額只是所有合同加起來的 只是構成銷售收入的一部分,收入概念較廣,包括合同收入,還有不簽合同的收入,還有其它收入。兩者統一口徑不一致,不能比誰高誰低,合同為含稅價,會計上的收入是不含稅的在財務報表中的收入是公司的全部收入,是不含稅的 即全部銷售額(含稅)/1.17
『叄』 購銷合同的印花稅是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交納嗎
是的。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按照購銷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
根據《山東省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
第五條 實行印花稅核定徵收的應稅項目,計稅依據與核定比例確定如下:
(一)購銷合同
1、工業企業:工業采購環節和銷售環節應納印花稅,按不高於銷售收入的130%核定徵收。
2、商業批發企業:商業批發采購環節和銷售環節應納印花稅,按不高於銷售收入的100%核定徵收。
3、商業零售企業:商業零售采購環節應納印花稅,按不高於采購金額的50%核定徵收。
4、外貿企業:外貿采購環節和銷售環節應納印花稅,按不高於銷售收入的140%核定徵收。
5、建築施工企業:建築施工采購環節應納印花稅,按不高於采購金額的70%核定徵收。
各市地方稅務局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以上項目作適當細化。
(二)加工承攬合同
按不高於加工、承攬金額的100%核定徵收。
(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按不高於收取或支付費用的100%核定徵收。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不高於承包金額的100%核定徵收。
(五)財產租賃合同
按不高於租賃金額的100%核定徵收。
(六)貨物運輸合同
按不高於運輸收入、費用的100%核定徵收。
(七)倉儲保管合同
按不高於倉儲保管收入、費用的100%核定徵收。
(八)借款合同
按不高於借款(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金額的100%核定徵收。
(九)財產保險合同
按不高於保險費金額的100%核定徵收。
(十)技術合同
按不高於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收入或成本費用金額的100%核定徵收。
(3)銷售合同金額擴展閱讀:
征稅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5、使用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肆』 公司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金額為2640000元,按0.3%繳納印花稅編製成會計分錄
需繳來納印花稅:2640000元*0.003=7920元,計自提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稅費/稅金及附加 7920
貸:應交稅金-應交印花稅 7920
對上述稅款進行申報繳納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金-應交印花稅 7920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7920
注意:最新會計政策,各項稅款歸集到「稅金及附加」科目進行核算。
『伍』 銷售合同金額與銷售收入的區別
前含稅,後不含
前是約定數,後是實施數
『陸』 訂貨合同簽訂後,合同金額就可以做銷售收入嗎
不是的。簽訂銷售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合同的內容、形式、程序及手續都必內須合法。這里容說的「合法」是指銷售合同的訂立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
只有遵循合法原則,訂立的銷售合同才能得到國家的認可和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的權益才能受到保護,並達到訂立銷售合同的預期目的。
(6)銷售合同金額擴展閱讀
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訂立銷售合同的建議和要求。提出要約的一方稱為要約人,對方稱為受約人。要約人在要約中要向對方表達訂立銷售合同的願望,並明確提出銷售合同的主要條款,以及要求對方做出答復的期限等。
要約人在自己規定的期限內,要受到要約的法律約束;如果對方接受自己的要約,就有義務同對方簽訂銷售合同;就特定物而言,不能向第三者發出同樣的要約或簽訂同樣內容的銷售合同。否則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柒』 印花稅是按銷售合同金額計算交納,還是按帳面銷售額計算交納
要視你企業的印花稅是查帳徵收,還是核定徵收。
印花稅核定徵收的企業,每月按營業收入乘以稅局對你企業鑒定的核定率作為應納稅額,再乘以稅率即可。
印花稅查帳徵收的企業,由於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
由憑證的書立、領受人繳納,是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即不在條例中列舉的行為,不征印花稅。
(7)銷售合同金額擴展閱讀:
征稅納稅
征稅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5、使用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征稅范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
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
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
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
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
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
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
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於分別採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
『捌』 購銷合同按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交稅,這合同金額是不含稅的還是含稅的
你要清楚這萬分之三繳的是印花稅.是按照合同金額來確定計稅依據的.
至於含稅不含稅,那得看銷售方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
『玖』 購銷合同稅的計稅金額怎麼確定
您好! 根據您提供的信息,我們回復如下 如果信息不完整,請與我們再次溝通!內是這樣的,印花稅以經濟活動中容簽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征的稅。對於采購合同和銷售合同應以其合計金額計算稅款,但在實際工作中各地做法不一樣,一般是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計算,具體請您咨詢稅務專管員.歡迎再次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