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婚前協議傷感情嗎
1. 簽訂婚前協議的利弊有哪些
一、婚前協議的好處
1、婚前協議可以保護子孫從其婚姻中所獲得繼承權。
2、如果你有自己的企業或專業實踐,婚前協議可以保護你在離婚時避免企業被分割給前配偶。如果夫妻一方有顯著超過其他債務,婚前協議可以保護配偶無需承擔的其債務義務。
3、婚前協議的存在說到底是雙方並沒有在婚前形成信任感,並沒有在心靈上相互吸引。世俗社會里沒有真愛,因為追求享樂的人骨子裡自私貪婪,不會有愛。無論怎樣完善婚前協議都無法挽救婚姻衰敗和家庭解體,因為婚姻家庭的和諧美滿需要道德信念來支撐,而不可能指望法律能提供幸福保障。
2. 你願意簽婚前協議嗎
婚前協議是指結婚雙方簽訂,在婚後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協議。目的多為婚後的一些財產糾紛,感情問題而不鬧矛盾。
但如果另一半覺得需要簽,在條款可以接受的情況,我也會簽,這也算是給她的一種安全感吧。
3. 如何提出婚前協議而不傷感情
這本身就是一個矛盾的問題,其中的網我這里還是不給你理了,想想都知道復雜,我版還是給你權說下我自己的意見:
其實兩個人結婚了就有法律作約束了,兩個的原因,財產會平分的,一方的不對,另一方就會分到大部分的財產。你認識到了這一點,心裡就會想寬點了。
1,提出來,會傷感情。
2,不提,自己有自己的想法。
3,提出來了,如果他同意了,日後還是會有陰隱。
我想你們兩人都是有經濟收入的人,性格是不是也都很要強呢?結婚後你能不能專心持家,這樣你可以管理家裡的所有財產啊。
如果你非要寫那張紙,我逃覺得樓上有位同志說得很好,就是找家長去說,說是他們的意見,因為怕自己的女嫁過去後會受苦嘛,如果家長說通了那最好,如果家長去說你老公的態度都是十分的不同意,我想你去說更會讓他十分火大,既然你知道這樣做的結果會是這樣,那你為什麼還要讓自己走向這人矛盾的深淵呢。那樣的後果真是你自己想要的嗎?
4. 女友給男朋友提出簽一份婚前協議是不是很傷感情很過份
婚前算清楚 婚後不糊塗 感情總會淡 有備就無患
5. 婚姻協議有必要簽嗎怎麼簽才不傷感情
社會風氣日益開放,現代人也更具有自我個人意識,為了保障自己權益,許多年輕夫妻也很流行簽訂婚前協議書。就連西方好萊塢明星在准備走入禮堂之際也非常在意這部份,在步入禮堂之際就趕快擬定與簽訂婚前協議書,為的只是不讓自己的權益在失敗的婚姻當中受損太多。況且在倆人濃情蜜意時就互相協議好,總比等到倆人感情不在時,卻為了金錢、權益……等問題反目成仇,甚至糾纏不清要來的好。但,婚前協議書在中西方的法律效力中卻不太一樣,例如西方婚前可協議子女撫養權、贍養費給付……等等,但這些在我國法律中卻是無效的。
何謂婚前協議書
婚前協議書?就是夫妻雙方在結婚前,針對夫妻冠姓、住所、家務如何分工、生活費給付、夫妻財產制、自由處分金、子女姓氏及撫養、家暴等事項,在彼此認可之下,所簽立的協議書。當然除了契約中所規定的事項外,雙方也可以增減其條文內容,可以從這份婚姻契約模板中挑選雙方皆同意的條款簽訂,但是另行增加條款的內容就不一定有法律效力。
婚前協議書涉及離婚無效
婚前協議書內容必須在不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一般協議書內容會約定家務分工、生活費該付多少、自由處分金等,甚至也有人約定,如果另一半外遇就要罰多少錢等。假使協議內容涉及「離婚」,例如在契約中規定「雙方中若有一方外遇或家庭暴力就要無條件離婚」,或是離婚後的贍養費給付與子女監護權歸誰,法官通常會判定無效。判定無效的原因是:因為我國的法律還是普遍認為,婚姻生活要永續經營、長久維持,所以不能用離婚來訂定協議內容。
各位準新人們在簽下契約之後要記得雙方各自保留正本一份,最好是能公證後再交由第三者一份更為安全,但簽訂後是否就直接有法律效力呢?若是經由上述流程,這份契約當然是具有相當的法律效力,但是它並沒有直接強制執行的效力。這是大家要特別注意的!
其實,准新人們也不必為了是否簽訂一紙婚前協議書而煩惱不已。婚前協議書能讓雙方在基本問題上有最基本的保障,可是更重要的是,小兩口在進入婚姻之際,雙方應該都要用心共同經營婚姻生活。若是真的生活不下去,倆人都能有好聚好散的心態才能好好解決後續問題。這樣的心態應該比婚前協議更為重要!
一份正規的婚前協議一定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這些內容的簽訂將會影響到婚後財產等多個方面。 1、婚前財產的認定,並保持其獨立性,不因為婚姻性質而發生歸屬變化;
2、婚後財產的認定,婚後雙方建立共同的基金,該基金為共同財產,並委託一方管理,委託方與被委託方需要簽訂委託協議。被委託方不得擅自動用該基金,需要簽訂保值增值條款,投資虧損部分,被委託方自己需要填補進去。該公共基金部分在離婚後,將認定為共同財產,由該基金支出所構成的固定資產也是共同財產的一部分,離婚時需要將固定資產扣去折舊折算成現金價值,來進行統一計算。 3、房產證所有權可以寫共同所有,但其實際所有比率,婚前由其各自實際出資比率構成,婚後由共同基金出資還貸,該部分可認定為共同財產; 4、婚後越軌行為規范條款,一方出軌,將對另一方支付多少的賠償損失;同時需要定義出軌的含義,哪些行為可認定為出軌; 5、婚後一般行為規范條款,男方和女方分別哪些行為是不能做的,做了就要向對方支付賠償費用,比如在男方家裡,女方要充分尊重男方,不與男方父母發生任何沖突,同時男方應該保障女方的哪些權益;反之男方到女方家裡也是如此。有一方違反該規定的,將支付多少賠償金融。 6、其他比如教育小孩等等,各種事情,以後都可以通過增加附加條款來規范雙方的婚後行為,這對於提高婚姻質量和安全感是很有幫助的
6. 簽不簽婚前協議,真是一大難題
簽訂婚前復協議,需要包括以制下內容:
1、婚前協議的內容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2、婚前財產婚後歸屬情況;
3、夫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或者責任規定;
4、雙方對於共同債權、債務的分擔情況約定;
5、住房問題的約定;
6、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7、雙方當事人簽名及簽名時間。
簽訂婚前協議,有三大好處:
(1)明確了婚前財產的范圍,特別是銀行存款等動產,以免日後對婚前財產的范圍發生爭執;
(2)可以約定婚前財產在婚後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全部共同所有;
(3)婚前財產協議可以對日後的家務勞動及各方親屬的應酬作出約定。
7. 男人要求簽定婚前協議,是不是有些過分傷感情
滿意答案寶貝吥哭2級2009-07-04個人認為是很傷感情的,也是沒有必要的,既然兩個人相愛就沒有必要簽這個;既然兩個人只是為了生活在一起,那麼這一紙協議也起不到什麼作用。 補充: 如果出軌要是能按一次多少錢計算的話,那女人每月給老公3000快錢,是不是可以認為老婆每天都可以出軌一次老公能接受呢?贍養費的問題說明白是個良心錢,有些人法院都判給女方贍養費了,還有好多男人都不給呢,協議有什麼用呢?關於房子的問題,如果父母不想給兒媳婦房子的話,大可以把房產名更換成公婆的,遺囑說清楚房子的歸屬權。可是再提醒下,如果兩老的房子給自己的兒子的話,那麼房子的產權就會有你兒媳婦的一部分,這是法律規定的。分手不分手主動權在男人,如果男人在父母面前都擺不平這些問題的話,那麼他以後怎麼能擺平夫妻之間的關系呢?現在婆媳關系的好壞除了要看婆媳之間怎麼看待這個問題之外,還要看這個既作兒子又作丈夫的男人是怎麼調節婆媳的問題的,我個人認為這個很主要。 追問: 那沒辦法,人家非要讓你在婚前公證上簽字。要不就懷疑你動機不良。那你到底還結婚不結婚呢? 回答: 如果要是這樣的話,我不會選擇結婚,對於一個不是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婚姻上,LZ認為會幸福么? 追問: 可問題在;他說,是他父母逼他的。現在我也在煩惱中啊。到底是在搞什麼?我父母現在也很生氣呢!被親戚朋友知道了,都不知道該怎麼辦 回答: 既然他那麼聽他父母的話,那以後要是他父母要他跟你離婚,或者以後你跟他父母有什麼矛盾,我想他也會幫他父母了,這樣不會保護妻子的男人,LZ應該珍惜么?值得珍惜么?我不是在批評孝順,盲目的孝順只會給以後帶來更多的苦惱,畢竟陪他過下輩子的是他的妻子而不是他的父母。
8. 婚前協議真的傷感情嗎
在西方,婚前簽訂關涉財產、離異後子女撫養權等問題的婚前協議已非常普遍,回畢竟,誰都答不希望大家在分開時為諸事鬧得劍拔弩張,最後成為冤家。當然,簽署這么一份協議,自然不是什麼浪漫事兒。更多的戀人在結婚前,壓根就不會想到這檔子事,認為太傷感情。也許是觀念差異,由律師們起草的標准婚前協議在國內就像當初的夫妻間AA制一樣,很難受到准新人們的廣泛認同。相反,一些模仿婚前協議格式,但內容卻更為溫情浪漫的別樣「協議」卻受到年輕人的熱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