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合同收入
A. 合同銷售金額和收入的區別,一般哪個更高
合同銷售額只是所有合同加起來的 只是構成銷售收入的一部分,收入概念較廣,包括合同收入,還有不簽合同的收入,還有其它收入。兩者統一口徑不一致,不能比誰高誰低,合同為含稅價,會計上的收入是不含稅的在財務報表中的收入是公司的全部收入,是不含稅的 即全部銷售額(含稅)/1.17
B. 合同與收入入賬的關系
不會,因為單位繳稅是需要把單位整體工資列入經營成本向稅務機關報告,因為你晚幾月來簽訂勞動合同,稅務機關是不關心這個,因為單位房產機器折舊等項目都是需要長時間分攤費用。
C. 支出性合同是什麼意思,收入性合同是什麼意思
支出性合同是指由於項目的實際支出的情況約定的合同;收入性合同是指根據實際收入的情況約定的合同。
支出性合同包括企業單位發生、其效益及於兩個或兩個以上會計年度的各項支出,包括構成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的支出。
D. 銷售收入和合同額有什麼區別
銷售收入和合同額的區別如下:
1、包括范圍不同
銷售收入包括20款,即電力建設基金收入、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收入、養路費收入、車輛購置附加費收入、鐵路建設基金收入、公路建設基金收入、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收入、郵電附加費基金收入、港口建設費收入。
而合同額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
2、計算方法不同
銷售收入計算公式為:
經營凈收入=經營收入-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出租房屋凈收入、出租其他資產凈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凈租金等。財產凈收入不包括轉讓資產所有權的溢價所得。
而合同額計算公式表示為: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率= (報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00%。
3、性質范圍不同
銷售收入:一般指工業企業,生產的全部數量金額,包括未銷售、尚未形成收入的庫存;
而合同額為主營業務收入、和營業收入、還有其他業務收入的總和,有的流通企業總收入核算的是差價收入、即毛利。
4、核算基礎單位不同
核算基礎不同,銷售收入是以產業活動單位為基本核算單位,而合同額是以獨立核算單位作為基本核算單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銷售收入
網路-合同金額E. 合同收入算不算主營業務收入
看你簽的是什麼合同,是不是你們公司的主營項目。如果是主營項目,就算主營業務收入。
F. 合同成本,合同費用,合同收入分別都是什麼意思有什麼聯系
合同成本(Contract
Cost)是指為建造某項合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合同成本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這里所說的「直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所發生的、可以直接計入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間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所發生的、不宜直接歸屬於合同成本核算對象而應分配計入有關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費用,是指為了服務於主營業務而發生的開支,財務中指的是三項費用(即財務費用、經營費用、管理費用)。成本,是主營業務的實際本錢。如銷售產品,為購進產品發生的開支就是成本,管理商品和銷售商品而發生的支出,就是費用。如生產產品,為購買原料的開支就是成本,管理商品和銷售商品而發生的支出,就是費用。如銷售產品,為購進產品發生的開支就是成本,管理商品和銷售商品而發生的支出,就是費用。如生產產品,為購買原料的開支就是成本,管理商品和銷售商品而發生的支出,就是費用。實際上,它們都是一種支出。
只是人為地根據其實際用途進行了劃分。
不知道你所指的合同成本與合同費用具體是指在哪個方面(或者你將具體情況寫下來,我幫你分析一下)。
但你可以根據前面的定義自己分析一下。
G. 什麼叫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費用
建造合同會計准則在我國實施已經十多年了(《企業會計准則——建造合同專》1998年、《企業會計准則第屬15號-建造合同》2006年)。施工企業新入門的會計人員在學習建造合同准則時,對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這個會計科目的理解都會感到別扭:這是個啥概念啊?反映了啥經濟實質呢?筆者這里根據自己理解做初步探討,以期對理解「工程施工-合同毛利」這個會計科目有所幫助,拋磚引玉。
H. 請問「合同收入」的定義是什麼。。
真的不好意思~對於房屋出租出售過程中的一些名詞解釋我還真的不是很明白~轉租轉借是不是比如你是承租方,如果沒有經過租賃方的同意私自把房屋再次租出去,也就是承租方私自當作租賃方的行為既可以認定為轉租,轉借亦之。對不起,可能回答的不專業,但是既然你求到我了,我也只能盡力而為。權當參考吧。
I. 合同成本,合同費用,合同收入分別都是什麼意思有什麼聯系
合同成本( Cost)是指為建造某項合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合同成本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這里所說的「直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所發生的、可以直接計入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間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所發生的、不宜直接歸屬於合同成本核算對象而應分配計入有關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費用,是指為了服務於主營業務而發生的開支,財務中指的是三項費用(即財務費用、經營費用、管理費用)。成本,是主營業務的實際本錢。如銷售產品,為購進產品發生的開支就是成本,管理商品和銷售商品而發生的支出,就是費用。如生產產品,為購買原料的開支就是成本,管理商品和銷售商品而發生的支出,就是費用。如銷售產品,為購進產品發生的開支就是成本,管理商品和銷售商品而發生的支出,就是費用。如生產產品,為購買原料的開支就是成本,管理商品和銷售商品而發生的支出,就是費用。實際上,它們都是一種支出。
只是人為地根據其實際用途進行了劃分。
不知道你所指的合同成本與合同費用具體是指在哪個方面(或者你將具體情況寫下來,我幫你分析一下)。
但你可以根據前面的定義自己分析一下。
J. 當期確認的合同的收入是什麼意思
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合同總收入×完工進度)-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