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協議書模板
發布時間: 2021-01-09 01:47:26
不算。績效合同是正式勞動合同以外的附加合同,其內容大致是,在完成勞動合同的相關指標後,依據完成的優劣,實行獎勵的一種方式。
附註:《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❷ 如何在勞動合同中體現績效體系,請給個範本,謝謝
《中華抄人民共和國勞動襲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是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的法律條款,勞動者有第三十九條1-6款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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