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協議書怎麼寫
醫療糾紛和解協議書
甲方:xx醫院
乙方:xx(患者或其家屬)
鑒於患者xx曾於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在甲方處住院治療,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爭議,但均願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
故,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的規定,在雙方代理律師的參與下,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以下事實:
1、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醫療事故分級標准(試行)》的規定,雙方確認本病例構成X級丁等醫療事故,乙方對應的傷殘等級為x級。
2、在事故發生後,乙方在甲方處治療時間為××天,另行xx手術治療的預計住院時間為x x天,手術出院後康復時間為X×天。
3、在事故發生後,雙方協商處理階段時間為××天,參與處理的相關家屬人數為×人。
4、乙方住所地×X市至××市往返差旅費為:×××元/人,乙方及家屬每人按x次往返計算。
第二條 相關數據及來源:
1、××市200 x年度職工平均工資:x元;
2、××市200×年度居民平均生活費:x元。
3、X X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x元
以上數據來源於X X市統計局。
第三條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以下賠償:
1、今後手術住院醫療費:x元;
2、誤工費:x元;
3、住院伙食補助費:x元;
4、陪護費:x元;
5、殘疾生活補助費:x元;
6、被撫養人生活費:x元;
7、交通費:4000元;
8、住宿費:5700元;
9、家屬誤工費:10013.76元;
10、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元。
以上合計人民幣:x元(大寫: )。
第四條 甲方減免乙方自×年×月××日至×年X×月×日在甲方處的醫療費用。
第五條 乙方同意自行擇期並選擇醫院進行肺段切除手術治療,並自行承擔因手術延誤、取消及手術而產生的相應風險。
第六條 在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賠償款x元(大寫:x萬元整)。
在乙方辦理出院手續後當天,甲方一次性支付餘款。
第七條 在甲方依本協議支付全部款項後,甲、乙雙方因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醫院 乙方:
日期: 日期:
『貳』 當地衛生院能為診所寫醫療糾紛協議書嗎當地醫院也有參與到事件當中的
這要看衛生院與診所的隸屬關系。具體去看醫療機構許可證和法人登記證就知道了。
『叄』 醫療糾紛賠償應該寫協議書還是承諾書
對於醫療糾紛賠償的問題,當事人可以自行選擇寫協議書或者承諾書。只要內內容符合法律規定,當事人在自容願合法前提下簽訂的,協議書或者承諾書具有法律效力。另外,如果當事人不按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的,當事人協商無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人民法院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肆』 醫療糾紛私了協議書是不是一式兩份
2份是至少的吧
『伍』 醫療糾紛事實不清簽了賠償協議過後反悔行嗎
醫療糾紛雙方來達成了賠償協自議,是不能反悔的。
如果雙方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認為簽訂賠償協議時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詐、脅迫的手段簽訂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賠償協議,由法院重新按照規定進行判決。法院如果查明屬實,就會判決撤銷賠償協議。如果不存在可撤銷的證據和理由,法院會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雙方當事人仍然按照賠償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
至於說事實不清,不是撤銷賠償協議的合法理由,估計法院不會支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陸』 醫療糾紛私了協議書怎麼寫
醫療糾紛協議書可以這樣寫:
甲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乙方:單位名稱(要寫全稱),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職務。
甲乙雙方就****一案,關於賠償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1、……
2、……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市衛生局一份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柒』 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協議書反悔怎麼撤銷
雙方當事人在相關部門調解達成的、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調解協議。但調解協議存在因重大誤解訂立或者在訂立調解協議時顯失公平情形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撤銷。
『捌』 醫療糾紛的「私了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
你好!這種協議內容違法,是無效的,理由很簡單:醫方在醫療過程的業務注意義務是由法律、法規、規章、醫療操作規則明確規定的,是一種法定義務,具有強制性,根本不允許以任何方式變更或免除。
「醫患協議書」可分以下幾種:
(1)醫患賠償協議。
醫患賠償協議是指發生醫療糾紛後,就醫方對患方的賠償問題簽訂協議。這種訴訟外就和解或曰「私了」的方式法律通常並不禁止,但應注意的是:第一,該種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有關規定,包括:不得以這種方式了結構成刑事犯罪如醫療事故罪的醫療糾紛;賠償數額上不能顯失公平。第二,即使簽了這種協議,也不能剝奪患方就同一問題以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的權利。
(2)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
實施手術或復雜的臨床檢查前,需要由患者或家屬或患者所在單位在醫療方已擬好的「同意書」上簽字。筆者認為核種「同意書」的意義有兩個方面:其一,患方簽字後,表明醫方實施手術、麻醉符合衛生法規規定的程序,即從等距離意義上表明醫療行為合法。其二,患方簽字後,表明患方對該醫療措施的固有創傷及可能發生的醫療意外已經知曉,如確系醫療意外致使病人身體損害醫療方不承擔法律責任。但該「同意書」不能免除醫療方的過失賠償責任,醫療方不能認為只要患方在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上簽了字,醫方就可免除一切法律責任。
(3)醫方通過與患方簽訂協議免除法定義務。
『玖』 關於醫療糾紛協議(高手請進)
1.乙方收到甲方的補償款後,自願放棄向法院、衛生行政部門、媒體等有關部門控告申述、反內映和起訴的容權利,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甲方主張任何損失。
:對於民事賠償的約定是可以的,但如明顯不公平,則可能造成協議無效。
2.甲乙雙方應當對本協議進行保密,不得在公共場合向第三人泄漏、公開;
:此協議並不涉及任何商業秘密,不存在保密問題,此約定無效,如訴訟,當然可向法院提供,可向律師提供。
3.乙方受到甲方補償款後,即結清雙方的債券債務關系。
:哦,此條意義不大。
4.甲乙如果違反本協議任何一條,應當支付XX違約金給對方。
:如協議無效,則此條款亦無效。
5.本協議為不撤銷的協議。」
:是不是可撤銷,不是協議就可以約定的,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協議可能是無效的,或者是可撤銷的。
建議:知己知彼,先與專業醫學人員溝通醫療事故情況,及可能的賠償數額,後計算相關數額,以確定協議是不是公平。當然如以後又產生醫療費用數額是多少,這要考慮,要與醫生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