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個人承包合同
❶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土地的面積、位置;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及交付方式和地上物的處置。
1、土地的面積、位置
土地承包的具體面積,以公頃或畝為單位計算。承包地塊的具體位置、座落,邊框四至,附具體位置圖。同時標清土地類型。
4、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該土地的每畝每年承包金(人民幣),承包金每年共計金額;元。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額交納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合計金額。
5、地上物的處置
如果承包區域內有地上物及其他植被,雙方要約定在承包經營期內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歸屬。
(1)農村土地個人承包合同擴展閱讀: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億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乙方在承包地范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並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❷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類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按照不同的標准可以區分為不同類別:
1.按照承包方的主體資格的不同,可以區分為發包方與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訂立的承包合同和與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外人員訂立的承包合同兩種。
這種區分的意義在於:
(1)兩者所能承包的土地的范圍不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可以參與所有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土地,法律對於這類承包人可以承包的土地,在范圍上沒有限制。只要承包人有屬於發包方的組織成員的身份,便可以參與發包方發包的任何類型的土地的承包。但是,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5條的規定,對於不宜採取家庭承包的農村土地如荒山、荒丘、荒溝、荒灘以及數量較少的菜地、養殖水面等,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確定承包人。也就是說,只有不適宜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的「四荒地」及其他數量較少的菜地、養殖水面等,才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承包。但是,必須明確,對於「四荒地」等土地,法律只是規定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承包,並沒有規定只能由該類人承包。可見,對這類土地,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然可以參與承包。
(2)二者的權利大小不一。對於以家庭承包以外的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同等條件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的承包權。這是《農村土地承包法》第47條明文規定的。該條規定實際上是維持了我國多項法律所確認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資源所享有的獨占權。因此,以集體經濟組織以外人員作為承包方,只能看作是例外規定。按照權威解釋,這樣規定主要是考慮到在一些人少地多的地方以及非農產業比較發達的城市郊區,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足夠的資金、技術、勞動力承包全部土地,需要由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承包四荒地等其他土地。這樣.既可以使閑置的土地資源得到開發和利用,增加集體收益,使集體成員受益,也為有資金、有興趣投資於土地的企業和個人找到了一條較好的投資途徑。此外,兩種合同訂立的程序也不同。
2.按照承包土地種類的不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可以區分為耕地承包、草地承包、林地承包。這種分類的意義在於,不同種類的土地,法定的承包期限長短不一。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0條的規定,耕地的承包期限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為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這樣的規定比較科學合理。因為,不同性質土地的投資,其收益的周期差別也比較大。一般來說,耕地的質量比較高,如果沒有特殊需要,承包人一般並不需要做太大的土質改造就可以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耕地投資的利益回收周期相對而言比較短,耕地上種植的作物大多數當年就可以產生收益,最多二三年一般都能取得土地收益。因此,法律規定了相對較短的承包期。而且,耕地上種植的各種類型的作物,在生長周期上並沒有太大的差別,法律統一規定了30年承包期。但是,對於草地而言,由於本身在土質上難以與耕地相比,許多土地必須通過土質再造才能滿足草地承包人的經營需要,因此,法律規定了相對較長的、有彈性的承包期。而林地的投資回收周期就更長,從尊重客觀實際出發,法律規定了最長70年的承包期。如果70年仍然難以收回投資的,可以經過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延長承包周期。
❸ 農村土地個人承包給個人合同怎麼寫
參考如下
土地流轉承包合同書
甲方:
乙方: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經雙方商定同意簽訂本合同。
地塊名稱 四至
東 西 南北
統領村老統領屯南四荒地280公頃
二、承包地概況,承包地面積四荒地280公頃。
三、承包年限:1、280公頃四荒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費總計:大寫: 小寫¥:
五、承包結束後,土地所有權歸村委會所有,村委會可以另行發包。
六、在承包期間內乙方有獨立的承包經營權可以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的非法要求,乙方可以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進行土地項目的開發整理,整理後的土地繼續歸乙方使用和管理。如有油田佔地費,臨時佔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永久性佔地補償費歸統領村所有。
七、乙方不許破壞原有地貌和附屬物,不許棄耕,荒蕪及掠奪性經營,可以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轉包他人,但轉包時必須經村委會和經營管理站同意並蓋章後,方可轉包。不得在承包地上建造固定建築,賠償額度由合同管理部門裁定。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鄉農村合同管理站鑒證後,甲、乙雙方和鑒證機關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身份證號碼:
乙方: (簽章) 身份證號碼: 鑒證機關: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❹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怎麼寫
土地承包合同範本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1]:合同內容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採用xx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xxxx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x年,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說明,並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畝,(或實物x公斤/畝),合計x元(或實物x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迴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❺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
土地承包合同範本
依據_________省_________農場_________文件規定,為明確土地所有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_________大隊_________號地耕地面積_________公頃承包給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按_________省_________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准。
七、合同保證金: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_________元的標准,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並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征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發包責任人(簽字):____________
責任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農村土地個人承包合同擴展閱讀: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內容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與其集體經濟組織之間簽訂的承包農村 土地,並交付一定 收益的協議。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發包方、 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等。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 書面合同、口頭合同、任務下達書,以及其他能夠證明承包經營關系的事實和文件。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應當包括以下條款:
(1)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土的用途。
(5)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6)違約責任。這里需要特別強調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確發包方、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並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合法依據,是約定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憑證,土地承包到戶後,一定要簽訂書面合同,採取口頭合同的形式,一旦出現爭議,雙方口說無憑,難以收集證據,分清責任。簽訂書面承包合同,便於當事人認真履行合同,互相監督,也有利於解決可能出現的糾紛。
注意事項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與身份證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為農戶現有人口;
3、「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與「承包方代表關系」要明確;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為簽訂合同的現時日期;
5、「承包方簽章」如無私章的,應由承包方簽名並按手印確認;
6、「承包土地地塊情況」長、寬可以不填,面積一定要填,地塊「田界」必須准確具體,台賬登記不準確具體的應予糾正;
7、「地塊地類」只分水田、旱地兩類;
8、「承包地附著物情況」要實事求是,不能漏填錯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