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訴乙侵權一案經
Ⅰ 民事訴訴中如何理解一案一訴
「一事不再理」原則起源於羅馬法的「一案不二訴」制度,這一制度的理論基礎是「訴權消耗」理論。所謂「訴權消耗」,是指所有的訴權都會因訴訟而消耗,對同一訴權或請求權,不允許二次訴訟。目前學界關於一事不再理有狹義說和廣義說之分,狹義說將一事不再理等同於既判力的消極作用,認為「裁判應以一次性為限,並以此作出判斷民事裁判既判力的基礎就是作為一般指導思想的一事不再理的要求」[i]。廣義說則仍將禁止重復起訴和既判力的效力視為一事不再理的兩重內涵。[ii]
一、關於一事不再理原則的基本認識
現在民事訴訟理論上的「一事不再理」原則包含兩個方面的含義:第一,訴訟系屬效力,即對於已經起訴或正在訴訟中的案件,當事人不得再行起訴,即使再行起訴法院也不得受理;第二,一個案件在判決生效之後,產生既判力,當事人不得就雙方爭議的法律關系,就同一事實和理由,再行起訴。由於這個同一事件已在法院受理中或者已被法院裁判,不得再起訴,法院也不應再受理,既避免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也避免當事人糾纏不清,造成訟累。
「一事不再理」一向被視為民事訴訟的一項「原則」,司法實踐中,法院的判決也都以一事不再理原則進行說理, 但在我國民事訴訟法中, 並沒有關於一事不再理的明確、具體規定。因此,實踐中對一事不再理涵義的把握和運用比較混亂, 不同的法院、甚至同一法院的法官在對待何為「一事」、怎樣「不再理」的問題上, 並未形成統一的認識和規范的操作,這一原則適用不當,既有可能影響既決案件的既判力,也有可能妨礙當事人正當訴訟權利。
二、關於一事不再理原則的理解
對於一事不再理如何理解,主要涉及兩點:1.何為「一事」;2.怎樣「不再理」?
(一)何為「一事」
「一事」的語義理解就是「同一件事情」或「同一事實」,由於「一事」引發的糾紛,經過法院的實體處理,就得到了終局解決,其後,針對該事實再向法院請求處理,法律予以禁止。
關於「一事」如何認定,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下發的《全國沿海地區涉外涉港澳經濟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以下簡稱為《紀要》)中載明「當事人不得就同一法律事實或法律行為,分別以不同的訴因提起兩個訴訟」。該《紀要》表述判斷「一事」的標准為「同一法律事實或法律行為」,筆者認為,「同一法律事實」即案件具體事實,包含具體的時間、地點、當事人、當事人的行為等要素。包括產生產生當事人實體法上權利義務的法律事實,和產生訴訟權利義務的糾紛事實,比如侵權事實(使受害人獲得侵權賠償請求權等)、違約事實(使當事人獲得違約賠償請求權等)。這兩類事實中,前者是基礎和前提,若無後者則無訴的利益,也就不能請求訴訟救濟(即無民事訴權)。如果後訴與前訴產生民事實體權的法律事實和產生民事救濟權的糾紛事實均相同,則原告再次將被告訴至法院,即構成一案二訴,因而對於後訴,法院應「不再理」。
(二)怎樣「不再理」
「不再理」是從法院的角度出發而作的一個表述。「理」是指法院的受理,因而「不再理」的含義應是法院不再受理,表明對原告的起訴行為,法院不予支持,是否定的態度,因為原告的起訴的事實經過了前一訴的處理,法院已經做作出了裁判,如果再次受理,予以處理,不僅增加當事人訴累,也浪費司法資源,可能會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
因而,如果原告的起訴違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則,法院則應採用裁定的形式作出處理,如果是立案之前發現不應受理,裁定不予受理,如果是立案之後發現不應受理,就應裁定駁回起訴。
能否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呢?筆者認為,不能,因為判決是對案件作出實體處理時所用;裁定是對案件程序問題所作出處理所用,不涉及當事人的實體權利與義務。判決駁回訴訟請求,是對當事人實體權利的處理,而針對同一個案件實體事實,當事人的實體權利,法院已經做出了一次處理,不應再做處理。因而,應當採用裁定的形式,對當事人此訴予以程序終結。《最高人民法院公報》登載的《徐州市路保交通設施製造有限公司與徐州市華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第三人尤安慶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中對此進行了明確。
三、關於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的認定要素
「一事不再理」原則是從法院的角度所做的表述,這一原則還有從當事人角度所作的表述「一案不二訴」,這清楚的表達了一案只能一訴的意思,因而,是否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的判斷標准即為後訴與前訴是否構成同一訴。判斷後訴與前訴是否構成同一訴則應以訴要素為依據,民事之訴的三個基本要素是指當事人、訴訟標的、具體案件事實,故要判斷是否一訴,應根據當事人相同、訴訟標的、具體案件事實相同的「三同」標准。
(一)當事人
一般情況下,前訴與後訴的當事人不同,包括原告不同、被告不同,原被告地位互換(本訴與反訴),都不構成同一訴。特殊情況下,當事人雖然發生了變更,但仍然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
1.原被告地位互換:雖然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發生了變更,但依然是原訴。《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刊登的《奉化步雲公司與上海華源公司商標所有權轉讓糾紛不予受理案》的裁判摘要中載明:「人民法院經依法審判民事案件,作出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後,該案的被告又就同一事實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雖然不屬重復起訴,但依據「一事不再理」的原則,人民法院仍應當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2.當事人分立、合並等:因法人的分立、合並、被注銷或自然人的死亡而產生的對原來的原告具有權利義務繼受關系的人,或因合同的轉讓或標的物的轉移等而產生的其它與原來的原告具有相同權利義務關系的人等,這些人往往不是被列在生效裁判文書上的原告,但因其在實質上取代了原來的訴訟當事人在實體上和程序上的地位,亦應受原來的裁判的既判力的拘束,如其再行起訴,法院也不受理。
3.必要共同訴訟中,分別對部分必要共同訴訟人提起的訴訟或者不同的必要共同訴訟人依據同一案件事實對被告提起的訴訟,同樣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
(二)訴訟標的
若前訴與後訴的主體相同,則需根據訴訟標的,來區分是否構成同一訴。一般認為訴訟標的是指民事訴訟中當事人之間爭議的請求法院審判的民事實體法律關系或民事實體權利。訴訟標的是任何一個民事訴訟案件都必須具備的,是區別此訴與彼訴的本質要素。[iii]訴訟標的決定了案件如何審理裁判的一切訴訟程序問題。換句話說,訴訟標的是整個訴訟的核心,一切訴訟活動都是圍繞著訴訟標的來展開的。缺乏訴訟標的,該糾紛就不能成為一個獨立的訴,向法院提出。一般情況下,如果當事人提出的訴訟標的與以前法院已經裁判過的另一案件的訴訟標的相同,無論該當事人提出了與前案如何不同的訴訟請求,法院同樣會以後案與前案訴訟標的相同而裁定"一事不再理";相反,如果當事人提出的訴訟請求與以前法院裁判過的另一案件的訴訟請求完全相同,但只要訴訟標的不同,法院仍然應當作為新訴予以受理。如何判斷訴訟標的是否相同呢?
首先要確定各個訴的訴訟標的是什麼,如果兩個訴的訴訟標的不同,則構成不同的訴。確定訴的訴訟標的則要根據民事實體法律關系的具體內容判斷。
1.確認之訴,是原告請求法院確認其與被告間存在或不存在某種民事法律關系的訴,其訴訟標的可以根據原告的訴訟請求確定。但消極確認之訴是原告否認被告的請求,故訴訟標的要根據被告的請求確定。
2.形成之訴,又稱變更之訴,是原告請求法院改變或消滅其與被告之間現存的民事法律關系的訴。因此,訴訟標的是雙方現存的民事法律關系。
3.給付之訴,是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給付一定物或行為之訴。給付之訴中應當以原告主張給付的請求權基礎作為給付之訴的訴訟標的。
(三)具體案件事實
若此訴與彼訴的訴訟標的相同,則應根據具體案件事實來識別訴。
1.人事訴訟。如甲以乙賭博成性為由,提起與乙離婚之訴,敗訴後6個月內,以受乙虐待為由,再次提起離婚之訴。問:法院應否受理後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但此例中,前訴與後訴的主體、訴訟標的相同,但後訴提出了新的事實理由,構成不同的訴,故應該受理。
如甲對乙提起離婚之訴中,同時提出乙有賭博惡習、受乙虐待兩個理由,是否包含兩個訴?在此例中乙有賭博惡習、甲受乙虐待構成同一個案件事實,上例中乙有賭博惡習,甲受乙虐待,分別構成一個案件事實,故此列僅是一訴。
2.給付內容相同之訴。如果訴訟中當事人、訴訟標的相同,如原告曾先後與被告兩次簽訂買賣車輛的合同,原告均履行了交付貨物的義務,被告均未支付貨款。原告先後提起的兩次訴訟是否為同一訴?在這兩個訴中,當事人、訴訟標的均相同,但具體案件事實不同,故構成兩個訴。
3.因主從合同引起訴訟。債權人分別依據主從合同對相對人提起的訴訟,例如甲向乙借款一萬元,丙為連帶保證人,乙先依據保證合同將丙訴至法院勝訴後,又依據借款合同將甲、丙訴至法院,雖然兩個訴中當事人不同,訴訟標的也不同,但案件事實相同,同樣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
4.請求權競合。在旅客運輸合同關系中,由於承運人的過失,造成旅客身體受到傷害。在此案中旅客受傷的事實,經過合同法規范評價,承運人違約;經過侵權責任法評價,承運人侵權。則旅客可以提出違約之訴和侵權損害賠償之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具有選擇權,又避免兩次起訴均獲勝的弊端。
(四)後發性損害賠償請求問題
後發性損害賠償請求,是指在前訴判決中沒有被認定而在後訴中受害人提出的基於傷害後遺症的賠償請求。此類訴訟大多發生在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受害人受傷後不能預測其有可能產生後遺症,或者住院治療後,採用特殊的醫療技術必須經過一定的時間後再次住院治療。當受害人第一次出院後就已經發生的損害起訴過後,又對第二次住院治療產生的相關費用起訴,雖然兩次訴訟的當事人、訴訟標的相同,但具體情況不同,依然不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
司法實踐中,還存在兩類特殊案件:一類是關於子女撫養費的判決生效後,由於物價上漲因素,增長撫養費用請求案件;另一類是侵權糾紛中另行起訴精神損害賠償的案件。對第一類案件,司法實踐中按另案受理,不受前訴既判力約束,第二類案件,司法解釋規定「不予受理」。
(五)對執行和解協議提起的訴訟
甲與乙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終審宣判:乙應在十天內支付甲貨款五萬元。判決書生效後,甲申請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後甲以乙不能按照執行和解協議履行全部義務為由,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履約。法院是否受理。
執行和解協議並非一個新的契約,這種協議不屬於訴訟契約,因為訴訟契約是指以產生訴訟法上的效果為直接目的的當事人之間的合意,其既可以在訴訟過程中形成,也可以在訴訟之前形成……但決不能在訴訟結束之後形成,這種契約式實體法上的契約。[iv]執行和解協議在當事人之間並未形成新的權利義務關系,故如允許當事人依據執行和解協議提起新的訴訟,顯然有違一事不再理的原則。從性質上講,執行和解協議只是履行生效判決的一種方式,在執行案件中,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不是案件的終結,該案件的執行程序實際上是處於一種暫停的狀態,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也就是說,當事人的權利仍可以在第一個訴訟程序中得到救濟,故無啟動第二個訴訟的必要。
在一事不再理的問題上,應注意的是執行和解協議與另一類「和解協議」的區別。如丙因借款糾紛向債務人丁提起訴訟,勝訴後丙未在執行申請期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超過申請期後,丙與丁就該筆債務的清償又達成新的和解協議。現丙以丁未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再次提起訴訟。雙方達成新的和解協議雖然內容上是原債務的延續,但應視為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是一個獨立的民事法律行為,事實上通過該約定使丁負有新的履行責任,而且這一責任與原來判決所確定的責任有可能是不一致的。因此它與以前的債務在性質上不再具有同一性。因此,丙並非基於「同一關系」再起訴,其新的起訴應視為對一個新債權的主張,並不違反一事不再理的原則。
四、關於一事不再理原則體現的訴訟理念
一事不再理體現了訴訟技術專業化、不可逆化的性質。[v]對於當事人來說,訴權的行使必須謹慎、慎重,一些訴訟技巧有賴於律師、法律工作者等專業人士的服務。訴訟相當於一架結構精巧的機器,對於當事人、法院來講訴訟一旦啟動,不會因原告、被告、法院任何一方單方面的原因而停止(即使當事人申請撤訴,也需要法院裁定準許),任何一個環節出現紕漏都可能導致敗訴或者違法的嚴重後果,敗訴當事人只能「認賭服輸」。
如果允許當事人就同一事實反復訴訟,則敗訴方相信他們可以再次提起訴訟,他們就永遠不會尊重法院的判決,並頑固地拒絕執行對其不利的判決,採取無休止的訴訟,同時更刺激了對法院的不尊重,從而嚴重削弱了訴訟的效率,不符合訴訟的價值目標。遲到的正義非正義[vi],反復訴訟也會使當事人的正當利益不能及時得到保護,也不符合公正的價值目標,違背了審判中效率與公正兩大准則。同時對於被告來說,因為同一事實屢次應訴,訴訟之火永不得熄滅,也是不公正的,對於法院來說也浪費訴訟資源。「一事不再理」原則,表示法院的生效裁決對於同一訴訟的各方當事人都是終局的。該原則鼓勵而且要求當事人根據法律賦予的權利在初次訴訟中,窮盡他們的能力,已達到他們的目的,防止他們不尊重訴訟權利,浪費有限訴訟資源,以訴訟拖累對方當事人。
五、關於一事不再理原則的立法缺陷與建議
我國至今尚未建立起一事不再理制度。筆者認為我國目前關於一事不再理原則的立法缺陷有三:一、我國《民事訴訟法》並未對一事不再理原則予以明確,尚未全面界定該原則的含義,法律原則表述方面存在缺陷;二、司法實踐中大多以《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五)項的規定作為一事不再理的法律依據,但該法條只是既判力消極效果的規定[vii],不能涵蓋或代替一事不再理原則本身,而且使得法官們對該原則的基本內涵和適用范圍有著不同的理解,致使法院在對許多同類案件的處理上存在巨大差異,影響了法院的權威,也損害了法律的尊嚴;三、「但書」條款內容單一,沒有包括其他可以重復訴訟的情形,立法技術方面尚存在缺陷。
故而筆者建議應在《民事訴訟法》總則部分規定一事不再理原則,將該原則明示為民事訴訟的一項原則,准確且全面界定該原則的含義,盡快確立該原則在我國《民事訴訟法》中的基本原則地位。另外,應在分則中對該原則給予制度上的支撐,明確該原則包含「訴訟系屬效力」和「判決既判力」兩方面內容,即在起訴和受理中規定,對於正在法院系屬中的案件,當事人不得重復提起訴訟,同時對於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生效裁判包括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等,當事人也不得起訴。
Ⅱ 一、編寫選擇題(各25個):
1.房地產
1.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 )倍。
答案( )
A.2-4
B.4-6
C.6-8
D.8-10
2.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我國行政訴訟的舉證責任由( )承擔。
答案( )
A.原告
B.被告
C.原告.被告共同
D.人民法院
3.下列關於房屋他項權利登記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答案( )
A.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均由房屋所有權人持有
B.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均由房屋他項權人持有
C.房屋所有權證由房地產登記部門暫扣,房屋他項權證由房屋所有權人持有
D.房屋所有權證發還房屋所有權人,房屋他項權證由房屋他項權人持有
4.下列選項中不屬於行政處罰的是( )。
答案( )
A.人身自由罰
B.行為罰
C.行政處分考試大(www.Examda。com)
D.財產罰
5.王某與甲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王某購買價值為50萬元的商品住宅一套,並約定甲房地產開發公司於次年5月30日交房。合同簽訂後,王某向甲房地產開發公司交付了2萬元的定金。如甲房地產開發公司違約,則甲房地產開發公司應向王某返還定金( )。
答案( )
A.2萬元
B.4萬元
C.6萬元考試大論壇
D.8萬元
6.房屋買賣合同不屬於( )。
答案( )
A.要式合同
B.不要式合同
C.有償合同
D.雙務合同
7.實施建設監理的必要條件是( )。
答案( )
A.有建設工程
B.有人委託
C.有建設工程或有人委託
D.有建設工程和有人委託
8.轉移登記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日內申請登記。
答案( )
A.30
B.60
C.90
D.120
9.拆遷人是( )。
答案( ) 來源:www.examda.com
A.房屋行政主管部門
B.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
C.規劃行政主管部門http://ks.examda.com
D.專門從事房屋拆遷的單位
10.《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是一種( )的監控措施。
答案( )來源:考試大
A.制度性.管理性來源:www.examda.com
B.制度性.常規性
C.監督性.管理性
D.監督性.常規性
11.下列關於徵用集體土地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答案( )
A.由集體土地所有者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土地出讓合同
B.由市縣人民政府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土地出讓合同
C.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土地出讓合同
D.集體土地不經徵用不得出讓
12.( )是指在建築使用中人群的活動.傢具.設備.物資.風壓力.雪荷載等。
答案( )
A.永久荷載
B.長期荷載
C.可變荷載
D.偶然荷載
13.( )是稅收制度和政策的中心環節。
答案( )
A.稅率
B.稅基
C.課稅對象
D.稅費征繳
14.劃撥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需辦理出讓手續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由( )。
答案( )
A.轉讓方繳納
B.受讓方繳納
C.轉讓方和受讓方各繳納一半
D.轉讓方與受讓方協商繳納
15.某業主以一大型物業作抵押貸款,與甲.乙.丙.丁四家銀行簽訂了抵押合同;之後,甲.丙.乙.丁四家銀行與業主分別先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當業主無力還貸,處分抵押物時,銀行受償順序為( )。
答案( )
A.三家銀行按貸款額分攤
B.甲-乙-丙-丁
C.乙-丙-甲-丁
D.甲-丙-乙-丁
16.行政賠償的主體是( )。
答案( )
A.行政機關來源:www.examda.com
B.國家
C.行政機關工作人員http://ks.examda.com
D.行政機關及其工單項選擇題
17.下列不能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的部門是( )。
答案( )
A.縣級人民政府
B.省級人民政府
C.市級人民政府
D.鄉級人民政府
18.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 )申請重新核驗。
答案( )
A.房地產開發企業
B.房地產經紀機構
C.工程質量監督單位
D.房地產主管部門作人員
17.下列不能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的部門是( )。
答案( )
A.縣級人民政府
B.省級人民政府
C.市級人民政府
D.鄉級人民政府
18.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 )申請重新核驗。
答案( )
A.房地產開發企業
B.房地產經紀機構
C.工程質量監督單位
D.房地產主管部門
19.在城市房屋拆遷中,被拆遷人是指( )。
答案( )
A.取得拆遷許可證的單位
B.被拆遷房屋的使用人
C.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
D.被拆遷房屋的使用人和所有人
20.保修完後,由( )組織驗收,涉及結構安全的,應當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答案( )
A.建設單位
B.房屋建築所有人
C.建設單位和房屋建築所有人
D.建設單位或房屋建築所有人 轉貼於:房地產經紀人考試_考試大
21.經批準的建設用地,由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 )組織實施。
答案( )
A.土地管理部門
B.規劃管理部門
C.市縣人民政府
D.建設管理部門
22.《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適用范圍是在( )實施房屋拆遷,並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
答案( )
A.城市市區內
B.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
C.城市建成區內國有土地上
D.城市規劃區內土地上
23.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 )的方式進行。
答案( )
A.要約
B.承諾
C.要約邀請
D.A和B
24.城市中教育費附加的稅率一般為營業稅的( )。
答案( )
A.1%
B.3%
C.5%
D.7%
25.一套樓房,經評估價值為10萬元,按國家有關規定,應交納房地產評估費( )元
答案( )
A.100
B.300
C.500
D.1000
參考資料:http://www.examda.com/fcjj/45/20081105/163112499-3.html
2.金融
金融保險單選
1、狹義的貨幣包括( B)
A...現金 B.現金和活期存款 C.現金、活期存款、其它金融資產 D.活期存款
2、下列( E)國家認為現實中真正的貨幣是M1=現金+活期存款
A.中國 B.日本 C.美國 D.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E.以上都承認
3、將貨幣層次劃分為M2=M1+定期存款+轉讓存款的國家是( B)
A.中國 B.日本 C.美國 D.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4、貨幣的產生經歷的四種形式順序是(C )
A.一般價值形式→擴大價值形式→簡單價值形式→貨幣價值形式
B.擴大價值形式→一般價值形式→簡單價值形式→貨幣價值形式
C.簡單價值形式→擴大價值形式→一般價值形式→貨幣價值形式
D.簡單價值形式→一般價值形式→擴大價值形式→貨幣價值形式
5、商品交易發生質的變化,即直接的物物交換被以一般等價物為媒介的間接商品交換的替代是開始於哪個階段(C )
A.簡單價值形式 B.擴大價值形式 C.一般價值形式 D.貨幣價值形式
6、當今世界幾乎所有國家都採用的貨幣形態是( C)
A.商品貨幣 B.代用貨幣 C.信用貨幣 D.電子貨幣
7、貨幣在商品流通中充當交易媒介是貨幣的( B)職能
A.價值尺度 B.流通手段 C.貯藏手段 D.支付手段
8、紙幣不可以是(D )
A.信用貨幣 B.代用貨幣 C.國家紙幣 D.鑄幣
9、貨幣作為( A)可以是觀念上的,而不必是現實的貨幣
A.價值尺度 B.流通手段 C.貯藏手段 D.支付手段
10、貨幣的基本職能是( A)
A.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 B.價值尺度和貯藏手段 C.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 D.貯藏手段和支付手段
11、所謂簡單的商品交換,是指(D)
A 沒有商人介入其中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商品交換
B 不以貨幣為媒介的直接的商品交換
C 以原始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
D 具有純粹偶然性質的商品交換
12、貨幣是作為(A)而發展起來的
A 共同的交換媒介 B 交換媒介 C 特殊價值物 D 商品使用價值的表現形式
13、商品流通與物物交換的區別在於(B)
A 前者包括許多商品的交換,而後者只包括兩種商品
B 前者是指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的總體,後者則是沒有貨幣的兩種商品之間的交換
C 前者是指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的總體,後者則是不以某種商品為媒介的各種商品之間的交換
D 前者是指不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的總體,後者則是沒有貨幣的兩種商品之間的交換
14、貨幣貯藏的「蓄水池」作用是(A)
A 對金屬貨幣流通的情況而言的 B 貨幣的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職能的特徵
C 由貨幣的價值尺度職能決定 D 現代貨幣特有的功能
15、「金銀天然不是貨幣,但貨幣天然是金銀」的含義是(B)
A 不論是什麼情況下,只有貨幣就應該是金銀
B 並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金銀者是貨幣,但對發展起來的商品交換來說,金銀的自然屬性使它們最適合充當貨幣
C 就金銀的自然屬性而言,它們不適合充當貨幣,但就金銀的社會屬性而言,它們最適合充當貨幣
D 自然狀態下的金銀不是貨幣,貨幣是非自然狀態下的金銀
16、在信用關系的價值運動中,貨幣執行的職能是(C)
A.價值尺度 B.流通手段
C 支付手段 D.貯藏手段
17、信用起源於(A)
A商品交換 B.貨幣流通 C.生產社會化 D.資本流動
18、高利貸信用的主要對象(B)
A貨幣資本家 B.小生產者與奴隸主 C.銀行業主 D.政府
19、銀行信用是以(A)為主的信用
A.貨幣信用形式 B.長期信用形式 C.消費信用形式 D.資本信用形式
20、信用貨幣的購買力(B)其自身的價值.
A.低於 B.高於 C.等於 D.不確定
21、商業信用關系的建立將(B)
A.增加對充當流通手段的貨幣需求.
B.減小對充當流通手段的貨幣需求.
C.增加對充當支付手段的貨幣需求.
D.減小對充當支付手段的貨幣需求.
22、一些具有較高社會收益,但經濟效益差,投資回收期較長的大型基建項目的資金,往往只能通過(A)來解決.
A.國家信用 B.企業信用 C.銀行信用 D.民間信用
23、公債是(D)信用的基本形式
A.銀行信用 B.企業信用 C.消費信用 D.國家信用
24、信用是有條件的借貸行為,其條件是指(A)
A.支付利息 B.存在買賣關系 C.出具擔保 D.信用委託
25、下列情況中不屬於商業信用的有(A)
A.貸款 B.賒銷 C.分期付
款 D.預付定金
參考資料:http://..com/question/25525936.html
3.法律
1. 王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刑罰執行2年後,因確有悔改表現,某縣人民法院審核裁定縮短為5年有期徒刑,這是對王某()。
A. 從輕處罰 B. 減輕處罰 C. 減刑 D. 改判
正確答案是:C
2. 某甲與乙有仇,欲尋機報復。一日某甲知某乙一人在家,便攜帶匕首前往。途中遇聯防人員巡邏,某甲害怕,折返家中,某甲的行為構成()。
A. 犯罪預備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既遂
正確答案是:C
3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可以作為特殊的民事主體參與民事活動。
A. 國家 B. 公民、法人
C. 其他社會經濟組織 D. 外國人、無國籍人
正確答案是:A
4. 《著作權法》規定,演繹權屬於()。
A. 修改權 B. 發表權 C. 保護作品完整權 D. 著作財產權
正確答案是:D
5. 法的共同本質( )
A.. 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表現 B. 法是國家意志的體現
C. 法是領導者個人意志的表現 D. 法是全體公民意志的體現
正確答案是:A
6. 法律淵源實質上是按照一定的標准對法進行的分類,根據法律淵源的含義,我們可以把法律分為()
A. 憲法、民法、刑法、訴訟法等
B. 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
C. 憲法、民法、刑法、商法等
D. 憲法、法律、行政法、條例等
正確答案是:B
7.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議事的原則是()
A. 民主集中制 B. 下級服從上級 C. 民主協商 D. 言論負責.
正確答案是:C
8. 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的歷史時期,統一戰線稱為()
A. 愛國統一戰線 B. 社會主義統一戰線
C. 民族統一戰線 D. 廣泛的統一戰線
正確答案是:A
9. 行政法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由()決定的。
A. 行政法關繫到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B. 行政管理在國家生活中的地位
C. 行政法律規范的數量眾多
D. 行政法是基本部門法
正確答案是:B
10. 下列屬於國家行政機關的有()。
A. 人民法院
B. 國務院及各部委員會
C. 各社會團體
D.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正確答案是:B
二、多項選擇題
1. 法的淵源有( )。
A. 程序法 B. 憲法 C. 地方性法規 D. 本國參加的國際條約
正確答案是:B,C,D
2. 法律關系客體的種類有()。
A. 物,即各種物質資料 B. 非物質財富,或稱智力成果、精神財富
C. 行為 D. 法律事件
正確答案是:A,B,C
3. 我國國家主席( )。
A. 是我國國家機構的組成部分,屬於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范疇
B. 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C. 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D. 同全國人大常委會結合行使國家元首的職權,對外代表國家
正確答案是:A,B,C,D
4. 下列是國家機關的有()。
A.最高人民法院 B.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C. 國務院 D.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正確答案是:A,B,C,D
5. 審判監督程序與二審的區別有()。
A. 審理對象不同 B. 期限不同。
C. 審理的法院不一定相同 D. 提起理由不同
正確答案是:A,B,C,D
6. 行政行為撤銷的條件有()。
A. 行政行為有特別重大的違法情形 B. 行政主體不明確
C. 行政行為合法要件缺損 D. 行政行為不適當
正確答案是:C,D
7. 自然人成為犯罪主體必須具備的條件()。
A. 它必須是實施了危害社會行為的自然人
B. 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的自然人
C. 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D. 以上答案都不對
正確答案是:A,B,C
8. 我國刑法的任務是()。
A. 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
B. 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
C. 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D. 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正確答案是:A,B,C,D
8. 我國刑法的任務是()。
A. 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
B. 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
C. 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D. 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正確答案是:A,B,C,D
10. 民法上保護人身權的方法包括以下幾種()
A. 停止侵害 B. 賠禮道歉 C. 消除、恢復名譽 D. 賠償損失
正確答案是:A,B,C,D
1、擔任企業法律顧問,要通過全國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國家( )共同頒發的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證書。
A、人事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檢察院
B、人事部、國務院國姿委、最高人民法院
C、人事部、國務院國姿委、司法部
D、國務院國姿委、司法部、建設部 答案:C
2、截止2007年1月31日,中央管理主要負責人的53家企業實行總法律顧問制度的有( )家。
A、150 B、159
C、53 D、55 答案:C
3、變更或簽訂新的勞動合同應在改制企業工商登記後( )天內完成。
A、10 B、15
C、30 D、60 答案:C
4、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中,受讓方可以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向轉讓方支付價款。下列有關受讓方採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價款的表述中,符合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規定的是( )。
A.受讓方首次付款不得低於總價款的20%,其餘款項應當提供合法的擔保,付款期限不得超過l年
B.受讓方首次付款不得低於總價款的30%,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餘款項應當提供合法的擔保,並應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l年
C.受讓方首次付款不得低於總價款的20%,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餘款項應當提供合法的擔保,並應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2年
D.受讓方首次付款不得低於總價款的30%,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餘款項應當提供合法的擔保,並應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2年 答案:B
5、根據證券法律制度規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申請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那麼其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應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 )。
A、3000萬元 B、1500萬元
C、5000萬元 D、2500萬元 答案:A
6、按決策依據和方法程序的不同,決策可分為( )。
A、確定情況下的決策和不確定情況下的決策
B、資本經營決策和產品經營決策
C、單一目標決策和多目標決策
D、個人決策和集體決策 答案:A
7、締約過失責任不適用於( )。
A、合同未成立 B、合同未生效
C、合同生效 D、合同無效 答案:C
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對合同價款約定不明確,又沒有政府定價或指導價供參照時,合同價款的確定規則為( )。
A、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
B、按照履行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
C、按照糾紛發生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
D、按照訂立合同時訂立地的市場價格履行 答案:A
9、在企業合同管理上,應採取()
A、分類專項管理 B、統一歸口管理
C、統一歸口管理和分類專項管理相結合 D、統一歸口管理或分類專項管理 答案:C
10、甲公司與乙空調器廠簽訂一份空調器的買賣合同,約定貨到後7天內付款。後乙空調器廠在交貨前有確切的證據證明甲公司經營狀況嚴重惡化,面臨破產。根據規定,乙空調器廠可以採取的措施是( )。
A、同時履行抗辯權 B、後履行抗辯權
C、不安抗辯權 D、解除合同 答案:C
11、委託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 )。
A、委託人 B、受委託人
C、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共有 D、使用人 答案:B
12、國企業在今後的合資中應考慮以下幾項准則表述不正確的是( )
A、合資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B、外商技術水平是否先進;
C、能否提高原有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並增強企業活力;
D合資後企業是否具有長期持續發展的後勁; 答案:B
13、當事人提出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期限不得遲於舉證期限屆滿前( )日。
A、5 B、7 C、 10 D、15 答案:B
14、下列各項中,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破產有管轄權的是( )。
A、債務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B、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C、破產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 D、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答案:A
15、甲公司租賃乙公司的注塑設備1台,在租賃期間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產申請,進入破產程序。乙公司出租的該台設備,應由乙公司( )。
A、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 B、向甲公司申請收回
C、向人民法院申請收回 D、向管理人申請收回 答案:D
16、下列各項中,不屬於破產費用的是()。
A、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B、管理人執行職務的報酬
C、為債務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
D、管理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 答案:C
17、破產財產分配時,對於訴訟或者仲裁未決的債權,管理人應當將其分配額提存。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滿一定期限內仍不能受領分配的,人民法院應當將提存的分配額分配給其他債權人。該一定期限為( )。
A、5年 B、2年
C、1年 D、6個月 答案:B
18、下列關於協議管轄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鐵路運輸合同約定由承運人住所地法院管轄
B.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由買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C.遺產繼承糾紛約定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D.海難救助費用糾紛約定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答案:B
19、甲對乙提起財產損害賠償之訴,一審法院判決甲勝訴。乙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發現丙是必須參加訴訟的共同訴訟人,便追加其參加訴訟。但丙既不參加訴訟,也不表示放棄權利。在此情況下,二審法院應如何處理?
A.仍將其列為二審的當事人,依法作出判決
B.仍將其列為二審的當事人,可以缺席判決
C.不能將其列為二審的當事人,但可直接根據上訴人的請求作出判決
D.不能將其列為二審的當事人,可以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法院重審 答案:D
20、甲訴乙侵權一案經某市東區法院一審終結,判決乙賠償甲6萬元。乙向該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了乙的上訴請求。乙居住在該市南區,家中沒有什麼值錢的財產,但其在該市西區集貿市場存有價值5萬元的貨物。甲應當向下列哪一個法院申請執行?
A.該市東區法院
B.該市南區法院
C.該市西區法院
D.該市中級法院 答案:A
參考地址:http://www.e24ol.com/web_news/exam_more.asp?tid=922&uid=923
4.汽車
1、機動車出車前檢查____內的水量及風扇、水泵等有無松曠漏水,並關好放水開關.
A.散熱器
B.發動機
C.水管
答案: A
2、汽車靜止時,檢查發動機機油平面,從機油尺刻度表示不要低於:
A.1/3--3/5
B.1/2
C.1/4--2/3
答案: B
3、汽車方向盤自由轉動量最大不得超過:
A.10度
B.15度
C.25度
答案: B
4、機動車出車前應檢查轉向機構、燈光和____等是否完好.
A.隨車工具
B.座椅
C.制動
答案: C
5、啟動發動機察聽有無異響,發動機各____工作正常,否則應排除故障方可出車.
A.部位
B.儀表
C.線路
答案: A
6、機動車行駛途中停車時應檢查各部位有無漏水、____、漏氣三漏現象.
A.漏油
B.漏電
C.漏雨
答案: A
7、駕駛員每天在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後針對汽車使用情況所做的維護為:
A.走合維護
B.日常維護
C.一級維護
答案: B
8、日常維護是以清潔____以及添加燃潤料和冷卻液為中心內容的.
A.調整
B.緊固
C.檢查
答案: C
9、車輛例行保養必須保持輪胎氣壓正常,檢查輪胎外表,____.
A.清除胎紋間雜物
B.輪胎換位
C.清洗輪胎
答案: A
10、輪胎在使用中的偏磨損,與胎壓、前輪定位、_____ 有關.
A.地面阻力
B.輪胎的質量
C.裝載過重
答案: C
11、汽車各輪胎氣壓不一致,最嚴重的情況是造成____.
A.輪冠中部加劇磨損
B.汽車行駛油耗增大
C.操縱失控
答案: C
12、檢查蓄電池電液液面,液面應高出極板15-20mm,不足時加____.
A.濃硫酸
B.稀硫酸
C.蒸餾水或補充液
答案: C
13、蓄電池應經常保持在充足電的狀態,冬季蓄電池的放電程度不可超過____.
A.25%
B.50%
C.40%
答案: A
14、如果輪胎外胎胎側順線裂口,應當____.
A.放氣減壓
B.及時換胎
C.給內胎充氣
答案: B
15、蓄電池的加液孔蓋上的通氣孔要保持____.
A.密封
B.暢通
C.密封,暢通均可
答案: B
16、發動機的工作溫度應保持在____度范圍內.
A.60-70
B.80-90
C.40-50
答案: B
17、發動機潤滑系內的油麵必須保持適當高度,檢查油麵高度時,應把車停在平坦的地方,並在發動機____進行.
A.未起動之前
B.熄火五分鍾後
C.起動時
答案: A
18、發動機的過熱主要與____有關.
A.冷卻系的工作情況
B.汽車使用條件
C.冷卻系的工況與汽車使用條件
答案: C
19、發動機機油壓力始終過低時,應先____檢查機油量.
A.看油壓表
B.看機油尺
C.通過機油感測器
答案: B
20、接通點火開關和起動開關,起動機啟動正常,而發動機不啟動,是因為:
A.蓄電池有故障
B.化油器可能不來油
C.起動機故障
答案: B
參考資料:http://www.ahga.gov.cn/jjzd/jtglxx/kaoshi/tiku/2001.html
覺的對你有幫助的話給個最佳答案 謝謝!
Ⅲ 起訴侵權,兩個訴訟請求,其中一個未寫被告,法院應當告知或者追加為當事人嗎兩個訴求可以同案審理嗎
你這個是兩個案子,一個是侵權糾紛,一個是合同糾紛,不能放在一個案子里審理,必須要分開。
Ⅳ 本案是否構成侵權行為高手進
有糾紛應該找合法的途徑,隨意組織人阻礙他人施工,這個侵犯了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回權,乙方涉嫌破壞生產經答營罪。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三十四條:「破壞生產經營案(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由於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破壞生產經營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壞生產經營的;
(四)其他破壞生產經營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Ⅳ 侵權案件的標的物是什麼甲侵佔了乙的土地,甲要求乙退還,該案的標的物是什麼
需要看土地的性質是國有土地還是農村集體土地。如果是國有土地,標的是土地使用權。如果是農村集體土地,標的是土地承包經營權。
Ⅵ 急!急!急!法律問題:關於侵權行為法的一道題目~~
1,超市的行為構成侵權。侵犯的是甲的人格權中的名譽權(嚴格從法回理上說還包括自由權,答但是,一般司法實踐中對照到名譽權中)。
一般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為、有損害事實的存在、加害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四個方面。
Ⅶ 本題乙也構成侵權了嗎為什麼
乙當然侵權了
乙擅自出售為他人定做的專利新產品,導致實際上的專利技術外泄,嚴重影響了甲公司的利益,應當與丙一同作為侵犯專利權的被告
Ⅷ 民法案例題
(1) 1)僱主責任:僱主對僱工在執行委託事務過程中造成的侵權損害承擔賠償責任內。構成要件:在僱主與容僱工之間必須存在僱傭關系;僱工必須是在執行委託給他的事務過程中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僱工的行為必須是侵權行為。2)適用無過錯原則。
(2)不全是僱主責任。此外侵權,是僱工和劉群共同侵權。劉群除了要承擔僱主責任,還得承擔其本身的侵權責任。
(3)僱工受傷,僱主也要承擔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若是劉群自己受傷,那就自己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