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合同協議 » 商標侵權行政處罰

商標侵權行政處罰

發布時間: 2021-01-09 11:05:18

㈠ 法院認定的商標侵權.市場管理局還能在行政處罰嗎

法院已經認定商標侵權的話,市場管理局一般情況下肯定會進行政處罰的,因為你已經侵犯別人的商標權了,他們是有權利進行處罰的。

㈡ 商標法中「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到底算不算行政處罰的一個種類

責令立即停止侵來權行為不是行源政處罰。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方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商標侵權行為發生後,商標侵權人就要承擔法律責任:一種是民事責任;一種是行政責任;若侵權行為構成犯罪則要負刑事責任。民法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具體形式有五種:

(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和消除危險;
(二)返還財產,恢復原狀;
(三)修理,重作,更換和支付違約金;
(四)賠償損失;
(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和賠禮道歉。

因此「停止侵權行為」是民事責任的第一種形式。該形式的規定是為了避免侵權後果的發生或擴大,屬於防止性的責任形式。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商標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停止生產、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是在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發生後,及時採取的補救措施,是依法定的職權強制商標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

㈢ 商標侵權如何行政處罰

對於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專條規定,工商行政屬管理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給以處罰。(1)責令停止侵權具體措施如下:
①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②沒收、銷毀侵權商品;
③沒收、銷毀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2)處以罰款
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但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對侵權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對以上兩項處理不服的,當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3)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㈣ 商標侵權如何行政處罰

1)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2)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3)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4)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㈤ 請問商標侵權工商行政處罰後還可以起訴侵權人嗎


商標侵權工商行政處罰後,被侵權人可以起訴侵權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規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根據以上法條可知,行政處罰是針對侵權人的違法行為的處罰。對被侵權人的賠償,可以直接訴訟;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賠償結果,產生爭議的也可訴訟。

㈥ 商標侵權行政處罰是按倍數計算還是按金額計

一、權利人損失計演算法
在《商標法》第六十三條中,「權利人損失計演算法」位列賠償數額計演算法首位,原因可能在於立法者認為這種方法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護商標權利人的利益。首先,從舉證難度上來看,自己的損失自己當然最有能力證明;相應地,由於信息優勢,舉證成本也不會太高昂。其次,由於精確地掌握自身損失,索賠數額自然就有充分事實基礎,在獲得法院支持的情況下能夠充分填平損失。
然而,在實踐中,這種方法在因果關系方面存在一定的舉證難度。例如,在某些情形下,由於權利人經營有方,其在被侵權期間的營業收入不降反升,此時受到的損失如何計算,存在因果關系不明的證明障礙。又如,即使在被侵權期間權利人的收入顯著下降,但其原因可能還包括經營不善、市場波動以及原材料漲價等,權利人減少的收入能否直接等同於「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也存在極大爭議。因此,如果原告無法充分證明,法院就無法支持原告採用這種計賠方法。

二、侵權所得計演算法
使用侵權所得計演算法最大的難度在於取證,因為此種情形需要掌握侵權人在侵權期間真實、完整的財務賬簿、記錄,而這些至關重要的證據權利人顯然無法掌握,真正能夠掌握的侵權人又基於種種原因和動機不願提供。因此,「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的計算常常因為欠缺基本的數據支持而無法進行。
為了應對這種現象,《商標法》第六十三條同時規定了「舉證妨礙規則」,就是明確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賬簿、資料的,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確定賠償數額。
顯然,這種規則的設置可以有效應對侵權人規避「侵權所得計演算法」並向「法定賠償計演算法」逃逸的現象。該項規定突破了傳統的證明責任分配原則,使本來不負舉證責任的侵權人在一定條件下承擔了部分舉證責任,相應地減輕了權利人的舉證責任,從而恢復了訴訟雙方的攻防平衡。
在美巢公司訴秀潔公司等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一案中,原告美巢公司主張根據被告秀潔公司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來確定損害賠償數額,並盡其所能提供了由公開信息渠道可以獲知的秀潔公司經營侵權商品的相關證據,包括秀潔公司的經營規模、侵權商品的單位銷售利潤、產量、銷售時間、銷售門店數量、地域范圍等。案件中,秀潔公司就上述證據內容的客觀性提出異議,但拒不提供能反映其相關經營活動的賬簿、資料。
法院因此認定,原告美巢公司已盡到相應的舉證責任,而證明侵權商品的關鍵數據,如實際銷售數量、銷售單價等均由被告秀潔公司掌握,但秀潔公司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上述證據,且原告美巢公司主張侵權賠償的考量因素與本案查明的相關事實能夠相互印證,因此被告秀潔公司應當自行承擔拒絕提供相關證據的法律後果,從而依法全額支持了美巢公司的訴求,判令秀潔公司賠償美巢公司1000萬元。
筆者認為,本案是對《商標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舉證妨礙規則」的經典詮釋。

三、許可費倍數計演算法
使用這種計算方法,不但能反映出權利人的意志和商標實際市場價值,而且可以根據具體狀況具有一定的裁量彈性(合理倍數),似乎是個不錯的方法。然而,此法在實踐中運用得並不理想,原因多種多樣:有的權利人從未許可過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標,自然無法提供許可使用費用的證據;有的權利人雖然簽署過商標許可使用合同,但實際上並未履行;還有的權利人雖然可以拿出相關證明,但實際情況和侵權事實在使用類別、使用時間、使用范圍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事實上無法作為參考。
因此,如果要主張本計算方法,原告不但需要簽訂真實有效的商標許可使用合同,而且必須真實履行。此外,上述許可使用還需要與涉案侵權事實在使用類別、使用時間、使用范圍等方面存在相似性或可參照性。只有滿足這些條件,原告的主張才能獲得法院認可。

四、懲罰性賠償計演算法
「懲罰性賠償計演算法」在判賠數額和訴訟收益方面位列五種計算方法之冠,但其舉證難度之大和調查成本之巨同樣位列五法之冠,這就合理地解釋了下面這種現象:新《商標法》於2014年5月1日正式施行,但據不完全統計,商標權利人主動主張懲罰性賠償的案例可謂鳳毛麟角,而適用懲罰性賠償的判決更是寥若晨星,《商標法》懲罰性賠償「案例難尋」「難落地」「仍難起步」甚至成為一些專業研討的主題和媒體報道的標題。
按照《商標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適用商標侵權懲罰性賠償需要具備三個條件:第一,侵權人主觀上是「惡意」的;第二,侵權情節在客觀上是「嚴重」的;第三,計算方法是「權利人損失」「侵權人獲利」或者「許可使用費倍數」乘以某個合適的系數。因此,權利人要主張此種賠償計算方法,需要在舉證方面投入足夠的成本和努力。

五、法定賠償計演算法
2013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推出了《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案例實證研究報告》。以2008年6月以來各級法院審理的1097件商標侵權案件為統計對象,該報告研究團隊發現各級法院在確定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時,「損失」「獲利」和「法定賠償」這三種計算標準的採用情況分別為15件、11件和1071件,分別佔比1.37%、1%和97.63%。可見,在實踐中,「法定賠償」是確定商標侵權損害賠償數額的最主要方式。
但是,採用此法獲得的賠償數額過低廣受詬病。根據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所做的調查,2008年6月以來各級法院審理的涉及商標侵權的488件有效案例判決中,權利人經濟損害賠償訴求的平均金額為32.6萬元,法院判賠的平均金額為6.2萬元。顯然,權利人獲賠數額整體偏低。
為解決這一問題,新《商標法》將法定賠償數額上限由50萬元調整為300萬元。筆者認為,此舉不僅符合新的商標保護實際的需要,還大大拓寬了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圍,更為科學和合理。
筆者建議,在主張本計演算法時,即使覺得自己舉證能力不足,權利人也不能消極怠工,只要是與侵權行為的性質、時間、後果,商標的聲譽,商標許可使用費的數額,商標許可使用的種類、時間、范圍及制止侵權行為的合理開支等因素有關的事實,權利人都要積極舉證,因為權利人的積極舉證可以使法院在法定賠償的區間內裁量出一個較大的數值。
在慶豐商標侵權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在判決中指出,慶豐餐飲公司的被訴侵權行為構成侵犯慶豐包子鋪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應當承擔停止上述行為並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但是,「由於慶豐包子鋪未提供因慶豐餐飲公司上述侵權行為所遭受的損失或慶豐餐飲公司所獲利潤的證據,故本院結合侵權行為的性質、程度及慶豐餐飲公司上述侵權行為的主觀心理狀態等因素,酌定慶豐餐飲公司賠償慶豐包子鋪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人民幣5萬元」。顯然,上述「5萬元」是適用法定賠償的計算結果。

㈦ 商標侵權行政處罰,法院強制執行問題

商標侵權(TRADEMARK INFRINGEMENT)即:商標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國家商標法關於商標侵權的規定: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第五十八條 將他人注冊商標、未注冊的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型大小使用,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
第五十九條 注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三維標志注冊商標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商標注冊人申請商標注冊前,他人已經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於商標注冊人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區別標識。
第六十條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十一條 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六十二條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已經取得的違法嫌疑證據或者舉報,對涉嫌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詢問有關當事人,調查與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有關的情況;
(二)查閱、復制當事人與侵權活動有關的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三)對當事人涉嫌從事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活動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四)檢查與侵權活動有關的物品;對有證據證明是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行使前款規定的職權時,當事人應當予以協助、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在查處商標侵權案件過程中,對商標權屬存在爭議或者權利人同時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標侵權訴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中止案件的查處。中止原因消除後,應當恢復或者終結案件查處程序。
第六十三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判定賠償數額。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第六十四條 注冊商標專用權人請求賠償,被控侵權人以注冊商標專用權人未使用注冊商標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冊商標專用權人提供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該注冊商標的證據。注冊商標專用權人不能證明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過該注冊商標,也不能證明因侵權行為受到其他損失的,被控侵權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五條 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第六十六條 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第六十七條 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八條 商標代理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辦理商標事宜過程中,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簽名的;
(二)以詆毀其他商標代理機構等手段招徠商標代理業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擾亂商標代理市場秩序的;
(三)違反本法第十九條第三款、第四款規定的。
商標代理機構有前款規定行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記入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並可以決定停止受理其辦理商標代理業務,予以公告。
商標代理機構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侵害委託人合法利益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並由商標代理行業組織按照章程規定予以懲戒。
第六十九條 從事商標注冊、管理和復審工作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必須秉公執法,廉潔自律,忠於職守,文明服務。
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及從事商標注冊、管理和復審工作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從事商標代理業務和商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七十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度,對負責商標注冊、管理和復審工作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七十一條 從事商標注冊、管理和復審工作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違法辦理商標注冊、管理和復審事項,收受當事人財物,牟取不正當利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刑法關於商標侵權的規定:
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五條 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是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㈧ 商標侵權行政處罰處理措施有哪些

根據商標有關規定,對於商標侵權行為,被侵權人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採取如下處理措施: (1) 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2) 收邀並銷毀侵權商標標識; (3) 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 (4) 收繳直接專門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 如果採取前四項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權行為的,或者侵權利行為與商品難以分離的,責令並監督銷毀侵權商品; (6) 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以下或者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以根據情節處於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最後,其商標侵權行為也就是指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工商查處商標侵權行為這類侵權行為可以具體分解為以下四種: (1)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3)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4)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第一種行為是假冒行為,其餘三種是仿冒行為。假冒注冊商標是最嚴重的侵害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情節嚴重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