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時間
1. 《合同法》對合同成立的時間有什麼規定
《合同法》對合來同成源立的時間規定為,當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五條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條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承諾到達的時間適用本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
(1)合同法時間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六條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第十七條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什麼時間修訂的又是什麼日期實行的
1999年10月1日 正式生效
1999年3月15日 修訂日期
3. 合同法每一條的出台時間怎麼查
合同法不存在哪一條先出台,每一條都是法律的一個整體,整體出台的。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最新修訂實施是什麼時間
合同法從1999施行至今沒有修改。
中國的合同法是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該法通過的同時廢止了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
只是在1999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90次會議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解釋二還沒有出來。
(4)合同法時間擴展閱讀:
我國於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我國,合同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交易關系的法律,它主要規定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保全、違約責任等問題。
一、訂立原則:
1、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2、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3、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4、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
5、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循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干擾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二、合同的含義:
雙方或多方當事人(自然人或法人)關於建立、變更、消滅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此類合同是產生債的一種最為普遍和重要的根據,故又稱債權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所規定的經濟合同,屬於債權合同的范圍。
合同有時也泛指發生一定權利、義務的協議。又稱契約。如買賣合同、師徒合同、勞動合同以及工廠與車間訂立的承包合同等。
三、合同的法律特徵:
①合同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即需要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互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就是將能夠發生民事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現於外部的行為)。
②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須達成協議,即意思表示要一致。
③合同系以發生、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為目的。
④合同是當事人在符合法律規范要求條件下而達成的協議,故應為合法行為。合同一經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就發生了權利、義務關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消滅。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擔違約責任。
5. 合同法如何規定起止日期
合同法如何規定起止日期詳見《合同法》第44條、第45條、第46條: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5)合同法時間擴展閱讀:
要約
為當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訂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議。提出要約的一方稱要約人。在要約里,要約人除表示欲簽訂合同的願望外,還必須明確提出足以決定合同內容的基本條款。要約可以向特定的人提出,亦可向不特定的人提出。要約人可以規定要約承諾期限,即要約的有效期限。
在要約的有效期限內,要約人受其要約的約束,即有與接受要約者訂立合同的義務;出賣特定物的要約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樣的要約或訂立同樣的合同。要約沒有規定承諾期限的,可按通常合理的時間確定。對於超過承諾期限或已被撤銷的要約,要約人則不受其拘束。
承諾
為當事人一方對他方提出的要約表示完全同意。同意要約的一方稱要約受領人,或受要約人。受要約人對要約表示承諾,其合同即告成立,受要約人就要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對要約內容的擴張、限制或變更的承諾,一般可視為拒絕要約而為新的要約,對方承諾新要約,合同即成立。
6. 合同生效時間是什麼時候
合同什麼時候生效,即合同什麼時候發生法律效力。《合同法》第四十四條專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屬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對於大多數的合同,在合同成立時便生效。合同成立,是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標的、數量等內容協商一致。合同成立須具備以下兩個一般要件:(1)有兩方以上的訂立合同的當事人;(2)對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等內容達成一致意見。
還有一些合同,在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後,須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相關部門辦理批准、登記手續才能生效。如房屋的買賣,須在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買賣合同才能生效。
合同是民事法律行為,合同的生效必須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合同是出於本人的真實意思簽訂的;(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除此之外,還有其他要件,如合同的內容必須可能等。凡不符合生效要件的合同,即使合同已經成立,也不發生法律上的效力。
7. 合同法的有效期有多長
1.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
如雙方沒有約定生效的時間,通常是以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為生效時間;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2.如合同中未約定生效時間,但對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條件限制,則以該附加條件達成時為合同生效時間。
8. 合同法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訴訟或者仲裁時效是指權利人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解決爭議,保護其權益而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規定訴訟時效的目的,在於促使當事人盡早行使權利,盡快解決當事人的糾紛。一般的合同糾紛按照民法總則的規定,訴訟時效為3年,幾類特殊的爭議,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由於合同的復雜性、地域性,因此,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其他法律規定了特別時效的,依照其規定,如海商法規定的貨運賠償請求權的時效為一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當應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9. 合同法立法的時間是
《合同法》是2009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隋彭生。本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依據,系統、全面地介紹、闡釋了合同法基本原理、基本規則。
合同法律是關於市場交易規則的法律,不僅與經營者的經營活動密切相關,也與人民群眾的生活密切相關,因而是"適用頻率最高"的法律之一。在法律院校、系的教學計劃中,計劃沒有不設合同法課程的。在非法律院校、系的教學計劃中,也經常設置合同法課程。合同法律是民事法律制度的組成部分,將其作為獨立的課程來設置,說明了合同法律的重要性。
《合同法》是高職高專系列教材的一種。本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 為依據,系統、全面地介紹、闡釋了合同法基本原理、基本規則。該書的特色是:第一,緊密聯系中國實踐。該書每章都設置了因例,通過因例,使學生產生興趣、進入角色,並在教材中對因例作了簡要說明;每章之後,又以案例的方式提出思考題,使學生能夠對法律現象有直觀的了解、加深對法律規則的理解。第二 ,針對性強。該書充分考慮到了高職高專的特點和應當具有的知識結構,既闡述了法律的一般規定,也介紹了一般理論,注意了基本知識、基本觀點、基本技能的傳授和訓練,使讀 者對中國合同法能有正確的認識,為今後的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第三,文筆簡潔、流暢,篇幅適當。
10. 合同法如何規定起止時間
建議你用一小時看一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就理解了。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