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單方面解除嗎
① 合同一方違約,另一方是否可以自行終止合同
一方當事人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據解除條件不同,合同解除可分為約定解除與法定解除。合同解除條件又當事人事先約定的,稱為約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條件由法律直接規定的,稱為法定解除。
一方當事人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另一方當事人得解除合同,此為法定解除條件之一。在雙方均有違約的情況下,最高人民法院意見是:「應根據合同義務分配情況、合同履行程度以及各方違約程度大小等綜合因素,判斷合同當事人是否享有解除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六十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可以行使履行抗辯權而拒絕履行售後服務,建議書面通知對方按合同約定付款後方履行下階段合同義務
二、合同中明確約定了交貨地點是乙方且已交貨則合同履行地為乙方,而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合同履行糾紛的法院管轄地為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對方如果起訴的話可以選擇向你方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乙方所在地 )的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一般會選擇對己方有利的)
三、可以提出管轄權異議,但不會支持的,因為如上所述所選擇的法院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1)合同可以單方面解除嗎擴展閱讀:
解除權屬形成權,不需對方當事人同意.只需解除權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即可發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但解除權的行使並非毫無限制,合同法對其行使期限和行使方式均有明確規定。
關於解除權的行使期限,合同法第95條規定:
(1)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的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該權利消滅;
(2)法律沒有規定或當事人未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關於解除權的行使,合同法第96條規定:
(1)一方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應遵循其規定。
② 我問一下,勞動合同如果個人想單方面解除可以嗎
如果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如果個人想單方面解除是可以的。只有按照程序辦理就是合內法的。
如果你還在試容用期,應當提前三天提出辭職申請,三天後即可解除勞動合同走人。如果你是正式工,應當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申請,到了三十天即可解除勞動合同走人。
③ 租賃合同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單方面解除
根據《合同法》規定,主要在下列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單方行使解除權,解除租賃合同:
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
(3)合同可以單方面解除嗎擴展閱讀:
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
第七條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責任:
(一)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二)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並辦理暫住證;
(三)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並向公安派出所備案;
(四)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五)對出租的房屋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賃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注銷手續。
④ 合同一方以違約方式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嗎
當然可以,但以違約方式解除合同,就得承擔違約責任,合同中有說明的,你看你違約應該承擔什麼責任,需要賠償另一方多少錢?否則還是走正常離職程序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