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車合同有法律效力
轉讓協議是具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護。但是車輛轉讓不辦過戶,只簽協議存在著法律風險。機動車是採用登記對抗原則,不登記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五十條規定: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協議是有效的,但是車不過戶可能會對以後的所有權歸屬產生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第14條:
已注冊登記機動車的所有權發生轉移,且原機動車所有人和現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車輛管理所管轄區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於機動車所有權轉移之日起三十日內,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資料,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申請過戶登記,並交驗車輛: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來歷憑證;
(四)解除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應當提交監管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
(五)《機動車行駛證》;
(六)申請辦理過戶登記的機動車的標准照片;
(七)按規定需要改變機動車登記編號的,還應當交回機動車號牌。
B. 二手車買賣協議是否有法律效益
一、轉讓和買賣二手車即使不過戶,只簽訂轉讓協議,這樣的協議有法律效力。
二、原因:根據協議的定義就可以看出協議等同於合同。
定義:協議是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義詞。只要協議對買賣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明確、具體和肯定的約定,即使書面文件上被冠以「協議」或「協議書」的名稱,一經雙方簽署確定,即與合同一樣對買賣雙方具有約束力。
三、注意事項:協議一旦達成法律是默認生效,如果車輛出現重大事故則原車主承擔法律責任,故車主簽完協議後就及時過戶保障自己的權益。
法律規定
一、參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原車主是否應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的復函》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關於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原車主是否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當責任的請示》收悉。經研究認為:
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因車輛已交付,原車主既不能支配該車的運營,也不能從該車的運營中獲得利益,故原車主不應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當責任。但是,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的行為,是違反有關行政管理法規的,應受其規定的調整。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31日
二、《侵權責任法》第50條「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2)賣車合同有法律效力擴展閱讀:
車輛登記證書,2002年底之前的車輛沒有車輛登記證書,所以需要攜帶上述賣方的其他手續進行登記證書的補辦,登記證書辦理完畢之後才能進行過戶。
車輛行駛證,車輛交易需要在年檢有效期間內,行駛證要有年檢有效期證明。
車輛購買原始發票或上一次過戶票,如果賣方不慎丟失,個人可以書寫證明並簽字,單位需要在證明上加蓋單位財務章。
車輛購置附加費證明,一般車主往往忽略這個它,但是交易中這個手續審查是必要的,一般來說正規交易車輛都有這個手續,但是特殊的「黑牌車」、走私車、罰沒車沒有這個證明,需要繳納購置附加費然後出具證明才能過戶。
車船使用稅,如果沒有繳納到交易當日,需要補辦。
車主身份證,如果車主身份證到期可以用臨時身份證,單位如果變更名稱或倒閉需要開具工商部門的證明。
1、辦理正常過戶手續
先到車輛所在地的舊車交易市場審核相關車輛,確定該車為正常合法的車輛。在交易市場繳納交易費並拿到交易發票。
2、辦理行駛證變更
帶著交易發票和買賣雙方的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到車輛所屬車管所變更車輛行駛證。
3、保險變更
在車輛對應的保險公司變更車輛投保人。若無保險變更通知單,出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理賠。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二手車買賣規范合同
C. 賣車沒過戶,只簽了轉讓協議,請問此協議有效嗎,出了事我會不會有責任啊
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體現,雙方簽字按手印,註明年月日,沒有在脅迫或欺騙前提簽字,這份協議就是有效的,對雙方當事人有法律約束力。
規定簽署合同實際交付車輛,沒有過戶,出了事故,有買家承擔責任。
協議是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義詞。只要協議對買賣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明確、具體和肯定的約定,即使書面文件上被冠以「協議」或「協議書」的名稱,一經雙方簽署確定,即與合同一樣對買賣雙方具有約束力。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五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3)賣車合同有法律效力擴展閱讀:
車輛買賣合同簽訂後,是否辦理車輛過戶手續其實不影響車輛所有權的變動,通俗點說就是不辦理過戶,產權一樣可以通過買賣變成他人的。既然所有權已經轉移,風險也一並轉移,原車輛登記所有人喪失了對車輛的支配、使用的控制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由實際產權人承擔。
訂立協議書,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從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雙方協議所承擔的責任固定下來。作為一種能夠明確彼此權利與義務、具有約束力的憑證性文書,協議書對當事人雙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約性,它能監督雙方信守諾言、約束輕率反悔行為,它的作用,與合同基本相同。
口頭協議一律無效;書面協議有三種形式,即合同中的條款、獨立的協議書及信函、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其他書面形式。
網路-《侵權責任法》
網路-協議書
D. 汽車轉讓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轉讓協議是具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五十條規回定:答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協議是有效的,但是車不過戶可能會對以後的所有權歸屬產生糾紛。
E. 汽車轉讓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轉讓來協議是具法律效力源的,受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五十條規定: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協議是有效的,但是車不過戶可能會對以後的所有權歸屬產生糾紛。
F. 賣車簽訂的協議有法律效應嗎
有效。
買賣合同是雙方民事法律行為。只要雙方都是合法、自願的簽訂,就專有效。
對無效的合同,屬《合同法》有專門規定: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以上5種情形為法律明文規定的無效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雙方簽訂了就有效。
G. 二手車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有,只要是簽了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自己的權益受到威脅,就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H. 賣車協議不公證有法律效力嗎
合同受不受法律的保護?
1要看合同訂立的主體即人或組織是否具有行為能力內,也就是說智力容、精神健康程度,是否是精神有問題的人或其他不適合簽訂合同的人或組織。
2雙方簽訂合同時是否自願?
3標的物即該後天所交易的對象是否存在他物權。即是否設定了抵押或質押等約束性權利的存在?交易雙方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權益。
4,是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等的強制性規定?比如當該車輛不屬於賣方時,就侵犯了他人的所有權。
5。若無以上情形的,為合法合同。不經公證一樣有法律效力。只不過公證的效力是最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