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合同管理
A. 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企業合同管理作為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它的簽訂是關於企業之間的經濟保障,是企業之間落實合作的橋梁。因此,搞好合同管理,是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最基本的要求,做好企業合同管理尤為重要。
然而,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傳統的合同管理方式已不適應現代企業發展的需求了,因為現代的管理方式已不單單是鎖在櫃子里,等待需要的時候再花費大量的精力去翻找。而是應該可以藉助外來先進軟體來輔助企業管理合同工作,就像企微雲合同管理應用,從合同的簽訂、執行、開票、回款、歸檔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管理合同,使得合同管理工作變得高效、便捷。現在以企微雲為例展開具體分析企業應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制訂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有制度保障,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通過企微雲合同管理,可以隨時隨地監控合同進展,避免簽訂合同過程發生糾紛,確保流程審批職責明確、程序規范等,確保企業的合同能夠得到有效執行,保證企業的正常運轉。
二、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
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的高低,間接影響合同管理的好與壞。因此,管理人員可以利用企微雲的培訓學習,在手機端和電腦端進行碎片化學習,增強合同管理人員掌握合同法律知識,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責任感,合同法律意識,從而可以利用所學知識更好的管理企業合同工作。
三、實行強有力監管
合同流程是最為繁瑣的事情,而簽約合同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企業雙方都能更好的履行職責,更好的維護自身利益。而利用企微雲合同管理,通過流程的監管可以及時查看合同進展,掌握合同動態,這樣可以協助各相關同事規劃、跟進合同的回款工作,實現更高效的合同管理。
四、跟蹤回款進度
很多企業合同回款是分期的,但是如何在有效的日期把資金收到,確保企業自身的經濟運轉不受影響,這個在合同管理中是相當重要的。因此,利用企微雲可以按進度還款的合同分類劃分。同時,實時監控還款進度及明細,便於企業追蹤每一筆款項是否按期歸。
五、建立合同檔案
通過系統的合同管理,使合同的監督、跟蹤和履行正常進行,有利於及時正確地做出判斷,並且在發生糾紛時能及時地提供有力的證據。同時,也利於領導及員工的搜索查找。
因此,企業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有利於將為企業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提高產生巨大的推動力,同時,為企業的順利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護。
B. 《關於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的通知》是否還有效
問題:
《關於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的通知》是否還有效?
回答:
《關於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的通知》還有效。
沒有文件傳布廢止。
慶參見下圖。
C. 如何完善企業合同管理
合同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當事人為實現一定的經濟利益而達成一致的協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而簽訂的合同,企業通過合同所確立的民事關系,是一種受法律保護的民事法律關系,所以通過簽訂合同建立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企業經營活動過程不可避免的行為,因此,合同管理對企業的成敗非常重要,是防範企業法律風險的基礎性工作。要使合同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法律化,首先要從完善制度入手,建立規章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合同的歸口管理制度,合同資信調查、簽訂、審批、會簽、審查、登記、保存,法人授權委託辦法,合同檔案管理,合同專用章管理,合同履行情況登記,合同糾紛處理機制,合同定期統計檢查辦法,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制度,合同管理獎懲與績效考核等。企業通過建立一整套規范、科學的合同管理制度,同時,落實各項制度,做到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序規范,從而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於有效的控制狀態。
合同關系自始至終是一種法律關系,所以企業的合同管理也應當是自始至終的全過程的、全方位的管理。根據合同的訂立、履行、結束的時間順序來分,合同管理分為:合同事前防範、事中控制、事後應對三個階段,並且是以合同事前防範、事中控制為主,事後應對處理為輔的合同管理方式。
(一)合同管理的事前防範
做好企業合同管理的事前防範工作,首先,應當從調查客戶的資信情況開始,即了解客戶的商業信用、經營情況、資本結構和償債能力等,對客戶的資信進行調查是事前預防的一項重要工作,調查客戶的資信狀況主要是通過查閱其財務資料、參觀其經營場所和訪談其管理人員,核實和驗證各種信息的真實性和准確性。同時,通過對客戶以外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間接了解客戶信息,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查客戶的注冊登記和年檢情況,了解客戶的企業性質、股東構成、經營范圍和經營期限等;向稅務管理部門了解客戶的納稅情況;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調查作為客戶經營場所的房地產的權屬狀況;向行業協會、消費者組織、與客戶有經濟交往的其它企業等調查客戶的行業地位和商業信譽;等等。另外客戶的資信狀況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斷變化,也不能將客戶以往的資信狀況視為當前的資信狀況並以此作為決策的依據,要及時更新資料,或重新調查後才能對客戶當前的資信狀況做出准確的評價。將客戶的各種資料,認真地歸檔保存,建立客戶檔案管理。
(二)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
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就是對合同履行過程監督和管理,合同簽約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時有效履行,防止違約行為的發生,所以;企業合同管理部門對合同的履行進行監督是十分必要的。通過監督可以知道企業各類合同的履行情況,及時發現影響履行的原因,以便隨時向各部門反饋,排除阻礙,防止違約的發生。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是既要保證自己嚴格按合同約定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也促使對方嚴格按合同履行義務。這一階段的工作主要就是做好合同履行記錄,跟蹤合同履行過程,把好合同的結算關。如,在合同履行過程還會出現合同變更的情況,對此,應對合同變更的協商過程和協商結果進行評估和記錄,在協商不成或沒有就變更結果達成一致意見時,應繼續按原合同履行,以免出現違約的情況。因此,事中的管理工作非常關鍵,為了保護合同得以切實履行,需要合同管理部門同財務部門等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實施有效的管理,才能得以實現。當合同履行過程出現異常,可能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出現履行與合同的約定不符時,業務部門應當及時把情況反饋到合同管理部門,法律管理部門根據情況進行分析處理或提出法律建議等,如,要求對方提供合同擔保等。
(三)合同管理的事後應對處理
合同關系是一種法律關系,違約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要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或強制履行等法律後果。合同事後補救主要是合同履行出現問題,也就是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出現違約行為後的應對措施,一旦發生違約情形,合同管理部門要區別情況,及時採用協商,仲裁或訴訟等方式,如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或承擔違約金以及解除合同,以及採取合同保全、訴訟保全等措施。事後應對處理是在事前防範和事中控制沒有奏效的情況下,為減少企業的經濟損失,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得已的措施之一,但也是合同管理的最後保障。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簡單的要約、承諾、簽約等內容;而是一種全過程、全方位、科學的管理,總之,事前採取周密的防範,事中採取有效的管理,事後進行妥善的補救是做好合同管理,避免產生損失,實現企業效益的指導原則,在當前信用體系有待健全、法院民事執行力度較弱的社會環境之下,企業更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充分運用現有的法律規則來管理合同,企業若能對合同實施有效管理,將為企業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提高產生積極作用。
D. 公司管理規章的完善
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完備的規章制度,不僅可以幫助公司規避作業風險、減少損失,還可以擴展公司的無形資產(如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和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作為用人單位加強勞動管理,保障職工依法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的行為准則,是企業組織勞動所必須的一項制度,對於提高企業勞動生產效率,保護職工和企業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具有重要的意義。但在目前的勞動管理中,某些企業方面雖然注意制定規章制度,但不夠注意規章制度制定的程序,導致規章制度在合法有效性上存在先天缺陷,現簡單介紹公司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企業規章制度的類型
(1)人事招聘與入職制度;
(2)工時制度;
(3)考勤制度
(4)假期制度;
(5)薪酬制度;
(6)績效考核制度
(7)福利制度;
(8)獎懲制度;
(9)培訓制度
(10)安全制度;
(11)保密制度;
(12)人事辭退制度;
(13)人事離職交接制度;
(14)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15)員工著裝管理規定。
(二)、制定企業規章制度的重要性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7條規定:「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中的「重大損害」,應由公司內部規章來規定。」
根據上述法律的規定,如果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種情況下用人單位需要給勞動者經濟補償);如果規章制度合法有效,勞動者違反的,用人單位也可以依據規章制度的規定,合法地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此種情況下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這對企業的正常運作,規范管理勞動者的行為,無疑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企業應給予高度的重視。
(三)、企業規章制度制定的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按上述規定,規章制度的制定應符合以下幾個條件,否則可能在法院審判中被認定為無效的規章制度:
1、經過民主程序制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員工的建議和意見應充分反映在規章制訂過程中。
應注意的是,上述的討論、協商等均應保留相應證據如會場照片、會議記錄、會議簽到表等。
2、內容應當明確具體,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明確規章制度的設定目的,權利義務職責條款應服務於制度的目的;確保權利義務責任一致,有權利必有義務、有義務必有責任;注意規章制度的開放性和激勵功能,重在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語言簡潔、明白、通俗易懂,不產生歧義;條款清晰、前後一致、不矛盾,符合邏輯規律;對難以窮盡事項用技術性術語概括規定;明確規章制度的效力范圍;與其他規章制度的銜接;明確規章制度的解釋和執行部門。
公司規章制度旨在維護公司的正常經營秩序,規范員工的行為,因此,除有規范性的規定外,必須有相應的處罰規定。否則,公司規章制度就形同虛設,起不到實際效果。公司規章中可以規定的對於員工的處罰方式通常有:書面警告、記過、扣工資或獎金、降級或降職、降薪、停工、辭退,等等。由於處罰往往觸動了員工的個人利益,如果處理不好的話,就極易引發勞動爭議。因此,建議企業對違紀員工的處罰應建立在既合法又合理的基礎之上。
就實踐中發生較多爭議的公司根據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公司可分若干種情形對解除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1)單個嚴重違紀行為即可辭退。如規定:「員工不服從管理,毆打或者謾罵管理人員的,即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2)重復行為累計加重。如規定:「員工不服從合理工作分配,予以嚴重警告;再犯的,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3)一段時間內多次處罰累計加重。如規定:「員工一年內累計受到書面警告以上處罰3次以上的,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3、向勞動者公示或告知勞動者
公司規章制度公示中最應注意的問題是:保留已經公示的證據。通常可以採取以下方式:
(1)將規章交由每個員工閱讀,並且在閱讀後簽字確認。閱讀規章制度的簽字確認,可以通過製作表格進行登記,也可以製作單頁的聲明由員工簽字,內容包括員工確認「已經充分了解並且承諾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2)在工作場所將規章制度內容公告,並且將公告的現場進行拍照、錄像等方式的記錄備案,並可由工作場所內的物業管理等人員見證。
(3)召開職工大會公示,並以適當方式保留證據。
(4)委託工會公示,並保留證據。
(5)現在很多企業制定有員工手冊,將公司的主要規章制度均收集在員工手冊中,並向每一個員工發放,這也是一種很好的公示方式,但應注意由員工簽收員工手冊。
至於是否需要向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目前沒有強制性規定,但建議用人單位在履行完上述的程序後,仍將規章制度送交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此更可增強規章制度的合法性。
E. 你認為在項目采購合同管理中最重要的工作是什麼
(一)構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結合管理要求,從全過程管理角度入手,構建完善的相關制度,並優化改革管理方式,減少人為因素在其中造成的影響。並且要明確各方權責,把投資方和施工方有效分離,讓施工企業具備更廣闊發揮空間,減少建設企業強行干預。企業應營造良好的合同管理環境,結合工程具體狀況,並制定一套可行性的考核體系。
(二)優化管理流程
為了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和質量,保證合同簽署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應該做好以下幾項工作。首先,應該保證合同內容的規范性,對包含一些法律及風險職責進行全面審核,保證合同中各項內容條款的清晰性和明確性,防止合同糾紛。其次,雙發在簽署合同過程中,應邀請專業法律顧問,通過合同交流,對合同內容、雙方職責有深入的了解,一同商討制定,防止給後續合同管理工作開展造成影響。最後,在合同全過程管理過程中,應做好工程現場勘察、圖紙設計、管理標准設計等工作,對所處環境比較繁雜的工程,提前規劃和評估,盡可能的降低合同履行中變更概率。除此之外,在合同簽署過程中,應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合同範文進行,為了避免各種不規范現象出現。
(三)加強合同的全過程管理
為了確保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要求施工,承包人應該做好前期准備工作,在此環節中,發包方需要給工程建設提供場所資料,做好設計交底工作,明確設計要求和施工要求。承包人作為工程項目建設執行者,應第一時間進行工程現場考察,根據勘察數據和設計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對施工現場實際情況有深入的了解,及時預測施工建設中可能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管理對策。因為工程包含的內容比較多,范疇廣泛,施工企業應集中各方力量,做好現場設計工作,明確合同變更索賠要求,關注施工進度,預留充足時間,防止因為後期受到各種不良因素影響給合同履行帶來直接影響。
在合同價款及涉稅上,應做好管理工作,根據合同約定內容進行項目單價保護管理,不可隨意修改價款內容。從某種角度來說,合同約定價款為固定的,工程施工完成以後工程結算應嚴格按照合同要求進行,不管承包方在工程建設中采購材料實際成本支出情況,工程量如果需要根據實際竣工圖紙內容進行適當調整,應在合同中提前說明。在涉稅上,在合同准備及協商中,應及時和業主交流,把總承包合同劃分成多個項目,如設計、采購等,把設計和采購獨立拆分,以經營性質差異為標准,分立合同,防止由於管理不規范而引發重復納稅問題。此外,因為新稅制下,增值稅發票能夠進行稅負抵扣。因此為有效降低稅負,應防止後期發生發票爭端問題,在合同中明確發票處理內容,規定發票提供流程和時間,對各個類型業務應有明確標准,防止因為發票時間失誤而讓企業遭受一定損失。
(四)完善監管體系
為了確保工程施工建設和管理質量,提升合同管理效率,需要建立完善的監管體系,完善相關法律標准,保證合同管理的合理性和規范性。組織安排專業法律人員,建立與合同管理相關的法律機制,保證工程合同管理在法律許可的范疇內落實,防止工程合同管理中出現各種違規現象。此外,應強化施工管理體系,加大監管力度,從而保證施工現場管理的規范和科學。在合同管理過程中,要求對各方職責和許可權進行確定,對參與方分配不同的管理任務,真正實現各行其是,各不幹預,防止多級領導造成管理混亂,保證合同管理工作有序進行。
F. 結合《勞動合同法》的實施,談談如何完善用人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
我做人力資源的時候,記得每半年勞動局有對關於(勞動法合同)專的培訓,關於對屬用人單位怎麼去避規勞動法有關條例。
我記得有一些是:在新員工進廠時,培訓內容中加入有關勞動隙的部份,並且需要員工在培訓簽到表上簽字,
G. 為什麼要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謝謝
合同中有漏洞會導致公司損失,損失巨大的甚至會倒閉,這樣說你明白了嗎。所以制內定和完善合同管容理工作非常重要。
不知你平時看電視劇嗎。有許多公司就是一紙合同被人做了手腳倒閉的。
建議你仔細讀一下合同法就明白了。
H. 建立完善的合同機制,是處理勞動糾紛最好的前提。
建立完善的合同機制還不夠,還需要建立完善系統的管理制度,在發生勞動糾紛時可以提供完整的證據鏈,才可以維護合法權益。
I. 求《浙江大學合同管理辦法(試行)》文件,急!!謝謝
明確思路 扎實推進 積極探索和建立依法治校的長效機制
近年來,浙江大學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加強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見》,切實採取措施,在完善管理體制,健全管理制度,規范辦學活動,保障師生權益,建設和諧校園等方面積極推進依法治校進程,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確立依法治校辦學理念,明確依法治校目標任務
學校認為,依法治校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必然要求,是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把學校管理和辦學活動納入法治軌道,深化教育改革,推動事業發展,推進學校法制建設的重要內容。隨著學校教學、科研、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的深化和學校參與社會經濟文化活動的深入,學校面對的社會法律關系日益復雜,對自身開展活動的合法性、規范性要求越來越高。理順學校內部關系,運用法律手段調整、規范和解決學校辦學和教育活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日顯迫切。推進依法治校工作有利於推動學校管理部門進一步轉變職能,嚴格依法按章辦事;有利於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法律意識和素質;有利於貫徹以人為本理念,保障和維護學校及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有利於完善民主建設,實現學校管理與運行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為進一步加強依法治校工作,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環境,提高學校依法處理管理事務的能力,推進學校改革與發展,學校在認真調研基礎上,制定了《浙江大學關於進一步加強治校工作的意見》。《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推進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提出依法治校工作要以完善規章制度,明確工作職責,規范工作程序為重點,提高學校依法決策、民主管理的水平和依法辦事的能力,依法保障和促進學校的改革和發展。學校加強依法治校工作的目標任務是:學校管理制度完善健全,內容合法、公正、公開,並得到有效執行;校內管理體制完善,各級管理和學術組織健全,職責明確,依法發揮作用;學校建立依法決策、民主參與、自我管理、自主辦學的工作機制和現代大學制度;實行校務公開,校內監督機制完備;法制宣傳教育成效明顯,學校師生員工法制觀念增強,法律素質有明顯提高;建立完善的權益救濟渠道,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依法得到保障;學校依法治校工作格局明確,工作機制健全,法治環境和育人環境良好。
二、依法建章立制,規范決策管理體制和制度約束機制
——依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組織制訂《浙江大學章程》,推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學校設立專項課題,從多學科、多角度對大學章程內容進行論證和分析,保證章程內容既符合法律法規的一般規定,又體現學校自身的鮮明特色,以進一步明確學校辦學性質、發展目標、組織機構、管理體制與決策程序等重大問題,使學校章程作為學校辦學活動的重要依據。
——制訂《浙江大學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實施意見》,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黨委依法統一領導學校工作,支持校長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完善黨委全委會、常委會、校長辦公會等決策機構會議制度和議事規則,研究制訂《浙江大學黨政領導班子貫徹落實「三重一大」制度實施細則》,進一步推進學校領導班子決策的科學化、規范化。
——結合中層班子換屆,進一步理順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健全管理服務機構。制訂《浙江大學機關崗位設置規定》,修訂完善《浙江大學行政部門、直屬單位工作職責》,科學劃分管理機構許可權和職責,建立規范高效的學校事務處理機制。
——依法完善學校內部管理制度。近年來,學校以制度建設為核心,著力完善教學、科研、社會服務、學科建設、隊伍建設等方面內部管理制度體系,規范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效率。結合學校特點,在學校財務、資產和產業管理方面,建立完善資金運作機制和監管機制,先後制訂有關資金安全內部控制、財務預算管理、票據管理、對外投資管理、資產處置審查、企業經營責任制等制度和辦法,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有效防範財務風險。
——嚴格遵循法制統一原則,建立重大決策和規章制度的法律咨詢審查機制,及時修改、廢止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學校管理制度和文件。2005年,學校專門成立規范性文件清理小組,用半年時間,對合並以來形成的所有規范性文件對照法律法規進行了集中清理,廢除86項,並對一批制度規范進行了重新修訂完善。
三、暢通信息渠道,健全民主管理與民主監督機制
——建立健全校院兩級輔助決策與咨詢機構,設立教授委員會、教學委員會、學術委員會等各類專門委員會,對於重大事項決策和專項議題,根據規定程序,提交各委員會討論,提出咨詢意見建議,形成決策方案,充分發揮專家教授治學作用,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全面推行校務公開工作。通過校園辦公網和各單位、部門主頁,及時公開學校改革與發展的重大決策和涉及師生員工權益的重要事項,注重公開職能部門的管理許可權、辦事依據、辦事程序、辦事標准、辦事結果和監督投訴渠道,涉及學校招生政策、收費項目與標准等事項,及時向社會公開,不斷增強學校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師生和社會監督。
——進一步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積極推進學校民主建設,完善民主監督。校院兩級定期召開「雙代會」,聽取行政主要負責人工作報告和有關職能部門情況通報,徵求意見建議,討論通過學校重大改革方案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和制度,切實保障教職工對學校重大事項決策的知情權和參與權。認真抓好教代會代表提案工作,層層分解,明確責任,定期開展提案工作的研究和交流,督促提案的回復和落實。
四、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著力提高師生法律素質
——學校在認真研究總結前幾年普法教育基礎上,於2006年制訂印發了《浙江大學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進一步明確了學校普法教育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對象與要求、工作步驟與安排、組織領導與保障措施等,將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作為推進依法治校,加快學校改革和發展步伐的一項重要任務。
——注重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陣地建設。利用校報、廣播電視台、宣傳櫥窗等宣傳陣地加大宣傳力度,以學習宣傳憲法為核心,進一步學習宣傳國家基本法律制度,提高廣大師生員工參加普法學習的自覺性,激發廣大師生員工學法守法用法的積極性,大力提高師生員工的憲法意識、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
——注重法律基礎課程建設,把大學生法制教育納入正規教學,充分發揮法制教育課堂教學的主渠道作用。成立浙江大學法制宣傳教育講師團,為學校法制宣傳教育提供有力的師資保障。學校通過開設選修課、舉辦法律知識講座、播放法制宣傳教育專題片、舉行法律知識競賽等形式,宣傳法律知識,營造學法氛圍。學校還鼓勵引導學生組織舉辦模擬法庭、開展法律知識咨詢等各種形象生動的普法教育活動,並在經費、場地等方面給予支持。
——學校堅持法制教育與黨風廉政教育相結合,制訂《浙江大學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實施辦法》,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與省、市、區司法部門建立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網路,定期進行溝通交流。舉辦預防職務犯罪講座,加強案例警示教育。在學生黨員和新生形勢政策課中開設黨風廉政宣傳教育講座,抓好青年學生廉潔教育工作。進一步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對重點部門、關鍵崗位的有效監督,進一步促進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推進依法行政、依紀辦事。
——校、院兩級黨委中心組把學法作為理論學習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完善中心組學法制度。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幹部學法培訓制度,要求各級管理幹部帶頭學習法律知識,注重學好用好與學校管理有關的專業法律法規,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依法履行職責,依法管理,依法決策。
五、堅持以人為本,切實維護師生合法權益。
——進一步深化人事和分配製度改革,完善和規范教師崗位聘任、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繼續教育與培訓、獎懲考核等方面政策制度與運作程序,實行教師聘任爭議申訴制度。嚴格執行勞動人事政策法規,完善學校勞動人事合同管理機制,落實和保障教師待遇。制訂了《浙江大學聽證制度實施辦法》,對於涉及師生權益的重要規范性文件的制訂,引入聽證程序,尊重和維護師生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認真落實中央16號文件精神,緊緊圍繞人才培養根本任務,著力深化學生培養機制改革,積極營造全員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過程育人的良好氛圍。完善學生招生、專業確認、獎助學金申請、評獎評優等工作程序,公開工作流程和辦事結果,自覺接受學生監督。嚴格學籍管理,依法規范學生違紀處分程序,完善學生不利處分聽證、申訴等制度,保障學生申訴和辯護權利。成立學生權益服務中心,推進學生權益維護和法律援助服務工作的開展。
——堅持以人為本,著力構建和諧校園。認真貫徹有關校園安全的法律與規定,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建立校園安全工作責任制,保護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進一步加強校園穩定工作,制訂《浙江大學突發事事件處理預案》和《關於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實施方案》,建立健全師生傷害事故的報告制度和處理程序,增強了預防和妥善處理事故的能力。制訂《浙江大學信訪工作暫行規定》,積極暢通信訪渠道,認真解決信訪事項,積極採納信訪人提出的建議,接受群眾的監督,從源頭上預防信訪矛盾和糾紛的產生。
六、依法規范社會經濟活動,維護學校權益。
——制訂《浙江大學合同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規范校內組織機構對外社會經濟活動,加強合同管理,強化民事經濟合同合法合規性前置審查,保證簽訂的各類合同符合法律規定和學校利益。
——制訂《浙江大學訴訟仲裁事務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規范學校及所屬組織以學校名義,在教學、科研、管理、生產經營、社會服務等工作中,與其他組織或個人之間發生的訴訟、仲裁等法律活動。認真參與和應對相關法律訴訟活動,積極利用法律手段維護學校合法權利。
——建立經濟責任制,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制訂《浙江大學資金安全管理內部控制實施辦法》,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規范學校無形資產保護和商標使用管理。加強學校資金安全運行情況檢查,規范學校經濟秩序,依法管好用好學校的法人財產,提高學校資產和資金的使用效益,維護學校的社會聲譽和經濟利益。
七、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管理體制與工作機制,
——學校將進一步推進依法治校工作列入「十一五」發展規劃,確定工作目標和任務。學校領導班子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研究議決依法治校工作相關議題和重要制度建設。班子成員明確責任分工,積極推進學校各工作領域規范化、法制化進程。
——根據依法治校工作新的形勢與任務,在原法律顧問室基礎上,專門設立法律事務辦公室,作為學校日常法律事務的歸口管理部門,代表學校處理以學校為訴訟方的訴訟事務,負責處理各類非訴訟法律事務,為學校重大決策、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提供法律咨詢,為各單位、部門提供法律服務,參與審定學校規范性文件、各類管理規章制度和學校各類合同、協議,組織法律教育培訓等。法律事務辦公室配備專職編制,由專兼職法律專業人員組成。
——各單位、部門通過學習和實踐,進一步提高對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轉變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風,把依法治校工作作為提高管理水平,促進事業發展的重要目標。全校形成了上下聯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全方位推進依法治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