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備案面積
㈠ 合同簽訂面積與房管局備案表的面積不符
辦理產權證時可以以你在房地局備案局的合同上約定的面積進行登記。
㈡ 樓房是照圖施工,前期應該也有備案,為什麼最後實際面積和合同面積會有差距。
合同簽訂的面積和實際交房面積的確會有誤差,簽訂時的面積是在設計圖紙上用軟體內量算出來的,交房的是實實容在在的面積,在施工的時候可能會有一些調整。
房屋買賣雙方通常會在預售合同中約定面積差異的處理方法。若沒有約定,則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原建設部2001年第88號文)第二十條規定進行處理——
如果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如果.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房產商應在買受人提出退房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款退還,同時支付相應利息。如買受人選擇不退房,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產商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產商雙倍返還買受人。
因此,建議你仔細檢查合同,按照上述方法與開發商交涉,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㈢ 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表上建築面積和商品房購銷合同上註明套內建築面積,我和裝修公司實際測量面積
多層的:使用面積=建築面積X0.8 只是個大概數。
高層的:使用面積=建築面積X0.65(0.65-0.7)
因為沒有十分固定的,只要高於國家的最低標准就可以。
有效面積系數和結構面積系數實際是書本上的東西,根本不適用,也沒有人用.
資料:
房屋公攤面積、建築面積及使用面積的計算方法
高層塔樓的使用率是72-75%,高層板樓的使用率是78-80%,多層住宅的使用率約為85%左右。所謂使用率是指房屋的套內使用面積與建築面積之比,其中建築面積等於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陽檯面積)與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之和。...
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實際的房屋利用面積,即,又稱地毯面積;而套內面積一般是指套內建築面積,是套內使用面積與套內分攤面積之和。
套內使用面積是如何計算的:
1 、室內使用面積按結構牆體內表面尺寸計算,牆體有復合保溫、隔熱層,按復合層內皮尺寸計算;
2、 煙囪、通鳳道、各種管道豎井等均不計入使用面積。
3、 非公用樓梯(包括躍層住宅中的套內樓梯)按自然層數的使用面積總和計入使用面積;
4 、住宅使用面積包括卧室、起居室(廳)、廚房、衛生間、餐廳、過廳、過道、前室、貯藏室、陽台、壁櫃等
5 、套內使用面積系數:房屋按套(單元)計算面積時,使用面積系數為套內使用面積與套內建築面積加按規定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的比率(%)。
建築面積怎麼算,使用面積怎麼算啊
首先了解幾個公式:
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攤面積
公攤面積=建築面積×公攤系數
公攤系數=建築總公攤面積÷建築總建築面積
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陽檯面積
好了,解釋一下上面的公式
1、套內使用面積,有個形象的說法叫「地毯面積」,簡單說,就是把你家所有面積全鋪上地毯,能鋪多少面積的地毯,就是多少的套內使用面積。
2、套內牆體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包括戶型內部的分隔牆(按照投影面積全部計算),兩戶之間的分隔牆(按照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外牆(按照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三個部分。
3、陽檯面積,封閉陽台按照全部面積計算,不封閉陽台按照一半面積計算。
4、公攤面積,建築內的樓電梯間、消防通道、為本樓服務的配電房、水泵房等附屬設施用房、外牆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這些全部計算為公攤面積。
通常在無電梯的多層建築中,公攤系數在5-10%這個范圍內都是正常的,超出10%的也有可能,不過少見。
在有電梯的板式小高層建築中,公攤系數通常在15-20%之間。
在有電梯的板式高層建築中,公攤系數通常在18-25%之間。
在有電梯的塔式小高層建築中,公攤系數通常在18-22%之間。
在有電梯的塔式高層建築中,公攤系數通常在20-30%之間
㈣ 備案合同的面積與我們手中合同的價格不符
我這樣給你解釋,房屋的面積要經過房屋管理局的測繪機關進行兩次測回量,第一次叫預測答面積,第二次叫終測面積,商品房買賣合同簽定後,要先在網上進行聯機備案,聯機備案的面積是根據預測面積進行備案的,你簽定的合同是按照終測面積進行簽定的,預測面積和終測的面積是有誤差的,只是比較少,按照房屋管理機關的相關規定,如果合同的面積和聯機備案單上的面積有誤差,如果超出總面積3%,就按照雙倍的價格對客戶進行賠償.
㈤ 出租屋備案合同的面積有什麼作用
這個部位按照實際租賃面積來填寫。
當然,可以在條款中寫清楚:建築面積410平方米,實際租賃面積100平方米(把具體租賃部分寫清楚)。
萬一是否有爭論,可以聯系實際租賃面積的租金來抗辯。因此建議將租金這一條款中也註明xxx元/月(實際租賃面積100平方米)
㈥ 房產證上的面積和預售合同上的面積不一樣怎麼辦
一,以房產證上的面積為准
二,關於預售面積與實際面積的誤差問題:
面積誤差比是指購買商品房時實測面積與預測面積之差和預測面積的比值。面積誤差比是商品房買賣過程中處理面積差異的一種方法。
公式:面積誤差比=(實測面積-預測面積)×100%÷預測面積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實測計價面積-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的絕對值*100%/合同約定計價面積。
房屋實測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出3%的部分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6)合同備案面積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計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
房屋實測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出3%的部分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20010404]規定,
第十八條 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套(單元)計價,也可以按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計價。
第十九條 按套(單元)計價的現售房屋,當事人對現售房屋實地勘察後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約定總價款。(在商品房現房銷售情況下,由於買受人可直接查看實物,按照「套」來計價使交易簡潔明快,並不失其合理性。引起面積誤差糾紛的,一般應當尊重當事人在合同訂立時對按套計價方式的合意,不必過分糾纏於商品房面積的計算及其誤差的比例問題。)
按套(單元)計價的預售房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圖。平面圖應當標明詳細尺寸,並約定誤差范圍。房屋交付時,套型與設計圖紙一致,相關尺寸也在約定的誤差范圍內,維持總價款不變;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合同中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買受人可以退房或者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重新約定總價款。買受人退房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違約責任。
按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
第二十條 合同未作約定的,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
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
因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當事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二十一條 按建築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並約定建築面積不變而套內建築面積發生誤差以及建築面積與套內建築面積均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
㈦ 請問已備案的購房合同如何更改面積
一般來說,面積不是你想寫多少就可以寫多少的,正規的合同面積應該來自房屋的測繪內報告中。而測繪報告容是經過有資質的測繪公司或者政府國土部門的地籍測繪隊測繪得到,你先從開發商那裡查查測繪報告,如果測繪報告顯示你的房屋面積是160平方,別人的是80平方,那是改不了的。
㈧ 商品房買賣合同建築面積和房管局備案的建築面積不符合以哪個為准房管局的面積是最終測繪數據嗎謝謝
《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出賣人專交付使用的房屬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㈨ 購房合同中的面積和房管局的備案合同不一致,以哪個為准,有什麼法律依據,請大神回答,越詳細越好,謝謝
肯定是以房管局的備案為准了,將來拆遷賠償就是以那個為準的,建議拿著房管局備案去找開發商,
㈩ 去房管局備案合同上面積差了0.06個平方備不了案嗎
房產證辦理流程: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版地產交易所辦權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