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貨協議書
合 同 編 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委託方:
xx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xx國際貨運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在互相協商公平合法的基礎上,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
1. 甲方應於裝運前 5 天向乙方提供海運出口委託單,並協助乙方拖車至甲方指定工廠裝運貨物。
2. 甲方應對其提供的核銷文件、發票、裝箱單等有關文件、單證之真實性、合法性、完備性負責。
3. 甲方按本協議結算條款及償付運費及其他相應費用的責任,甲方不得以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絕或拖延本協議項下運費的償付。
4. 甲方應對因未能履行上述第一條第二款之責任或其他自身原因引起的運期推遲、額外支出及其它後果負責。
5. 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且不得以次類要求未能滿足為由不履行本協議。
第二條 乙方責任總的:甲方貨交乙方後,乙方對甲方貨物到達目的港期間及到達目的港貨交買主後60天內的貨物的質量、重量及包裝等承擔一切責任。
1. 乙方應在接收到海運委託單後,及時與甲方溝通航運信息,並安排拖車將貨物運至倉庫。
2. 乙方應在收到貨後給委託方收據或倉庫證明,並在貨物倉儲期間盡其職責,根據貨物的特性和包裝,選擇不同的儲存方式,確保甲方貨物及包裝完全無損無缺。
3. 乙方應在裝運前規定時間內,代理報關、商檢及保險等裝船前的一切手續,確保甲方貨物及時運出。
4. 乙方應在接管貨物後,三天內辦妥上述第二條第三款一切手續及安排貨物裝船。
5. 乙方代理甲方投保被保險人(受益人)為甲方的海洋運輸保險的一切險種, 並將保單正本3份全數及時提交甲方。
6. 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核銷單、報關單及全套3份正本2份副本已裝船清潔提單全數提交給甲方。
7. 乙方確保返還及提交給甲方的全部單證清潔無損、無缺。
8. 乙方按本協議結算條款及運費及其他相應費用的責任,向甲方提供相應證明費用發生的票據。
9. 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且不得以次類要求未能滿足為由不履行本協議。
第四條 結算
1. 出口貨物裝船完畢,乙方簽發提單/運單,將其提交給甲方,並開出運雜費清單及發票。甲方收到運雜費發票及清單後,應在__15__工作日內付清運雜費/簽訂付款協議書。
2. 對乙方來出的運雜費帳單甲方若有異議,則應在收到運雜費帳單__15__ 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並協 助乙方的對帳工作。
3. 在乙方履行上述第二條款責任確保甲方貨物安全到收達買主且經買主對貨物數量、質量及包裝等確認無損後據乙方開具的雜費帳單甲方且無異議甲方進行付款,如未能在__70_____工作日完成運雜費償付,如未能在付款協議指定期限內完成運雜費償付,則乙方將就未嘗付運雜費向甲方收取合同價款的__15__%滯納金。
4. 本協議結算所涉及匯率按業務發生當月15日中國銀行公布的匯率中間價執行,另有約定除外。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合同價款的__15__%違約金。
2. 乙方未按期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 1000___元。
3. 乙方違章裝、卸造成貨物及包裝損壞,應賠償實際損失,並向甲方償付損失部分價款__15__%的違約金。
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甲方合同價款的__15__%違約金。
5. 乙方提供的單證缺損、瑕點,乙方按每票每一個瑕點 150 元償付罰金給甲方,如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單據被乙方遺失按票面金額賠償給甲方,如缺損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給甲方。
6. 甲方貨交乙方後,乙方對甲方貨物到達目的港期間及到達目的港貨交買主後60天內的貨物的質量、重量及包裝等承擔一切責任,如有損失按實際損失金額的1.2倍賠償給甲方。
第六條 其他
1.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3_份,交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傳真件同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簽章)
xx貿易有限公司
代理方(簽章):
時間:
時間:
2. 供貨合同範本
供貨協議書範本]
購貨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采購物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據此共同遵守:
一、合同內容
1、甲、乙方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夥伴關系,乙方向甲方供應的物料包含以下產品(在本協議中統一簡稱為物料):
二、品質檢驗
1、甲方作為乙方的客戶,乙方負有依照甲方訂單要求按質按量按交期供貨的義務,承擔保質保量保交期的相關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法進行逐批計數抽樣檢驗,檢驗技術標准詳見我司品質或研發部門提供的<材料檢驗標准>,並參考乙方提供給我司確認了的樣品及各項參數。
2、乙方承諾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藝流程及其質量控制、物料檢驗等各個質量控制環節保持穩定的基礎上,保證該批次物料與經過甲方確認的樣品在外觀及其他技術指標方面相一致。否則乙方應無條件退貨或換貨,因此給甲方造成生產或延誤出貨交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的貨款中扣除。供貨協議書範本。
3、乙方供應的物料若經檢驗不符合甲方的驗收質量標准,在不影響使用性能的情況下,根據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程度,甲方可作特采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定金額的賠償。
4、甲方檢驗乙方提供的物料時,被認定為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換貨、返工等,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甲方經過檢驗後,已經判定不合格時,甲方決定退貨或者更換。乙方應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後2日內辦理完退換貨手續,在甲方3日以上未辦理的,甲方有權收取乙方的保管費等其它費用且從乙方的貨款中扣除,超過7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6、乙方供應的物料被甲方應用到(甲方)產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質量缺陷給甲方客戶造成損失,而導致甲方被客戶追究法律責任和要求賠償損失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和法律責任。
三、訂單執行
1、乙方每批物料須按甲方訂單要求執行,及時送達,響應時間最遲不得超過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貨須事先與甲方協商,徵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供貨協議書範本。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響到了甲方正常生產,又不予應急處理,甲方可單方取消訂單並追究乙方的責任(以追償經濟損失為優先)。
2、甲方采購部每天會將訂單以傳真、郵件、qq、msn、飛信及電話通知等方式發給或告知乙方,乙方應每天不定時查收甲方采購訂單,並在24小時內書面回復或電話確認,如未回復及電話確認的,甲方視為乙方同意並接受甲方訂單。
3、乙方按照甲方訂單註明的品種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要求執行交貨,且必須完成每張訂單的交貨數量,乙方在不能按要求的品種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完成的訂單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告知向甲方,在甲方同意確認時,才可以不按訂單規定交貨。如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確認,擅自主張不按訂單要求交貨,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將全部由乙方承擔。
4、若乙方逾期交貨達3日以上,甲方有權取消該訂單。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價格承諾
1、所有物料的價格以甲乙雙方確認的報價單價格為准。如乙方調整產品價格,應事先提前12天至15天及時通知甲方公司采購部核價科,經與甲方公司采購部核價科協商一致並得到同意後方可執行新價格,未經甲方公司采購部核價科認可的乙方單方調價無效。
2、漲價後的價格執行方式是:乙方提出漲價後,在甲方沒有確認同意時,在漲價前甲方下給乙方的訂單,乙方需無條件的將之前的訂單必須執行完畢,且漲價後執行的新價格是以甲方領導批准時的日期算起。
3、乙方承諾為甲方供應物料的價格是行業內同類同款物料最低價格,如甲方查出乙方向甲方供應物料價格非行業同類同款物料的最低價格,甲方有權扣除差價,並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累計供貨總貨款的3%-5%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合作期間,承諾不直接或間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確的競爭對手有針對損害甲方商業利益的合作,否則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補償(補償額度以甲方的實際損失計算)。
5、甲、乙雙方合作期間,乙方承諾不得以任何形式賄賂甲方的來料檢驗、收貨、技術性能鑒定、采購等職位的員工,一經發現,甲方將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或取消與乙方的合作關系。
五、包裝運輸
1、乙方應當將物料運輸至甲方指定的地點,運輸途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及運費由乙方承擔。
2、若甲、乙雙方所確認的訂單報價是含運輸費的(即承諾送貨到廠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時送貨,而由甲方安排車輛前去乙方取貨,乙方應按市場運輸價格補償甲方取貨的運輸費用,甲方有權告知乙方運費金額;且甲方有權在乙方貨款中扣除運費。
3、乙方有義務必須提供有效的包裝保護甲方所購物料在運輸途中不受損壞,如有運輸途中造成物料的損壞,所有損失將由乙方承擔。
4、若乙方物料包裝不合格等原因導致物料在甲方正常倉儲環境下變質,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變質物料,由此造成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當全額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六、付款方式
1、貨款結算方式:_________。
2、甲方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方式結款,經過甲方與乙方友好協商後甲方可以延期結款。
3、乙方向甲方開具貨款的_________增zhí shuì發票,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增值發票後,按約定的付款條例向乙方支付貨款費用。(備注:_________)
七、爭議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規定不明之處由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違反本協議引起爭議的,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雙方應盡可能的繼續履行本協議除爭議事項外的其餘部分。
八、其它事宜
1、甲乙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承認已經閱讀本協議,並確認了解協議中的含義。
3、甲、乙雙方合作期間,經雙方確認的往來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協議的效力。
4、本協議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供貨期滿,如需續約,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協議。
5、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復印、傳真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6、附甲方檢驗標准1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聯系地址:______
3. 求供貨協議書範本
我搜到的 總合同號:____字第____號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鍾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______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准。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准,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
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准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准或專業標准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准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准,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准。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准。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XX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復;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______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_______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繫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 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復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_____種方式 (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 .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_____%(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
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
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准。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製格式。
一九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供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