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糾紛的著名案例
廣東省化州市,作為粵西地區的一個貧窮的縣級市,因出現一樁離奇的醫患糾紛案(醫生將患者嚇死),令到這個小地方聲名在外。
在 2008年6月的一天,當時患者彭XX因連續發高燒不退,到當地化州市人民醫院就診,接診的外科蘇醫生第一日安排患者抽血檢查,作了乙肝等常規檢查後,在得知患者曾有過不潔性行為後,第二天又要求患者再次抽血檢查,這次抽血後又說是常規檢查,叫患者回家等消息。
因為醫生在第二次抽血檢查時,沒有說明是做HIV(艾滋病)抗體檢查,更沒有要求患者或其家屬簽署檢查同意書或書面授權,所以患者及其家屬都不知道第二次是做HIV(艾滋病)抗體檢查,但是第二天在患者及家屬毫無心理准備之下,卻被該醫生電話告知患者家屬:患者感染HIV(艾滋病),並告知不能幫患者擦汗,要分開吃飯,汗液口水都可能傳染等。而當時患者正好在電話旁,聽到醫生講到自己感染HIV(艾滋病),嚇得患者與其家屬抱頭痛哭,患者也因接受不了這個打擊而於第三天離家出走,失蹤至今杳無音迅,患者家屬報警查找也無任何消息,
事後患者家屬按照該醫生的吩咐,全家人到上一級疾控機構作HIV(艾滋病)抗體檢查,全部都沒事;患者家屬為進一步核實患者是否真的感染了HIV(艾滋病),到該醫院核查患者檢驗結果,出乎意料的是:該醫院檢驗科無任何該患者的HIV(艾滋病)檢驗記錄(包括電腦檢驗決錄),甚至連檢驗科的患者登記資料都是由接診的蘇醫生填寫而不是檢驗科醫生填寫,更為離譜的是,檢驗科連患者的血液標本都沒有保存,這些發現讓患者家屬感到震驚、憤怒,為此患者家屬將該醫院告上了法院。
按照規定,HIV(艾滋病)抗體檢查一定要患者或其家屬自願同意並簽署同意書或書面授權,檢查為疑似病例時,要上報疾控機構並作進一步確診,當地醫院這些違法違規的過錯行為競被當地化州市人民法院以「經患者同意而作HIV(艾滋病)抗體檢查」為由認定醫院無過錯,駁回了患者家屬的訴求(醫院不提交任何證據,也無任何證據證明其做HIV(艾滋病)抗體檢查得到過患者或其家屬同意),而對於為何沒有該患者的檢驗記錄、為何不保存血液標本、為何不上報當地疾控機構等問題,判決書卻是隻字不提,目前該案正在二審當中
Ⅱ 有哪些醫患糾紛讓人感到很心酸
現在社會的醫患關系十分緊張,經常有病人殺害醫生的新聞出現。有些案例讓人看了之後感到十分心酸。
家屬以回家湊錢為理由,回老家了。患者手術很成功,但由於是癌症晚期,只延長了幾個月的壽命。病人家屬認為,人都死了還交什麼醫療費。朋友的父親無奈只能帶著一家三口上門要錢。*到了病人的家裡,確實很窮。家裡有一位老人很將道理,他把家裡唯一值錢的東西——一頭老黃牛牽了過來,說,醫生,家裡就只有這一樣值錢的東西了,您牽走吧。朋友的父親嘆了口氣,什麼都沒有帶走。
而那一萬元的醫療費就從朋友父親的工資里扣,當時他每月的工資不到一百元。實際上在這個故事裡誰都沒有錯。同學的父親可謂是醫者仁心,而那家人確實是太窮了,實在是沒有辦法交上這一萬塊錢才出此下策。
還是希望隨著我們國家的發展壯大,這樣的事情越來越少吧。
Ⅲ 古今中外有哪些醫患關系的例子
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靈感。 --愛迪生
Ⅳ 求醫患關系案例
案情簡介
1998年4月20日患者段某無誘因出現腹疼,到某市中醫院打針後緩解。4月21日早晨患者再次出現腹疼,伴惡心、嘔吐、發熱,於當日由其親屬陪同到被告某市人民醫院就診,經值班大夫檢查後,診斷為急性闌尾炎?並告知患者家屬「可能是闌尾炎,已經有腹膜炎,可能會穿孔,需馬上手術。」4月21日上午被告某市人民醫院對患者段某實施手術。第二日,患者體溫降至正常,腹痛減輕;第三日及其後腹痛逐漸減輕。至5月1日,患者出院,其出院時體溫正常,無任何不適,復查血象正常,痊癒出院。在患者出院前,被告某市人民醫院所做病理報告認為「闌尾乳頭狀胰腺癌待排除」,並建議其到上級醫院會診。
出院後,患者家屬將病理切片及組織蠟塊到上級某軍隊醫院(本案第二被告)會診,某軍隊醫院對該切片的報告為「闌尾高分化乳頭胰癌並急性炎症」,患者姨夫孫某某(本案第四被告,某軍隊醫院腫瘤科副主任醫師)將此結果向其同事某軍隊醫院普外科主任醫師王某某(本案第三被告)進行了通報,結論認為應就近治療。
同年5月7日,經孫某某聯系,邀請某軍醫院外科主任醫師王某某主刀,在被告某市人民醫院內行硬膜外麻醉下「右半結腸切除術」。術中見「盲腸及闌尾無異常」,闌尾呈盆位,長約8CM,直徑0.5CM,右輸卵管缺如,其殘端貼子宮角表面有一結扎線,(右)卵巢及韌帶無異常。左輸卵管正常,(左)卵巢有一直徑約4CM大小囊腫。因原切除組織病理報告為「高分化乳頭狀腺癌」,但術中發現闌尾完整存在,術者經與在手術室內觀看手術的孫某某商量,決定修改術前制定的手術方案,將切除「右半結腸」改為切除「包括右子宮角少部分(漿肌層)連同輸卵管殘端,卵巢及部分韌帶組織」,並行左側卵巢囊腫開窗術及闌尾切除術。術後病理檢驗報告為「(右側卵巢)卵巢白體形成,可見卵泡;(右側宮角)子宮內膜呈增殖期改變,周圍平滑肌組織未見特殊,間質可見炎細胞浸潤,合並出血;(闌尾)闌尾組織未見特殊」。
後經多方檢驗,患者第一次入某市人民醫院手術後的病理切片診斷報告為「急性化膿性輸卵管炎」;其第二次手術後的病理切片診斷報告為「卵巢組織;血管、脂肪、平滑肌組織;慢性闌尾炎」。
原告訴請
原告向法院起訴後,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包括兩次住院、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復印費、殘疾生活補助費、間接受害人撫養費、精神損失費、律師代理費、繼續治療費、三次鑒定費、訴訟費共計739050.41元人民幣。
被告辯稱
患者與我院分別建立了兩次不同的合同關系——第一次為急診手術,此次手術治療,解除了患者痛苦,達到了治療目的,我院對患者不構成侵權;第二次手術中,無論是依院外的診斷要求其到我院就近治療,並自請外院大夫手術,還是手術操作都不是我院進行的,因此,我院不應承擔責任。
鑒定結論
本案經過三次醫療事故鑒定,分別是縣級市的醫療事故鑒定、市級醫療事故鑒定、省級醫療事故鑒定。鑒定結論分別為:
縣級市醫療事故鑒定結論認為:此例不構成醫療事故。
市級醫療事故鑒定結論認為:第一,第一次手術把急性化膿性輸卵管炎誤認為急性化膿性闌尾炎切除,是術者對病變組織的辯認錯誤。但化膿性輸卵管炎有手術適應症,治療符合原則,達到了治療目的,而第二次手術切除切下的闌尾病理證實無明顯急性炎症;第二,第二次按照「癌症」實施手術是錯誤的病理診斷造成,給患者造成了一定的痛苦,但卵巢系雙側器官,切除一側,保留另一側卵巢不會導致功能障礙。因此,本例不構成醫療事故。
省級醫療事故鑒定結論認為:第一,根據患者病史、症狀、體征、輔助檢查及術後病理報告結果,診斷:急性化膿性輸卵管炎並發腹膜炎。應予手術治療。患者右下腹部疼痛、惡心、嘔吐,全腹壓痛、反跳痛,血常規檢查白細胞升高,診斷「急性化膿性闌尾炎」是可以的,具有手術治療指征。手術切除了已化膿的右側輸卵管,達到了治療目的;第二,某市人民醫院在對患者第一次手術時,術者違反操作規程,沒有按操作常規探查病變器官與周圍組織器官的關系,將病變的右側輸卵管誤認為闌尾切除。術者和送檢人員堅持認為手術切除的是「闌尾」,對錯誤的病理診斷起到了誤導作用;第三,闌尾和輸卵管的組織形態在顯微鏡下是容易區分的,某市人民醫院和某軍隊醫院對第一次的病理切片分別作出的「闌尾乳頭狀腺癌待排除」和「闌尾高分化乳頭狀腺癌伴急性炎症」的病理診斷是錯誤的;第四,第二次手術方案是依據錯誤的病理診斷制定的,錯誤的診斷導致了不正確的治療方案,是患者病情所不需要的。當術中所見與術前診斷不符合並涉及婦產科專業領域時,術者未請婦產科醫生會診,而與從事腫瘤內科工作的孫某某醫師商量治療方案,錯誤的切除了患者正常的組織器官右側子宮角和右側卵巢及部分韌帶組織。因此,本例醫療糾紛屬於三級乙等醫療事故。
法院判決
一審法院經查明後認為:原告在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一日入住某市人民醫院,即與該院建立了醫療服務合同,原告因患有「急性化膿性輸卵管炎並發腹膜炎」而右下腹疼痛、惡心、嘔吐等,被某市人民醫院當時診斷為「急性化膿性闌尾炎」是可以的,具有手術治療指征,手術切除了原告已化膿的右側輸卵管,達到了治療目的,所以原告第一次手術切除部分輸卵管而構成九級傷殘要求的傷殘者生活補助費、間接受害人的撫養費的請求本院不予支持,但被告某市人民醫院在對患者第一次手術時,違反手術操作規程,沒有按操作常規探查病變器官與周圍組織器官的關系,將病變的右側輸卵管誤認為闌尾切除,被告某市人民醫院存在過錯,應適當賠償原告第一手術支出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費。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原告再次到某市人民醫院就診,即與某市人民醫院第二次建立了醫療服務合同,被告王某某、被告孫某某到某市人民醫院為原告實施二次手術是經某市人民醫院的許可,其二人行為應視為某市人民醫院的行為,由於某市人民醫院在對原告進行第一次手術後,術者和送檢人員堅持認為手術切除的是「闌尾」,對錯誤的病理診斷起到了誤導作用;某市人民醫院和某軍隊醫院對第一次切片所作出的病理診斷是錯誤的;第二次手術方案是依據錯誤的病理診斷制定的,是原告病情不需要的,並且在實施手術的過程中,因涉及婦產科專業領域時,術者未請婦產科醫生會診,而與從事腫瘤工作的孫某某商量治療方案,錯誤地切除了原告的組織器官,所以被告某市人民醫院對二次手術給原告造成的損失承擔主要責任,被告某軍隊醫院由於所做的病理診斷是錯誤的,其行為和原告所受損害的後果有關聯,所以應承擔第二次手術給原告所造成的損失的次要責任,被告孫某某和王某某對原告實施手術代表的是某市人民醫院。所以被告孫某某、王某某不應承擔責任。
Ⅳ 醫療糾紛案例
第五十四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五條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書面同意。
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七條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八條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
第五十九條因葯品、消毒葯劑、醫療器械的缺陷,或者輸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損害的,患者可以向生產者或者血液提供機構請求賠償,也可以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患者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的,醫療機構賠償後,有權向負有責任的生產者或者血液提供機構追償。
第六十條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范的診療;
(二)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盡到合理診療義務;
(三)限於當時的醫療水平難以診療。
前款第一項情形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也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在本案中,醫務人員具有明顯的過錯,如果醫患雙方協商不成,建議到法院起訴。
求採納為滿意回答。
Ⅵ 醫患糾紛典型案例評析的目錄
第一章醫療糾紛中的法律適用問題
案例1何玉國訴某醫院案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與民法通則的關系
案例2蔣某訴嘉興市某醫院醫療損害賠償案
——醫院誤診引發的繼續治療費用應否賠償
案例3林某某訴深圳市某醫院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
——醫療單位延誤診斷的侵權賠償責任
案例4湯亞輝訴達川地區某醫院醫療損害賠償案
——是否可以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患者權益
案例5劉亞芳因輸血傳染丙肝醫療糾紛案
——在輸血醫療糾紛中可否適用產品侵權責任
案例6毛某與無證游醫吳某醫療損害糾紛案
——無證游醫由於過錯造成患者損害不適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案例7孫某某訴某市計生指導站等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事故,應如何適用法律確定損害賠償
案例8劉某某訴李某某及天津市某醫院將硝酸銀當麻醉劑滴入耳內造成鼓膜和面部灼傷賠償案
——退休醫生的非職務行為不能構成醫療事故
案例9張某訴南京某醫院醫療廣告欺詐案
——醫院利用虛假廣告欺騙患者應承擔相應責任
案例10王某訴江某醫療損害賠償案
——醫生使用私配葯物須擔「雙責」
第二章醫療糾紛中的舉證責任與歸責原則
第三章醫院耒盡注意義務的醫療糾紛
第四章未構成醫療事故的責任
第五章醫療糾紛中的鑒定問題
第六章醫療糾紛中的精神損害賠償
第七章醫療糾紛中侵權行為的認定
第八章人身損害賠償
第九章美容引起的醫療糾紛
第十章醫療合同引發的醫療糾紛
第十一章醫療損害賠償的范圍和計算
第十二章醫療糾紛中的刑事責任
Ⅶ 近幾年我國發生了哪些重大的醫療糾紛案件
中央紀檢領導及中央衛生部領導:
河北省農民維權難,喊冤!冤!冤!
白巧娜,女,河北省邢台市柏鄉縣西汪鎮西里村人,由於河北省衛生廳信訪辦公室領導違犯《信訪條例》第三十四條收到復查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查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查意見,並予以書面答復之規定,河北省衛生廳信訪辦公室領導人對於上訪人白巧娜請求復查事項兩年多了河北省衛生廳一直沒有任何復查結果;再由於邢台市衛生局領導李少璽包庇劉京敏、馮少卿、趙素改、阮士偉等人,濫用職權,胡亂作為,與柏鄉縣衛生局劉京敏官官相護,致使非法行醫人馮少卿、趙素改、阮士偉利用公立的柏鄉縣鄉鎮衛生院的名義坑害和致死人太多了,人人恨,很多人都無法伸冤。
請求中央紀檢領導及中央衛生部領導下查此事,並且一查到底,為我縣被害農民明冤屈,查處貪官污吏,
具體過程與事實如下:
邢台市衛生局領導李少璽包庇劉京敏、馮少卿、趙素改、阮士偉等人,濫用職權,胡亂作為,與柏鄉縣衛生局劉京敏官官相護,邢台市衛生局領導李少璽給白巧娜的答復是不真實的情況,顛倒黑白,與事實不符。河北省農民維權難,喊冤!冤!冤!
在2008年09月19日12時,白巧娜收到邢台市衛生局領導李少璽給白巧娜的答復:(有國內特快專遞郵件為證據)
邢台市關於白巧娜反映柏鄉縣衛生局違規為醫師注冊有關問題的答復
白巧娜同志:你反映柏鄉縣衛生局違規為醫師注冊一事,現答復如下:經調查、核實,柏鄉縣衛生局不存在違規為醫師注冊問題。
一、反映馮少卿注冊時間與衛生院《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有效期有矛盾,認為柏鄉縣衛生局違法注冊、頒證一事。馮少卿注冊時間為2001年4月20日,注冊地點為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而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有效期為2002年9月24日至2006年9月24日。反映人認為兩者時間上矛盾,柏鄉縣衛生局違法為馮少卿注冊、頒發醫師執業證書。據查,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始建於上世紀70年代初,是政府統一規劃設置的醫療機構。該縣於2000年開始為鄉鎮衛生院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經申報核查,柏鄉縣衛生局於2002年9月24日為王家莊鄉衛生院簽發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有效期為2002年9月24日至2006年9月24日。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一直是一所公立、合法的醫療機構,柏鄉縣衛生局為在該衛生院執業的醫師辦理注冊手續不是違法行為。
二、反映趙素改為柏鄉縣婦幼保健站職工,柏鄉縣衛生局為其變更注冊到王家莊鄉衛生院,認為是違法辦理一事。據查,趙素改其人事、工資關系一直在該縣婦幼保健站,2003年3月,由本人申請,縣衛生局研究同意趙素改到王家莊鄉衛生院幫扶工作。鑒於趙素改實際執業地點發生改變,由本人申請,經其原單位、王家莊鄉衛生院同意,縣衛生局為其辦理了執業地點變更注冊。這一行為並不違法。
三、反映柏鄉縣衛生局違法為阮士偉辦理醫師注冊一事。白巧娜於2004年6月19日到柏鄉縣王家鄉衛生院看病,當時阮士偉沒有辦理醫師注冊,而在「事故發生」後,柏鄉縣衛生局於2004年6月26日為其辦理注冊,反映人認為是違法注冊。據查,阮士偉於2002年12月4日取得助理醫師資格證書,經本人申請,柏鄉縣衛生局於2004年6月26日為其辦理醫師注冊手續。這一行為符合法律規定。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邢台市衛生局公章
事實是:
根據河北省衛生廳(通知)冀衛農基字【2007】3號,河北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全省鄉鎮衛生院管理的通知;邢台市衛生局文件:邢衛基婦(2007)10號邢台市衛生局關於轉發河北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全省鄉鎮衛生院管理的通知;邢衛基婦函字【2007】14號《關於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有關問題的意見》,
柏鄉縣衛生局:
根據你局「關於王家莊鄉衛生院情況的匯報」,並經調查核實,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 關於王家莊鄉鎮衛生院變賣問題:王家莊鄉衛生院是1995年當時鄉政府所賣,2003年國家要求將鄉鎮衛生院統一上劃管理後,你縣沒有及時重建,致使鄉鎮衛生院空有其名,功能缺失。我局接到群眾反映信後進行了調查,現已核實,責成你局立即向縣政府匯報,對變賣的王家莊鄉衛生院予以重建。
二、 關於將王家莊鄉醫院冠名鄉鎮衛生院名稱問題:鄉鎮衛生院是特定名稱,是指由政府舉辦的醫療機構,王家莊鄉醫院由個人投資設置,不符合鄉鎮衛生院的冠名要求,你局批准其為「王家莊鄉衛生院」,不符合有關規定,應立即予以糾正,並去掉:「王家莊鄉衛生院」牌子。
三、 鑒於王家莊鄉目前沒有鄉鎮衛生院,轄區內沒有其它較大的醫療機構,建議由王家莊鄉醫院暫時擔負其鄉鎮衛生院職能,待王家莊鄉衛生院建成使用後,將有關職能及時移交。
四、 責成你局妥善處理原衛生院職工就業問題,做好思想工作。要對全縣鄉鎮衛生院狀況進行檢查,發現類似問題,立即予以改正。)
在2008年09月19日12時,白巧娜收到邢台市衛生局領導李少璽給白巧娜的答復《關於白巧娜反映柏鄉縣衛生局違規為醫師注冊有關問題的答復》是不真實的情況,顛倒黑白,與事實不符。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是1995年當時鄉政府所賣,至2007年柏鄉縣王家莊鄉鎮沒有衛生院。個體醫生馮少卿開辦的王家莊鄉醫院是馮少卿個人投資建設的,執業地點在柏鄉縣柏鎮路中段,不在柏鄉縣王家莊鄉鎮區域內,而馮少卿、趙素改、阮士偉的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的執業注冊是柏鄉縣衛生局違法注冊的。邢台市衛生局領導李少璽的包庇柏鄉縣衛生局局長劉京敏及醫政股人員,濫用職權,胡作非為,在2008年09月19日12時,白巧娜收到邢台市衛生局領導李少璽給白巧娜的答復是不真實的,所以白巧娜請求河北省衛生廳給予復查,白巧娜的《請求復查申請書》在2008年09月22日用國內特快專遞郵件郵寄給河北省衛生廳,而河北省衛生廳兩年多了沒有給予白巧娜任何結果。白巧娜在這幾年裡為了弄清事實的真相,東奔西跑,花費了八萬塊錢,經濟上受到了重大損失。河北省農民維權難,喊冤!冤!冤!由於河北省衛生廳信訪辦公室領導違犯《信訪條例》第三十四條收到復查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查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查意見,並予以書面答復之規定,河北省衛生廳信訪辦公室領導對於上訪人白巧娜請求復查事項兩年多了河北省衛生廳一直沒有任何復查結果;再由於邢台市衛生局領導李少璽包庇劉京敏、馮少卿、趙素改、阮士偉等人與柏鄉縣衛生局劉京敏官官相護,濫用職權,胡亂作為,致使非法行醫人馮少卿、趙素改、阮士偉利用公立的柏鄉縣鄉鎮衛生院的名義坑害和致死人太多了,人人恨,很多人都無法伸冤。
請求中央紀檢領導及中央衛生部領導下查此事,並且一查到底,為我縣被害農民明冤屈,查處貪官污吏,請求上級領導依法免去邢台市衛生局領導李少璽、劉京敏、馮少卿和趙素改的公職。
柏鄉縣衛生局局長劉京敏濫用職權,收受賄賂,胡亂作為,讓個體醫生馮少卿在柏鄉縣柏鎮路中段開辦的個體醫院變成了「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注冊地點在柏鄉縣城關鎮不在王家莊鄉(鎮)區域內,劉京敏為馮少卿、趙素改偽造了大量證件,並讓馮少卿違法使用兩套公章,可謂知法犯法,現提出舉報,要求依法查處。具體過程與事實如下:
根據 :河北省衛生廳(通知)冀衛農基字【2007】3號,河北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全省鄉鎮衛生院管理的通知;邢台市衛生局文件:邢衛基婦(2007)10號邢台市衛生局關於轉發河北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全省鄉鎮衛生院管理的通知;邢衛基婦函字【2007】14號
關於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有關問題的意見
柏鄉縣衛生局:
根據你局「關於王家莊鄉衛生院情況的匯報」,並經調查核實,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 關於王家莊鄉鎮衛生院變賣問題:王家莊鄉衛生院是1995年當時鄉政府所賣,2003年國家要求將鄉鎮衛生院統一上劃管理後,你縣沒有及時重建,致使鄉鎮衛生院空有其名,功能缺失。我局接到群眾反映信後進行了調查,現已核實,責成你局立即向縣政府匯報,對變賣的王家莊鄉衛生院予以重建。
二、 關於將王家莊鄉醫院冠名鄉鎮衛生院名稱問題:鄉鎮衛生院是特定名稱,是指由政府舉辦的醫療機構,王家莊鄉醫院由個人投資設置,不符合鄉鎮衛生院的冠名要求,你局批准其為「王家莊鄉衛生院」,不符合有關規定,應立即予以糾正,並去掉:「王家莊鄉衛生院」牌子。
三、 鑒於王家莊鄉目前沒有鄉鎮衛生院,轄區內沒有其它較大的醫療機構,建議由王家莊鄉醫院暫時擔負其鄉鎮衛生院職能,待王家莊鄉衛生院建成使用後,將有關職能及時移交。
四、 責成你局妥善處理原衛生院職工就業問題,做好思想工作。要對全縣鄉鎮衛生院狀況進行檢查,發現類似問題,立即予以改正。
柏鄉縣衛生局局長劉京敏濫用職權,收受賄賂,胡亂作為,讓個體醫生馮少卿在柏鄉縣柏鎮路中段開辦的個體醫院王家莊鄉醫院變成了「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據本人查證: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在95年被拍賣,至2007年柏鄉縣王家莊鄉鎮沒有衛生院,但有原工作人員,現院長名叫魏建芳,此人曾在南魯鄉衛生院任過院長。而個體醫生馮少卿開辦的王家莊鄉醫院是馮少卿個人投資建設的,地址在柏鄉縣柏鎮路中段,不在王家莊鄉(鎮)區域內,因其條件技術人員不合格和不具備相應的醫療器械造成很多醫療事故,舉例:07年4月11日,柏鄉鎮北陽村楊保生之妻孫榮珍在馮少卿現所謂的王家莊鄉衛生院切除子宮肌瘤致其死亡賠15萬元了事;06年西汪村謝玉春之妻在馮少卿現所謂的王家莊鄉衛生院住院因醫療事故摘除子宮,賠五萬元了事。04年白巧娜到馮少卿個體醫院因生產住院,(馮少卿說:「做手術保證大人小孩安全」)馮少卿和其妻趙素改在不具備相應的資格和醫療器械的情況下,非法行醫,手術造成大出血,又經二、三次手術,出血未止,於是造成失血性休克後,被迫將子宮切除,馮少卿趙素改威脅本人說:「你們別告狀,你們告到哪裡,我就賄賂到哪裡,就是不賠償你們」。在白巧娜訴訟過程中,馮少卿趙素改為了躲避非法行醫之罪,牟取錢財,馮少卿趙素改不惜重金賄賂柏鄉縣衛生局局長劉京敏及衛生局醫政股人員,讓其違法承擔王家莊鄉衛生院職能,違法掛牌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違法使用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的公章。縣衛生局為其偽造並違法辦理任職的許可證件,其證據有四個:第一,有效期限自2000年至2005年的《柏鄉縣西汪鄉衛生院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為證,執照在02、03、04年柏鄉縣衛生局仍還在校驗,法定代表人馮少卿仍在有效期內任職。第二,有效期限自2002年至2006年的《柏鄉縣王家莊鄉醫院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為證,執照在03年效驗,法定代表人馮少卿仍在有效期內任職。第三,有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的《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為證,有效期限自2003年至2006年,法定代表人馮少卿仍在有效期內任職。第四,有效期限自2005年至2010年的《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為證,法定代表人馮少卿仍在有效期內任職。馮少卿的任職發生重疊,則違犯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要求。在柏鄉縣衛生局局長劉京敏的袒護下,個體醫生馮少卿更加張狂,為了謀取利益,偽造公章,出示並使用的收費專用章、診斷專用章都是柏鄉縣王家莊衛生院,均沒有「鄉(鎮)」字樣,且柏鄉縣公安局沒有注冊,馮少卿用沒有「鄉(鎮)」字樣的公章,騙了多少患者的錢,開了多少虛假醫學證明文書。
為了賺錢,馮少卿不審查、不登記、隨便接生,馮少卿不顧國家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大發其財,利用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名譽用B超搞胎兒男女性別鑒定,造成柏鄉縣初生嬰兒比例嚴重失調,此事被柏鄉縣查處過,劉京敏因包庇馮少卿違法用B超搞性別鑒定被柏鄉縣查處過,並給了劉京敏處分,還在柏鄉縣電視台報過光。
馮少卿之妻趙素改身為柏鄉縣婦幼保健站正式職工違犯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超生3胎,有了三個孩子,大女兒名叫馮雪飛,二女兒名叫馮雪彥(買的邢台市戶口),三兒子叫馮龍龍。
柏鄉縣衛生局局長劉京敏為柏鄉縣婦幼保健站職工趙素改偽造並違法辦理變更注冊到「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工作的手續,地址在柏鄉縣柏鎮路中段而不在王家莊鄉(鎮)區域內,其法定代表人馮少卿是趙素改的丈夫,趙素改變更注冊的所謂的「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其事實是趙素改回到了自己丈夫開辦的個體醫院里,幫助自己的丈夫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而趙素改本人不去柏鄉縣婦幼保健站工作有11年左右了,可是趙素改還是以柏鄉縣婦幼保健站名義在我縣財政局領取全額工資。柏鄉縣衛生局給趙素改偽造並辦理變更注冊執業地點的手續,卻成了趙素改一人同時擁有兩個注冊的執業地點工作,可謂是「在自己的家中幹活,卻擔著國家職,拿著國家錢」。而柏鄉縣婦幼保健站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明知道趙素改的變更注冊事實,向上級虛報了趙素改的在編關系,使其至今仍有柏鄉縣婦幼保健站的在編名額並領取國家財政全額工資。河北省邢台市柏鄉縣衛生局局長劉京敏和柏鄉縣婦幼保健站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濫用職權,欺騙國家財政,致使趙素改至今還在騙取國家財政資金,合計20萬元以上。馮少卿和趙素改夫婦以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的名義坑害了很多無知的百姓,河北省農民維權難,喊冤!冤!冤!請求上級領導來柏鄉縣依法盡快查辦。
柏鄉縣衛生局局長劉京敏袒護個體醫生馮少卿,讓其在柏鄉縣城關鎮開辦的個體醫院所變成了「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使馮少卿、趙素改名正言順以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的名譽,騙取國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與柏鄉縣衛生局局長劉京敏私分。柏鄉縣柏鎮路中段開辦的「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成為趙素改夫婦二人違法私營、牟利的「小金庫」、「夫妻店」, 為了謀取更大的私人利益,同時以柏鄉縣王家莊鄉醫院、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柏鄉縣腫瘤外科醫院、馮少卿肛腸腫瘤專科醫院、馮少卿綜合醫院、柏鄉縣西汪醫院、邢台市人民醫院等名義開展診療活動,中醫專業的馮少卿也做手術,在人手不夠的情況下則將自己的外甥阮士偉也弄到所謂的「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阮士偉還沒注冊的時候就叫阮士偉做手術,發生醫療事故多次,發生醫療事故後,其醫療機構缺什麼證件,柏鄉縣衛生局局長劉京敏及醫政股為其辦理什麼證件,證件則互相矛盾,人員不夠為其調人,受害者的病歷則七拼八湊,使受害者逐年增多,都無法得到合法的賠償。馮少卿揚言只要患者需要什麼醫院的病歷他就能出什麼醫院的病歷,能使患者得到報銷。置國家法律法規和廣大患者的生命於不顧,盲目接診,欺騙廣大患者,所非法經營的收入都塞進了馮少卿個人及劉京敏的腰包,馮少卿的行為嚴重觸犯了我國的法律法規。
柏鄉縣衛生局局長劉京敏包庇支持庸醫馮少卿當遍柏鄉縣各鄉衛生院的院長,馮少卿在固城店、衛校、縣醫院、在西汪鄉當院長,應過王家莊鄉衛生院的院長的名,此人是技術高嗎?不是,群眾都說:「人家的錢多,人家的膽大,見肚子疼就是摘子宮、切闌尾,馮少卿人稱馮大膽,馮百萬,馮一刀,一刀斃命,個體醫生馮少卿趙素改以「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名義騙取國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殘害窮苦的百姓,為了逃避罪責,為了逃避國家上級領導的追查,柏鄉縣衛生局又允許馮少卿在龍華鄉衛生院當院長了,馮少卿在龍華鄉衛生院事故不斷,龍華鄉衛生院門口經常掛花圈白對聯白紙掉,害慘了柏鄉縣窮苦的百姓,柏鄉縣的百姓一提起馮少卿夫婦都恨得咬牙切齒,人人誅之。柏鄉縣衛生局領導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百姓的「災難」放任不管,任由馮少卿胡作非為,柏鄉縣的領導當的是人民群眾的官,不給人民群眾辦事,做的是與共產黨的政策相反的事。
以上都是馮少卿、趙素改用金錢鋪道、行賄、禍國殃民的所造成悲劇,如果任其泛濫不加以整治,將禍及更多百姓,那麼將來收益的仍是贓官,受害的仍是我縣人民。柏鄉縣衛生局違法發證欺騙了國家、欺騙了人民,觸犯了我國的法律法規,為此,請求上級領導下來查處貪官污吏,人民的生命財產才可得到保障。
Ⅷ 有哪些經典的醫患溝通案例
普外的主任帶的學生要出科了,委婉表示自己還沒上手過闌尾炎手術。主任說,行專,這兩天你屬們在急診守著,有疑似闌尾炎的病人打電話給我。當晚,電話很快就響了,學生興奮的聲音從電話里傳出來:老師!這兒有個疑似病人,右下腹疼痛,症狀很典型!主任趕過去一看,一個十六七歲女孩子腹痛不止,面色蒼白,由其母親陪著過來的。母親+少女急腹症 任何問診的醫生看到這種組合都得在腦海中亮紅燈的。主任也不例外。他盯著女孩子的面部表情和眼神,細細盤問了女孩子有無性生活史,月經史等,即使女孩子母親在一邊暴跳如雷:「大夫你瞎問什麼呢?!我閨女才多大啊!她這都快痛死了,你們還不趕緊該手術手術,該治療治療,問什麼呢老不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