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財產
① 離婚協議的財產約定問題
一、離婚協議財產分割怎麼約定
對離婚協議書中財產分割有異議的,可以起訴重新分割財產。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協議,簽訂離婚協議書並去民政部門申請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的離婚方式。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因此,協議離婚後財產還可以重新分割的情況有:
1、協議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佔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2、協議離婚後,一方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返悔,要求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
3、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4、登記離婚後,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二、離婚後怎麼重新分割財產
離婚後,如果存在上述的情況,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但是,離婚後重新分割財產時,必須特別注意法律對起訴時間的要求。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
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兩年內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兩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離婚後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
② 《離婚協議》能否作為財產分割的依據
離婚協議可以作為財產分割的依據的,因為離婚協議是兩個人自己簽訂的,當然可以作為財產分割的一種依據。
③ 離婚協議書財產分割怎麼寫
現實困惑
張某與王某是夫妻,但張某常年在外地出差,對王某母子倆不管不顧,夫妻感情日漸破裂,王某決定與張某協議離婚,那她應該如何寫離婚協議書呢?
律師答疑
離婚協議是婚姻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離婚協議書則是離婚協議的書面形式。離婚協議包括的基本內容為:(1)自願離婚問題。自願離婚即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系。(2)子女撫養問題。子女撫養涉及當事人一方行使撫養權,另一方支付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另外還涉及未撫養子女一方探視權行使及保障等內容。(3)財產及債務處理問題。財產及債務處理則主要包括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共同債務如何清償等。(4)其他待處理的問題。
本案中,離婚協議書的書寫可以參考以下格式:
離婚協議書
姓名:王某性別:女年齡:35歲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市××縣×路×號
姓名:張某性別:男年齡:35歲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市××縣×路×號
我們於××××年××月×日在××市××縣民政局登記結婚,結婚證號碼:××××××。
現因夫妻感情確實破裂,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王某與張某自願離婚。
二、關於子女撫養問題(子女姓名、性別、年齡、撫養、教育、探望等):
兒子張某某(5歲)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800元,在每月10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張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8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早上9點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三、關於財產及債務問題: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元,雙方各分一半,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的房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元給男方。
3.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具等,雙方同意作價2萬元,歸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萬元。
4.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5.夫妻雙方無共同債務。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對協議書的意見:同意對協議書的意見:同意
簽名:王某簽名:張某
×年×月×日×年×月×日
法條鏈接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法理薈萃
離婚協議內容不要過於簡單,要具有可操作性。特別是協議中某些概括性條款的約定如果過於寬泛,可能會對弱勢一方造成傷害。
④ 離婚協議財產分割
《協議離婚欠款償還說明》A欠B人民幣十萬元整。經雙方協商同意;A明年的今日一次性償還B全部款項十萬元整。如果A違約逾期不還或未還清B,B將每月徵收A所欠款項的1%違約金,直至所欠款項還清為止。此據為證。AB簽字,按手印xxxx年x月x日
⑤ 在離婚協議書當中,寫有一切財產歸女方所有,一切財產都包括什麼
1、「在離婚協議書當中,寫有一切財產歸女方所有,一切財產都包括什麼專」:
(1)如果沒有明確列屬舉的話,一般會推定為指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即:在結婚後夫妻雙方取得的所有財產(而且是沒有約定過夫妻財產歸屬的特殊約定時,如果有約定,應以約定的歸屬處理)。
(2)但是,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不在這個約定的范圍之內,仍然應歸男方所有。
2、「以男方為戶主名的公房也歸女方嗎?」:不包括。因為:
(1)公房的所有權屬於「公家」,這不是男女雙方的財產,因此男女雙方無權以協議約定此房如何處理。
(2)這房在離婚後,使用權仍然應歸男方。
(2)
⑥ 離婚協議書上的財產分割有法律效應嗎
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並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已經失效,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
大陸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這是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的內容之一。辦理離婚手續時必須出具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6)離婚協議財產擴展閱讀:
辦理離婚登記後,備案於民政局的離婚協議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難的,因此,簽訂協議時要有心平氣和、保持理智,同時,協議內容要有操作性,不要過於簡單,條款的約定不能過於寬泛。比如協議約定,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
由於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沒有在協議當中體現出來,因此雙方意見很容易產生分歧,一方認為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另一方卻認為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項目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
這樣在不能協商一致情況下,只能訴諸法院。另外,還要防止簽訂離婚協議時一方隱匿財產,因此,不能做類似「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的約定,以避免離婚後喪失起訴分割對方隱匿的其它財產的機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離婚協議書
⑦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的約定是否有效
有效的,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回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