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怎樣才算生效
⑴ 怎樣才算簽訂合同生效呢
合同生效的條件:
(1)當事人意思表示須一致,即合意,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雖經協議但未達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有明確的主體,即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僅有一方當事人是不可能產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須以訂立合同的為目的。不以訂立合同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達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
(1)合同怎樣才算生效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⑵ 勞動合同要怎樣才算有效
具體規定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2、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都有權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並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合同怎樣才算生效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⑶ 合同怎樣才算正式生效
合同制定好以後,雙方簽字蓋章就產生法律效力(簽字蓋章表示雙方共同認可專)。一般合同都約定生效時屬間,比如「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如果不加約定,也可以理解為生效時間為「自簽定之日起」。
合同書就是由雙方達成協議後共同起草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然後雙方簽名蓋章就生效。「共同起草」,是雙方約定合同的過程,雙方簽字蓋章,是對約定的內容的確定。如無異議,證明確是雙方真實意願的表達(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沒有挾迫、欺騙等現象),那麼這份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不用到公證機關公證和備案。
⑷ 合同怎樣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是指已經依法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產生一定的法律約束力,亦即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意味著雙方當事人享有合同中約定的權利和承擔合同中約定的應當履行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一旦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可尋求法律保護。
合同生效後,對合同當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也具有法律約束力,第三人(包括單位、個人)均不得對合同當事人進行非法干涉,合同當事人對妨礙合同履行的第三人可以請求法院排除妨害。
合同生效後,合同條款成為處理合同糾紛的重要依據。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合同生效是當事人雙方訂立合同實現預期目標必然要追求的結果。
合同生效與合同成立中《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羅馬法曾規定了「同時成立之原則」,認為法律行為的成立與效力同時發生。長期以來,中國立法與司法實踐對合同成立與生效以及相關的合同的不成立與無效未作出嚴格的區分,從而將合同的成立與生效等同起來。
其實,如前所述,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兩個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概念,當事人訂立了合同,要實現合同產生的權利和利益,就要使合同發生效力;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只有合同成立了才能談得上無效、效力待定、撤銷等問題;合同成立只解決合同存在與否的。
⑸ 合同應該具備哪些條件才算有效
《合同法》第五十復二條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合同應該具備哪些條件才算有效?
1.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4.合同的內容必須確定或可能。
根據(合同法)第44條第2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合同,必須依照規定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才能生效;否則,即使具備了上述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也不生效。該款規定主要體現了國家對合同自由的適度干預或者對善意第三人的保護。例如,根據<擔保法>第41條、第42條之規定,當事人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必須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後,抵押合同才生效。好律師網
⑹ 合同怎麼樣才算生效
如果是勞復動合同,應當是制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以後生效。簽合同是按了拇指印,總公司去蓋章,現在還沒蓋章,這個合同就不生效。
如果你剛來公司,你只要提前三天提出即可離職,不需要審批。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⑺ 怎樣的合同才算有效合同
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對此有明確規定,即:「民事法律行為應該具備下列條件:(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這是合同的一般生效條件。
對於合同的生效時間,民法通則第五十七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合同的生效,原則上與合同的成立是一致的。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同民法通則以及合同法的規定是一致的,即合同在當事人在承包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時開始生效。
對承包方何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農民在法律規定和承包合同約定的范圍內對於農民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一種土地使用權,具有物權的屬性,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設立,不以登記作為生效的必備要件,土地承包經營權自承包合同生效時設立,登記只是作為對土地使用權確認的程序。對此,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中規定,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