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還可以起訴嗎
發布時間: 2021-01-12 11:22:48
⑴ 自願離婚後還可起訴嗎 協議離婚還可以起訴嗎
自願離婚之後,如果當時的離婚時的財產分割自己不滿意或者是有被脅迫的,這種情況是可以再次起訴的。
⑵ 協議離婚後還可以向法院起訴嗎
離婚生效分兩種,一種是在民政局辦理離版婚證後生效,另外一種是在法院進行判權決或調解生生效。如果訂立離婚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因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可以在協議離婚後1年內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同時對於離婚協議中沒有約定的,如探視時間、子女姓氏問題等,可以向法院起訴,但對於離婚這一行為的反悔,是不能向法院起訴的。如果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的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在發現上述行為之日起2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該部分財產重新進行分割。當然離婚協議書的內容要符合法律的規定,如不能處分別人的財產,以及限制結婚自由、離婚自由等條款。如果是在法院調解或判決後生效,如果對判決或調解不服,對離婚本身的效力是不可以再進行起訴的,但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不服可以在生效後六個月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如果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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