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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稅協議書

發布時間: 2021-01-12 14:09:59

『壹』 新公司怎麼填寫繳稅三方協議如何報稅

「財稅庫銀聯網電子繳稅三方協議」如何簽訂?
解答:(1)需攜帶下列資料:《稅務登記證》副本、《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註:銀行賬戶未在稅務機關備案的還須攜帶《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及《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上需加蓋企業公章。)

(2)簽訂步驟:①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綜合服務窗口領取一式三份《財稅庫銀聯網電子繳稅系統劃繳稅款協議書》,窗口人員審核資料後,符合條件的,向納稅人發放協議號,並填寫稅務機關相關信息。②納稅人取得協議書和協議號後,准確填寫協議相關內容並加蓋公章,及時前往開戶銀行進行協議的簽訂。開戶銀行對協議內容確認無誤並填寫銀行相關信息後,錄入協議相關信息,並在三份協議書上簽章,同時留存一份,退還兩份給納稅人。③納稅人及時將銀行退還的兩份協議書送至辦稅服務廳綜合服務窗口進行驗證,驗證通過的,窗口人員在協議書上加蓋「已驗證通過」戳記,該協議即生效。窗口人員將一份協議書退還納稅人留存,簽訂流程結束。

問題三:企業在進行2009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發生的減免稅項目虧損如何填報?

解答: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進一步加強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提高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質量,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了《關於做好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10〕148號)文件。該文件在明確稅收優惠填報口徑時規定如下,對企業取得的免稅收入、減計收入以及減征、免徵所得額項目,不得彌補當期及以前年度應稅項目虧損;當期形成虧損的減征、免徵所得額項目,也不得用當期和以後納稅年度應稅項目所得抵補。該規定既可能對納稅人有利,也可能對納稅人不利,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但總的而言是體現了減免稅項目的虧損與應稅項目的虧損要分開獨立核算的原則。

例如:某企業2009年度共取得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30萬元,發生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300萬元。企業當年發生應稅項目虧損100萬元。則按文件規定,企業發生的應稅項目虧損100萬元可以結轉以後年度用應稅項目所得來彌補,不得用免稅收入30萬元和免稅所得300萬元來抵補。本例中,該文件的規定對企業是有利的。

例如:某企業2009年度發生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損失為300萬元。企業當年發生應稅項目所得100萬元。按文件規定,企業發生的免稅項目虧損300萬元可以結轉以後年度用減免稅項目所得來彌補,不得用應稅收入100萬元來抵補。本例中,該文件的規定對企業是不利的。

『貳』 國稅局辦理委託繳稅協議書後

在國稅局辦理完委託繳稅協議書後,報稅、購領發票的具體流程: 一、申報納稅 (一)如果您是財務制度健全(計劃實行查帳徵收方式)的業戶,須辦理以下手續 1、辦理稅種核定:填寫《應繳稅種登記表》交主管地方稅務機關。 2、辦理ETS繳稅。 3、納稅申報。每月應於15日前申報並繳納上月稅款。 4、需辦理網上報稅的:辦理ETS繳稅後填寫《郵寄(電子)申報徵收事項申請審批表》,待審批通過後,領取《核准申報納稅方式通知書》,登陸到廣州地稅網( www.gzds.gov.cn 或 www.gzds.org ),登錄辦稅大廳選擇增城分局後在下載區下載報稅軟體及用戶手冊;網上報稅咨詢熱線87512045(87512048)轉802。 5、辦理個稅明細申報。軟體應用及升級網站: http://www.yhds.com.cn/ 上報文件網站: http://www.gdltax.gov.cn/ ; (二)如果您是財務不健全業戶(定率徵收戶、雙定徵收戶),須辦理以下手續 1、辦理稅種核定:填寫《應繳稅種登記表》交主管地方稅務機關。 2、申請徵收方式、定額審批。(雙定戶申請定額時應提供「人工費、租賃費、折舊費、水、電費、裝修費」六項成本費用的資料,國稅戶還需提供國稅定稅通知書。) 3、辦理ETS繳稅。(辦理程序見二、辦理ETS繳稅流程) 4、 雙定戶辦理簡易申報:辦理ETS繳稅後填寫《郵寄(電子)申報徵收事項申請審批表》。 5、 納稅申報。已辦理簡易申報的雙定戶每月應於10日前存入上月稅款,余額不足的,按《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處理。 (三)請您注意各稅種的納稅期限,並及時申報納稅: (城市)房(地)產稅(按原值計征)、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為每年的6月-9月;企業所得稅按季預繳,年度匯算清繳的期限為分別為次年的4月底前,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期限為次年3月底前,其它各項稅費的納稅(費)期限為次月15日前。 二、辦理ETS繳稅流程 1、納稅人需到辦稅大廳領取一式三份已蓋有主管稅務機關印章的《委託繳稅協議書》; 2、納稅人需攜《委託繳稅協議書》到開戶銀行辦理繳稅帳號確認手續; 3、開戶銀行核對並確認納稅人資料後,在一式三份的《委託繳稅協議書》上加蓋銀行行號和繳稅帳號印章並在銀行系統作標識後,留存一份,其餘的兩份應交納稅人; 4、納稅人將開戶銀行退還的《委託繳稅協議書》一份交回辦稅大廳前台,另一份自存; 三、如果您需要申請領購發票,首次應提供以下資料(提供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以便核對或留查): 1、普通發票 (1)營業執照副本或其它執業證件(社團登記證、事業單位登記證、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演出許可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辦學許可證、行政事業收費許可證等副本)。(2)領購發票經辦人身份證原件。(3)填報《發票領購申請審批表》並加蓋地稅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領購服務定額發票必須加蓋發票專用章)。(4)地稅《稅務登記證》副本或臨時稅務登記證原件。 (5)業戶從事經營范圍以外的業務,需要領購相應發票的,須提供勞務合同、有效協議等相關資料及書面申請。(6)首次領購大額發票(廣告、建築萬元位和銷售不動產發票除外)的,須提供相關合同或有效資料。 2、業戶首次領購特殊行業發票,除按照上述規定的資料外,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四、如果您需要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應提供以下資料: 1、填寫《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開具〈統一發票〉申請審批表》(可向前台人員索取); 2、地稅稅務登記證(副本)等有效證照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申請代開發票經辦人的合法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付款方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包括合同或協議、付款方證明); 5.《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單》(外地納稅人來穗臨時經營的需提供); 6.建築業代開票納稅人首次開票應提供中標通知書等工程項目證書,對沒有項目證書的工程項目,納稅人應提供書面材料(內容包括工程施工地點、工程總造價、參建單位、聯系方法等。) 7、申請開具《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代開)和《建築業統一發票》(代開)的單位,還應攜帶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或單位的業務用章,在發票的收款方簽章上加蓋印章。 8、繳稅方式:ETS扣款或帶銀行卡。

『叄』 國稅網站,實時繳稅協議回執彈不出來,怎麼辦

在國稅局完委託繳稅協議書後,報稅、購領發票的具體流程:一、申報納稅(一)如果您是財務制度健全(計劃實行查帳徵收方式)的業戶,須以下手續1、稅種核定:填寫《應繳稅種登記表》交主管地方稅務機關。2、ETS繳稅。3、納稅申報。每月應於15日前申報並繳納上月稅款。4、需網上報稅的:ETS繳稅後填寫《郵寄(電子)申報徵收事項申請審批表》,待審批通過後,領取《核准申報納稅方式通知書》,登陸到廣州地稅網(.cn/上報文件網站:/;(二)如果您是財務不健全業戶(定率徵收戶、雙定徵收戶),須以下手續1、稅種核定:填寫《應繳稅種登記表》交主管地方稅務機關。2、申請徵收方式、定額審批。(雙定戶申請定額時應提供「人工費、租賃費、折舊費、水、電費、裝修費」六項成本費用的資料,國稅戶還需提供國稅定稅通知書。)3、ETS繳稅。(程序見二、ETS繳稅流程)4、雙定戶簡易申報:ETS繳稅後填寫《郵寄(電子)申報徵收事項申請審批表》。5、納稅申報。已簡易申報的雙定戶每月應於10日前存入上月稅款,余額不足的,按《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處理。(三)請您注意各稅種的納稅期限,並及時申報納稅:(城市)房(地)產稅(按原值計征)、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為每年的6月-9月;企業所得稅按季預繳,年度匯算清繳的期限為分別為次年的4月底前,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期限為次年3月底前,其它各項稅費的納稅(費)期限為次月15日前。二、ETS繳稅流程1、納稅人需到稅大廳領取一式三份已蓋有主管稅務機關印章的《委託繳稅協議書》;2、納稅人需攜《委託繳稅協議書》到開戶銀行繳稅帳號確認手續;3、開戶銀行核對並確認納稅人資料後,在一式三份的《委託繳稅協議書》上加蓋銀行行號和繳稅帳號印章並在銀行系統作標識後,留存一份,其餘的兩份應交納稅人;4、納稅人將開戶銀行退還的《委託繳稅協議書》一份交回稅大廳前台,另一份自存;三、如果您需要申請領購發票,首次應提供以下資料(提供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以便核對或留查):1、普通發票(1)營業執照副本或其它執業證件(社團登記證、事業單位登記證、民非企業登記證、演出許可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學許可證、行政事業收費許可證等副本)。(2)領購發票經人身份證原件。(3)填報《發票領購申請審批表》並加蓋地稅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領購服務定額發票必須加蓋發票專用章)。(4)地稅《稅務登記證》副本或臨時稅務登記證原件。(5)業戶從事經營范圍以外的業務,需要領購相應發票的,須提供勞務合同、有效協議等相關資料及書面申請。(6)首次領購大額發票(廣告、建築萬元位和銷售不動產發票除外)的,須提供相關合同或有效資料。2、業戶首次領購特殊行業發票,除按照上述規定的資料外,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四、如果您需要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應提供以下資料:1、填寫《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開具〈統一發票〉申請審批表》(可向前台人員索取);2、地稅稅務登記證(副本)等有效證照原件及復印件一份;3、申請代開發票經人的合法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4.付款方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包括合同或協議、付款方證明);5.《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單》(外地納稅人來穗臨時經營的需提供);6.建築業代開票納稅人首次開票應提供中標通知書等工程項目證書,對沒有項目證書的工程項目,納稅人應提供書面材料(內容包括工程施工地點、工程總造價、參建單位、聯系方法等。)7、申請開具《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代開)和《建築業統一發票》(代開)的單位,還應攜帶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或單位的業務用章,在發票的收款方簽章上加蓋印章。8、繳稅方式:ETS扣款或帶銀行卡。

『肆』 網上申報實時繳稅協議書怎麼填寫

稅務局一般有固定格式的協議書,三方簽字蓋章即可生效。附協議書式樣:

網上申報實時繳稅協議書
網上申報實時繳稅協議書 協議編號:1000000000
(第一聯 甲方留存)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計算機代碼(地稅): 聯系電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及《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稅庫行聯網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經乙方申請,甲、丙方確認,三方就網上申報實時繳稅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網上申報實時繳稅是指:乙方通過北京地方稅務綜合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和稅庫行橫向聯網系統,以實時劃款方式進行當期稅(費)款的申報、繳納。
數字證書是指:甲方認可的北京數字證書認證中心簽發的數字證書。
定帳戶是指:乙方在丙方開立的並向甲方備案的用於網上申報實時繳稅的唯一人民幣結算帳戶。

第二條 三方確認:
乙方自願按照甲方關於網上申報實時繳稅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本協議,採取網上申報實時繳稅方式進行當期稅(費)款的申報、繳納。

第三條 乙方適用網上申報實時繳稅的范圍是:
乙方根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稅庫行聯網徵收管理的相關規定,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對當期稅(費)款的申報、繳納。
上述范圍以外的其他情形不適用網上申報實時繳稅。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網上申報實時繳稅的需要,對北京地方稅務綜合服務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建設、升級、改造,保證該系統的正常運行,並負責協調財稅庫行橫向聯網系統正常運行的有關事宜。
2、在本協議簽訂時,向乙方提供網上申報實時繳稅操作手冊,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使用輔導。
3、依據乙方從網上發出的稅(費)款申報繳納申請,通過稅庫行橫向聯網系統向丙方發出劃款指令,並由丙方從乙方指定帳戶劃轉相應稅(費)款。
4、為乙方的申請資料和網上申報實時繳稅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在北京地方稅務綜合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無法正常運行的特殊情況出現時,及時告知乙方採取其他方式申報、繳稅。
6、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稅務機關規定或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停止向乙方提供網上申報實時繳稅服務,並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本協議約定,追究乙方責任。
7、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主管稅務機關變更的,由甲方自行調整北京地方稅務綜合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數據,無需重簽協議。
8、非因乙方、丙方原因造成的劃款錯誤,乙方、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遵守稅務機關制定的與網上申報實時繳稅相關的各項規定。
2、自願採用有效的數字證書(BJCA)進行網上申報、繳稅,並對該行為及產生的結果負責。
3、對所有使用乙方數字證書所進行的任何操作均視為乙方的自願行為,該操作所產生的信息記錄均作為甲方處理網上申報實時繳稅的有效憑據。
4、對於網上申報實時繳稅操作不成功的,北京地方稅務綜合服務管理信息系統不保存相關申報數據,乙方需重新辦理申報、繳稅。
5、保證指定帳戶戶名與乙方在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的名稱完全一致。
6、保證指定帳戶可正常使用。乙方授權丙方直接依據甲方指令對其帳戶進行劃款,保證帳戶中可用存款余額不少於發出的申報繳款金額。若乙方帳戶內存款余額不足或帳戶凍結等情況造成丙方劃款不成功時,相應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7、保證網上申報實時繳稅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准確、完整。
8、在納稅申報期內沒有應納稅(費)款的,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無應納稅費申報。
9、因北京地方稅務綜合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發生故障或網上申報實時繳稅發生錯誤等情況無法成功繳稅的,應攜帶納稅申報資料在納稅申報期內到稅務機關辦理申報手續。
10、未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進行網上申報的,必須攜帶納稅申報資料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手續,並依法承擔未按期申報的責任。
11、有權決定終止網上申報實時繳稅方式,並按規定向稅務機關提出終止協議的書面申請,到稅務機關和銀行辦理相關手續後,終止執行本協議。
12、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名稱資料信息發生變化的或變更主管稅務機關、繳稅銀行或指定帳戶的,乙方需書面通知甲方、丙方,終止執行本協議。變更後如需繼續進行網上申報實時繳稅的,應重新簽定協議。

第六條 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網上申報實時繳稅的需要,對丙方信息系統進行建設、升級、改造,並保證自身系統的正常運行。
2、在簽訂本協議時應確認乙方提供的銀行帳號合法有效。
3、接到甲方劃款指令後,需核對付款人戶名和賬號是否與乙方在丙方開立的一致,並查驗乙方賬戶余額大於劃款金額後,丙方按照甲方指令劃轉乙方賬戶資金。
4、應在接到甲方有效的劃款指令後按指令要求即時劃轉稅(費)款,並將劃款的信息即時發送給甲方,再由甲方將劃款信息發送給乙方。
5、丙方劃轉稅(費)款成功後,為乙方開具《電子繳稅付款憑證》。
6、未接到甲方指令對乙方帳戶進行劃款,或未按甲方指令對乙方帳戶進行劃款,或對乙方的非指定帳戶進行劃款,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7、在丙方信息系統無法正常運行的特殊情況出現時,丙方應當及時告知乙方採取其他方式繳款。
8、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開戶銀行和帳號變更的,由丙方通知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調整北京地方稅務綜合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數據,無需重簽協議。

第七條 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不能繼續履行或完全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八條 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應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九條 經三方協調一致,本協議可以終止。未經三方協商一致,任一方都不得單方變更、解除本協議。但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因稅收徵收管理的需要,提出變更、解除的除外。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本協議的簽訂、生效,及履行本協議的程序、違約責任等,按照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三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三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從次月征期起開始執行。

甲方(印章): 乙方(公章和銀行預留印鑒): 丙方(印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伍』 委託繳稅協議書到哪裡取

上稅務機關領取一式三份協議書。先在稅務機關蓋章。

然後拿一份給銀行,銀行簽章以後你歸還稅務機關一份

你自己留存一份。

『陸』 《實時繳稅協議書》是否是只是關繫到交企業所得稅呢

這個協議涉及所有你們申報繳納的稅種,意思就是你們不拖欠稅款,只要申報了稅款,稅務局就會按時扣稅。

所得稅在哪裡交,一般是和企業的主要流轉稅種相同的,如果你們主要流轉稅是營業稅,那麼所得稅在地稅不奇怪。

『柒』 電子繳稅扣款協議書等於是社保扣款協議是嗎

辦理「電子繳稅(費)協議書
1、納稅人到主管國稅局領取三方協議書;國稅局輔導納回稅人填寫答協議內容,並在其中一份三方協議書上加蓋稅務機關印鑒;
2、納稅人在每份三方協議書上填寫開戶銀行名稱、賬號等協議內容後,提交開戶銀行;
3、開戶銀行對協議內容確認無誤並填寫開戶銀行行號及清算銀行行號後,在三份三方協議上分別簽章,同時留存其中有稅務機關、納稅人和銀行三方簽章的一份,將另外二份退納稅人;
4、納稅人將另外兩份三方協議送稅務機關校驗,稅務機關校驗通過後,在二份協議上簽章,稅務、納稅人各留存一份協議

『捌』 納稅人如何簽訂《授權劃繳稅款協議書》

(一)納稅人攜帶稅務登記證副本,到開戶銀行領取《授權劃繳稅款協議版書》一式三份。(二)開戶銀權行指導納稅人填寫協議內容,協議中的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應與稅務機關核發的《稅務登記證》相關內容一致。(三)納稅人填寫完畢並核對准確後,加蓋公章提交開戶銀行。(四)開戶銀行審核無誤後,在三份《授權劃繳稅款協議書》上分別簽章。開戶銀行留存一份,將另外兩份退納稅人。(五)納稅人將其中一份《授權劃繳稅款協議書》送稅務機關校驗,稅務機關校驗通過後,完成協議簽訂流程。

『玖』 簽委託繳稅三方協議書銀行需要什麼資料

要到稅務部門領取三方協議一式三份,把這三份協議中需要納稅人填寫的納稅人在每份三方協議書上填寫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開戶銀行名稱、等內容,並加蓋公章和預留銀行印鑒後提交開戶銀行;

找稅務部門填寫其中內容,最後這三份協議要交到銀行審核無誤後在三份委託繳稅協議上分別加蓋公章,錄入計算機系統,並加註委託繳稅標識,同時留存其中有稅務機關、納稅人和銀行三方簽章的一份,作為日後從納稅人銀行賬戶劃繳稅款的信息比對依據將其中的兩份委託繳稅協議送主管稅務機關校驗。

注意事項:

1、自然人涉及跨區納稅義務的,需分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簽訂三方協議;

2、自然人應在協議書上填寫乙方納稅人、實際繳稅人姓名、有效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和指定賬號。納稅人、實際繳稅人姓名和證件姓名一致,並在乙方(自然人簽字)處由本人簽字;

3、自然人可使用的有效證件類型為:身份證、護照、港澳台通行證,及開戶銀行認可的其他證件。應與三方協議中填寫的有效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一致;

4、自然人可至開戶銀行在本市的任一營業網點辦理簽約。簽約中與開戶銀行有關的事項,由開戶銀行向自然人做出解釋;

5、個體工商戶納稅人與自然人使用相同借記卡或活期存摺簽約的,可合並辦理。

6、如發生退稅的,由自然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退稅賬號為實際繳稅賬號。

(9)繳稅協議書擴展閱讀:

另外,「一次都不跑」模式,即網上全流程辦理三方協議的簽訂。納稅人在實名登錄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電子稅務局後,選擇「三方協議簽署」模塊,錄入銀行信息並點擊保存。

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電子信息將通過TIPS系統發送至納稅人所要簽訂三方協議的銀行;銀行在經過校驗並確認電子信息有效後,將協議簽訂信息通過TIPS反饋稅局,實現協議的簽訂。此模式需滿足以下條件:

1、銀行賬戶名稱必須與納稅人名稱相符,不符的情況請選擇其他模式進行三方協議簽訂;

2、銀行賬戶名稱與賬戶賬號需准確無誤,與銀行信息保持一致;

3、目前支持的商業銀行包括:建設銀行、深圳農商行、中國銀行、平安銀行、民生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江蘇銀行、寧波銀行、北京銀行、杭州銀行、上海銀行、廣州銀行、寶安桂銀村鎮銀行、東莞銀行。

『拾』 請問怎樣辦理「電子繳稅(費)協議書」

辦理「來電子繳稅(費)協議書自
1、納稅人到主管國稅局領取三方協議書;國稅局輔導納稅人填寫協議內容,並在其中一份三方協議書上加蓋稅務機關印鑒;
2、納稅人在每份三方協議書上填寫開戶銀行名稱、賬號等協議內容後,提交開戶銀行;
3、開戶銀行對協議內容確認無誤並填寫開戶銀行行號及清算銀行行號後,在三份三方協議上分別簽章,同時留存其中有稅務機關、納稅人和銀行三方簽章的一份,將另外二份退納稅人;
4、納稅人將另外兩份三方協議送稅務機關校驗,稅務機關校驗通過後,在二份協議上簽章,稅務、納稅人各留存一份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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