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糾紛怎麼辦
Ⅰ 發生農民工工傷賠償糾紛該怎麼辦
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版的工傷保險待遇不服,申權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四條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Ⅱ 工傷賠償糾紛
建議你申請工傷認定後,方可申請傷殘鑒定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Ⅲ 工傷賠償糾紛案由是怎樣的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由規定》將工傷事故分別在第一部分「人格權糾紛」中規定為「工傷事故損害賠償」,同時又在第六部分「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中規定為「工傷保險待遇糾紛」。這兩類案件都源於工傷事故這一法律事實,在審判實踐中,常常存在對這兩類案件的性質、法律適用、賠償項目及標准、適用關系等認識不清,相互混淆等情形,不知道如何適用。一種觀點認為,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包含工傷保險待遇糾紛,前者對象是工傷損害賠償的問題,主要依據勞動法的賠償規定;而後者是保險賠償的問題,主要是根據勞動保險合同規定的待遇而引起的糾紛,主要區別是依據的不同。一種觀點認為,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屬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受《民法通則》、《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等民法(部門法)的調整,工傷保險待遇糾紛屬於社會保險范疇,是勞動爭議案件,受《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等勞動法(部門法)的調整。
Ⅳ 個人和個人發生勞動工傷賠償糾紛怎麼辦
你好,發生來工傷後首源先去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如工作證、考勤記錄卡、工資簽收表、同事證明等等)以及由初次治療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等資料。之後醫療終結傷情穩定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以及申請停工留薪期確定停工留薪期間,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支付。其他工傷賠償待遇根據傷殘等級以及受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確定具體金額。協商賠償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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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工傷賠償糾紛要怎辦
自己到勞動爭抄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用人單位,也可以請專業人員到法院起訴用人單位。。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Ⅵ 工傷賠償糾紛
首先你需要自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由公司或是用工單位申請為你認定工傷,如果用工單位不為你申請,你也可以自受傷之日起1年以內由你本人或是你的近親屬提請工傷認定,並在你傷情治癒後申請工傷傷殘鑒定並根據工傷等級索賠。工傷賠償具體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解除勞動關系的,還有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等。具體數額須結合本人工資計算來定